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4、第 64 章 同心结芳草 ...
-
小七在后宫混的熟了,昨儿去冷宫,今儿去凤仪宫,明儿去青鸾宫。总之就是三个地来回跑,不带重样的。
八岁的小孩机灵可爱讨人喜欢,每天都能跟花姚分享各种有趣的新鲜事。
花姚问小七最喜欢谁,小七毫不犹豫地回答,江姐姐。
“师父,我现在才知道,江姐姐当年是京城第一才女,所以她才会成为现在的皇后。可为什么,师君娶了江姐姐,却又不爱她呢?”
“不爱她,为什么要娶她?”
花姚淡淡道:“也许是因为愧疚吧。”
八岁的小孩,总是有问不完的问题。
花姚沉默不语,很多问题,他知道答案,却没办法亲口告诉小七。
花姚起身行至窗前,望着他看不见的天空。
“人的一生,会犯许多错。有些错误一旦发生便无法挽回,就像破镜无法重圆,断弦无法重续。过往的一切,就如同岁月的泥沙,堆积在河流深处,会遗忘,会淡化,却不会消失。”
“小七,为师可能不曾告诉过你,为师也有个师父。他的徒弟很幸运,因为他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师父。但师父很不幸,因为他的徒弟是最差劲的徒弟。”
差劲到,活活气死了自己的师父。
小七温习完师父昨日授的功夫,又要嚷嚷着出去玩。
“去吧,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
“不回家会怎样?”小七眨巴了两下大眼睛。
“会有怪物把小七抓走,然后……”
花姚比划出一个吃人的动作,吓得小七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过了一会儿,门后冒出个小脑袋。
“师父,放心吧,我一定会在天黑之前回来的。”
小七刚出去,就有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在窗外踱步。
花姚无声抿了口茶,“进来。”
黑衣青年翻窗而入,审视地瞧着花姚,似乎在确认什么,“你是传说中的素手医仙,可敢展露真容?”
花姚淡淡道:“阿月,好久不见。”
月影愣住,而后,泣不成声。
“公子,真的是公子,我听到了有关您的消息之后就急忙赶过来,没想到真的能在这里见到你,你还活着,真的太好了。”
“既然您还活着,为什么不回到回到风国?风族子民坚信您还活着,不肯立新王,如今的风国,是九大城主共同在治理。”
“我坠下悬崖后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原本是要回风国的,只是当时赫连辰已经称帝,率军踏平西国,划为西州。休整两年三载后,一定会攻打风国,介时,天下又将陷入战火之中。”
“我不想再看到任何子民牺牲了,他们真的已经不能再承受任何伤痛,所以我决定隐姓埋名,以素手医仙的身份来到赫连辰身边。”
“我会亲手了解过去的恩怨,让他放弃攻打风国的念头。”
“那公子,您还会回来吗?”
“当然。”
……
“江少爷给的嫖资很丰厚,这簪子卖了应该能值不少钱吧。”
叶应怜抖着腿穿上衣服,除了眼角比平时更红外,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
江景之支起下巴,一副看垃圾的眼神,“叶国公一世英名,这一代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没骨头的?”
“不然将少爷以为,我一个不受宠的庶子是怎么活下来的?”
叶应怜依偎在江景之腿边,一副乖巧姿态。
“啊,脏死了。”
江景之嫌弃的捏着叶应怜的下巴,指腹在他眼角的泪痣上摩裟,“这么漂亮的脸蛋长在你脸上真是可惜了,改天陪我的兄弟们玩玩吧,他们对你应该很有兴趣。”
叶应怜轻嗔道:“江少爷真不厚道,自己玩腻了就将我打发给旁人。”
江景之闻言轻蔑一笑。
“只要稍微给点好处就像狗一样摇尾巴的垃圾,就只配玩本少爷剩下的。”
叶应怜没再接话,他起身打开窗户,新鲜的风涌进来。简单的沐浴过后,他端着水和面粉在房里忙碌,看的江景之百思不得其解。
“弄这些做什么?”
“小七说喜欢我做的桃花酥,我今天先把面和好,能为明天省下不少时间。要是做得多了,就让他带回去给医仙也尝尝。”
提到花姚,叶应怜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问,“江少爷,您与医仙似乎有些纠葛?”
“不是纠葛,是我单方面纠缠他。”
“您喜欢医仙前辈?”
“对,本少爷喜欢他,怎么,不行吗?”
江景之先是反问一句,而后摸着下巴道:“要是他长得再漂亮些,脾气再温顺些,在我这里至少能排得上这个数。”
第二啊……
叶应怜看到了江景之比划的手指,好奇道:“什么样的人,能排在医仙前面?”
“是个看不清容貌的人,记不清了。”
*
开乾三年三月廿九,诸事不宜。
那天,是花姚来到京城的第六十天,与赫连辰重逢的第二十五天。
临近傍晚,京城下起了小雨,烟雨迷蒙,天地笼罩在雾里,什么都看得不大真切。
初来皇宫时,也是这样的天气。
花姚坐于窗前撰写医书,小七照常一天见不着人影。一道黑影咻的瞬间从窗前闪过,而后桌子上,凭空出现了一个精致木盒,里面只放着一封信件和一枚同心环。
赫连辰知道他看不见,因此信件的内容并非写于纸上,而是刻于竹简,很薄的一层,花姚细细感受着每个字的纹路,拼凑出了一段完整的话——
佛山有奇石,五彩交辉映。
同心结芳草,环佩赠卿卿。
花姚将那环状玉佩挂在自己腰间,他铺开宣纸,沾上墨,提笔欲在纸上写下什么,窗外那道紧紧落在他身上的视线让他有些不适。
“我脸上有东西吗?”
“我想和你谈谈。”夜枭说。
语气一如既往的冰冷。
“如果是劝我离开的话,免谈。”
花姚没打算和夜枭聊下去,他知道,夜枭一直看他不顺眼,从他刚到太子府时就知道了。
“主上一直在服用堕梦丹。”
就这不轻不重的一句话,让花姚心口有些疼。
很疼。
“多久了?”
“六年来从未间断,如今更甚。”
“他不要命了么……” 花姚喃喃道。
堕梦丹能让人暂时忘去一生中最痛苦的记忆,只服用一两颗对身体并无损害,长期服用却会扰乱人的思绪使人精神混乱。
赫连辰这么长年累月的吃下去,早就中了堕梦之毒,若有朝一日寻回了遗失的记忆,便会堕入梦魇之中,永生永世也无法醒来。
难怪赫连辰会频繁性的做噩梦,因为已经恢复了部分记忆,开始受到堕梦之毒的影响。
如果他坚持留在赫连辰身边,迟早有一天,赫连辰迟早会全部想起来。
“主上之前服用药物,是为了忘记你;现在服用,是为了更好的爱你。”
“如果你还有一点良知,就请离开吧。”
夜枭言尽于此,最后看了一桌上花姚写好的信纸,道:“信,请给我吧,我会将它平安送到主上手上。”
“不必。”花姚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
“那你有什么话要我代为转达吗?”
“没有。”
花姚犹豫了一下,叫住即将离去的夜枭,“告诉赫连辰我很想他,他送我的玉佩,我很喜欢。”
夜枭走后,花姚独自坐在窗前,听了一下午雨声,暮色将至,他撑开油纸伞,一身青衣,几乎要和烟雨融在一起,刚出翠竹轩便被小顺子拦住。
“医仙前辈,外面下着雨,您这是要去哪啊?”
“怎么,我去哪还要向你汇报?”
“欸呦喂,医仙大人,您这可是错怪奴才了。奴才们奉旨伺候您,雨天地滑,要是您不小心磕着碰着,奴才们担待不起啊。”
做下人的有做下人的辛苦,花姚知道他们的难处,便也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
“不必担心,我此行是去青鸾宫接小七回来,也好散散心。你们也不必跟着我,若有磕着碰着,是我自己不小心,不赖你们的事。”
这下,那帮奴才不再阻拦,花姚耳根终于落了清净。
此时此刻,凤仪宫,江止意坐在秋千上,随着秋千的摇晃时不时轻笑一声。她未施粉黛,头发半梳半披,一身淡蓝留仙裙衬得她文静又美好。
“小江,好了,别推了。”
她身后,那个身姿高挑的蓝衣青年闻声收手,在女子的示意下和她一起并排坐在秋千上。
“小江啊,你最近怎么有空来宫里找姐姐玩。”
“姐,明明之前是你一直不见我和爹爹。现在你的病好不容易好了,我当然要多来看你。”江景之眨巴了两下大眼睛,在江止意面前,他永远是一副小孩姿态,“姐,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爹爹可想你了,我也是。”
“我……”
江止意落寞的垂下眼,“让我想想。”
江景之还想再说什么,余光中突然掠过一道白影,那人缓步行在烟雨中,衣袂飘飘,随风而动,从远处看去,宛若一幅行走的山水画。
他直接看痴了去,任江止意怎么唤他都没有回应。
顺着江景之的目光看去,再结合外界的流言,江止意意识到了什么,有些伤脑筋。
“小江,别看了,人都已经走远了。”
江景之回过神来,为自己方才的失神懊恼,转念一想,又觉得江止意表现得过于淡然了。
“姐,他治好了你,却抢走了姐夫,你不气么?”
“没什么好气的,便是没有他,陛下也不属于我。”
江止意自嘲一笑,有些失落道:“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纸婚书,是父亲和先皇逼他签下的,他从来都不是心甘情愿娶我。”
“呸呸呸,我家姐姐这么漂亮,他不愿意娶,我还舍不得嫁呢。”
江景之赖在江止意身边,想着法子哄她高兴,终于,江止意脸上重新挂起温和的笑意,少年也跟着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底酝起了泪水。
“姐,今天过后,很多事情都会被改变,我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但如果错过今天,就很难再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那是江景之第一次露出那样迷茫的神情,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江止意心中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直觉告诉她,她这个弟弟一定做了什么,那件事情的后果很严重,严重到,会改变江家甚至整个朝国的命运。
所以对于江景之这个问题,她是这样回答的。
“小江啊,你知道吗,姐姐病好之后最大的遗憾,就是错过了你七年的时光,没能亲眼看着你长大成人。姐姐不是一个合格的姐姐,但弟弟,永远是最好的弟弟。”
“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姐姐不知道小江最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参天的高树也好,悠闲的野鹤也罢,在姐姐眼中,小江早已是世间最优秀的男子。”
“很多事情并无正邪对错之分,但有一点你必须牢牢记住,不管你受到了多大的诱惑,或是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能背弃我们的国家。因为我们是朝国子民,我们身体里永远流淌着朝人的热血。”
江景之抹去眼角的泪水,哽咽道:“我知道了,姐。”
*
另一边,青鸾宫。
叶应怜在屋里来回踱步,面色焦灼。
小福子不停擦去额头上的汗珠,没过一会儿就跑出去瞧一眼,扒着破烂的大门左看右看,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小福子气喘吁吁的跑进来。
“来,来了,就在门口候着呢!”
“来了?!”
叶应怜匆忙点燃一支特制熏香,前脚刚迈出去,后脚又收了回来,“听说这种药物能让他发狂,若事情败露,他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我们。”
“主子啊,现在可不是犹豫不决的时候,你死还是我亡,难以两全。”
叶应怜一鼓作气小跑出去,斜风细雨,打得他衣摆微湿。脸上的慌乱被他很好的藏了起来,浮现在表面的,只有惊讶和欣喜。
“前辈,您怎么来了?是来找我的吗?”
柳树下,花姚闻声回身,露出了怀里的水仙花,“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医仙能来,我真的很高兴。”
叶应怜忙领人进屋,四下没有旁人,他想伸手想要拉住医仙的衣袖,却又怕激怒他,诺诺将手收回,忐忑的目光落到花姚怀中淡粉色的水仙花上。
“我一直以为水仙花只有白色的,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粉色的水仙花。”
花姚温和笑道:“粉黛水仙御花园里新栽培的品种。此花的花瓣是粉色的,但花蕊却是雪一样的白,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别名,叫长春雪。”
“有水仙花做点缀,想必能为落雨轩增添几分韵致。叶公子不是最喜欢粉色吗,这粉黛水仙清雅而不素洁,与叶公子,甚配。”
“送给我的吗?”
叶应怜有些受宠若惊。
他不曾透露过自己喜欢粉色,想必是那日在冷宫为难叶栖初时,他的自嘲之语被医仙听到了。
其实医仙不知道,他根本配不上这么好的花。
“对了,还有这个。”
花姚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布袋,递到叶应怜手上。
“这是什么?”
“是花种,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便都拿了些。比起名贵的瓷器玉盏,花草才是最美的装饰。你若是不擅长种花,可以让小七教你,他知道怎样种出来的花最漂亮。”
花姚环顾四周,语气多了一丝疑惑,“小七呢,他没在你这里吗?”
叶应怜无辜摇头,“小七他在用完午膳就走了。”
“大抵是去皇后娘娘那里了,这孩子,就知道乱跑。”
花姚无奈扶额,正欲告辞离去,却听叶应怜疑惑道:“不可能啊,小七走的时候带了不少桃花酥,说要带回去给医仙品尝。便要要去皇后娘娘那里,也该先回翠竹轩才是。”
花姚眼皮突然跳了一下,顾不得撑伞,起身就想出去,刚站起来猛晕了一下,险些跌倒在地。
“你这里熏了什么香,怎这么呛得慌?”
“我从来不熏香,您是身体不舒服吗?许是来的路上吹了冷风,我扶您去床上休息。”
花姚皮肤滚烫的惊人。
“热。”
“怎么这么热。”
他呢喃一声,难耐的扯开衣领。轻薄的青衫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露出大片精壮的胸膛。
叶应怜脸颊微红,医仙虽看着瘦弱,身材却出奇的有料。
他没想到,这香有催情的功效,而且似乎只针对医仙一人。
“您看起来有些糟糕,要不要我的帮助?”
叶应怜心底当即萌生了一些念头,他从背后贴上花姚的身体,丝丝吐息洒在他滚烫的后背上,“就算您跟我发生了什么,也不会有人知道今天发生的一切。我的身体真的很好用,您难道不想试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