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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克制不了就放任 他试过用来 ...

  •   他试过用来福的饭碗吓它。

      不是真想打它。是想让它记住——不许扑人,不许在客人来的时候瞎激动。他以为只要把不锈钢碗往地上一摔,来福就会怕,就会缩回去,就会乖乖趴着,再也不乱来。他错了。来福不怕碗。它怕的是他真的发火。他发过一次火。七岁那年,来福又把一个阿姨的丝袜扑出了线头。他气得浑身发抖,把来福的饭碗抢过来,狠狠摔在地上。哐的一声,饭粒溅了一地。来福缩到墙角,耳朵贴着脑袋,尾巴夹起来,浑身发抖。它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知道主人生气了,很大很大的气。它呜呜地叫,声音小小的,像受了委屈的小孩。

      他看着来福那个样子,忽然就不气了。不是原谅了,是心疼了。他蹲下来,来福不敢过来。他把手伸过去,手心朝上,放在地上。来福看了他很久,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挪过来,把鼻子凑到他手心里。凉的。湿的。它舔了一下他的手,然后又舔了一下,像是在说:“我错了,你别不要我。”他说:“我没不要你。你以后不许扑人了,听见没有?”来福听不懂。它只知道现在安全了,主人不生气了。它把脑袋拱进他怀里,尾巴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摇。

      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凶没有用。吓没有用。打更没有用。狗不懂那些。狗只懂你爱不爱它。你爱它,它就听话。你不爱它,它就算怕你,也不会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后来他再也没摔过来福的碗。

      十一岁那年,他试过把来福关在阳台上。因为它又在牌桌底下钻来钻去,把阿姨们的脚踝蹭了个遍。他把它拎到阳台,拉上玻璃门。来福站在门外,隔着玻璃看他,嘴巴微微张着,舌头耷拉出来,哈气把玻璃蒙上一层雾。它在玻璃上舔了一下,舔出一个圆圆的、透亮的圈,露出自己的鼻子和眼睛。那个画面他记了很久。不是因为它可怜,是因为那个圈里透出来的眼睛,湿漉漉的,没有怨恨,只有困惑——你为什么不要我了?你什么时候让我进去?他看了五分钟,把门拉开了。来福冲进来,扑了他一身的口水和灰。他没有躲。他抱着它,说:“好了好了,不关了。”

      他发现自己做不了那个“狠心的人”。对狗不行。对什么事都不行。他以为自己是那种可以一刀两断的人,但每次到了最后一刻,他都拉开门,都捡回碗,都把手伸出去。他不知道这算心软还是算懦弱。他只知道,来福看他的那种眼神,他受不了。那是这世上最干净的一种眼神。里面没有算计,没有嘲笑,没有那些阿姨看他的时候那种让他浑身不舒服的东西。只有一句话——你是我主人。我不怪你。

      十五岁那年,他买了一把美工刀。不是为了用来福做什么。是因为那段日子他心情很差,想找个东西发泄。他把刀放在抽屉里,拿出来看过几次,刀刃亮亮的,反着光。有一次他喝了一点酒,把刀拿出来,对着空气比划了两下。来福趴在床脚,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趴下了。它不怕刀。因为它不知道那是什么。在狗的世界里,没有“刀”这个概念。只有“主人的手”。那只手摸过它的头,喂过它的饭,打开过阳台的门。那只手不会伤害它。它相信那只手。

      他看着来福信任的眼神,把刀收回了抽屉。后来那把刀被他用来拆快递、裁纸、割绳子,再也没有拿出来对着什么比划过。真正让他走出来的,不是刀。是来福每天早上用鼻子拱他的手掌,催他起床出去遛弯。是来福在他打拳回来之后,趴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拖鞋上,呼噜呼噜地睡。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日复一日的、不需要任何仪式感的早晨和傍晚。他牵着绳子走来福出去,阳光晒在两个人身上,来福走走停停,闻闻这棵树,抬腿浇浇那个路灯。他跟在后头,慢慢地走,什么也不想。那种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管不住自己的人”。他只是一个遛狗的人。遛狗的人不需要管住什么。他只需要牵好绳子,看住红绿灯,避开凶的大狗,捡起来福拉的屎。就这么简单。

      后来他把来福训得稍微听话了一点。不扑人了,不在牌桌底下钻了,客人来了它摇着尾巴走过去,闻一闻,然后乖乖坐好,等人摸它的头。阿姨们说:“这狗现在怎么这么乖了?”他说:“教的。”她们问:“怎么教的?”他说:“慢慢教的。一遍不行就十遍。十遍不行就一百遍。它不笨,它只是慢。”他没有说的是——他也是在教自己。教自己不要急,不要恨,不要拿那些没用的东西吓自己。教自己像对待来福一样,慢慢地、一遍一遍地,把“没关系”说给自己听。今天扑人了?没关系。明天再试。今天没忍住?没关系。明天再试。明天不行就后天。

      川也养了一条狗,叫“烧麦”。是一条白色的串串,耳朵一只立着一只耷拉着,走路的时候屁股扭得很厉害。川带烧麦来他家做客,两条狗在院子里互相闻屁股,转着圈地嗅,闻完了就一起趴在地上,头挨着头,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

      他和川坐在台阶上喝可乐,看狗。

      “烧麦听话吗?”他问。

      “不听话。”川说,“见了别的狗就冲,拉都拉不住。上次差点跟一只金毛打起来。”

      “那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拉走呗。又不能揍它。揍了它更不知道怎么跟别的狗相处。”

      他笑了一下。“我也是。来福以前扑人,现在好一点了。但有时候还是扑。”

      “慢慢来呗。”川说,“狗又不像人,你跟它讲道理它听不懂。你就只能一遍一遍地教。教到有一天它突然就懂了。也不是懂了,就是习惯了。”

      “人也差不多。”他说。

      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可乐罐举到嘴边,喝了一口,又放下了。过了一会儿,川说:“你最近好像没那么烦了。”

      “嗯。养狗之后好多了。”

      “我也是。”川说,“以前晚上睡不着,烧麦就趴在床脚,我听着它呼吸,听着听着就睡着了。那个声音很催眠。呼噜呼噜的,像一台小风扇。”

      他想起自己刚养来福的时候,也睡不着。来福在楼梯下面叫了三天,他烦得要死。后来有一天晚上它不叫了,他反而更睡不着了。他下楼去看,来福蜷在那里,眼睛亮亮地看着他。他在它旁边坐了一会儿,来福把头靠在他腿上,闭上眼睛。他也闭上眼睛。两个都没睡着,但都没有动。就那么靠着,在黑暗里,听对方的呼吸。一个轻一些,一个重一些。轻的那个是他的,重的那个是来福的。两个声音叠在一起,像一首很简单的、只有两个音的歌。不好听。但让人安心。

      后来他才知道,那不是歌。那是“在一起”。人和狗在一起,不需要说什么。狗要的很少——一碗水,一碗饭,一天两次出门,偶尔摸摸头。人想要的很多,但在狗旁边的时候,人会忘记自己想要的那些东西。只剩下狗需要的那些。一碗水。一碗饭。出门。摸摸头。就这么简单。简单到让人觉得,活着好像也没那么难。

      他把可乐喝完,把罐子捏扁,放在脚边。来福走过来闻了闻罐子,打了个喷嚏,又走开了。

      “你说,”川忽然开口,“如果我们小时候就养狗,会不会不一样?”

      他想了一下。“不知道。可能会吧。至少有人陪你。”

      “对。至少有人陪你。”川重复了一遍。

      烧麦跑回来了,嘴里叼着一根树枝,尾巴摇得整棵树都在晃。川把树枝接过来,扔出去,烧麦又追过去了。来福没有追。来福趴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鞋面上,闭上了眼睛。他伸手摸了摸来福的头,来福的耳朵往后一抿,喉咙里发出很轻很轻的、像小猫一样的咕噜声。不是猫那种咕噜,是狗的一种满足的声音。它很舒服。它什么也不怕。它在主人身边,外面天大的事都跟它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来福,忽然想起小时候穿刀马旦衣服的那个下午。客厅里全是笑声,他站在那里,脚趾抠着地面,手指攥着袖口。没有人蹲下来问他“你怎么了”。没有人把手伸出来,手心朝上,放在地上,等他自己走过去。没有人说“好了好了”。他来福等了很久。等到他二十多岁,等到他搬进那间地下室,等到他从超市买回第一袋狗粮。

      他在最不像家的地方,找到了第一个愿意安安静静陪着他的活物。不是在笑他,不是在逗他,不是在看他好俊。只是趴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鞋面上,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交给他。信任。不设防的、毫无保留的、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都愿意跟着他的信任。

      他把手从來福头上移开,站起来,拍了拍裤子。

      “走了,回家了。”他对来福说。

      来福站起来,甩了甩身上的毛,跟在他脚后跟。一人一狗,走在巷子里,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两个影子,一个高的,一个矮的,一前一后,有时候叠在一起,有时候分开。但从来没有断过。影子没有断过。绳子也没有断过。他牵着绳子,绳子牵着来福。他们一起往前走。走到巷口,走到大街上,走回那间有闪烁日光灯的地下室。地下室很旧,但来福不嫌。来福跳上它的小床,转了两圈,趴下来,鼻子冲着门口的方向,等他。他关上门,蹲下来,最后摸了一下来福的头。

      “晚安。”

      来福闭上眼睛。尾巴在地上敲了两下。咚。咚。像两声很小很小的鼓。那是它说“晚安”的方式。他听懂了。

      他也闭上眼睛。明天还要带它出去。明天还要喂它。明天还要教它。明天还要跟川聊狗。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急。慢慢来。一遍不行就十遍。十遍不行就一百遍。他有一辈子的时间,教一只狗,也教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站在外面,透过门缝往里看。看他自己的过去。看那些土捏的女人。看那条不听话的狗。他看了很久。久到他的眼睛发酸,发干,发疼。他没有流泪。他早就不会流泪了。拳头把他眼泪打没了。地下室的空气把他的眼泪蒸干了。那些土捏的女人的手,把他的眼泪擦干净了。他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那扇门,那条门缝,那道光。
      他站起来,转身,沿着那条线往回爬。爬回了地下室里,爬回了那具躺着的、额头抵着冰凉水泥墙的身体里。他睁开眼睛。日光灯闪了一下。风扇还在转。他躺在床上,没有动。他在想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他死了,那些土捏的女人会不会来参加他的葬礼。她们会来。她们会穿着黑色的衣服,坐在最后一排,不笑,不哭,不说话。她们会看着他躺在棺材里的脸,心里想:“这孩子,小时候多俊啊。”然后她们会站起来,走出去,上了车,车开走了,开回了她们的客厅,她们继续打牌,继续穿着薄汗衫,继续露出大片的、松垮的、像被揉过的面团一样的皮肤。她们不会记得他。就像他不记得她们的名字一样。她们是土捏的。他也是。土捏的人,碎了就碎了,和进水里,搅一搅,又能捏出新的。新的不会记得旧的。旧的也不会记得更旧的。一代一代的土人,碎了又捏,捏了又碎。没有人记得谁是谁。没有人记得。什么都没有。只有土。永远只有土。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被子里是黑的。他在那片黑里想,如果他是砖就好了。砖碎了,还是砖。碎砖可以铺路,可以砌墙,可以填坑。不会被人忘记,因为没有人会记得一块砖。砖不需要被记得。砖只需要在那里,硬的,凉的,沉默的。和地下室的墙一样。和那些水泥一样。和他额头贴着的那块地方一样。他摸了摸那块墙。凉的。硬的。上面有一个浅浅的凹坑,是他的额头压出来的。他压了很久了。久到墙记住了他的形状。他觉得自己像一块正在被压进墙里的砖。不是砌进去的,是压进去的。一点一点地压,一点一点地陷,一点一点地变成墙的一部分。等他完全陷进去了,他就不是他了。墙只有水泥,钢筋,和一块被额头压出来的凹坑。凹坑里没有眼泪,没有汗,没有血。只有一只地鼠的形状。地鼠钻进去了,墙长好了,再也看不出来了。没有人知道那里曾经有一只地鼠。没有人知道那只地鼠曾经想出来。没有人知道它被打回去了。打回去了以后,它就不想了。不想了以后,它就死了。死了以后,它就变成了墙。墙不会想。墙只会站在那里,等下一个地鼠从它脚底下钻出来,探出头,然后它落下去,把它锤回去。锤回去,它就变成了墙。墙锤地鼠。地鼠变墙。墙锤地鼠。地鼠变墙。永远循环。永远没有尽头。他在这循环里翻了个身,面朝天花板。日光灯闪了一下。他闭上了眼睛。
      恨那条不听话的狗。恨那些笑声。恨那些注视。他什么都恨。恨到后来,他不知道自己在恨什么了。只剩下一个恨的空壳,里面什么都没有。他抱着那个空壳,在地下室里住了很久。空壳是凉的,和水泥墙一样凉。他抱着它,觉得它比被子暖和。因为被子是假的。空壳是真的。空壳是他自己。他恨自己,所以他抱着自己。他是自己的敌人,也是自己唯一的同伴。在这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他和他的恨,相依为命。
      他睁开眼睛。日光灯闪了一下。风扇还在转。他坐起来,拿起手机,打开漂流瓶。扔了一个新的出去。写的什么他忘了。大概是“有人吗”。过了几分钟,有人回了。一个男人。问他是不是小姐姐。他没有回。他把手机扣在桌子上,屏幕朝下。光被桌子挡住了,地下室里暗了一点。他看着那盏一闪一闪的日光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小时候,妈妈带他去过一个陶瓷厂。厂里有很多陶土捏的人,还没有烧,湿的,软的,站在架子上,一排一排的,像一列列士兵。他站在那些陶土人面前,看了很久。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一样。湿的,软的,还没烧干,还没定型。等烧干了,定了型,他就不能动了。他就要一直保持那个姿势,站在那里,被人看,被人摸,被人放在架子上,落灰。他不想被烧。他想跑。但他跑不动。因为他的脚还踩在泥里,湿的,软的,陷进去了。他拔不出来。他站在那些陶土人中间,和他们一起等。等火烧起来。等温度升上去。等自己的身体从湿变干,从软变硬,从土变成陶。陶不会跑。陶只会站在那里,等人来看。他不想做陶。他想做那个看陶的人。但他不是。他是陶。他一直是陶。
      火烧过了,他硬了,定了型,站在那里,等了一辈子。等那个来把他从架子上拿下来的人。那个人一直没有来。他就在架子上站了一辈子。落满了灰。灰也是土。土落土。土上加土。他还是土。永远是土。
      他放下手机,躺回床上。面朝墙壁。额头抵在水泥上。凉的。他在心里说:我不想做陶了。墙没有回答他。墙只是站在那里,凉的,硬的,沉默的。和他一样。
      那首歌响起来的时候,他正躺在床上。
      不是他放的。是lovejy在语音里放的,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点开了。前奏响起来,那个像水滴一样的声音,一滴一滴地往下落,像有人在黑暗中拧开了一个没有拧紧的水龙头。嗒,嗒,嗒。和他在门缝里流泪的声音一样。和眼泪滴在键盘上的声音一样。和他把刀放在桌子上的声音一样。
      他听着那个声音,忽然觉得那不是水滴,那是有人在敲一面鼓。不是用手敲的,是用一根细细的、湿漉漉的棍子敲的。每敲一下,他的胸口就震一下。震得很轻,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醒过来了。他不想让它醒。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额头抵在水泥上,凉的。但那声音还在。不是从耳机里传出来的,是从他自己身体里面传出来的。那个旋律像一条蛇,钻进了他的耳朵,沿着血管往下爬,爬过喉咙,爬过胸口,爬过胃,一直爬到那个地方。那个有狗的地方。
      狗醒了。不是被声音吵醒的,是被那个旋律里的什么东西唤醒的。那个旋律里有水,有水的地方就有泥,有泥的地方就有土,有土的地方就有他。他就是从土里来的。狗也是从土里来的。他们都是土捏的,烧干了,裂了,用泥巴糊上,再烧,再裂。狗和他一样,一辈子都在裂,一辈子都在糊。他恨狗。狗不恨他。狗只是不听话。他让狗听话,狗把耳朵转过去,假装没听见。他把刀拿出来,对着它,狗看了刀一眼,狗不怕刀。狗怕的是他真敢割。他不敢。狗知道。狗什么都知道,它知道他的一切。知道他怕什么,知道他爱什么,知道他半夜三点会醒,醒了就会想那些不该想的事。狗全都知道。
      那首歌在唱。“我主张制止不了就放任。”他听见这句的时候,笑了一下。不是好笑,是那种“你说得对”的笑。
      他把那首歌设成了单曲循环。不是因为他喜欢,是因为那个旋律和他心跳的频率是一样的。他不确定是旋律在模仿他的心,还是他的心在模仿旋律。也许它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东西。从同一个土里长出来的,同一个根上分出来的两个枝。一个在他胸口里跳,一个在耳机里响。跳着响着,跳着响着,就分不清了。他闭上眼睛,在那条线上爬到了那扇灰色的门前。门缝里的光还在。他把眼睛贴上去,往里看。
      他看见门里面的人放任自己恨,放任刀放在桌子上,放任光从门缝里透出来,放任那个人在门外面看。放任就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
      岩把眼睛从门缝上移开,靠在门框上,坐了下来。走廊是凉的,地板是凉的。他的后背贴着门,门是凉的。他坐在那里,耳机里的歌还在放。“这不仅是种习惯,还是种喜欢。”他喜欢狗吗?他不确定。他恨了它一辈子,但恨和喜欢有时候是同一件事情。你恨一个人,是因为你在乎他。你不在乎的人,你不会恨。他恨狗,是因为他在乎它。他在乎它硬不硬,在乎它听不听话,在乎它是不是又让他恨自己了。在乎了一辈子。这不是喜欢是什么?他不想承认。但他知道,如果没有这条狗,他就不是他了。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狗的人。
      一个不恨自己的人。那个人他不认识。那个人不是他。他宁愿要这条狗,也不要那个人。因为这条狗是真的。他的恨是真的,刀是真的,地下室的墙是真的,额头抵在上面的凉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假的那个世界,没有狗,没有恨,没有刀,什么都没有。空的。他不想要空的。他想要真的。哪怕是真的痛苦,真的恶心,真的恨自己,也比空的好。这是他的选择。他选择要这条狗。选择要这把刀。选择要这间地下室。选择要这个恨了一辈子的自己。没有人逼他。是他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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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哎呀,这一部 冲着经典打造的,又是带有科幻现实的黑童话,只不过这次主角是两男的。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