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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来福 他小时候以 ...

  •   他小时候以为自己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不是比喻。是真的觉得。家里的女人都像土捏的——妈妈的脸是土黄的,颧骨高,嘴唇薄。那些经常来串门的阿姨更甚,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胖。她们的手也是土的,粗糙的,有纹路的,摸在他脸上的时候,像一块还没烧干的陶坯划过皮肤。他不喜欢被摸。但他不敢说。因为说了,她们会笑。笑的声音很大,像土块从高处滚下来,砸在地上,碎了。

      那条狗就是那时候来的。

      是一条土狗,黄的,瘦的,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趴在门口不走。他赶了它三次,它都回来了。后来他不赶了,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来福”。

      来福不听话。见了人就扑,见了女人就摇尾巴,摇得整个屁股都在扭。他带它出去,它挣着绳子往人腿上凑,他拉都拉不住。他觉得丢人。更让他丢人的是——每次那些阿姨来串门,捏他的脸、拍他的肩膀、把他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的时候,来福就在脚边兴奋地转圈,尾巴摇得像风扇,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很高兴。

      他恨那条狗。

      不是因为它咬人,不是因为它乱拉,是因为它不知分寸。它不分谁可以扑、谁不该扑,不分什么时候该安静、什么时候该停。它只知道一件事——有人来了,热闹了,它就高兴,就摇尾巴,就没头没脑地往上凑。

      他觉得来福让他更难堪了。那些阿姨的手已经让他想躲了,来福还在旁边添乱,好像在替他说“我喜欢这样”。他不喜欢。他一点都不喜欢。

      可他不会解释。他只会攥紧袖口,把脚趾抠进地面,等她们笑完。

      夏天,妈妈和阿姨们在客厅打牌,穿着薄薄的汗衫。他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然后快步走开了。不是好奇,是因为那个画面让他觉得不舒服——说不上哪里不舒服,就像吃了一口太烫的粥,吞不下去,吐出来又不礼貌。他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来福趴在门口,尾巴在地上扫了两下。

      他蹲下来,看着来福。

      “你能不能不要那样?”他说,“她们来的时候,你能不能不要去摇尾巴?”

      来福歪了一下头,听不懂。

      他知道它听不懂。但他还是说了。因为他不知道该跟谁说。

      那些阿姨喜欢逗他。捏他的脸,拍他的肩膀,把他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她们笑着,说:“这孩子真乖。”他坐在那个又大又软的膝盖上,浑身僵硬,像一块被丢进沼泽的石头。他往下看了一眼——来福蹲在地上,仰着头看他,尾巴在地上左右扫,扫出一小片干净的地面。它又高兴了。

      他恨来福的高兴。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躲开。

      他试过把来福扔掉。

      骑了很远的自行车,把它放在一个从没去过的路口,然后头也不回地骑走了。骑出去两条街,眼泪掉下来了。他停下来,蹲在路边哭了十分钟,又骑回去找。来福还蹲在那个路口,看到他,站起来,尾巴摇成了一朵花。他把它抱起来,脏兮兮的爪子踩在他的白T恤上,他没有躲。他把脸埋在未来福的脖子后面,闻那股土的、腥的、太阳晒过的味道。他说:“你怎么不跑。”来福舔了他的耳朵。

      他那时候不知道,他扔掉来福又找回来的那个下午,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舍不得”。

      后来他再也没扔过它。但他也没有好好养它。他把来福拴在地下室的楼梯下面,给它一碗水、一碗饭,就不管了。来福在那里叫了三天,后来不叫了。它蜷在那里,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进出。他不看它。他恨它。他恨它在那些阿姨摸他的时候摇尾巴,恨它不懂看脸色,恨它把一切弄得好像他很享受似的。

      他不想被人觉得他在享受。他没有享受。

      刀是后来才出现的。那段时间他心情很乱,试过一次极端的方式吓自己。不是真想割,是想让自己清醒。他把水果刀拿进厕所,锁上门,对着自己的手指看了很久。刀是凉的。他没有划下去。他把刀洗干净,放回厨房。

      那晚他走回地下室,来福从楼梯下面站起来,看了他一眼,又趴下了。尾巴动了一下,没有摇。他蹲下来,第一次主动摸了它的头。来福没有扑他,没有舔他,只是把头搁在他手心里,闭上了眼睛。

      他说:“你也不容易。”

      他不记得那是几岁了。只记得那天晚上地下室的灯管闪了两下,他没有去拍它。他就蹲在那里,摸一条被他拴了很久的、不听话的、土黄色的、瘦巴巴的狗。那条狗没有变成别的狗。它还是那条见了女人就摇尾巴的、不知分寸的狗。但那一刻它没有摇尾巴。它就那么趴着,把重量交给他。

      后来他去打拳了。

      不是因为他恨那条狗了,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地方,让自己觉得“我在往前走”。拳头砸在沙袋上,发出闷闷的声响,像心跳。他打拳的时候来福就趴在拳馆门口的台阶上,等他。出来的时候,来福站起来,尾巴摇两下,不扑。

      再后来他开始真正养它了。换了大一点的狗窝,买了好一点的狗粮,每天带它出去走。不是拴着走的那种走,是放开绳子让它跑的那种走。它在草地上打滚,追蝴蝶,冲别的狗叫,跑回来蹭他的腿。他坐在草地上看它,忽然觉得——这人世间的烂事那么多,能养好一条狗就已经很厉害了。

      来福还是那个来福。见了女人还是会摇尾巴,见了生人还是会凑上去。但他不恨它了。因为恨它没有用。恨它不会让它变聪明,不会让它分清谁可以凑谁不该凑。恨它只会让自己更难受。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一件事——狗不是用来恨的,是用来教的。

      他开始教来福。坐。等。不许扑。花了很多时间,反复地教。来福学得很慢,但他没有打它。他只是重复。一遍。十遍。一百遍。来福慢慢学会了。不是因为它变聪明了,是因为它知道这个人在教它的时候,手上没有绳子,眼里没有讨厌。

      他也开始教自己。

      不是用刀,是用重复。每天写一句话在本子上:

      “今天来福没有扑人,我也没生闷气。”

      “它学得慢,没关系。”

      “不是我的错。不是任何人的错。”

      他把这些话写完了就合上本子,去摸来福的头。来福趴在他脚边,尾巴不摇,只是安安静静地靠着他。他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全部了。

      后来他想起小时候穿刀马旦衣服的那天。

      红的,绿的,金的,头上戴着绒球,背后插着旗子。他被推到客厅中央,阿姨们拍手,笑,说“好俊”“好俊”。他的脚趾抠着地面,手指攥着袖口。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川站在他旁边,也是纹丝不动。

      那些笑声像土块从高处滚下来,砸在地上,碎了。

      但他没有碎。他站在那里,等她们笑完。然后他走回房间,把那身衣服脱了,叠好,放在椅子上。他没有哭。他只是跟自己说了一句:“以后不穿了。”

      很多年以后,他坐在草地上,来福趴在他脚边。他想起那个站在客厅中央的小男孩,想跟他说一句话。

      “你后来养了一条狗。它以前也不听话,现在好一点了。你也好一点了。”

      来福翻了个身,露出肚皮,四脚朝天。他伸手去摸它的肚子,它扭来扭去,尾巴打得草地噼里啪啦响。

      他笑了。

      不是笑给别人看的那种笑。是只有狗能看到的那种笑。

      阿姨们说他越大越不可爱了,他要把自己变得不可爱。不可爱了,就没有人摸他的脸,

      后来他才明白,那条狗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自己不会听自己的话。自己只会做自己想做的事。他花了很多年才学会一件事:狗不是用来杀的,是用来教的。

      他试过很多种办法。戒。忍。躲。骂自己。但都没有用。因为只要他还恨自己一天,那条狗就不会听话。恨是狗的粮食。他越恨,狗吃得越饱。

      真正让狗安静一点的,不是刀,是后悔。

      他开始写日记。不是那种“今天又犯了”的日记,是那种“我不想再恨自己了”的日记。他在纸上写:

      “我讨厌的不是那条狗,是那个只会恨、不会管的自己。”

      “我需要的不是一把刀,是一个能让我把手从刀上放下来的理由。”

      “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少恨了自己一点点。”

      他还学会了养东西。一开始是一盆绿萝,放在地下室的窗台上(那个窗子很小,只能透进来一道光)。他每天给它浇水,跟它说话。绿萝活下来了。他觉得很奇怪——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居然养活了植物。

      后来他养了一只仓鼠。小小的,白白的,缩在手心里像一个毛线团。他给它起名叫“团子”。团子不怕他。团子会爬到他手心里,拿鼻子拱他的手指。他忽然很想哭。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有一个活的东西,不需要他恨自己,就可以靠近他。

      他开始觉得,也许那条狗也可以这样。不需要被割,不需要被杀。只需要被慢慢教,慢慢养。用“今天比昨天好一点”来养,用“没关系,再来一次”来养,用“你不是戏子,你只是受伤了”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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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哎呀,这一部 冲着经典打造的,又是带有科幻现实的黑童话,只不过这次主角是两男的。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