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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菜大叔的武侠梦 一 宝鸡 ...

  •   一
      宝鸡的公务员采访结束之后,刘蕴玉和邵小艾本打算直接回北京。
      但主编又打来了电话。
      “你们在陕西再待几天,有个好玩的选题。”主编的语气听起来比平时兴奋,“宝鸡有个菜市场,里面有个卖菜的大叔,写了二十年小说。手稿堆了一屋子,从来没发表过。最近有人在网上发了他的故事,火了。你们去采一下。”
      “又是这种‘民间奇人’的稿子?”刘蕴玉有点无奈。
      “不是奇人,是普通人。”主编说,“你去了就知道。他叫马建国,五十多岁,在宝鸡市渭滨区的一个菜市场卖菜。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去批发市场进货,六点出摊,下午两点收摊。收摊之后不回家,坐在菜摊旁边写小说。写了二十年,写了三百多万字。”
      “三百多万字?”邵小艾在旁边听到了,瞪大了眼睛。
      “对,三百多万字。一本都没发表过。他说他写给自己看的。”主编说,“你去看看这个人,写写他。不要写成‘励志故事’,要写他为什么写。二十年,三百多万字,没有任何回报。这种‘本不应该做的事情’,往往比‘本应该做的事情’更有意思。”
      刘蕴玉挂了电话,看着邵小艾。
      “菜市场作家。”他说。
      “听起来好酷!”邵小艾的眼睛亮得像灯泡,“刘哥,我们去!我要看看三百多万字的手稿长什么样!”
      “三百多万字,堆起来比你人还高。”
      “那更要去看了!”
      他们从宝鸡市区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到了渭滨区的一个城乡结合部。菜市场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两边是各种摊位——卖菜的、卖肉的、卖水果的、卖调料的。地上湿漉漉的,空气里混合着鱼腥味、香菜味和泥土味。
      邵小艾捏着鼻子,四处张望:“马建国……马建国……找到了!刘哥,那边!”
      她指着一个摊位。那是一个卖菜的摊位,不大,三四米宽,摆着西红柿、黄瓜、青椒、土豆、大葱。摊位后面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件灰色的旧夹克,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他正在低头写着什么,完全没注意到有人走近。
      刘蕴玉走近了两步,看清了他在写什么。
      他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在一个小学生用的方格本上写字。字写得很小,很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他的左手边放着厚厚一摞同样的方格本,有些已经泛黄了,边角都卷了起来。
      “请问,您是马建国马老师吗?”刘蕴玉问。
      马建国抬起头,愣了一下。他显然不习惯被人叫“老师”。
      “我是卖菜的。”他说,“你们是谁?”
      “我们是省城来的记者,想跟您聊聊您写的小说。”
      马建国的表情变了。不是高兴,也不是紧张,而是一种复杂的、难以描述的表情——像是被人发现了秘密,又像是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什么人。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刘蕴玉没想到的话:
      “你们等一下,我先把这个菜给称了。”
      他放下笔,站起来,开始招呼一个来买菜的老太太。他称菜、算账、找零,动作麻利得像做了无数遍。老太太走了之后,他又坐了下来,把那摞方格本往里面挪了挪,然后抬起头看着刘蕴玉。
      “你们想问什么?”
      “想问您为什么写小说。”刘蕴玉也在一个倒扣的塑料筐上坐了下来,跟马建国平视。
      马建国想了想,说了一句让邵小艾差点哭出来的话:
      “因为菜卖完了之后,我还活着。”
      二
      马建国今年五十四岁。他出生在宝鸡市下面的一个农村,家里穷,兄弟姐妹五个,他排行老三。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跟着村里人去工地上搬砖。后来结了婚,有了孩子,为了让孩子能在城里上学,他带着老婆搬到了宝鸡市区,在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开始卖菜。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刚开始卖菜的时候,日子苦得很。”马建国一边整理摊位上的菜,一边说,“凌晨四点起来去批发市场进货,骑三轮车,冬天手冻得跟胡萝卜似的。六点出摊,一直站到下午两点。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继续。”
      “那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写小说的?”邵小艾问。
      “大概……卖菜卖了两年之后吧。”马建国回忆着,“有一天下午收摊了,我一个人坐在摊位上,看着空荡荡的菜市场,忽然觉得特别没意思。不是说卖菜没意思,是觉得——我这个人,除了卖菜,好像什么都没了。”
      他顿了顿,说:“我就想,我总得做点什么,证明我活着不只是为了卖菜。”
      “为什么是小说?”
      “因为我喜欢看小说。”马建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孩子般的笑容,“我年轻的时候在村里,没有书看,就到处借。后来到了城里,有了旧书摊,我就去买那种五毛钱一本的旧小说。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什么都看。看得多了,就觉得自己也能写。”
      “您写的是什么类型的小说?”
      “武侠。”马建国的眼睛亮了一下,“我喜欢写武侠。江湖、侠客、快意恩仇。菜市场里没这些东西,但我脑子里有。收摊之后,我坐下来,拿起笔,就进到那个世界里去了。那个世界里,我不是卖菜的马建国,我是大侠马建国。”
      邵小艾听得入了迷。
      “您能给我们看看您写的小说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马建国犹豫了一下,然后拿起那摞方格本,最上面的一本递给了她。
      邵小艾接过来,翻开了第一页。上面用圆珠笔写着:
      “第一章风雪夜归人
      大雪纷飞,寒风如刀。马千里独自站在华山之巅,手中长剑在月光下泛着寒光。他已经在这里站了三天三夜,等一个人。一个他等了二十年的人……”
      邵小艾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字迹歪歪扭扭,有些地方有涂改的痕迹,标点符号用得不太对,但每一个字都写得很用力,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她抬起头,发现刘蕴玉也在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正盯着那页纸,表情很认真。
      “马老师,”刘蕴玉说,“您写了多少本了?”
      马建国指了指摊位下面。刘蕴玉低头一看——摊位下面的塑料筐里,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十摞方格本,每一摞都用橡皮筋扎着,上面贴着标签,写着“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
      “这是……全套的?”刘蕴玉的声音有点发紧。
      “全套的。”马建国说,“一共三十七卷,三百二十多万字。写了二十年,写完了一部。现在在写第二部,写了三卷了。”
      刘蕴玉蹲下来,轻轻拿起一摞。他翻开第一页,看到上面写着“第十二卷”。他又拿起另一摞,写着“第二十五卷”。他一本一本地翻着,手指微微发抖。
      三百二十多万字。用圆珠笔,写在方格本上。一笔一划,一天一天,一年一年。
      二十年。
      “马老师,”刘蕴玉站起来,声音有点哑,“您有没有想过把这些小说发表?”
      马建国笑了。那是一种很平静的、没有任何遗憾的笑。
      “想过。年轻的时候想过。后来就不想了。”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我写得不好。”马建国说,“我没上过什么学,字都认不全,语法也不对。我写的东西,人家出版社看不上。就算看上了,也没人会买。一个卖菜的写的武侠小说,谁会看?”
      “那您为什么还写?”
      马建国看着刘蕴玉,看了很久。然后他说了一句让刘蕴玉记了很久的话:
      “因为我不写,就没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马建国的人,心里装着那么大一个江湖。”
      三
      菜市场的其他摊贩听说有记者来采访马建国,都围了过来。
      “马大哥可厉害了!”隔壁卖水果的大姐说,“二十年了,每天都写。刮风下雨都写。有一次他发烧三十九度,收摊之后不回家,坐在这儿写,写着写着差点晕过去。”
      “他老婆不支持他写?”邵小艾问。
      “以前不支持。”大姐压低声音,“他老婆说他写那些没用的东西,浪费时间。两个人因为这个吵了好多年。后来他老婆发现他写完之后心情好了,脾气也好了,就不吵了。现在有时候还帮他买方格本。”
      马建国听到这些,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马老师,您家人支持您吗?”刘蕴玉问。
      马建国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儿子支持。他在西安读大学,学的是中文。他看了我写的东西,说我写得不好,但是有灵气。他说‘爸,你继续写,总有一天会有人看的’。”
      “您儿子说得对。”邵小艾说,“我们不是来看您了吗?”
      马建国抬起头,看着邵小艾。他的眼眶红了。
      “你们是第一个来采访我的记者。”他说,“以前也有人来,是电视台的,拍了五分钟就走了,播出来只有十秒钟。我妈看到了,打电话跟我说‘建国啊,你上电视了’。我说‘妈,我就出现了十秒钟’。我妈说‘十秒钟也是上电视,妈为你骄傲’。”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
      “我妈去年走了。她走之前,我跟她说‘妈,我写的那些东西,以后可能会变成书’。我妈说‘好,那你写快一点,妈在下面等着看’。”
      邵小艾的眼泪掉了下来。
      刘蕴玉递给她一张纸巾,然后转向马建国:“马老师,我有个想法。您的这些手稿,能不能让我们拍几张照片?我们发在报道里,让更多人看到。”
      马建国想了想,点了点头。
      “但是有一个条件。”他说。
      “什么条件?”
      “你们要写就写真实的。不要把我写得有多伟大。我就是个卖菜的,顺便写写小说。我不是什么‘菜市场作家’,我就是马建国。”
      刘蕴玉看着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二十年,三百二十万字,没有任何回报,没有任何读者。但他还是在写。不是为了出名,不是为了钱,甚至不是为了被人看到。
      只是因为他心里有一个江湖,他必须把它写出来。
      “马老师,”刘蕴玉说,“我答应您。写真实的。”
      马建国笑了。他从摊位下面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苹果,塞到刘蕴玉手里。
      “拿着吃。我自家种的。”
      刘蕴玉看着手里的苹果,想说“不用了”,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收下了。
      “谢谢马老师。”
      “谢什么。”马建国说,“你们能来听我讲故事,是我该谢你们。”
      四
      采访结束后,刘蕴玉和邵小艾没有马上走。他们在菜市场里转了一圈,跟其他摊贩聊了聊。
      一个卖猪肉的大叔说:“老马这个人,老实得很。从来不缺斤短两,从来不以次充好。他卖的菜,都是最好的。有人说他傻,他说‘我卖菜要是不老实,我写小说也会不老实’。”
      一个卖豆腐的大妈说:“老马以前脾气不好,动不动就跟人吵架。自从开始写小说,脾气越来越好了。他说他把脾气都写在小说里了,那些坏人都被他写死了,他就开心了。”
      一个买菜的老太太说:“我每天都来他这儿买菜,不是因为他的菜好,是因为我想看看他今天写了什么。他有时候会念一段给我听,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我觉得好听。”
      邵小艾把这些话都记在了本子上。她一边记一边笑,笑着笑着又哭了。
      “刘哥,”她抽着鼻子说,“你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卖菜卖了二十年,写了二十年。菜卖完了就写,写完了继续卖菜。他的人生好像就两件事——活着,和证明自己活着。”
      “很多人都在证明自己活着。”刘蕴玉说,“有人用钱证明,有人用权力证明,有人用名声证明。马建国用的是笔。他选了一种最便宜、最笨、也最真诚的方式。”
      “你觉得他的小说写得怎么样?”
      刘蕴玉想了想,说:“我没看完,只看了几页。从文学的角度来说,确实写得不好。结构松散,人物单薄,语言也不够精炼。但是——我能感受到一种东西。”
      “什么东西?”
      “真诚。”刘蕴玉说,“他写的东西里,没有讨好任何人的意思。他不是为了发表才写的,不是为了让人夸才写的。他就是想写。这种纯粹的、不带任何功利心的创作欲,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邵小艾点了点头。
      “刘哥,你说我们那篇报道发出去之后,会有人来找他出书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刘蕴玉说,“但不管会不会,他都会继续写。因为他不写就难受。”
      “你怎么知道?”
      “因为真正的作家都是这样的。”刘蕴玉说,“不是他们选择了写作,是写作选择了他们。他们不写就会死。马建国就是这样的人。”
      邵小艾看着远处的马建国——他正在收摊,把没卖完的菜装进塑料筐里,然后把那摞方格本小心翼翼地放在最上面,像是怕压坏了。
      “刘哥,”她轻声说,“我想买一本他的小说。”
      “他不卖的。”
      “我知道。但我就是想买。”
      刘蕴玉看了她一眼,然后走到马建国面前,说了一句话。
      “马老师,我有个不情之请。我这个实习生,特别喜欢您写的小说。您能不能卖一本给她?她愿意出价。”
      马建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不卖。但可以送。”他从那摞方格本里拿出最旧的一本,封面上写着“第一卷”,递给了邵小艾,“这本是我写的第一卷,写了好几年,改了好多遍。字写得最认真。送给你。”
      邵小艾双手接过来,像接一件稀世珍宝。
      “马老师,我会好好保存的。”
      “不用好好保存。”马建国说,“你回去看,看完觉得好看,就告诉你身边的人。告诉他们,有一个卖菜的马建国,写了一部武侠小说,三百多万字。不好看不要钱。”
      “本来就是不要钱的。”邵小艾笑着说。
      “对,本来就是不要钱的。”马建国也笑了。
      五
      回招待所的路上,邵小艾一直抱着那本方格本,像抱着一个婴儿。
      “刘哥,你说马老师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什么?”
      “可能是没能让他妈妈看到他的小说变成书。”
      “那我们能不能帮他?”
      “帮他出书?”
      “对。”
      刘蕴玉沉默了一会儿,说:“出书没那么容易。出版社要考虑市场,要考虑销量。一个卖菜的大叔写的武侠小说,不一定卖得出去。”
      “那我们可以帮他联系出版社试试看啊。不行的话,也可以在网上连载,让更多人看到。”
      刘蕴玉看着她,这个二十岁的女孩,眼睛里有一种“我一定要做成这件事”的决心。
      “你可以试试。”他说,“但不要给他希望又让他失望。”
      “我不会的。”
      回到北京之后,邵小艾真的去做了。她把马建国的故事写成了一个帖子,发在了豆瓣上,标题叫《我认识一个卖菜的大叔,他写了三百二十万字的武侠小说》。帖子发出去之后,三天之内被转发了十几万次,阅读量超过了两百万。
      有人在下面留言:“我想看这部小说。”有人说:“我愿意出钱帮他出版。”还有人说:“我也是卖菜的,我也在写小说,谢谢你们让大家都知道,卖菜的人也可以有梦想。”
      邵小艾把每一条留言都截图保存了,然后给马建国打了个电话。
      “马老师!您的故事火了!好多人说想看您的小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马建国说了一句话,声音是颤抖的:
      “真的吗?”
      “真的!我把留言截图发给您看!”
      马建国没有微信,用的是老年机。邵小艾把截图打印出来,寄到了他的菜市场摊位。
      一周后,她收到了一封回信。信是用方格纸写的,字迹工整,一笔一划:
      “小艾姑娘:
      你的信和那些截图我都收到了。我看了好几遍,看一遍哭一遍。我妈要是还在,看到这些,她该多高兴。
      谢谢你让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是有人愿意看一个卖菜的人写的小说。
      我会继续写的。写到写不动为止。
      马建国”
      邵小艾把这封信拿给刘蕴玉看。刘蕴玉看了一遍,没有说话,把信折好,放进了自己的抽屉里。
      “你干嘛?”邵小艾问。
      “保存。”刘蕴玉说,“这是证据。”
      “什么证据?”
      “证明这个世界还没那么糟糕的证据。”
      后来,真的有一家出版社找到了马建国。他们看了他的手稿之后,决定出版他的小说——不是因为它写得有多好,而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东西:一种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一个人愿意花二十年、写三百二十万字、不求任何回报的纯粹。
      马建国的小说出版那天,他给刘蕴玉和邵小艾各寄了一本。扉页上写着:
      “献给所有还在坚持做‘没用的事’的人。”
      刘蕴玉把那本书放在办公桌上最显眼的位置。每次有实习生来问他“做记者有什么意义”的时候,他就把那本书拿给他们看。
      “这本书的作者,”他说,“是一个卖菜的大叔。他写了二十年,没有任何人知道。但他还是在写。你知道为什么吗?”
      实习生摇头。
      “因为有些事,不是因为有意义才去做,而是因为做了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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