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写了爸爸买西瓜、姥姥伺候月子、姥姥发现我手上的胎记、十一个月大被送到姥姥家、弟弟出生、我的名字。
写名字那段,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爷爷要按辈分排,大伯不干,妈妈嫌弃“空空”,翻字典取了半天,结果我爸上户口时忘了怎么写,最后只留下一个“阳”字。妈妈怪了他好久,但“阳”字挺好的。阳光,向阳,亮亮堂堂。小名叫“阳阳”,家里人这么叫,妈妈更多时候喊“宝贝”——那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软得像米糕。后来到北京,朋友也开始叫我“阳阳”,一开始不适应,后来觉得,能被一群人真心实意地叫小名,真幸福。
写弟弟那段,有两件事让我印象很深。一件是妈妈说养他太不容易了,“真没有你好养活”。另一件是弟弟从小就特别爱我——每次有人带他出去买好吃的,他都要说“我姐姐还没有呢”。那个被我打过、抢过妈妈的小男孩,原来一直记着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鼻子酸了一下。
写二姨拴娃那段,我笑得肚子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拿红裤腰带把婴儿拴在石头上就出去玩了,回来发现婴儿滚了一身屎粑粑,脚底板黢黑。又恶心又好笑。但那时候的二姨自己也是个孩子啊,能把我拴住没丢,已经很不错了。
写姥姥家的时候,我心里一暖。那条窄窄的胡同,土砌的院墙,旧旧的小院门,像古装剧里饱经风雨的老房子。姥姥蹲在院子里挑炭的身影,我记不住,但我知道我肯定蹲在旁边看过。还有那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需要摆弄的天线、永远蒙着一层灰的灯泡——条件是不好,但我在那里感受到了最早的安全感。以至于后来回了自己家,我还是更愿意赖在姥姥家不走,抱着姥姥的腿哭得撕心裂肺。
她现在还健健康康的,每次我回家,她都会拉着我的手说“要照顾好自己,要对自己舍得,要...”。她在灶台前忙活的样子,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快到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当“闺女”,就已经成了别人嘴里的“外人”。
但没关系。在这个故事里,我永远是那个蹲在水龙头边洗碗的小女孩,也永远是那个抱着姥姥腿不肯撒手的小外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