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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室友 搬去和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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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公道话,陆野这人当室友其实还不错。
除了偶尔喊我一起看电影,或者发消息问我要不要从菜市场带点东西,平时基本不打扰我。我上次说让他别在屋里抽烟之后,他还真没只把脑袋伸窗外糊弄我,这几周走廊里半点儿烟味都没有。也再也没放过《分手快乐》循环,看起来跟没事人似的,要不是六周前我亲眼看见他站在我家门口快哭晕过去,我都想不到这是刚被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甩了的人。
我们俩没特意商量过,自然而然就摸出了互不打扰的作息规律。他是夜猫子,我不管上不上班都早上六点多七点就起,时间完全错得开。而且他很少在家待着,水槽里从来不会堆着泡了三天的脏碗。
但这公寓是真的小,我那卧室说好听点是次卧,说难听点就是个放大版的衣柜——以前苏念秋住这儿的时候,还真就是用来当衣帽间的。
搁一年前,这点儿空间对我来说根本不是事。
我从小就是坚定的极简主义者。爸妈离婚之后,我跟着我妈到处搬,她在银行上班,哪儿开新分行就得去哪儿,我们从来没请过搬家公司,都是她当时的追求者来搭把手,所以我早就习惯了轻装上阵。
我还特意练过,就看自己最少能靠多少东西过日子。我从小泡图书馆,也不用买一堆书,反正想看就能借,也就对买东西没什么执念。唯一舍得花钱的就是书,但我也不在乎有没有所有权,能看完就行。
高中有次搬家前,我拉着我妈把冰箱上贴的那些满分试卷、奖状全烧了,我们开着客厅那个小壁炉——那是我们俩唯一舍不得那个长霉的老破小的原因——我把那些纸一张一张往火里扔。
那是我第一次见我妈哭。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佩服的人,但她从来不是什么软性子,我一直以为她刀枪不入。
那天看着我物理试卷烧得发黑卷成一团,她眼睛红了,声音哑得不行:“晚星啊,等你上大学走了,我是谁啊?”
我往她怀里靠,她伸手抱着我肩膀,我跟她说:“你还是你啊,全世界最好的妈。”
她亲了亲我头顶,说:“有时候真希望我能多留住点东西。”
“都是身外之物嘛。”我提醒她,这可是她常挂在嘴边的话。
我早就懂了,人这一辈子就是人来人往,没什么东西能留一辈子。
那些追我妈追得要死要活的男人,最后都不了了之。以前学校里说要跟我当一辈子朋友的人,转校没俩月就没消息了。暑假在冰粉摊认识的男生,天天给我发消息,开学回去就牵着别的女生的手了。
不是你的东西,攥再紧也没用。我妈是我生命里唯一的定数,只有她最重要。
她送我去上大学那天,我们俩都没哭,就抱着对方抱了好久,后来我肩膀都勒出印子了。我那时候所有衣服都是纯色基础款,一个行李箱就装完了,我们还寄了个打折买的黄麻地毯,一个马克杯、一个碗、一套餐具,还有个小电锅,我妈说够我做所有“核心食物”了:糖、桶装面、挂面。
那之后我搬过五次家,跨了两个省,东西还是没多多少。
直到我和沈亦臻搬进青岚那栋带环绕式门廊的小洋房。那天他一把把我抱起来,跨过门槛,说了三个字,直接把我这么多年的极简主义信念砸得稀碎。
“欢迎回家,晚星。”
就这么一句话,我心里那道防线一下就塌了,以前捂得严严实实的软乎乎的心思全冒出来了。
在那之前,我总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个打包好的小包袱,随时拎起来就能走,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也不知道要去哪儿。直到他说出“家”这个字,我心里那点火星一下就烧起来了。这就是我等了这么久的安稳啊,这是属于我们的地方。虽然房子是他买的,但他负责还贷款,我可以慢慢把这个家布置得暖乎乎的。
什么极简主义,去他妈的。
现在好了,那些本来要摆满三居室的家具,全塞在陆野这个小次卧里,挤得满满当当的,床上堆的抱枕都快把我埋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变态杀人狂,要把人绑床头喂到撑死。
我也想过把这些破烂都扔了,但一想到花了那么多钱布置一个从来不属于我的家,我就心疼得慌。
还有那些婚礼用的东西,全塞在各个柜子里,那件买的时候花了我小半年工资的婚纱,就挂在薄薄的推拉门后面,像个藏不住的秘密,天天杵在那儿提醒我以前有多傻。
理论上我是想把婚纱和这些破烂都挂网上卖了,但一想到那场没办成的婚礼,我就没勇气点开那个页面。
周六我在图书馆值了七个小时班,拼了命才把那个破婚礼的事从脑子里赶出去。
手机突然震了,是陆野发的消息:你在上班。
他发短信就这德行,没有称谓,没上下文,连标点都没有。我都不知道他是在问我还是在陈述事实,厨房明明有个白板日历,我每天几点去哪儿写得明明白白,我每天晚上还会跟手机日历核对一遍,之前还让他把自己的日程也加上,他从来没理过。
我回:对。
他又发:要泰餐吗。
我猜这次应该是问句,但也搞不懂他是想约我晚上一起点泰餐,还是单纯问问我爱不爱吃泰餐。
我回:不用了谢谢。我中午一般去街对面海滩那三个餐车买吃的,我现在撑得慌,到晚上都不饿。
他回:好。
然后显示正在输入,半天又没动静。我寻思他是不是想让我下班顺路给他带泰餐?
我回:还有事吗?
他回:等你回来再说。
奇了怪了,平时周六我下班的时候,他要么在自己屋里,要么出去晃了。手机又震了,是故事时间还有十分钟的提醒。我收拾好东西往图书馆后面的下沉式故事角走,小朋友和家长已经坐得满满当当了,抢着占地毯方块和消过毒的体操垫,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坐在外圈的椅子上,熟人们互相打着招呼。
图书馆后墙的落地窗晒得整个角落暖洋洋的,我都能猜到哪几个老人听第二本书的时候就得打瞌睡。
我刚走过去,小朋友们就七嘴八舌地喊我“星星老师”,还有喊错成“心心老师”的,我心里软得一塌糊涂,跟开了锅的爆米花似的。
有个扎小辫子的小姑娘仰着头跟我说:“我三岁啦!”我夸她真棒,问她觉得我几岁。
她想了半天,说我是少女。
哼!上周她还说我一百岁呢,这波属于逆生长了,我赚了。我还没说话,一个我从来没见他脱过蜘蛛侠衣服的四岁小男孩小禾,一下冲过来抱住我膝盖。
不管我心情有多差,故事时间总能治愈我。
“宝贝,”他妈妈沐沐赶紧过来拉他,怕我被拽倒。
“有没有小朋友喜欢恐龙呀?”我一问,全场几乎都在欢呼。
我来这儿工作一年了,认识了好多可爱的家庭,沐沐和小禾是我最喜欢的。他精力永远旺盛,想象力也丰富,沐沐家里管得严但却没有磨灭他那点奇奇怪怪的小性子,每次看见他们俩我心里就有点发怵。
想我妈了。
也想我以前以为会和沈亦臻过的那种日子,还有他那一家子和善的老人。
我赶紧把这点emo甩出去,坐进椅子里,把今天要讲的第一本绘本放在腿上:“那有没有小朋友喜欢爆米花呀?”
小朋友们比刚才喊恐龙的时候还起劲。我问他们知不知道恐龙最喜欢吃爆米花,他们尖叫得我耳朵都疼。沐沐跳起来,运动鞋后跟的红灯闪得飞快,喊:“恐龙吃人!”
我跟他说有的恐龙可能吃人,但有的恐龙只吃爆米花,正好顺理成章开始讲《爱吃爆米花的恐龙》。
每周就属故事时间过得最快,我讲得投入,每次合上最后一本书才反应过来我还在上班。
跟我猜的一样,刚才还闹哄哄的小朋友们都困得迷迷糊糊的,家长们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只有林家的三胞胎之一闹脾气,她妈妈哄半天都哄不好。
我跟最后走的人挥挥手,开始收拾故事角,给垫子喷消毒水,捡垃圾,把小朋友落下的书拿回前台准备重新上架。
负责成人区的阿黎从后面办公室出来,背着个超大的绗缝包,黑色的丸子头歪歪的。
她才一米五,沙漏型身材,长了双迪士尼公主似的眼睛,但完全就是刻板印象里那种凶巴巴的图书馆管理员,说话跟敲锤子似的,上次她跟我说她“不怕冲突”那语气,我都怀疑我们已经在吵架了。七十多岁的馆长老陈每次碰到难搞的读者,都派她去解决。
我第一次跟她搭班的时候,有个中年男的嘴里嚼着槟榔,盯着她胸说“我就喜欢你们这种异域风情的女孩”。
她眼睛都没从电脑上抬,直接说:“你这话是性骚扰,再说我就把你拉黑了,要不要我给你打印点性骚扰相关的普法资料?”
总而言之,我对她是又敬佩又怕。
“你自己锁门没问题吧?”她一边发消息一边问,她总是迟到,还总早退。“我得去接小宇下跆拳道课。”
对,她儿子名字是跟着言情小说中的男主取的。
每次想到这个我都想笑,我现在这个年纪,生孩子都没人说闲话了,搞不好都能有个叫念一的女儿,去参加U5足球队,踢球踢不对方向,踢一半还坐中场脱鞋。
结果我现在单身,在这个地方除了同事就是前未婚夫的圈子,连个朋友都没有。
“晚星?”阿黎喊我,“想什么呢?”
“啊没事,”我赶紧回神,“你走吧,我锁门就行。”
她点点头就走了,我绕着图书馆检查了一圈,把灯都关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她最近忙得很,要力量训练,要参加读书俱乐部,还报了个手工琉璃手工课,我们现在改成经常打短电话,不像以前那样半个月打一次,一次打俩小时。
我跟她说图书馆夏末筹款活动的事,她跟我说她现在硬拉能拉72公斤了。我跟她说有个七十岁的读者约我去跳探戈舞,她跟我说健身房有个28岁的教练总想找她要微信。
“咱们俩日子过得还挺像。”我把车停在路边,开玩笑说。
“拉倒吧,那教练要是约我跳探戈舞我说不定就答应了。”她笑。
“那我把这个老爷子的号码给你?不过我同事阿黎叫他‘爱动手的猪头’,你小心点。”
“那算了,”她赶紧说,“对了我给你寄瓶防狼喷雾。”
“我大学时候你给我的那瓶还在呢,不知道过期没。”
“说不定越放越好用,”她说,“我快到俱乐部了,你呢?”
“刚到家,周一再打?”
“行,”她说,“爱你。”
“我更爱你。”我刚没说完她就挂了,这是她老习惯了,从来不让我赢。
陆野的公寓在屠户镇一个翻新过的砖厂仓库三楼,我估计以前这儿是屠宰场,
我爬楼梯爬得一身汗,进了门先把包扔了,脱了开衫和小白鞋,去厨房看了眼白板日历,跟我手机上的核对了一下,唯一多出来的事就是周四我要代葛峰主持“惊险刺激谋杀案”读书俱乐部,他刚做了根管手术,得休息。
我把这事写在白板上,倒了杯冰水,咕嘟咕嘟喝着往客厅走。眼角余光瞥见个黑影,我吓得嗷一叫,半杯水都洒地毯上了。
原来是陆野,脸朝下趴在沙发上。他哼了一声,脸都没抬起来。他那家具全是舒服为主,半点儿颜值都没有。
“我以为你死了呢。”我走过去说。
他又咕哝了一句什么。
“啊?”我问。
“我也希望我死了。”他闷声说。
我瞟见桌上的椰子朗姆酒,还有个空杯子:“今天不顺?”
三周前撞见他循环看《志明与春娇》的时候我还挺惊讶,现在看见他这副鬼样子,我反而松了口气——终于有人跟我这一个半月的心情一模一样了。
他脸都没抬,伸手在桌上摸了张纸,举起来给我。
我走过去接过那张米白色的精致请柬,他手“啪”就垂下去了。我看着上面优雅的花体字,读着读着血都凉了:
“沈建明、刘美娟夫妇暨苏建国、李婉华夫妇谨邀您参加爱子沈亦臻与爱女苏念秋的婚礼……”
“滚啊!”我把请柬扔出去,跟扔着条活蛇似的。
这蛇还着火了,我突然浑身发烫,往后退了几步,扇着风:“不可能,绝对是假的。”
陆野坐起来:“真的,你也有一份,在你鞋柜上。”
“他们有病吧?请我们去干嘛?”我气得要死,不知道是骂他还是骂那对狗男女,还是骂老天爷。
他往前凑了凑,把杯子倒满朗姆酒,递过来给我,我摇头,他一仰头干了,又倒了一杯。
我把请柬捡起来,还以为自己刚才看错了,说不定是外卖单。
结果没有,真的是婚礼请柬。
“还是劳动节啊!”我尖叫着又把请柬扔了。
“我知道,”陆野说,“毁了我们的生活还不够,连好好的假期都要毁了。”
“我是说,就这个劳动节!”我声音都抖了,“比我们原定的婚礼就晚一个月啊!”
陆野抬头看着我,脸上全是担心:“晚星,他都睡了我女朋友,还带她去三亚玩了一周,让你自己收拾东西搬出来,还有什么事是他干不出来的?”
我都快喘不上气了:“他们干嘛这么急着结婚?我们当初订婚都订了两年。”
陆野喝了口朗姆酒,打了个寒颤:“说不定她怀孕了。”
我感觉整个房子都在晃,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正好压在他小腿上。他又倒了一杯酒递过来,这次我没拒绝,一口干了:“我靠,太恶心了。”
“我知道,”他说,“我这儿就这瓶烈酒,要不要换红酒?”
我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不喝红酒呢。”
他盯着我。
“怎么了?”
他喝醉了眯着眼睛,眼神更凶了:“你开玩笑呢?”
“没有啊?”我懵了。
“我在酒庄上班啊,晚星。”他说。
“什么时候的事?”我不信。
“七年了,”他说,“你以为我是干嘛的?”
“我不知道啊,”我说,“我以为你是送外卖的。”
“为什么?”他摇头,“凭什么这么说?”
“我哪知道!”我也急了,“能不能先给我红酒?”
他把腿从我屁股底下抽出来,起身去厨房,我透过岛台和橱柜的缝隙看见他翻了个我从来没开过的柜子,里面全是精致的酒瓶,白的、粉的、橙的、红的都有。他拿了两瓶回来,“啪”地把开瓶器从钥匙链上摘下来。
窗户开着,外面开始飘小雨,闷热的天终于凉快点了。他开了一瓶塞给我,直接递的酒瓶。
“不用杯子?”我问。
“你觉得你需要吗?”他把另一瓶也开了,反问我。
我瞟了眼地上还躺着的烫金请柬:“确实不需要。”
他拿酒瓶跟我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我也跟着喝,酒滴到下巴上,我用手背抹了。
“你真不知道我在酒庄上班?”他还纠结这事。
“真不知道,”我说,“沈亦臻说你天天打零工,没个正经工作。”
“我是打几份工,”他含糊地说,“但主要是在樱桃山酒庄上班,你没去过?”他抬头看我。
我摇头,又喝了一口酒。
他嘴角往下撇了撇:“他从来就没喜欢过我,对吧?”
“对,”我实话实说,“对了,苏念秋是不是特别讨厌我?”
他皱着眉看酒瓶:“没有,苏念秋几乎谁都喜欢,所有人也都喜欢她。”
“我不喜欢,”我恶狠狠地说,“我半点儿都不喜欢她。”
他看着我,差点笑出来:“合理。”
“她从来没……”我把脚塞到沙发坐垫缝里,“我也不知道,没表现出来嫉妒我?你以前就没发现她……喜欢沈亦臻?”
他扯了个不好看的笑,往我这边凑了凑:“说实话,有时候我也怀疑。但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我根本比不过,所以我就没提,希望不会出事。”
这话一下戳中我了,我眼泪直接掉下来。
“哎,”陆野往我这边挪了挪,“没事的,这破事太操蛋了。”他一把把我拉到怀里,另一只手还举着酒瓶,特别自然地亲了亲我头顶。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碰我,我平时跟好朋友都不怎么爱肢体接触,但这几周我连个碰我的人都没有,被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人抱着,居然还挺舒服。
“太荒谬了,”他说,“这俩人真的太贱了。”他用空着的那只手顺我的头发,我把脸埋在他T恤里哭,他身上只有一点点很淡的烟味,更多的是那种辣辣的木质香。
“对不起啊,”他说,“我应该把请柬扔了的,不知道为什么还留着。”
“没事,”我擦了擦眼泪往后退,“我懂,你不想一个人面对这事。”
他眼神有点愧疚:“我应该自己藏着的,不该给你看。”
“换我我也会这样,”我说,“真的。”
“别这么说,”他小声说,“对不起。”
“道什么歉啊,”我赶紧说,“又不是你要娶苏念秋不娶我。”
我啥也没想地肘了他一下,他疼得抽了口气。
“我靠!我才该对不起!”我慌了。
他摇头,往后坐了坐,不看我,转头盯着窗外。
哦完了,他也哭了,或者在憋眼泪。我靠我靠我靠。
“陆野!”我慌得不行,好久没哄过人了。
“我没事,”他说,“给我一分钟。”
“喂!”我喝了酒胆子也大了,爬过去捧着他的脸,让他看着我,“他们俩,就是傻逼。”
“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他说。
“你这辈子最爱的人就是个傻逼。”我跟他说。
他忍不住笑了,跟个小狗似的,我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本来就乱糟糟的头发,他笑得更明显了,黑眼睛亮闪闪的。
我六周没性生活了——倒不是什么个人记录——但看着他这表情,我大腿根居然突然麻了一下。
陆野其实挺帅的,不是沈亦臻那种一看见就让人腿软的、我妈说的“上电视的帅”。他是那种让人很放松的帅,跟他说话不用紧张,也不用特意摆最好看的角度,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他笑起来带着点坏,头发乱糟糟的,居然特别勾人。
而且他比我想象的还好闻。
但转念一想:他是我室友,刚才还在为这辈子最爱的人哭呢。
肯定有更正常的办法让我们俩别想这些破事。
“要不要看《志明与春娇》?”我主动提。
“不,”他摇头,我松开他的脸,有点失望,本来还以为不用一个人回房间emo了。
“我们别在家闷着了,”他晃了晃脑袋,“走。”
“走?”我都快忘了“出门”这俩字怎么写了,“去哪儿啊?”
他站起来,伸手拉我:“我知道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