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十六岁的她 我 ...
-
我最早记清的,是五岁那年冬天的风。而我后来才知道,那个凌晨的恐惧,与高秀兰十六岁那年的恐惧,如出一辙。
1979年,高秀兰十六岁,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上有三个姐姐,下有三个弟弟。在川东那个重男轻女的穷山沟里,女孩的命运早就被写好:长大,嫁人,生子,像她们的母亲一样,一辈子拴在灶台前。
可高秀兰不一样。她从小就喜欢画画,用烧黑的木棍在泥地上画,用偷来的铅笔头在作业本背面画。她画山,画水,画那种带褶皱的裙子——她只在县城的百货商店里见过一次,挂在玻璃橱窗里,像梦一样。
“秀兰,别做梦了,”她大姐说,“咱家的女娃,能识几个字就不错了。”
可高秀兰不信。她十六岁那年,揣着外婆给的五块钱和一把木梳,爬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她要去东莞,听说那里的工厂招女工,听说那里有机会。
火车开动的瞬间,她看着窗外倒退的山峦,心里既害怕又兴奋。她不知道,这一去,就是三十年;她更不知道,那个关于褶皱裙子的梦,永远停在了十六岁。
在东莞的电子厂,她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手指被机器压断过,接上了,但阴雨天会疼。晚上宿舍熄灯后,她打着手电筒画设计图,画那种带褶皱的裙子。她幻想着有一天,她能去夜校学习,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裁缝。
可现实像一张网,越收越紧。家里的电话一个接一个:父亲病了,需要钱;弟弟要娶媳妇,需要钱;妹妹要上学,需要钱。她把工资的大部分寄回去,剩下的只够吃饭。
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林建国——我的父亲。一个同样来自四川的打工仔,会说笑话,会给她买糖炒栗子。她以为他是救赎,却不知他是另一个深渊。
她发现自己怀孕时,那个同乡正好来找她,说深圳有个服装厂招设计师助理,问她去不去。
她看着自己的肚子,看着那个还未成形的孩子,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她给同乡回了电话:“我不去了。”
那个孩子就是我,林知许。
后来,她嫁给了林建国,回到了成都,生下我,忍受他的酗酒和暴怒。她把设计图压在箱底,把木梳放在枕头下,把那个向往自由的灵魂,深深地、深深地埋进了“母亲”这个身份里。
然后,她把所有未能实现的渴望,都投射到了我身上。
她要我学金融,是因为她觉得“稳定”能保护我不受伤害;她要我嫁人,是因为她觉得“家庭”能给我安全感;她要我听话,是因为她害怕我像她一样,在追逐自由的路上摔得粉身碎骨。
她爱我,爱到忘记了我也需要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