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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那支笔 ...

  •   十月的第一周,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

      小到我本来不应该记住,但我记住了。而且记了很多年。

      周二上午第二节课是数学。

      方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卷子,表情不太好。

      “上次月考的卷子,我改完了。”他把卷子往讲台上一放,“整体情况不理想。尤其是最后一道大题,全班只有五个人做对了。”

      我在心里数了一下:五个人。林昭远肯定是其中之一。他数学136,最后一道大题他做对了。

      “现在讲评。”方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画图,“先讲最后一道大题。这道题用换元法,设t等于x平方加一……”

      我在笔记本上记步骤,写着写着,笔没墨了。

      我拧开笔帽,看了一下笔芯——透明的笔管里,墨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在底部缩成一个小小的圆柱体。

      我把笔帽盖上,在笔袋里翻。

      翻了半天,没有找到第二支笔。

      我开始翻书包。把课本一本一本地拿出来,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没有。再把文具袋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尺子、橡皮、修正带、便利贴——没有。

      一支笔都没有。

      我的额头开始冒汗。

      方老师在黑板上写步骤,粉笔敲击黑板的声音哒哒哒的,每一声都像在敲我的太阳穴。

      “这一步是关键,代入之后消参……”

      我抬起头看黑板,想把步骤先记在脑子里,等会儿再抄。但我记不住——我脑子里全是“没有笔没有笔没有笔”。

      坐在旁边的周小雨在用一支蓝色的圆珠笔。我想跟她借,但她写得很认真,我不忍心打断她。

      坐在前面的陈可欣在低头看手机——她上课经常这样,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没被没收过。但我不敢叫她,怕被方老师发现。

      我急得快哭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眼眶发酸的那种急。

      在高一重点班的数学课上,全班只有五个人做对最后一道大题的讲评环节,数学课代表——对,我还是数学课代表——没有带笔。

      这件事如果传出去,我会成为整个年级的笑话。

      我低下头,假装在笔记本上写字,其实手指在桌面上比划。我的手指在冰凉的桌面上画着方老师写的公式,一笔一划,像是在刻字。

      就在这时,有什么东西滚到了我脚边。

      我低头一看——一支黑色的圆珠笔,普通的晨光牌,笔帽上有几道咬痕。

      我愣了一下,弯腰捡起来。

      我回头看。

      林昭远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左手撑着头,右手垂在桌子边缘。他的桌面上摊着课本,但他的目光不在课本上——他在看我。

      我举起那支笔,无声地问:是你的?

      他点了一下头。

      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笔:借我?

      他又点了一下头。

      然后他收回目光,重新看向黑板。

      我转回头,拧开笔帽,开始记笔记。

      那支笔的墨水很足,写出来的字迹是深蓝色的,很流畅。笔帽上的咬痕有点硌手,但握久了就习惯了。

      我用那支笔抄完了方老师写在黑板上的所有步骤,又把之前落下的笔记补上了。下课铃响的时候,我的笔记本上整整齐齐地写了三页。

      下课后,我拿着那支笔,走到最后一排。

      林昭远正趴在桌上——他又在睡觉。

      我站在他旁边,犹豫了一下,轻轻敲了敲他的桌面。

      “林昭远。”

      他抬起头,眼睛半睁半闭,头发被压得翘起来一撮。

      “笔还你。”我把笔递过去,“谢谢。”

      他看了一眼那支笔,又看了我一眼。

      “你留着吧。”他说,声音沙哑,“我还有。”

      然后他又趴下了。

      我站在他旁边,手里捏着那支笔,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谢谢。”我说。

      他没有回应。

      我走回座位,把那支笔放进了笔袋里。

      坐下来之后,我注意到林昭远的桌面上放着另一支笔——一支很旧的圆珠笔,笔管上的标签已经磨得看不清了,墨水大概也不多了。

      他说“我还有”,就是那支快没墨的旧笔。

      我低下头,把笔袋拉链拉好。

      陈可欣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笔袋,笑了一下。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她说,转回去了。

      她的语气有点奇怪,但我没有多想。

      那天晚上回宿舍,我把那支笔从笔袋里拿出来,放在台灯下看。

      是一支很普通的晨光黑色圆珠笔,0.5的,学校小卖部卖两块钱一支。笔帽上有几道咬痕,大概是咬笔的习惯留下的。笔管里的墨水还有很多,大概用了不到四分之一。

      我把笔帽拧开,看了一眼笔尖——很干净,没有干墨的痕迹。说明他平时不太用这支笔。

      那他为什么借给我?

      也许只是随手。

      也许他看到了我在翻书包的焦急样子。

      也许他就是那种会借笔给别人的人。

      我拧上笔帽,把笔放在枕头旁边。

      后来那支笔我一直用到了高考。笔帽上的咬痕被我摸平了,笔管里的墨水被我写完了,我换了好几次笔芯。笔管的标签磨没了,塑料外壳也裂了一道缝,我用透明胶带缠了一圈。

      高考那天,我用的是另一支笔。但那支晨光圆珠笔,我放在了笔袋的夹层里,带着它进了考场。

      我没有用它。我只是觉得,带着它,我会安心一点。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林昭远把那支笔借给我之后,他自己用那支快没墨的旧笔用了一个星期,才买了一支新的。

      这件事是他后来在信里写的。

      他说:“那支笔是我最贵的一支,平时舍不得用。但看到你翻书包的样子,我没想那么多,就扔过去了。”

      他说:“后来看到你一直在用那支笔,我心里很高兴。但我不敢问你是不是因为喜欢那支笔才一直用。”

      他说:“那支笔是我离你最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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