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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程越和沈屿(—)——踩掉的鞋   程越觉 ...

  •   程越觉得自己最近有病。

      不是那种“有点奇怪”的病,是真有病。比如现在——他坐在中环一家酒吧的高脚凳上,手里转着一杯威士忌,听着顾深说他和那个校霸的事,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人。

      “你有没有在听?”顾深的声音把他拉回来。

      “有。”程越扯出一个笑,“你说那个小孩,打架很凶,但是吃锅巴的时候会翘嘴角。”

      顾深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我笑你。”程越晃了晃酒杯,“堂堂顾氏太子爷,蹲在深水埗等一个高中生打拳,等到凌晨三点。说出去谁信?”

      “你呢?”顾深反问,“你昨天去哪了?”

      程越的手顿了一下。

      “没去哪。”

      “玛丽医院。”顾深语气平淡,“急诊科。你手肘上那个创可贴,是玛丽医院专用的。”

      程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肘。创可贴还在,肤色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他忘了撕。

      “摔了一跤。”他说。

      “从深水埗摔到玛丽医院?”顾深端起酒杯,语气里带着一丝了然,“打车要一百多。”

      程越没说话。他把杯里剩下的威士忌一口闷了,辛辣的液体从喉咙烧到胃里,也没压下心底那股烦躁。

      “我走了。”他站起来。

      “去哪?”

      “透透气。”

      他穿过走廊,往洗手间的方向走。走廊很长,灯光昏暗,墙上挂着几幅看不懂的抽象画。他低着头,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那天晚上的画面——

      凌晨两点,玛丽医院急诊科。白炽灯亮得刺眼,消毒水的味道混着血腥气。他坐在走廊的塑料椅上,等了四个小时。

      等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等。他们不是朋友,不算熟悉,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但他就是不想走。手术室的灯灭了,门推开,沈屿穿着手术服走出来,口罩拉到下巴,脸上有被口罩勒出的红印,眼睛下面一片青黑。

      看到程越的时候,他愣了一下。

      “你怎么还在这里?”

      “等你。”

      “等我干什么?”

      “不知道。”程越站起来,腿有点麻,“就是想等。”

      沈屿看着他,看了几秒。那双眼睛里没有感动,没有惊喜,只有一种他看不懂的、复杂的东西。

      “你饿不饿?”他问。

      “饿。”

      “那去吃饭。”

      他走在前面,白大褂的下摆扬起来。程越跟在后面,看着他瘦削的背影,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奇怪的冲动——他想伸手拉住他,想问他为什么要戴那个假笑的面具,想问他在手术室里是不是也这样笑。

      但他什么都没做。只是跟着他,走出医院,走进凌晨两点的中环。

      那家茶餐厅开到凌晨三点。他们坐在角落的卡座里,沈屿点了一碗云吞面,程越点了一杯冻奶茶。

      “你为什么来医院?”沈屿问,筷子挑着面,没看他。

      “摔了。”

      “你上周也摔了。”

      “这周也摔了。”

      沈屿放下筷子,抬头看他。那双眼睛很亮,带着审视,像医生看病人,又像猎人看猎物。

      “程越。”

      “嗯?”

      “你是不是在耍我?”

      “不是。”程越放下奶茶杯,看着他的眼睛,“我真的很疼。”

      “哪里疼?”

      程越把他的手拉过来,按在自己胸口。

      “这里。疼了很久了。”

      沈屿的手掌贴着他的衬衫,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很快,快得不正常。他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没有抽回去。

      “你心跳这么快,当然疼。”

      “不是心跳快才疼。”

      “那是什么?”

      “是你在的时候才疼。”

      沈屿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不是那种完美的、滴水不漏的社交微笑,是真正的、从心底涌上来的笑。眼尾弯起来,露出一点点牙齿,像二十几岁的人该有的样子。

      “你有病。”他说。

      “你早就知道了。”

      “治不好。”

      “那就别治了。”

      那是他们第三次见面。程越记住了他笑起来的模样,记住了他吃云吞面时会先把汤喝完,记住了他手指的温度——微凉,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

      然后他就开始有病了。

      开始在意手机有没有新消息,开始反复点进他的朋友圈(虽然三天可见,什么都没有),开始莫名其妙地开车路过玛丽医院,然后告诉自己“只是顺路”。

      从浅水湾顺路到玛丽医院,开车要四十分钟。

      他真的有病。

      走廊尽头就是洗手间。程越拐过弯,脑子里还在想着沈屿吃云吞面的样子,没看路——

      “嘭。”

      他撞上了一个人。

      准确地说,是他的脚踩上了对方的脚。他低头一看,一双白色运动鞋,鞋面上一个黑乎乎的脚印,印在干干净净的鞋面上,格外刺眼。

      “抱歉。”他抬起头,嘴角习惯性地弯起一个弧度,露出标准的社交微笑,“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他顿住了。

      面前的人很好看。不是那种精致到挑不出毛病的好看,是很有攻击性的好看——眉峰锐利,眼尾上挑,嘴唇薄而冷,整个人像一把刚出鞘的刀。他穿着一件白大褂,里面是深绿色的手术服,头发随意扎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脸侧。

      是他。沈屿。

      沈屿低头看了看自己鞋上的脚印,然后抬起头。

      他也笑了。

      那个笑容和程越的一模一样——完美、标准、滴水不漏,没有一丝真心。嘴角弯起的弧度恰到好处,眼睛里却没有笑意,像一面光滑的镜子,把所有情绪都挡在外面。

      “没关系。”他说,声音淡淡的,“鞋而已。”

      程越看着那个笑,忽然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他见过很多种笑。真心的、假意的、讨好的、敷衍的、热情的、冷漠的。但这个人的笑,和他自己的太像了——都是用来挡东西的。挡疲惫,挡脆弱,挡那些不想被人看见的狼狈。

      “你怎么在这?”他问,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

      “刚下班。”沈屿把白大褂的扣子解开,露出里面的手术服,“你呢?”

      “喝酒。”

      “跟谁?”

      “顾深。”

      “那个顾氏太子爷?”

      “你认识?”

      “不认识。听说过。”沈屿弯下腰,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蹲下去擦鞋上的脚印。动作很自然,没有抱怨,没有不悦,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程越看着他的发顶,头发有些乱,有几根翘起来,大概是在手术室待太久被帽子压的。他忽然想伸手帮他按下去。

      “我来。”他蹲下来,从他手里拿过纸巾。

      沈屿的手指顿了一下,没有争。程越低着头,用纸巾一点一点擦掉鞋面上的泥印。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你不用擦这么仔细。”沈屿说。

      “踩脏了就要擦干净。”

      “我说了没关系。”

      “但我有关系。”

      沈屿没再说话。走廊里很安静,只有纸巾摩擦鞋面的细碎声响。程越能闻到他身上消毒水的味道,混着一点点洗手液的柠檬香,不刺鼻,反而让人觉得安心。

      擦完了。他把纸巾揉成一团,站起来。

      沈屿也站起来,比他矮大半个头,微微仰着脸看他。

      “程越。”他叫他的名字。

      “嗯?”

      “你上次在医院等我,等了多久?”

      程越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四个小时。”

      “为什么?”

      “我说了,想等。”

      “为什么想等?”

      程越看着他。走廊的灯光昏黄,落在他脸上,把那些疲惫的痕迹照得很清楚。他看起来有点累,眼睛下面有青黑,嘴唇有些干,但那双眼睛还是很亮。

      “因为我想知道,”程越说,“一个和我一样假笑的人,笑起来应该是什么样的。”

      沈屿的表情变了。不是那种完美的社交笑容,是一种很细微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变化——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眼角弯了一点点,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面具下面松动了一瞬。

      “你看到了吗?”他问。

      “还没有。”

      “那继续看。”

      他转身走了。白大褂被他搭在手臂上,手术服的衣摆轻轻晃动。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程越一眼。

      “鞋擦得不错。”他说,“下次别踩了。”

      程越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拐过弯,消失在走廊尽头。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擦鞋的时候,手指碰到了他的鞋带,碰到了他的脚踝。只是很轻的触碰,却让他心跳快到现在还没平复。

      他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沈屿的号码存在里面,备注只有两个字:沈屿。

      他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打了一行字:“到家了说一声。”

      发出去之后,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他们又不熟,凭什么让人家报平安?

      但消息已经发出去了,撤不回来。

      他靠在墙上,等了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手机震动了一下。

      “到了。”

      只有一个字。没有标点,没有表情,冷淡得像在跟陌生人说话。

      但程越盯着那个字看了很久,嘴角慢慢弯起来——不是假笑,是真正的、从心底涌上来的笑。

      他把手机贴在胸口,靠着走廊冰冷的墙壁,闭了一会儿眼。

      然后他睁开眼,给顾深发了一条消息:

      “我好像也有病了。”

      顾深秒回:“什么病?”

      程越想了想,打了四个字:

      “见不得他。”

      同一时间,沈屿靠在出租屋的门板上,手里攥着手机。

      屏幕上还是那条消息:“到家了说一声。”

      他盯着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又点亮,又熄灭。

      他想起程越蹲下来帮他擦鞋的样子,想起他低着头、动作很轻很慢,想起他说“但我有关系”。

      他想起程越在医院走廊等了他四个小时,想起他说“就是想等”,想起他说“一个和我一样假笑的人”。

      他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嘴角是平的,没有笑。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不笑的样子了。久到差点忘了自己长什么样。

      他走到浴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炽灯把脸照得很清楚——眉峰锐利,眼尾上挑,嘴唇薄而冷。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不好惹。

      他试着弯起嘴角,露出那个标准的、滴水不漏的社交微笑。

      完美。和平时一模一样。

      但他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放下嘴角,看着镜子里那个面无表情的自己,忽然想起程越的眼睛——认真的、专注的、不带任何伪装的。

      他拿起手机,翻到程越的对话框。上面只有两行字:

      “到家了说一声。”
      “到了。”

      他盯着那两行字,手指悬在键盘上,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最后他发了一句:

      “你的面具,什么时候摘?”

      发完他就后悔了。太快了,太直白了,不像他会说的话。

      但消息已经发出去了,撤不回来。

      他盯着屏幕,心跳快得不像话。

      过了几秒,回复弹了出来:

      “你先摘。”

      沈屿看着那三个字,忽然笑了。

      不是假笑,是真的、从心底涌上来的笑。笑得眼尾弯起来,笑得露出牙齿,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他把手机扣在胸口,靠着浴室的墙,慢慢滑坐到地上。

      “有病。”他轻声说。

      不知道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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