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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程霄不是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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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霄,你不乖哦!
忘了妈妈的话了吗?”
“ 程霄,你不要令妈妈失望哦!
你知道的,妈妈只有你了! ”
“ 程霄,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早知道,我当初就不选…… ”
“ 程霄,我们不得不去别的城市生活!
你满意了,我再也见不到我的孩子了!”
“ 程霄…… ”
“ 程霄…我恨你!”
那一天夜里的事故,是怎样收尾的,陈霄已经记不清了。
他只知道,那夜之后,他更像个傻子。
白日里,跟着她下地,刨麦根,犁地、播种。
拖着疲惫的身体到了夜里,灵魂却陷入了前世的噩梦里,饱受痛苦折磨,不能脱身。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七天。
翻地、肥田、再种上晚粟小豆,一年的大忙,忙了一半过去,明琇觉得身上的担子也轻了一半。
从地里回来后,主动改善了伙食,炖了一锅新鲜的鲫鱼汤,当然,鱼是她特意安排陈霄下午去河边现钓的。
鲫鱼肉少刺多,但是汤白鲜美,再洒一把泡发了的干菇,泡饭更是一绝。
两个人三条鱼一锅汤,一滴没剩,全部收干。
饭后,陈霄往山上转一圈,砍了的十根桑木枝,在野地里挖坑架火,剥青皮,削箭身,再就着微火慢烤,将木箭微弯之处,一一校直。
灭火回家后,冷却下来的箭身已然定型。他便坐在院子里,取了干布一寸寸的打磨,直至箭身光滑不扎手,才在箭尾刻箭槽,又在前端削出的四棱尖前头收个锐尖。
至于箭羽,左右不过是训练所用,他便没要那讲究。
取了一捆麦秸做了一圈靶子定死在墙边的老榆树上,走到五步开外,开弓瞄准。
这时候,屋里已然响起熟悉的水声,他站在院子里,烛火微光,不足以明目,哪里舍得将新作的箭乱射一气。
只与平时一般,三指勾弦,做开弓训练。
往前日子,他做锻炼,她多是不会看的,沐浴过后,早早的回屋歇下。
今天却又不同。
先是加餐,而后备水。
陈霄心想,她是又想吃鱼了。
事实确实如他料想那般,明琇十足耐心的等他锻炼完,替他备水沐浴,将他伺候的服务周到。
为的便是,让他,带着一身干净的投桃报李。
松散筋骨这种令人身心愉悦的行为,享受过一次,就会想要有第二次。
仍是那条板凳,她再次坐在他身前。
掌心透过麻布感受到的骨骼,还是那样硌手。指腹按摩过、埋在肌肤下的肌层,经过七日劳累,再一次变得坚硬,难以接近。
这一次,她没有痛呼出声,只是在极尽难耐的时候露出纤细的脖颈,发生一声声极其轻细的闷哼。
听在耳里,像猫抓一样。
她的双肩被他一点点的推开,那道笔直的脊柱,随着他的动作,逐渐弯曲,前倾。
直至,如行船靠岸般,抵停在他的双腿上。
他揉按的动作没停。
即使她的后背,在那一瞬间僵硬,隔着两层布,两个人的体温,在这夏夜里,传导、交汇。
但她并没有收回去,甚至,在两个呼吸后,解除僵硬,回到抵靠状态。
陈霄的掌心,顺理成章的沿着肩胛滑到她的双臂,隔着一层布,不轻不重的揉捏,恰到好处的解放酸疼的肌肉,又不会觉得轻佻冒犯。
她闭着眼睛享受了一会后,后背离开了那两根结实却带着热气的倚靠。
陈霄就势收手,退后两步。
“ 行了,早点睡吧。” 她起身,伸了个懒腰,径直回了房间。
期间甚至没有回头看他,哪怕一眼。
持续整整一周的噩梦,中断在这一夜。
陈霄不明白,但他确确实实的睡了一个好觉。
秋粮种后,就是长期的细致活,锄地浇水、追肥护苗。
这样的活计,不用两个人没日没夜的摸地,陈霄跟着干了七八天后,除却下雨后得跟着去锄地防板结,基本从地里解放出来。
彼时,他的精弓训练,从夜里加练到早晚,距离从五步、十步、二十步,扩张到再院外竖起草靶,人在树上,练习各角度射靶。
木箭耗损了一批,白藤弦也作废了两根,两张双弓换了新弦后,他便将阵地从家里,转移到野外山里,死靶改活靶。
六月多雨,天热,鸟兽四散。
陈霄早出晚归,带回来的山货算不得多,,五只走地鸡,一笼竹鼠,三只白兔子,还有一只红毛狐狸。
那狐狸看着就没几两肉,他本来没打算射杀的,可说巧不巧,他(它)们的狩猎目标是同一只鸡,最后,狐狸得到了猎物,他猎到了狐狸。
比起肉获,明琇似乎更中意别的山货。山木耳,菌菇,金银花,野菊花,诸如之流,凡是他带回去的,她总会笑眯了眼睛一一过目,晾晒的时候叮嘱他明日进山,哪样可以多采些,哪样可以再等上十天半月。
山不进深不代表十分安全,蛇虫鼠蚁都在其次,危险的是真正的大家伙。
他搜肠刮肚的回忆跟着导师做药研那段时间所接触的知识点,在山里搜寻可做药用的草本时,在一处树洞里发现被掏得不算干净的野生土蜜,琥珀色,带点药香,他捻了一缕尝了口,甜的!这破地方,这么一口甜的,他回味了一个下午。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那土蜜附近的地下,遗留着一段一段,硬邦邦的,粗壮排泄物,不难想象,偷吃土蜜的会是哪几种大块头。
之后几天,陈霄都没有进山。
那几支木箭,连狐狸都射不穿。他要是碰上更大的块头,咋整?上去赤手空拳肉搏?
他歇下来,明琇便将她筹备良久的赶集,提上议程。
赶集的前一天夜里,她的指腹隔着磨得透得不能再透的澡巾碾过那一块块腹肌,很是不满的开口,“ 我发现,你越来越黑了。”
陈霄面无表情,不理会她的装模作样。
明琇现在几乎三五天吃一次鱼,她比陈霄更熟悉他自己的身体。肩宽了,腹肌有了,胳膊腿更是粗壮了一圈,别说他那身衣服,就是裤子都快撑不下去了!
日常活动不剧烈还好,但凡上山打野,穿着那衣服连弓都拉不开。没办法,只能把衣服扒了,拿艾草当护肤品用。
他闷不做声,她便欺负他...。
即使陈霄看不懂,陈霄也没阻拦,反而一次次逆人性的借她的手做脱敏试验。
如果男性的身份,是无从选择。
至少欲望的支配权,得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牢记,自己是人,不是畜生。
而这个时候,明琇满意于他的自控力的同时,会揶揄他的无能。
每一次这样的夜,她们在院子模糊了身份的界限,肌肤无阻隔的贴近,充斥了暧昧与不确定的探索,让她们之间的距离,变得近得好像能融为一体。
可当进了屋门,她俯伏在他的床上,任他扭旋搓颤,他的手始终隔着那层厚厚的麻布,不曾越雷霆一步。
他很清楚,看似能轻易掌控的瘦小躯体,是他勘不破的未知。
他未敢,亦不愿去解读,布帛下紧绷的脉络里,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性感。
现在这样,就很好了。
不被打破的,才叫平衡。
她从她床上起身,似乎从骨子软到了嗓子眼。
说出来的话,带着股子捉不着的娇柔。
她说,“ 那身破衣,你先凑合凑合,等闲了,给你做秋冬衣。”
她们家里只有两口人,陈霄得进山改善生活,地里家里的活,明琇两头都要顾。不像村里别家媳妇那样挤得出空闲采麻织布。
缝衣纳鞋,是可以的,但是缝衣的布,不自己织就得拿钱买…
夏日天热,布越少越清凉。
但不穿也不舒服啊!
后背贴着粗糙的草席,陈霄不舒服的翻了个身,灶房的微光,穿过木门的缝隙透进来。
以为回房睡觉的人还没睡,他抽了抽鼻子,似乎还在围着灶房转。
再度翻了个身,面对着墙,枕着无孔不入的肉香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