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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东艾玛·穆勒(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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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稷站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办公桌前,把材料一样一样递进去。办公桌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头发是白的——不是染的那种白,是天生那种浅浅的银白色,在日光灯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像覆了一层薄霜。
她接过材料翻了翻,抬头看了宋稷一眼。那眼神很奇怪。像在看什么稀奇的动物,又带着点说不清的敬意。宋稷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只能垂下眼盯着自己放在胸前的手指。
“你的导师是德洛特斯教授。”她用德语说,语速不快,发音清晰得像播音员,“但德洛特斯教授是奥格斯堡大学的校长,最近公务繁忙。而且你需要在前两个学期修满规定学分,才能进入论文准备阶段。所以德洛特斯教授为你指定了哈珀·里斯教授,暂代你的小论文导师。”
宋稷点点头,把这些话在心里过了一遍。手续办完,女人递给他几张纸——一张折叠的校园地图,上面用红笔标注了各个学院和教室的位置;一张本学期的课程表,密密麻麻的德文看得他眼睛发花;还有一张书单,列着需要购买的教材,长长一串。
宋稷拿着这些东西,浑浑噩噩地往外走。脑子里全是那个白头发女人的眼神。那是什么眼神?他见过村里人看外国游客的眼神,见过城里人看农民工的眼神,可那女人的眼神,比那些都复杂。
“小稷稷!你忙完啦?”阮玉突然从角落里蹦出来,把宋稷吓得往后退了一步。阮玉看他那反应,咯咯笑起来,笑得弯了腰,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她酒红色的卷发披在肩上,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阮玉学姐在,那温乡师兄肯定也在。宋稷刚冒出这个念头,就看见角落的长凳上坐着一个中国男人——温乡,安安静静地坐着,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手里翻着一本什么书。听见动静,温乡合上书站起来,朝他走过来。
“走,我们去吃饭。”宋稷下意识想摆手拒绝。食堂的饭太贵了,他吃不起。口袋里还揣着三个早上从艾玛太太那儿带出来的面包,硬邦邦的,硌得大腿疼,当午饭不太合适,但他没有别的选择。
可阮玉根本没给宋稷拒绝的机会,直接拉住他胳膊往外拽。“这一顿你温乡师兄请。”她说,语气不容置疑,“毕竟是学弟你初次来到学校的第一顿,必须吃好的。”宋稷看了一眼温乡。对方满脸冷漠,好像这事儿跟他没关系似的。那句“谢谢”卡在宋稷喉咙里,上不来下不去,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外面还在下雨。
奥格斯堡的雨,从宋稷来到这座城市开始,一直没停过。
宋稷从包里掏出那件薄薄的透明塑料雨衣套上。那雨衣薄得能透光,雨水打在上面啪啪响,几下就把后背洇湿了一片。温乡撑开一把伞——粉色的,伞边镶着白色的蕾丝,一看就是阮玉的伞。
温乡把伞举在阮玉头顶,自己半边肩膀露在外面,雨水顺着他的发梢往下滴。三个人走到学校附近的停车场。角落里停着一辆绿色的跑车。带着金属质感的军绿色,六边形的进气格栅占据了整个车头,格栅正中央是一头金黄的公牛——兰博基尼的标志,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冲出去。
格栅两侧的大灯是Y字形的,细长锐利,像公牛眯起的眼睛,灯腔里的结构在雨幕里泛着幽冷的光。车身侧面是兰博基尼最经典的造型,一条锋利的腰线从前翼子板斜着往上挑,一直拉到车尾,像一头公牛绷紧的脊背。
车门是剪刀式的,向上开启的那种,门把手隐藏得很好,和车身融为一体。轮毂是黑色的,五辐的造型,辐条粗壮有力,透过辐条能看见里面巨大的碳陶瓷刹车盘和绿色的刹车卡钳——和车身同色的绿。
轮胎扁平得几乎看不见胎壁,像贴在轮毂上的两条黑带。车尾高耸宽阔,尾灯是三个Y字形的光带,排列整齐,点亮时像三道燃烧的爪痕。中间是硕大的六边形排气管,两根,粗得能塞进成年人的拳头,边缘熏黑,雨水顺着管口滴落。
排气管上方是巨大的扩散器,碳纤维的,看着就不好惹。再往上是一支可升降的尾翼,此刻收着,像沉睡的公牛收起了它的角。整辆车像一头蹲伏的猛兽,浑身都是力量感,安静,但随时准备扑出去撕碎什么。
宋稷站在车边,有点手足无措。这门把手是隐藏式的,平平地嵌在车门里,和车身融为一体,他摸了半天没找到下手的地方,手指在光滑的车漆上划来划去。
“按一下。”温乡走过来,手指在门把手后端轻轻一按,把手“咔哒”一声弹了出来。宋稷尴尬地拉开门坐进去。车门向上翻开,像一只展开的翅膀。车内是黑绿配色,座椅是桶形的,把人整个裹进去,两侧的包裹性极强,让他有种被紧紧抱住的感觉。
中控台上全是碳纤维的纹路,哑光的,摸着有种温润的质感。一排排金属按键整齐排列,上面盖着一块红色的盖板,像战斗机启动前的保护罩。方向盘是平底的,上面密密麻麻的按钮让他眼花缭乱,正中央还是那头金黄的公牛。
他在心里碎碎念:这车看着就超级贵,温乡师兄真有钱。自己这辈子也买不起这辆车。
“这车是你阮玉学姐的。”温乡坐在驾驶位上,冷不丁来了一句,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敲,“我买不起这车。”
阮玉在副驾驶回过头看向宋稷,笑嘻嘻地说:“没关系,我包养你呀。我的就是你的。”,后视镜中,宋稷看到温乡的脸黑了下来。
宋稷尴尬地咳了一声,把脸转向窗外。车子发动了。引擎的轰鸣声低沉有力,从身后传过来,像一头沉睡的猛兽被唤醒,在低吼,整个车身都跟着轻轻震动。
温乡开得不快,绿色的车影在雨幕里滑行,像一头在雨林中穿行的猛兽,车轮碾过积水,溅起两道白色的水墙。
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繁华闹市的一条巷子口。宋稷跟着他们下车,抬头看招牌——三个中国大字,“家乡菜”。木质的,黑底金字,简单朴素,连个多余的装饰都没有。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葱姜蒜香,混着酱油和料酒的焦甜味,直往鼻子里钻。
餐厅不大,七八张桌子,墙上挂着几幅中国字画,梅花竹子什么的。角落里摆着一架老式缝纫机,漆面斑驳,落满了岁月的痕迹。服务员说着软糯的上海话把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阮玉拿起菜单,大手一挥,一口气点了八个菜——一汤六荤一素。
菜一道道端上来,摆满了整张桌子。最先上的是响油鳝糊。鳝丝切得粗细均匀,酱色油亮,上面撒着嫩黄的姜丝和翠绿的葱花。服务员端上来时,一勺滚烫的热油浇上去,“滋啦”一声,香气炸开,整个桌子都跟着颤了一下。鳝丝嫩滑,入口是咸中带甜,甜里透鲜,酱汁浓郁得能把舌头化开。
接着是清炒河虾仁。虾仁一个个晶莹剔透,白里透粉,个头匀称,炒得恰到好处。咬一口,脆嫩弹牙,鲜甜的汁水在齿间迸开。蘸一点醋,鲜味全出来了,酸得恰到好处,衬得虾仁更甜。
红烧肉端上来的时候,宋稷眼睛都直了。肉块方方正正,肥瘦相间,皮色酱红油亮,颤颤巍巍地躺在白瓷盘里,肥肉部分已经炖得半透明,像琥珀。夹一块放进嘴里,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烂不柴,甜咸交织的酱汁在舌尖化开,肉皮糯得粘嘴。
松鼠鳜鱼造型漂亮,鱼身切了花刀,炸得外酥里嫩,鱼头昂起,鱼尾翘起,浇上橙红色的糖醋汁,滋滋作响。鱼肉翻起来像松鼠蓬松的尾巴,酸甜适口,鱼肉白嫩得一夹就散。
八宝辣酱是一盘杂烩,豆腐干、花生米、肉丁、虾仁、笋丁、香菇、鸡肉、蹄筋混在一起炒,酱香浓郁,微辣回甜,每一样食材都保持着各自的口感,嚼起来层次丰富。
草头圈子是道功夫菜。圈子是大肠头,炖得软烂入味,切成厚段,码在盘中央。草头是苜蓿嫩尖,清炒后铺在下面,翠绿欲滴。大肠肥糯,草头清香,一荤一素,一浓一淡,搭配得刚刚好。
腌笃鲜端上来时还咕嘟咕嘟冒着泡,热气腾腾。汤色奶白,咸肉、鲜肉、竹笋炖得软烂,肉香和笋鲜全化在汤里。喝一口汤,鲜掉眉毛,热乎乎地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竹笋脆嫩,肉块酥烂,咸香鲜甜全在里头。
最后一道是四喜烤麸,是道凉菜。烤麸切成小块,吸饱了酱汁,甜咸适口,咬一口汁水四溢。配着木耳、黄花菜、花生米,每一样都入味,是地道的本帮味道。
猪、鱼、牛、羊,此刻安安静静地在餐桌上躺着。一汤六荤一素,摆得满满当当,热气腾腾。
宋稷是南方人,爱吃辣。上海菜偏甜口,本来不是他的口味。但对于这几天没好好吃过一顿饭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他端起碗,埋头苦吃。偶尔偷瞄一眼对面的温乡和阮玉。温乡端着碗,拿着筷子,细嚼慢咽。每一个动作都从容不迫,夹菜、送入口中、咀嚼、咽下,节奏稳得像在弹一首慢板的曲子。他咀嚼时嘴唇微抿,喉结轻轻滚动,放下筷子时手指自然垂在碗边——那双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指尖微微翘起,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干净得像从来没沾过油烟。那是弹钢琴的手。
阮玉比他好不到哪去,吃得快,鼻头沾了几粒米。温乡抬头看了一眼,自然而然地伸手,用那只好看的手指轻轻把那几粒米抹掉。阮玉没察觉,继续吃,腮帮子鼓鼓的。
宋稷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又黑又粗糙,指节粗大,掌心有厚厚的老茧,指甲缝里似乎还残留着干农活留下的泥渍。他把手缩了缩,藏到桌子底下。
温乡是第一个放下筷子的。他也不催,就那么安静地坐着,一只手搭在桌上,另一只手放在膝上,看阮玉端起一碗汤咕嘟嘟喝完,看她心满意足地打一个饱嗝,看她终于放下碗。然后他弯了弯嘴角,没说话。局面变成了两个人看着宋稷一个人吃。
“看把我们孩子给饿成啥样了。”阮玉笑嘻嘻地说,托着腮看他,“像饥荒逃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