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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饭 沈书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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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就那一个破碗,没有盘子,陆樵就把面条捞进碗里,直接浇上腊肉炒野菜,往沈书面前一推,看着比当年大学二食堂的盖浇面还要诱人。
沈书还谨记当年福利院阿姨教的礼貌,忍住吞咽口水的欲望,先客气客气,“陆大哥,你要一起吃吗?”
虽然说完他就觉得自己假客气的有点太假了,家里就这么一个破碗,他俩难道要就着一个碗同碗对食吗!
还好陆樵对他的假客气兴趣不大,“我吃过了,你吃吧,吃完我教你鞣皮子。”
这么说沈书也不客气了,他是真的饿了!面条擀的劲道,配上腊肉的咸香,野菜的微苦又让腊肉不那么发腻,在饿的肚子差一点咕咕叫的沈书口中,这面条简直堪称五星级!
“好吃!”沈书抬头,眼睛亮亮的,“陆大哥,你这手艺真绝了!”
陆樵没说话,自顾自洗了锅,就在旁边坐下。
沈书扒拉着面条,一边吃一边偷看陆樵,陆樵也大大方方的任他看,对视上一眼的时候,倒是沈书差点被面条给呛到,不敢看了,老老实实吃饭。但心里还在想,陆樵真是个大好人!
吃完饭,沈书洗好了碗,就跟着陆樵去了他的院子,准备付饭钱,成为一名光荣的鞣皮子学徒。
陆樵的院子里扯了个绳子,上面挂了不少兽皮,沈书一问才知道,陆樵是这个叫青石村的村子里手艺最好的猎户,四体不勤的沈书肃然起敬,差点想问陆樵能不能和武松一样打老虎。
陆樵没拿院子里的皮子,他告诉沈书,这些是已经泡完的,现在在晾晒成半干的状态,等差不多的时候,还要取下来一直揉,让皮面柔软,那是个得出力气的活。他去小屋里拿出来张还没处理的兽皮和一把小刀。
陆樵自己先示范,他说,“先刮掉这层油,不能太用力,皮子刮破了就不值钱了。”
沈书蹲在旁边,看得仔细。
陆樵的手看起来骨节分明,又大又有力的样子,但他手上很稳,小刀贴着皮子,一下一下,油脂被刮下来,露出干净的皮面。他做得很慢,保证每一个动作都让沈书能看得清楚,一看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师
看着旁边沈书眼睛亮亮的看着他,陆樵突然有一种想自己就这么搞完整张皮的冲动。他自幼失怙,他的那份祖产被比豺狼还凶的所谓亲族瓜分,他全靠同样被村里排挤的孤寡老猎户带大,老猎户也坦诚,和他说过,养他是好心,但也绝不是仅凭好心,干猎户的,或多或少身上有些旧伤,壮年时还好,老了上不了山,他年龄也大了,又无儿无女。所以养他,他教他手艺把他养大,他就给老猎户养老送终。陆樵真的学得了老猎户的本事,还青出于蓝。老猎户去世后,他就自己过日子,村里人不待见他,说什么他是个喝血的粗鲁人,他也不待见他们。如今孤身一人日子过得也自在,自己有手艺,不缺吃不缺喝,连肉都是隔三差五就炖上一顿。像现在这种长时间不上山的时候,他还会自己鞣皮子出来卖,家里已经攒了不少银两。他如今二十有二,在村里已经算是大龄汉子,但他平素穿衣服不注意,也不露富,没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他自己也没说亲的心思,总觉得现在过得挺好,对那些人也没那个心思。
但现在,旁边这个男人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竟然被他看出点崇拜的意味。沈书长得白白净净,像是谁家养得精细的小公子,走丢了才落到这儿来,却会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一个粗人。
陆樵把刀和已经刮了一点的兽皮递给沈书,声音下意识轻了一点,“你来试试,很简单的。”
沈书接过小刀,回想起现代真皮制品那叫一个贵,不知道手里这块皮子值多少两银子,但坏了的话他应该赔不起。沈书深吸一口气,学着陆樵的样子下手
第一下,用力不够,就刮下来一点点点点。
第二下吸取教训,结果用力太猛,差点把皮子戳个洞。
陆樵的手从旁边伸过来,握住他的手腕:“轻一点,用手腕发力。”
沈书的手腕被他握着,小刀贴着皮面慢慢移动。
“对,就这样。”陆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低低的,带着点热气。
沈书忽然发现自己心跳有点快。
一定是刚才面条吃太急了,他在心里给自己找理由,好像记得短视频看到过,心跳加快是在消化食物,对,一定是这样。
这么来回了几次,沈书觉得行了,“陆大哥,我会点了,我自己来吧。”
陆樵默默松手,心里却在盘算,刚刚握在手里的那个手腕细的他可以一手抓住两个,这个人怎么这么瘦,看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平日里难道是靠露水活着吗!心里默默盘算,以后管饭可以油水多一点,这人一看就缺油水。
沈书不知道陆樵在想什么,他现在专心致志的和皮子战斗。
一下午过去,沈书居然真的学会了一点皮毛。虽然干的慢点,而且力度还是时好时坏,但至少知道怎么下手了。
太阳开始往西斜,陆樵站起来,把处理好的皮子收起来。
“今天就干到这里,我去做饭,你想吃什么?”他说。
沈书深谙擎等着吃饭的不能挑厨子的道理,坐姿乖巧如中学生,露出八颗牙的标准微笑,“我不挑食,吃什么都行。”
陆樵不让他帮忙,让他自己进屋坐下歇着就行。沈书在桌边坐下,开始打量这间屋子。
比他的破屋强多了。虽然也不是那种古装剧里的田园小屋,屋子不大,还有股猎物的腥气味隐隐在空气里。但被收拾得整整齐齐,被子都叠的整齐,角落里还堆着几张处理好的兽皮,应该是打算要卖的,是个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陆樵一边生火,一边想起刚刚,沈书低着头认真刮皮子,露出一截白皙的后颈,有几缕不听话的头发垂在脸侧,他就抬手往耳后一别,过一会儿又滑下来。
陆樵很快就端着一盆香喷喷的炖肉过来,还有几个烙饼。放下后又去拿了碗筷,盛了满满一碗肉递给沈书。
沈书决定单方面宣布陆樵是全世界最好的邻居、最好的雇主、最好的男人!会做饭,饭好吃,还给他满满一碗肉!以后这就是他在这个地方的金大腿!
两个人对坐着吃饭,谁也没说话。
沈书觉得有点奇怪,但又说不上哪里奇怪。在福利院的时候,大家一起吃饭,热热闹闹的。后来一个人住,虽然知道这个习惯不好,但他还是习惯开个视频下饭。这种两个人安安静静吃饭的感觉,他好像从来没体验过。
“不好吃?”陆樵看他脸色,突然担心是不是自己吃咸口菜吃习惯了,加盐加太多。不知道为什么,陆樵觉得,沈书这样的人,应该喜欢吃的是那种看起来就中看不中吃的菜。
沈书回神,赶忙说:“好吃!特别好吃!香!”
陆樵没再说话,看他一眼,低头继续吃,心里却在寻思,下次进城卖皮子,再买点白面和大米回来,鸡蛋也可以买点。
陆樵不说话,沈书也不说,埋头吃,吃着吃着,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每天都能这样吃饭,好像也不错。他的穿越地点还挺好的,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也不是什么他根本搞不懂的权谋宫廷,就是这样平平淡淡过日子的地方。可惜就是没有手机,不想念老板,不想念同事,唯一让他思之如狂的只有他亲爱的手机。
吃完晚饭,沈书抢着把碗洗了。洗完出来,看见陆樵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天。
沈书走过去,顺着他的目光看,天已经黑透了,星星一闪一闪的。
“还是这儿星星多。”沈书说。
陆樵偏头看他:“这儿?”
沈书心里一紧,干笑两声:“我以前住村儿那头,那边黑,星星没这么亮。”
陆樵没追问,不过他还以为沈书以前至少会是镇上的小公子。
看了一会儿,沈书忽然问:“陆大哥,你平时一个人都干什么?”
“打猎,然后剥皮卖肉。”陆樵说,“剩下的皮子鞣皮子卖出去。”
“不无聊吗?”沈书忍不住好奇,这里会不会有什么娱乐活动。
陆樵沉默了一会儿,半晌才说,“习惯了。”
沈书忽然有点心疼这个人,习惯了啊,他想了想,说:“那以后我天天来陪你说话,正好你雇了我。”
沈书被陆樵看的有点不好意思,赶紧补充:“记得要管我饭啊,我们,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哦对,叫互惠互利。”
陆樵没说话,但嘴角好像动了动。
说明天见后,沈书回到自己的破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今天的事,借锅,遇见好心的帅哥邻居,学鞣皮子,一起吃饭,还有陆樵说的那句“习惯了”。
他忽然想起福利院的院长说过的话:人这一辈子,遇到一个对你好的人不容易,遇到了就要珍惜。
沈书又翻了个身,回味着今天,这个穿越,好像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