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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玉簪换糖 ...

  •   沈惊珩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她站在公主府的回廊下,手里攥着支刚从城西首饰铺抢来的赤金镶宝簪,看着廊柱上缠缠绕绕的紫藤花,突然想把这玩意儿扔去喂狗。

      半个时辰前,她还在教坊司的屋顶上躺着晒太阳,元宝气喘吁吁跑来报:“爷!长公主让人传话,说让您……去府里‘当差’。”

      当差?

      沈惊珩当时差点把嘴里的狗尾巴草喷出来。她沈世子是混赌场、逛教坊司的主,什么时候沦落到给人当差的份上?

      可想起赵伶泱在围场说的那句“做我的人”,想起她指尖按在自己虎口时的微凉触感,脚却像有自己的主意,愣是把杂色马换成了匹像样的白驹,还顺手“借”了支能配得上公主府门第的簪子。

      “沈世子倒是懂规矩。”引路的内侍皮笑肉不笑,眼角瞟着她那身总算熨帖些的锦袍,“殿下在书房等着呢,只是吩咐了,让您先去净手——毕竟是要伺候笔墨的。”

      伺候笔墨?

      沈惊珩挑眉。这是把她当小厮使了?

      净手的铜盆里飘着片紫苏叶,水温刚好。沈惊珩撩水洗了三遍,总觉得指尖还残留着握弓时的力道。她低头看自己的手,骨节分明,掌心的纹路乱得像张行军图——这双手能拉得开三石弓,能捏碎敌人的喉骨,此刻却要去捏那轻飘飘的狼毫笔。

      走到书房外,就听见里面传来翻纸的轻响。沈惊珩故意放重脚步,推门时还打了个哈欠:“殿下唤臣来,是要臣研墨,还是要臣……替您捏肩?”

      赵伶泱正坐在案前看卷宗,闻言抬头,目光在她手里的金簪上顿了顿。那簪子做得俗气,宝石闪得晃眼,和她素净的书房格格不入。

      “放着吧。”她指了指案边的空位,“研墨。”

      沈惊珩撇撇嘴,乖乖走到案前坐下。墨锭是上好的松烟墨,砚台是端溪石的,她捻起墨锭,刚要加水,就被赵伶泱按住了手。

      “力道重些,圈要匀。”赵伶泱的指尖搭在她的手背上,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贴着她的皮肤,“像你这样磨出来的墨,写不了几个字就会晕。”

      沈惊珩的呼吸漏了半拍。

      她能感觉到赵伶泱的指尖很凉,指甲修剪得圆润,轻轻压在她手背上,像只温顺的猫爪。墨锭在砚台上转着圈,发出沙沙的轻响,空气里飘着墨香和她身上的冷香,混在一起,竟让人有些心慌。

      “当年在边关,我见你兄长磨墨,也是这般毛躁。”赵伶泱忽然开口,声音很轻,“他总说,握刀的手,捏不惯这细巧玩意儿。”

      沈惊珩的动作顿住。

      兄长沈惊彻……赵伶泱果然认识他。

      “殿下和家兄很熟?”她尽量让语气听起来随意,指尖却不自觉收紧,墨锭在砚台上划出道深痕。

      “不算熟。”赵伶泱收回手,拿起卷宗继续看,“只是他曾替我挡过一箭。”

      沈惊珩猛地抬头。

      替她挡过箭?在哪?什么时候?

      她想问的话堵在喉咙口,却见赵伶泱翻过一页卷宗,淡淡道:“研好了就铺纸。”

      那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沈惊珩却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撞了下,闷得发疼。

      她低头铺纸,宣纸的纹路细腻,透过光线能看见上面细小的纤维。赵伶泱拿起笔,沾了墨,在纸上写下“粮草”二字。她的字写得极好,笔锋凌厉又不失圆润,像她的人,看着清冷,骨里却藏着韧劲。

      “西北那边的粮草,要在三日内运到朔州。”赵伶泱一边写一边说,“户部的人拖沓,你去一趟,把这封手令交给户部尚书。”

      沈惊珩挑眉:“殿下这是……让臣替您跑腿?”

      “不然呢?”赵伶泱放下笔,转头看她,琥珀色的眸子里带着点笑意,“难道真让你捏肩?”

      沈惊珩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抓起手令就要走,却被赵伶泱叫住了。

      “等等。”赵伶泱从发髻上拔下那支白玉簪,放在案上,“这个,换你那支金簪。”

      沈惊珩愣住。

      那白玉簪安静地躺在纸上,簪头的火焰纹在日光下温润柔和,比她手里的金簪不知雅致多少倍。

      “殿下想用这破石头,换我的赤金宝簪?”她故意把“破石头”三个字说得很重,眼睛却盯着那支玉簪,喉咙发紧。

      这是赵伶泱戴了许多年的簪子,是她身份的象征,也是……和那半张行军图上的火漆印一模一样的标记。

      赵伶泱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眼神里带着点说不清的东西,像小时候藏了糖,却故意不说的小孩。

      沈惊珩忽然笑了。

      她把金簪往案上一扔,抓起那支白玉簪,揣进怀里,动作快得像怕被人抢回去。

      “成交。”

      她转身就走,走到门口时又停下,回头冲赵伶泱眨了眨眼,“殿下放心,户部尚书要是敢拖拉,臣就把他的胡子给拔了——就像拔教坊司那棵不开花的石榴树一样。”

      赵伶泱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拿起那支俗气的金簪,指尖在宝石上轻轻划了下。

      其实她想说,那支簪子,和十年前巷子里那个小丫头攥着的糖葫芦,一样晃眼。

      那天沈惊珩摔在泥里,怀里的糖葫芦滚出来,糖衣碎了,沾了满身泥,却还是红得发亮。

      她当时吓得忘了哭,只看着那个满身泥污的“小公子”爬起来,捡起糖葫芦塞给她,凶巴巴地说:“拿着!再哭就真扔护城河了!”

      那糖葫芦甜得发腻,她却攥在手里,直到糖衣化在掌心,黏糊糊的,像此刻心里的感觉。

      赵伶泱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那里没有糖渍,只有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她轻轻摩挲着掌心的纹路,忽然想起沈惊珩掌心的乱纹——那样的手,是该握剑,该护着自己想护的人,而不是被这宫墙束缚,磨出这样细碎的茧。

      窗外的紫藤花被风一吹,落了几片在案上。赵伶泱拿起那支金簪,走到窗边,把它插在了廊下的花盆里。

      俗气的金簪配着淡雅的紫藤,竟也不算难看。

      她想起沈惊珩揣着玉簪时,像偷到糖的小孩,脚步都带着雀跃。

      赵伶泱忽然笑了,抬手摸了摸发髻。那里空荡荡的,少了点重量,心里却好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

      沈惊珩拿着手令走出公主府,摸了摸怀里的白玉簪。簪子被她揣得温热,簪头的火焰纹硌着掌心,像个滚烫的秘密。

      她翻身上马,没去户部,反而策马往镇北侯府的方向去。

      她要去看看,这支簪子上的火焰纹,和父亲书房里那枚旧火漆印,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样。

      风掀起她的衣袍,沈惊珩忽然觉得,这“当差”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至少,能借着研墨的由头,离她近一点。

      能借着换簪子的由头,把她贴身的东西,揣在自己怀里。

      就像……十年前,那个攥着她衣角的小丫头,终于把藏了许久的糖,递到了她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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