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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野犬(二) ...
海鸥在舷窗外叫个不停。
莱姆琼斯转过头,他并没从那扇窗外看到任何海鸟的影子,只有望不到边际的大海,和与海相接的白色海滨。
“头别乱动,莱姆。”巫女在他身后放下木梳,又拿起手边一把银色剪刀,慢慢剪掉他发梢分叉的头发,“唔……我刚才讲到哪儿了?”
“讲到海鸟。”
“什么海鸟?我没在讲海鸟。你刚走神儿了,对不对?”
想要不走神儿太难了,莱姆琼斯想。他扫了一眼面前桌子上那些颜色各异,高低林立、数量惊人的瓶瓶罐罐。
「——做头发护理吧!」不久之前,她就这样兴高采烈地紧握着他的手对他说,然后从她带来的棕色皮革斜挎包里倒豆儿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掏出瓶身精致的护发乳液、护发精油、头发营养液、修护液,形状像松塔一样的木梳,还有一些莱姆连名字都叫不上来。这些东西几乎摆满了面前的桌子。
“我刚才说到头发,你怎么想到要把头发留长的?”
“因为看起来很有型。”莱姆坦率回答。他没回答的是,当他还是个比现在更年轻的小毛孩儿的时候,看到副船长的长头发相当潇洒酷帅,「原来我们海上男儿这样打扮才叫酷哦!」他一番感慨之后也有样学样跟着留起头发。
而他没意识到的是,这几年,雷德弗斯这整艘船,除了本克宾治之外,似乎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点长发男的发展倾向——乃至猛士达也开始扎起小辫——简直像某种隐秘的组织文化。
“确实很漂亮,又长又顺的金色头发,就像——”就像我曾经的老师,她默默地想,简直一模一样,真不可思议。已经过去多久了呢?神殿还在的时候,我也曾这样悄悄打量过老师的头发,那时花园里还盛开着洋甘菊和蔷薇……
她放下木梳和剪刀,从桌上拿起一个白色罐子,拧开盖子。
“这是什么?”
“是发膜,独家配方,特别调制。别乱动,莱姆,把头转过去。”她同时又加了几种类型的护发精油,用木质的长柄搅拌片轻轻搅拌。
“头发很重要,它是人与灵魂的连接,有时候也是施术的原材料。对我们这一行而言,更是巫术实力的象征,必须好好保养……头再稍微低一点,莱姆,哦哦,很好,保持不要动。”
她把调制好的膏状发膜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涂到他的发尾。
有时候,她的指尖会随着动作无意识地抚过他的颈侧,带来温暖和柔软的触感,那种感觉一纵即逝,很快消失,像飞鸟落下绒羽的瞬间。
莱姆琼斯不自觉地咬咬牙。他现在既烦躁又快乐,既开心又不甘心,个中原因他无从谈起,究竟是哪种心情占主导他更说不清楚。
正午已过,雷德弗斯号上并不炎热,这个时间段,船上难得拥有片刻安静,只有舷窗外的海鸟依旧叫个不停。
而在她看来,安宁即是神圣。护理头发的过程平静而又治愈,在这个难得安静的午后,她并不想为别的事情烦忧。
“好啦。”巫女用发夹夹起他的头发作为收尾,“过会儿可以去浴室洗掉,我这里有配套调制的洗发水,护发素……等下,我找找,”她在桌面那一堆瓶罐中挑选起来,“还有特制的修复液和护发精油,唔……你喜欢什么味道的?”
“你用什么味道?”
“我?这瓶——我加了洋甘菊的提取液,挺好闻的。”
“我想和你用一样的。”莱姆不假思索地回答。
“可以,尽管拿去用吧。”她站起身,把木梳和剪刀依次整理回包,语气愉快而又轻松,“如果你觉得好用的话,可以再问我要。我走之前,会把所有配方都给你。”
“走之前?你要走吗?!”莱姆猛地从椅子上转过身,“去哪儿?”
“小心点儿,莱姆,别把发夹甩掉了。我过段时间会离开这里……去我该去的地方。”
“那是哪里?我不要你走!”他火急火燎地站起身,根本顾不得会不会把盘在头上的夹子甩掉。
巫女一语不发,继续整理桌上的瓶罐。似乎有意无视金发海贼激动的语气。
“对我来讲,你已经是——”
“人的旅途总有终点。”她蓦然打断他,“莱姆,我很感谢你愿意关心我,但早晚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不是你我凭意愿就能改变的事情。”
舷窗外的海鸟不再鸣叫。阳光滚烫炽热,它拍打着翅膀,飞远了。
“总有那一天的……”
她望向远处的飞鸟。
————————————————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本克宾治将惊异的目光投向莱姆琼斯,后者罕见地没戴他标志性的黑色头巾。
“啊?”金发海贼心不在焉地回过头,“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在问你,莱姆。我远远地就看到,你把丝绸披在头上是要干嘛?哦,不对,不对——”本克宾治又看了几眼,才搞清楚。
“哪来的丝绸?这是老子头发!”
“天哪,你、你今天在头发上涂什么了?这光泽亮得跟金子一样。”本克宾治不可置信地啧啧嘴,“像金子做的绸缎,绸缎做的金子?反正就是那种感觉,你懂不?。”
“谢了,你今天的光头也很亮。”莱姆琼斯毫不客气地回复。
“我讲真的,莱姆,没跟你开玩笑。难不成你今天让那小姑娘在你头发上施魔法了?——超级柔顺魔法?无敌丝滑魔法?有这玩意儿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她给了我些洗护头发的东西。”
“好家伙,”本克宾治轻快地吹了声口哨,“那她肯定是在那些东西里施魔法了。毫不夸张地说,好兄弟,如今海上出道的偶像明星,见了你的头发估计都得自卑一会儿。你还别说,我突然一下来了唱歌的灵感,说来就来。”
本克宾治清了清嗓子,他甚至没用任何配乐,嘹亮而欢快的歌声就伴着海浪吐露了出来:
『山上有只金色的狼,不爱对人笑,
狐狸请它赴宴,它说别吵我睡觉,
有天猎人举着枪,子弹还没上膛,
它回头冷冷一望,猎人弃枪逃亡,
哦,它为何眯眼伸懒腰?
因为那身皮毛太美,它不屑对谁炫耀!
咚——吧!咚——吧!咚——咚——吧!』
桅杆下方的阴影处随即传来响亮的唿哨声,那些乘凉的水手即可加入了音乐家的唱和,同他一起节奏明快地“咚——吧!”起来。
“看吧,莱姆,”本克宾治在合唱歌声间奏大笑道:“感谢你给的灵感,不过你可得多小心了,我听说,斯托纳当地传说里有种专吃好看头发的妖怪,你小心头发别被妖怪吃了。”
“专吃头发的妖怪?”莱姆嗤笑一声,“你是因为知道有专吃头发的妖怪,才不留头发的吗?宾治。”
“我可不是!我只是把头发换成了灵感!我变秃了,也变强了!就这么简单……不过嘛,如果这世界上有能生发的魔法的话,我倒也不介意试试,我应该把你那小姑娘喊过来问问,可惜她现在不在船上。”
“不在船上?!”莱姆像是突然过电了一样挺直身子,瞬间丧失了开玩笑的心情,“她下船了吗?去哪儿了?什么时候走的?往哪儿走了?”
『总有那一天的……』
莱姆琼斯想起了她的话。
『早晚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不是你我凭意愿就能改变的事情。』
“你突然那么激动干嘛?莱姆,现在天又没黑,等到晚上,她不就回来了?”本克宾治对他的担忧表示不解。
“告诉我她去哪儿了!”
“好吧,好吧,冷静点,小伙儿,她就在岛上,听说她想去索迪姆河对岸看看,那个叫艾洛帕索的……哎、等等——”
还没等说完整,莱姆琼斯几乎是二话不说立刻就转身跑下船去,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港口。
“哦天哪。”本克宾治看着他迅速消失的身影笑了笑,“新的灵感!”
这位音乐家再次清了清嗓子,以嘹亮的歌喉高唱道:
『山上有只金色的狼,不爱对人笑,
狐狸请它赴宴,它说别吵我睡觉,
如今它翻山越岭,寻遍每一条河谷,
金毛沾满了露珠,眼里藏不住孤独,
哦,它为何来回对月嚎?
因为心上人不见了,它心急得像火烧!
咚——吧!咚——吧!咚——咚——吧!』
————————————————
莱姆琼斯搭船跨过索迪姆河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傍晚。太阳西沉到海岸线的一侧,浓郁的夕阳被锯齿状的林墙所分割。
终日奔流的索迪姆河同样将这整座小岛切为两块,不同于此岸人口和城镇聚集的热闹景象,河对岸大多为充盈的林木区所覆盖,时值近冬,可以听得到金翅鸟和白头苍雀清脆的啁啾。
莱姆琼斯向河岸边的住家打听了那个叫艾洛帕索的地方的具体位置,又沿着崎岖的林间小路前进了许久,天很快就要黑了,比起最初的焦急,他现在又多了很多担心。
这一路上他不敢跑太快,他不想在路上不小心和她错过,所以时时注意着周遭的环境,直到终于遇见一块杉木做的路牌——艾洛帕索……神殿——夕阳已彻底被高耸的林墙所吞没,天空从暗红色过渡到暗紫色,最初的东方已完全沉淀为深蓝,金发海贼摘了墨镜去念路牌上的字。
他原先以为艾洛帕索会是什么村镇。神殿?她会在这里吗?
路牌后面,两排沉默的老橡树引向一处塌了半边的石阶,石阶尽头,一栋建筑隐匿在覆满苔藓的崖壁下。
尽管夕阳已逝,他仍能在幽蓝的天光中辨认出花岗岩制成的穹顶和边角光滑粗钝的大理石雕像——那座雕像快有三米高,矗立在废弃的神殿中心,莱姆不知道那雕像是什么生物,因为那雕看上去既像猫也像狗,它身形修长,吻部微尖,坐姿猫似的倨傲,耳朵却像狼一样竖直。
以雕像为圆心,白色拱廊向四处蜿蜒,门廊装饰修带上的图案早已被风雨侵蚀开裂,石阶与廊道被虬结的树根所拦遮,厚厚的苔藓和落叶散布其间。
那尊不知道是猫还是狗的雕像依旧精致完好,无论是风雪、沙土还是寒霜都未能洗去它原本的面容与身体。可奇怪的是,那尊雕像唯独没有刻画眼睛。
没有眼睛的雕像不会看人,可莱姆琼斯却一直有种被注视的感觉,这种直觉从他刚踏入神殿时就出现了。
是那尊雕像在注视着他,用不知从何处渗出的,像针尖儿一样细密而尖锐的目光。
有只手从背后拍了他一下。
“嘿!——吓到你了吗?我刚才还以为看错了,你怎么到这儿来了?莱姆。——诶、等等,你干嘛?”
时隔不到六个小时,莱姆琼斯终于又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不知为何他觉得这六个小时过得简直就跟六年没什么两样,他转身之后二话不说直接抱住了她,手臂紧紧地箍着对方,让两个人的身体不再有任何距离。
“松手!这样很难呼吸!放开,莱……”
她感到整个胸腔都被挤压,感到对方逐渐收紧的手臂,以及越来越灼热的呼吸、体温与心跳。这团火焰几乎要将她吞没,恨不得将两人的骨头与血肉全部烧熔在一起。
“放手!你这样我很难受……”
他卸去了力道,但依旧没放开怀抱。
“我们回去吧。”她听到莱姆琼斯紧贴着她耳边的声音,垂顺的发丝抚过她的脸颊和肩膀。
“我本来就要回去了!”她趁着莱姆力气放松使劲推开他,使两个人回到正常的距离,说实话,她实在搞不懂莱姆到底是来干嘛的,就为了像狗皮膏药似的贴一下?
“你到底来干嘛的?”
“找你。”
巫女叹了声气,她抬头看看神殿中间的那尊大理石雕像,又转头用责怪的眼神看看莱姆。金发的海贼不为所动,很显然,他其实还想把刚才的事情继续下去。
“不该那么做……”她低声嘀咕着,“虽然只是遗迹,但这好歹是在神殿,我好歹也算是……唉,算了,赶紧回去吧,莱姆。我去拿我放在拱廊的包,你也带好你那根棍子就在这里老实等我,记住,这里一切东西都不要乱碰。”
去拱廊之前,她又转头看了看神殿正中的雕像,莱姆琼斯觉得她似乎有些过分在意这个长得像猫又像狗的雕塑了。
莱姆琼斯登上台阶,去仔细打量那尊白色雕塑。他还是看不出来这究竟是只猫还是只狗,但他诧异地发现
——这座雕像睁开了眼睛。
三只眼睛。这只不知名的动物雕像有三只眼睛。
莱姆琼斯确信,在他刚踏入神殿的时候,他分明看到雕像连一只眼睛都没有。
雕像由半身高的大理石柱托起,莱姆继续向下查看,就在雕像的脚下,方形的大理石柱顶面放着一朵洁白的玫瑰,颜色几乎与石柱融为一体。
这朵花是不久前刚刚被放在这里的,花瓣上仍有清澈的露珠,是她放在这里的吗?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触碰那朵花。
“莱姆!我把包拿回来了,咱们现在回——”
她回来正殿大门喊他走,却并没有得到回复。
偌大的空间只有“当啷”一声,是铁棍武器掉落地面的声音。
————————————————
一只蝴蝶飞进了窗子。
那是只浅蓝色的蝴蝶,在海边不算常见,它晶莹透明的翅膀轻飘飘地上下翻飞。
贝克曼看着它翕动翅膀,缓缓落在他挂在腰间的枪托上。
“不容乐观啊,贝克。”香克斯靠着椅子后仰,姿态放松地叹声气。
“我看你倒是挺乐观的。”贝克曼看着那只蝴蝶缓慢地开合翅膀,他抱着胳膊没什么动作,他不想吓跑那只蝴蝶。
“前两天我跑了趟首都艾森德尔,我们的老朋友斯托纳王还是没有任何一点消息,”贝克曼续道,“探子那边来了情报,说老国王打算在林德布洛姆海角邀请另外几个国家的话事人过来密谈,时间未定,这场会议之前,他不打算见任何人。”
“依我对他的了解,这完全不像他的行事风格。”香克斯评判道,“停靠的这半个月,我对这件事一直有点在意。”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毕竟斯托纳算我们的地盘。”贝克曼看向枪托上的蝴蝶,“过阵子我会带人再去趟林德布洛姆。”
“要我出面吗?”
“不,这事儿先不劳你。”大副思考了一下,“格莱米群岛那边更需要你,老样子,来了好几个不知死活挑事儿的……两边的问题都得解决,我留斯托纳这边,你去格莱米,分头行动。不过出航得等到雷德弗斯船只维修过后,船的事马虎不得。”
“那我们必须把船往回开了。”香克斯感叹道,“本想开船赶紧去赫里兹的。哎,不容乐观啊——贝克。”
“还是乐观点吧,头儿。”
蝴蝶拍打翅膀,它的身影重新融入了窗外的夜色。
“外面怎么这么吵?”香克斯被窗外甲板的喧闹引起了注意。
“咱们船有一天是不吵的吗?”贝克曼语气平淡,给自己点了根烟,“那姑娘晚上带了条狗来船上,估计他们吵着逗狗呢。”
“狗?!”红发船长直起身子,忽然来了兴趣,“我去看看。”
————————————————
蝴蝶落在了小狗鼻子上。
小狗?本克宾治皱皱眉头,不是的,他想,这绝不是一只小狗,尽管那姑娘管它叫「小狗」,但这只金毛犬和「小」这个字根本是一点儿都不搭边,眼前的这条身形矫健又壮实的金毛犬,站起来都快顶一个人高了。
大狗打个喷嚏,把蝴蝶吓跑了。
“哎呦呦,瞧瞧这狗,这大家伙,你从哪儿牵回来的?小姑娘。”闲来无事围观的水手几乎了站成半圈,对着中间的大狗指指点点。
“呃……”巫女尴尬地看看身边的金毛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金毛狗也抬头看看她。
“我靠。这狗——这狗应该是谁家养的吧,不像流浪狗,它这皮毛,啧啧,又顺又滑又亮,这光泽跟顶级金丝楠木一样。”
“而且还有股香味儿,洋甘菊?”实习船医也来凑热闹,他假装靠近狗,悄悄抬眼看了看巫女,这味道和她用的洗发露一样,难道她给狗也用了一样的?
“哎,这大狗能不能摸一下?我想试试手感。”在一旁围观的戴蓝色头巾的水手虽然嘴上在问,实际已经伸出手了。
“最好别,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巫女给他一个眼神,虽然她想象不出莱姆琼斯被水手摸脑袋会有什么反应,但一定不是什么和善的回应。
“哈哈哈哈,总不至于咬人吧,”蓝头巾水手不甚在意地伸出手,“我刚才看你摸它脑袋,它还挺开心的,这肯定是一只让人摸的—————哎!草!哎!松嘴!松嘴!我草!谁能让它松嘴!手指头要掉了!别咬我!”水手哀嚎起来。
尽管金毛犬的身形大,但攻击速度却迅捷无比,它把人咬得哀嚎连连几乎就发生在一瞬间。人群惊呼起来。
“嘴松开!莱……”巫女顿了一下,“莱——呃,我是说,「来自大海的金毛巡回犬!」,把嘴松开,不许咬人。好了!也不许呲牙,表情收收,拉拉个脸也不行!”
原本威风恼怒的大狗被她教训得灰溜溜的,像人一样叹了口气,但仍不忘记狠瞪一眼那些试图靠近抚摸它的水手。本克宾治瞬间打消了对这条恶犬「嘬嘬嘬」的打算。
“好了,它咬人,我们小狗脾气不好,别随便摸它。”不知为何,巫女仍用「小狗」称呼它。
“那它怎么不咬你?”水手摸摸自己疼得火辣辣的手指,又瞥了一眼那条狗,金毛犬正紧贴在她腿边,她走一步跟一步,甚至主动用脑袋顶着她的手掌和胳膊,“瞧这死狗这熊样儿,是条工狗吧——哎!别咬我了、别咬我了!”
“你逗它干嘛?它能听懂人话!”巫女赶紧把大狗往回拽,“不许再咬人!莱、莱——「来自大海的金毛巡回犬!」”
“你为什么总叫它「来自大海的金毛巡回犬」?它没有个短点儿的名字吗?”
总不能直接叫莱姆或者莱姆琼斯吧,谁知道在神殿会突然发生那种事……她无奈地心想。又安抚地摸了摸狗头和后背,不得不说,手感真好,莱姆汪的皮毛软乎乎滑溜溜的。
“你们觉不觉得……”本克宾治观察良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困惑,“这条狗长得有点像莱——”
“来——来来来!大家都散了吧!”巫女赶紧慌张地打断他。
————————————————
对于莱姆琼斯而言,事情发生得十分突然,而且远超他的预期。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耳边只听到她的惊叫。
“莱姆!天哪!你怎么……天哪,你动了神殿的什么东西了?我不是告诉过你……”
莱姆琼斯从恍惚中艰难地动了动身体,神殿的景色并没有变化,只是他的视角似乎矮了很多。
他晃晃脑袋,试图甩掉困扰他的眩晕和昏沉。低头却看到了一双狗爪。
狗爪?哪来的狗?
他想说话,却只听到了几声犬吠。当他震惊地发现那几声“呜汪呜汪”的狗叫是出自他自己之口时,一切都为时已晚。
响亮的犬吠响彻神殿空荡的回廊。
“冷静,莱姆,别乱动,没事的,没事的,我马上把你变回去。”她急忙拾起一旁的巫杖,变形术的咒语她记得:
“Ae lume yulna fanea,
Ce tanna carne i alda hroa,
Na oio lara umea!!”
……
好长时间过去,可周围连一点儿风吹草动都没有。
糟糕了!
她瘫坐在地上,解除的咒语没效果,这就代表神殿施加的变形诅咒更高级,她没法解开。
她呆愣愣地看着眼前这条大狗。
这下怎么办?
感谢宝儿们的灌溉、评论和催更,最近调休有点忙,但会一直坚持更新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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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野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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