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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晨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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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透,冬巷就浸在一片淡青色的晨雾里。
我五点多就醒了,躺在床上睁着眼,直到窗外的天光从墨蓝晕成灰白,心脏一直悬在半空,跳得又轻又慌。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我反复点开对话框,看着周灿青昨晚发来的那句——“明天早上七点,我在楼下等你,晨跑。”
没有暧昧,没有试探,连语气都平淡得像在说“今天记得带伞”。
可就是这样一句再正常不过的邀约,让我一整夜都睡得不安稳。
我和周灿青认识六年,到一起上初中、再到同一所高中,他永远走在我左边,永远替我挡开拥挤的人群,永远在我被欺负时第一时间站出来。小时候我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直到青春期的心思悄悄歪掉,我才明白,他对我所有的好,都只限于“兄弟”二字。
他是直的。
直得坦荡,直得清晰,直得让我连一点点奢望都不敢有。
七点差两分,我攥着手机下楼。大门前的声控灯一亮起又熄灭,脚步声在安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刚走到大门口,就看见雾里站着的那个人。
周灿青穿一身黑色运动服,头发被晨风吹得微乱,手里拿着两瓶温水,看见我,很自然地抬了抬下巴,笑容干净爽朗:“挺准时,没赖床。”
他的眼神坦荡无波,像冬巷里清晨的阳光,明亮,却不偏不倚地落在我身上,不带一丝多余的温度。
我喉咙发紧,轻轻“嗯”了一声,不敢多看他的眼睛。
他走过来,把其中一瓶水塞进我手里,指尖不经意擦过我的掌心,微凉的触感像电流一样窜上来,我猛地缩回手,动作大得有些刻意。周灿青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没多想,只当我是没睡醒:“紧张什么,跑两步而已。”
是啊,只是跑两步而已。
只是和我喜欢了好几年的人,在我们一起长大的巷子里,并肩晨跑而已。
对他来说,这是朋友间最普通不过的日常;对我来说,每一秒,都是清醒的沉沦。
冬巷的晨雾还没散,青石板路湿漉漉的,踩上去微凉。两旁的老墙浸在水汽里,墙头上的枯草沾着露珠,风一吹,细碎的水珠落下来,打在脖颈上,带着冬天特有的清寒。
周灿青跑得不快,刻意放慢速度等我,脚步落在青石板上,节奏均匀。他的背影在雾里显得格外挺拔,肩线舒展,每一步都稳稳妥妥,像他这个人一样,让人觉得安心,又让人觉得遥远。
我跟在他身后半步的距离,不敢追上,也不敢落后。
只要再靠近一点,我就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就能看清他后颈细碎的发茬,就能听见他平稳的呼吸。可我不敢。我怕自己一靠近,就会失控,怕藏了这么多年的心事,会在这片安静的晨雾里,暴露得一干二净。
“最近在学校是不是总熬夜?”他忽然开口,声音被雾气浸得轻软,“听陈思简说你上课总走神,唐元盛还说你晚上躲在宿舍里不出来。”
我心口一缩。
他注意到了。他什么都注意到了,却什么都没往别处想。
“没有,”我压低声音,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自然,“就是在写题。”
“不明白就问我,”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是惯有的照顾,“别自己硬扛,咱俩谁跟谁。”
咱俩谁跟谁。
这六个字,是我听过最温柔,也最残忍的话。
它意味着我们亲密无间,意味着他无条件护着我,也意味着,我们之间,永远只有兄弟,没有其他。
我没接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路,雾水打湿了睫毛,眼前一片模糊,分不清是雾气,还是别的什么。
晨跑绕着冬巷两圈,天色渐渐亮了,雾慢慢散开,阳光穿过老槐树的枝桠,碎金一样洒在路面上。路过早点摊时,老板笑着跟我们打招呼:“灿青、小暄,又一起跑步啊?”
“是啊,叔,”周灿青应得爽快,顺手买了两份热豆浆,递了一杯给我,“拿着,暖手。”
指尖触到温热的纸杯,暖意顺着血管蔓延到心脏,可我却觉得更冷了。
他对我好,是习惯,是责任,是发小的情分,唯独不是喜欢。
他会给我买豆浆,会帮我拎书包,会在我受委屈时替我出头,会记得我不吃香菜,记得我怕黑,记得我所有的小习惯。可他也会在班里女生起哄时,笑着摆手说“别闹,我对男生没兴趣”;会在看见情侣牵手时,一脸自然地吐槽“秀恩爱烦不烦”;会在我偶尔沉默发呆时,拍拍我的肩说“想什么呢?”
他每一次坦荡,每一次自然,每一次毫无防备的亲近,都在提醒我一个事实——
他是直的。他不爱我。他永远不会爱我。
回到楼下时,唐元盛正好睡眼惺忪地出门买早饭,看见我们俩,立刻打了个哈欠:“可以啊你们俩,放假还卷,我妈要是知道了,又要拿你们教育我。”
周灿青笑骂了他一句懒,三个人靠在墙角闲聊,晨光落在我们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唐元盛叽叽喳喳地说寒假要去打球,要去网吧,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周灿青随口应着,时不时转头问我一句:“你去不去?”
我看着他侧脸明亮的轮廓,看着他和唐元盛打闹时毫无顾忌的模样,忽然觉得,我才是这段关系里多余的那一个。
他们是兄弟,是玩伴,是可以勾肩搭背、毫无心事的同龄人。而我,是藏着秘密的闯入者,是抱着不该有的心思,赖在他身边的胆小鬼。
“我就不去了,”我听见自己说,声音轻得像风,“在家写题。”
周灿青皱了皱眉:“别总闷着,一起出去走走。”
“不了。”我拒绝得很轻,却很坚定。
我怕再待在他身边,我怕再看见他温柔又无辜的眼睛,我怕自己控制不住,做出让我们都尴尬的事。我更怕,一旦我越界,连现在这样站在他身边的资格,都会失去。
唐元盛没察觉出不对劲,挥挥手就走了,周灿青也没再多劝,只叮嘱我:“中午来我家吃饭,我妈做了你爱吃的排骨。” 说完,他转身往自己家走,走了两步,又回头,像往常一样对我笑了笑:“别乱跑,有事给我打电话。”
阳光落在他身上,温暖得刺眼。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口,直到那扇门轻轻关上,才缓缓低下头。
手里的豆浆已经凉了一半,甜腻的味道咽下去,只觉得苦涩。
我和他住在同一条冬巷,抬头不见低头见,一起长大,朝夕相伴,近到连呼吸都能交织在一起。可我们之间,隔着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界限——他是笔直的大路,我是偏安一隅的小巷,他朝着阳光坦荡前行,我却在阴影里,独自守着一场没有回应的暗恋。
回到房间,我拉上窗帘,把清晨的阳光全部挡在外面。
房间里一下子暗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手机屏幕再次亮起,是周灿青发来的消息:“排骨快炖好了,十二点准时过来。
我盯着那行字,手指悬在屏幕上,久久没有敲击。
明明是最普通的邀约,明明是从小到大吃了无数次的饭,可现在,每一次靠近,都像是在凌迟自己。
我知道,中午我还是会去。
就像早上我会准时下楼晨跑,就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我舍不得拒绝他,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放弃这一点点,能站在他身边的资格。
冬巷的阳光越来越暖,窗外传来邻居家的谈笑,风穿过巷子,带着饭菜的香气。
一切都安稳又美好。
只有我一个人,在无人看见的角落里,抱着一份不被知晓、也永远不会被回应的喜欢,清醒地,一点点沉沦。
他是冬巷里最明亮的光,我是追光的影子。
光不会回头看影子,也永远不会知道,影子为了跟上他,藏了多少不敢说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