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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哲说(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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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谢老板常常坐在透明的玻璃柜台前,百无聊赖地等待顾客把挑选好的商品拿来付账,无论是买还是租。
老板的柜台上摆着一本厚厚的名册,与购买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是一锤子买卖,双方都不必过于精打细算。
那个本子是专门用来登记出租音像作品的人的姓氏名字与联系方式的,老板会用天蓝色的圆珠笔记录租借人的姓名,告知对方借出时间和一定要归还的截止日期,否则要支付违约金。
那时候,我想那个本子的约束力并不强,记录其上的名字也许是化名,但诚实守信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一个镇上的人,多见几次面就混了个脸熟,信誉分被扣没了,就很难再优哉游哉地在音像店现身了。
如果连进店的资格都没有了,会成为同龄人打压的对象,谁也犯不着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变成大家口中的骗子与窃贼。
假期的时候很多孩子一哄而上,他们会为一张刻录在光盘里的日本超人影像集争得头破血流,也会为店里新进的《七龙珠》续集打得不可开交。
有许许多多的日本知名动漫成为炙手可热的畅销品风靡一时,在一个月内几经转手,被热衷于漫画作品和虚构世界孩子们借来借去。
倘若你和店长聊得很熟,那么你就能得到不少好处,例如店里有什么新作品上架,或买或租,他会首先隆重地向你介绍。
正因如此,挺多孩子对老板恭敬到了谄媚的地步,仿佛他是古希腊能够掌管一个人生死的神。
正如我前面所说,这个谢老板是个鬼灵精怪的生意人,一切罪恶的行径都休想发生在他的眼皮底下,一切偷鸡摸狗的行为都休想企图蒙混过关。
假若你从店里借出一张光碟,当你把它还回来时,他的眼神是一定要透过镜片仔细审查是否是原来那张碟片的。
之前有很多人把从河边捡来废弃的光碟以次充好,他在这上面吃过亏,就决不肯再在上面翻跟头了。
不但如此,他店里还有台小小的电视机,一开机就会冒雪花,和现在装配有液晶显示屏的彩电相比性能自然很逊色,但在那时这玩意儿可价格不菲。
他要把顾客还回的光碟放进DVD或VCD播放器里查看是否能播放出清晰流畅的画面,如果不能,你就得赔钱。
一旦发现租出去的光碟有瑕疵了,存放在他那里的押金,他尽管不会全部没收,但也绝无可能如数奉还,视商品被磨损的情况而定。
总之他是个生意人,决不会做赔本买卖。
好在,谢老板做生意是有来有往,不会陷害顾客,把碟片租出去之前,他也愿意让顾客在电视机伤查验一下碟片播映是否正常。
如果一开始就有毛病,或者货不对板,当场就可以指出来。
对于大人租借和归还,谢老板比较放心,生活经验告诉他,人到了一定年纪,才会珍惜人情,也会懂得爱惜物品。
但他的顾客多半是玩心很重又不懂得爱护物品的半大孩子,常年和我们这些鬼滑头交手,他自然摸清了我们这些人的品格。
如果你借的是书本,你还回来的时候,他还要把每一页都翻一翻,免得下一位顾客在上面发现一坨恶心的干燥的鼻屎,或是一堆乱码似的鬼画符,让他的音像店的声誉大打折扣。
尽管镇上只有一家音像店,但你看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像少女爱护自己的脸蛋和贞洁一样爱护他的店铺的名声,你会觉得当年他的店是在一百家经营性质相同的店铺的包围圈中,就像现在隔开十米就有一家的奶茶店,每家奶茶店的店长都老是忧心忡忡自己家的店被一场甜腻的洪流给围困了。
030
在我上小学五年级时,我身边的伙伴还没有对音像店产生兴趣,对租借这种只能暂用而不能占为己有的交易方式也颇不认同。
大家偶尔会把口袋里的钱搜出来放在一起,走进音像店集资买一张恐怖片,而后约定到谁家里播放影碟。
也许是我心智早于同龄人先一步发展,当同龄孩子对音像店的存在还不大感到重要的时候,我已把我所有的压岁钱在一天之内全部砸到了玻璃柜台上,一口气换了将近二十本我心心念念的系列漫画。
我甚至没有力气一次性把这些书搬回家,只好来回走了两趟。
平时我的零花钱少之又少,于是在两个春节之间那段悠长的时间里,我只好花钱租书看,但我觉得这样不如把一本书买下来划算,尽管租书的费用比买书便宜很多。
让我咬牙下定这番决心的理由是,租来的书有一点比不上买来的书,那就是租来的书永远不属于你,就这一点就瑕不掩瑜了。
如果不是你的书,你就不能用圆珠笔在上面涂涂画画,一边看剧情一边照着漫画书上精彩的走线临摹,是我最喜欢的观看方式。
读小学时,除了在父母开的药店里背诵那些分门别类后仍旧复杂繁琐的药品名字,我把所有热情挥洒在漫画书上了,即使在学校我也抱着漫画书不放。
课间来找我玩耍的朋友并不多,这样做显得我个性有些孤僻。
升入初中之后,发现身边同学和我有着相同爱好,携带他们几乎所有的零花钱进入音像店租借小说漫画书后,我发现过去的丰富经历是一笔殷实的财富。
身边和我同时期迷恋上漫画书和动画的朋友大概只有一两个,在以后数十年里仍和我的生命有所交集的辰野便是其中之一。
想当初,我们像教徒狂热地信仰一种宗教一样,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些精神上的食粮。
我们入迷地看着电视机的日本文字,或者看着不但在那个年纪而且是现在都还很难弄懂的繁体中文,仿佛我们真的能看懂日本或者繁体中国字一样。
031
像街上两家文具店墙上总会粘贴几个令人醒目的大字,音像店墙上也写着触目惊心的“偷一罚十”四个大红字。
我想起从老人嘴里那儿听说的往事:□□那会儿,墙上到处用浆糊张贴大字报,还有许许多多直接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粉刷在石灰墙上的流行口号。
谢老板是个党员,在摆满二手漫画书的老旧书架靠着的那面墙上,张贴着一张在原本比例基础上放大数倍的毛□□。
画像上面形容毛主席是个红太阳,有这么一行话:红日东升山河壮,东风浩荡气象新。
假如多年以后人民币改版了,少数民族头像不见了,从一元面值到一百元面值人民币上的头像全部变成一个人,我第一次在店里注意到毛□□,我大概就会把谢老板的心理当成所有鬼迷心窍之人的心理,而这种人通常会把毛□□当成一种招财进宝的象征,就像那一只只摆在很多店铺门口柜台上浑身金黄、不断招手的招财猫,类似于某种祈求财运亨通的吉祥物。
五年级那年,有一次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可是家里的漫画书全部被我给翻烂了,生活如此平淡,我很迫切地需要一些新鲜漫画的刺激。
我就这么晃荡着一双手走近店里,谢老板见我是常客了,又是药店的孩子,看了我一眼,叫我要什么自己书挑选,就不再招呼我了。
那年月,即使在科技发达的城市,监控系统也远远没有普及,没有天网的追踪,给了很多偷儿可趁之机。
同学和朋友曾经不下一次说过到音像店里偷东西的事情,说得神乎其神,仿佛偷一本书就像眨一次眼睛那么容易。
在我看来,偷窃是一门技术活,像武侠小说里描述的绝迹,不会在江湖上广为流传,但它们是真实存在的。
我资质平平,我不认为我做得到。
鬼使神差下,我拉开难看的蓝白色校服外套的拉链,把店里新进的一本《圣斗士星矢》漫画书塞进去。
我把拉链重新给拉上,低下头发现不太妥当,鼓囊囊一块过于惹眼,伸手把书本摊摊平,直至肚子变得又平整又坚硬。
谢老板正在低头查看花名册上到底有多少到期却没有把物品归还的顾客,他会挨个打电话催促的,尽管这会把话费耗光。
趁现在,我蹑手蹑脚往门外走,心虚得很。
谁知这个谢老板把我叫出了,慌得我手脚冷汗直流。
他放下圆珠笔,走出柜台,敲了敲我的肚子,发出类似我读书读得不耐烦了,把书本卷成一个卷筒敲打课桌边缘的声音。
露馅了,我难堪地咧开嘴角,露出一个悲哀且尴尬的笑容。
“你走吧!”谢老板说。
我没想到一向吝啬的他放过我了,并且没有拉开拉链把书从我肚子里抽出来,或者要我亲自交出来。
这种滋味可不好受,就像你上课嚼口香糖被老师发现,老师叫你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口香糖吐到垃圾桶里一样。
被抓包很难堪,但被抓包后却没落得惩罚却很让人不解,我隐约觉得大事不妙,没准儿报应在后头。
当年我很不喜欢药店的那股怪味,最大的愿望是长大以后接管谢老板的店铺。
被谢老板发现我偷书的那一刻,我恍惚觉得我应该失去长大以后继承这家店的权利了。
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因为我不是辰野,不是这家店的合法继承人,而是因为偷盗行为本身成为我身上一个难以磨灭的污点了,一个不诚实的顾客怎么有可能成为老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