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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 9 正宫 ...


  •   “我娶了她。”

      这个念头后知后觉冒出来时,蒋凤书只觉得自己才是愚钝混了头脑。

      身前的两个男子还在纠缠不休,少女终是站在那紧绷男子身后,握了握他的手。

      蒋凤书笑一声,又喝了一口这酒液,怪异的口感居然也变得逐渐适应了起来。

      他站在这群异世之人的争吵之外,看着他们为一点爱意争破头,为一个眼神撕破脸,觉得自己当真是世上第一蠢人。

      有人在放烟花爆竹,一朵一朵的光炸在灯火通明的市镇中,蒋凤书仰起头,看向窗外。

      ——老天不是已然给了他另一次机会吗?

      她可以身边有人或有猫,可以对他生了怒气,也可以什么都不说,都无妨。

      因为他知道,他清楚地知道。

      是他站在恪王府邸门前,亲自接她下轿,是他伸出手时,她轻轻搭上,共拜天地,织金团红喜袍旁的龙凤红烛,燃下蜡滴。

      蒋凤书低笑了一声,把酒一饮而尽。

      “所以我才是正宫。”他说得极轻,轻得像风从齿间拂过。

      正宫不争。

      他不需要争。

      他本就赢了。

      -

      门被敲了三次。

      一声比一声规整,像打更。

      “你怎么又来了?”

      纪诗站在门内,穿着宽大的居家衣,发尾有点乱,她狠揉了两把眼睛,确认自己不是在梦里。

      不是昨天破大防走了吗?

      面前是蒋凤书,他浑身湿漉漉的,楼道昏黄的感应灯下,一手揣着口袋,一手抱着一只三花猫咪,猫儿肚子鼓鼓的,乖乖窝在他臂弯,闭着眼打盹儿,还呼噜了起来。

      纪诗手还搭着门把手,被这架势整迷糊了,怔了一下:“……你干什么?”

      蒋凤书看了她一眼,目光坦然:“借宿。”

      纪诗:“你说什么?”

      蒋凤书抚过怀中的猫儿,“她有孕,你不会赶她走。”

      纪诗诧异:“你是说猫,还是你自己?”

      “她毛发枯槁,猫爪粗糙,虽然怀了猫崽,可如此瘦削,定是是流浪了许久。”蒋凤书用了陈述的平淡语气。

      纪诗磨了磨牙,苦肉计是吧?

      侧过脸,瞥了眼那只三花,猫儿非常识相,似乎急切地想给肚里的孩子上户口,抬头喵了一声,尾巴轻轻长伸,扫了一下纪诗的手腕。

      犯规,太犯规!

      “你是看了孔与森带小八,所以想照猫画虎,让我因为一只猫破例收留你?”

      “不是照猫画虎,是知你莫若我。”蒋凤书道,“你对怀孕的小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他平静地看着她,语气不重,却句句带着旧记忆的影子:“那时你也救过一窝刚生的小奶猫,养在别苑,猫儿小,每隔一个时辰就要哺喂羊奶,你便自己来养,还在夜里着了风,咳得两夜没睡。后来——”

      他说到一半收了声,像是突然意识到不该提得太远了。

      纪诗眼睫微动,没有作声。

      两人对立无言。

      蒋凤书低头看了看猫,再看她,忽然问:“那男子走了吗?”

      “关你什么事?”

      他得到了答案,点点头,“那就好。”

      “……好什么?”

      “这样就不会有那般没眼色的拦着我。”他说,“如果你不允我进,我便在楼下等,猫儿无辜,你抱去吧。”

      纪诗抱猫,关门,转身的动作一气呵成。

      -

      从前,纪诗是有一副非常柔软的心肠。

      她和孔与森的相识,就来自于对于京大校园里某只奶牛学长的口味争霸。

      纪诗有一绝,鸭肉雪梨猫饭,斩猫无数,而孔与森却坚称,他这一道低温慢煮三文鱼,才是中华小当家。

      后来莫名其妙来了一遭缙朝,除了生无可恋的大后期外,她简直发挥出一位阳光开朗大学生的绝佳风范,尊老爱幼,堪称五好少年。

      那时杀千刀的蒋凤书还在用小号江枫,伤势渐好转,微微苍白的面色也掩不住一张好颜色,如同一块浸在阴影中的寒玉。

      纪诗在虫二阁打工打得有点生无可恋,既没绩效奖,又没升职的上升通道,她虽说攒着银钱想要哪日就逃开来,但走之前,总得瞧瞧这乱花迷人眼的京城吧!

      于是,好说歹说,整整三日,才在业绩爆发的夏日,求得尚且没狼人自爆的金禄放她一日晚假,又是保证寅时前归,又是许诺多做三天工,非常诚恳。

      哪有只自己享福的道理?

      她很讲义气的带上江枫,“看,有我一碗肉吃,绝对也有你一碗!”

      江枫被她拽得微微踉跄,伤口似乎被牵动,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却没挣脱,只任由她拉着,“你是想寻个城内的向导吧?”

      被戳穿心思,纪诗也不恼,嘿嘿一笑,手指依旧没松开他的袖角:“论迹不论心。走啦走啦,再晚人多的就要下饺子!”

      走出角门时,她深吸一口微凉自由的空气,感觉骨头缝里都透着轻快。

      上京城果然比后世历史学家种种还原,想象的都要繁华。

      踏出角门,晚风带着初秋的微凉和市井的烟火气拂面,她深吸一口,连脚步都轻快得几乎要跳起来。

      长街人潮如织,千盏华灯竞放,夜空映得暖红。笑语喧天中,夹杂着商贩叫卖,丝竹悠扬,孩童嬉闹。

      纪诗像一条终于入水的鱼,欢快地扎进这沸腾的烟火气里。她穿着半旧的藕色布裙,发间只簪了一朵绒花并银簪,脸上却焕发着最纯粹的、对未知和新奇的光彩,眼睛亮得惊人,映着万千灯火。

      她瞧什么都新鲜——巨大的鳌山灯,哇塞,巨物恐惧症的有福了!精巧的走马灯,纯手作限量版,手慢无!猜谜的摊子前人头攒动,谐音梗最有用的一集!

      檐下又挂起各色彩灯,莲花灯、兔子灯、绣球灯,虽说不似元宵那般铺天盖地,却更显精巧别致,映着女儿家们含羞带怯的笑靥。

      沿街再支起无数小摊,五彩丝线、巧果点心、香粉珠花、乞巧的针黹案台,空气里弥漫着的巧果香并着清幽荷香,都是富贵人家具象化的金钱。

      各处人潮涌动,多是结伴的少女妇孺,笑语盈盈,脂粉香,女儿香。

      “江枫,你说哪种颜色配七孔针最好看?”

      纪诗停在个卖五彩丝线的摊子前,手指拂过光滑冰凉的丝缕,回头兴奋地问道。

      老祖宗的智慧真牛!

      江枫只是站在她身后半步,像一道月影,目光扫过那些丝线,又落回她兴奋的侧脸。

      他身形挺拔,即使穿着纪诗找来的半旧布衫,也掩不住那份清贵,在人群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街上偶尔有大胆的少女投来好奇的目光,触及他没什么温度的眼神,又慌忙低下头。

      “要不这个?”纪诗拿起一束金红交织的丝线,在他眼前晃了晃,灯火映在她眼中,跳跃着纯粹的光。

      有金有红,必定要发,掉进钱眼里的纪诗非常贪图任何层面上的好彩头。

      江枫的目光在那丝线上停留一瞬,又移开,只淡淡“嗯”了一声。

      到了乞巧的案台前,已经围了不少少女,屏息凝神地尝试用丝线穿过七孔针的针眼。纪诗也跃跃欲试,向摊主讨了针线,选了金红二色细丝捻成一股,对着灯火,眯起眼,小心翼翼地尝试。

      可偏偏那针眼极小,丝线又软,她试了几次都穿不过去,急得鼻尖冒汗,嘴里小声嘟囔着:“黄油手又现世了……”

      “线头捻紧些。”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身侧响起,带着一丝愈后的沙哑。

      纪诗猛地转头,江枫不知何时站得更近了些,依旧没什么表情,目光落在她手忙脚乱的动作上。他离得很近,纪诗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淡淡清苦的药味,混合着一种干净如雪后松林的气息。

      于是下意识地照做,屏住呼吸,将捻好的线头又紧了紧,小心翼翼地对准针孔。

      竟真的一下穿了过去!

      “好耶!”她惊喜地低呼一声,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儿,举着穿好的针线,像献宝一样转向江枫:“成了!你看!成了!”

      摊主笑着递过一枚小巧的桃木平安扣:“姑娘好巧手!织女娘娘定会保佑!”

      纪诗接过平安扣,温润的木质触感让她心情大好。她没多想,直接拉过江枫微凉的手,将那枚小小的平安扣塞进他掌心:“喏!给你!乞巧节快乐!沾沾喜气,保佑你……嗯,伤口快点好!”

      指尖触到他掌心微凉的皮肤,带着一点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温热。

      江枫的手掌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握住了那枚还带着她体温的木扣。

      他低头看着掌心那枚小小的、粗糙的物件,又抬眼看向纪诗。灯火在她身后晕开一片暖黄的光晕,她脸上是毫无保留的,纯粹的喜悦和分享的快乐。

      他握着木扣的手指微微收紧,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那简单的纹路,深潭般的眼底似乎有什么东西极轻微地波动了一下,快得让人无法捕捉。他最终只是低低地应了一声,依旧平淡,却似乎少了些之前的冷硬。

      兴奋大过一切,因此纪诗选择性忽视身边锯嘴葫芦的寡言,拿出从前city walk的劲头来,又兴冲冲拉着他去看放河灯。

      护城河边早已挤满了人,水面漂浮着无数点亮的河灯,似银河星子落入凡尘,承载谁家女儿心事,缓缓流向远方,汇成一条流淌着微光的无声祈愿之河。

      纪诗难得大方的买了一只素白的荷花灯,花瓣薄如蝉翼,花心托着一小截摇曳的暖黄烛火,用簪子蘸了朱砂,在草纸上先试验了两三次。

      蘸墨、落笔。

      笔锋歪斜,字形松散,簪子还划破纸面。

      再试,依旧像刚学会握笔的稚童涂鸦。

      左看右看,这字……确实是像狗爬的。

      神仙也应当像高考阅卷老师吧,纪诗猜,字写得好看,总归有卷面分,说不定愿望能实现的更快。

      于是她扭过脸,朝江枫露出一个笑,非常有求人的自觉。

      江枫的目光从河面上那片浮动的星火移开,落在她脸上——仰着头,鬓边几缕碎发被晚风吹得贴在微红的脸颊,眼神清澈又带着点窘迫,像只摇尾乞怜的小动物。

      像他从前养过的猫儿一般。

      纪诗当他默认了,赶紧把朱砂盒和簪子又往前送了送,催促道:“谢谢老板!咱快点,不然一会儿灯芯烧短啦!”

      江枫这才伸出手。

      这是一双美人的手,纪诗色鬼上身的评判起来,指节修长,骨节分明,在灯火的映照下显得有些苍白,指尖还带着些薄茧。

      他接过簪子,那细长的金属在他指间显得尤为冷硬,微微倾身,靠近那盏小小的荷花灯。烛火跳跃的光芒勾勒出他专注的侧脸轮廓,鼻梁、薄唇、下颌,又回到他鸦羽般的长睫。

      “写些什么?”江枫问。

      纪诗屏住呼吸。

      其实她原本在心里打好了草稿,就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简单、直白、充满现代社畜最朴素的渴望,咱们工人有力量!

      可此刻,看着江枫近在咫尺的专注侧脸,她那句大喇喇的很有钱忽然就卡在了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莫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仿佛在这种氛围下,对着这样一个人,说出那样市侩的心愿,是一种亵渎。

      “写……”她喉头滚动了一下,声音比蚊蚋还小,脸更热了,眼神闪烁,“要不就写,此身安处,岁岁常相见。”

      话一出口,连她自个儿都愣了一下。

      岁岁常相见,和谁相见?

      江枫执簪的手,悬停在灯壁上方,似乎也因这九个字微微顿了一下。

      他侧过头,目光在她泛着红晕的脸上停留了一瞬。分明平静无波,却又像带着某种穿透力,让纪诗的心跳得更快了,几乎要撞破胸膛。她慌忙垂下眼睫,盯着自己沾了水渍的鞋尖。

      坏了,好不容易文艺逼上身一次,他可千万别会错意,以为这是什么少女心事吧!

      旋即马上摆摆手,“算了算了,太文邹邹了,不适合,不适合。”

      只是江枫的动作快一步。

      手腕微动,簪尖蘸着殷红的朱砂,稳稳落在素白的灯壁上,他手法如此轻柔,簪尖与灯面接触,竟半分未刺破,只是发出极其细微的沙沙声。

      字迹遒劲峻拔,带着一种内敛的锋芒,却又异常工整,与纪诗速成的繁体字狗爬体天壤之别。

      “愿此身安处,岁岁常相见。”

      朱砂殷红,在烛光映照下,像凝固的血,又像一颗赤诚的心。

      最后一笔落下,江枫直起身,袖口擦过她耳畔,簪子稳稳落在她发间。

      体温应当是温热了金属,纪诗错觉间仿佛发梢也生出直觉,感受到他的温度。

      “好了。”江枫声音低沉依旧,听不出情绪。

      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胀胀的,又有点空茫,纪诗的眼睛只盯着那扑闪火光的花灯,先前戏言的一句变得很有钱早已烟消云散,目光触及之处只剩下这十个字,如此轻柔的落入手中,却又如此沉甸的落在心湖,泛开一圈圈涟漪。

      “谢谢啊……”她低声道,声音有些哑,小心翼翼地端起那盏承载着新心愿的花灯,俯身,将它轻轻放入水中,那点暖黄的烛光摇曳了几下,便稳稳地承载着两行殷红的字迹,随着水波缓缓漂远,汇入了那一片明明灭灭的星河中,承载无数心事,随风漂流而去。

      灯火映着纪诗低垂的侧脸。

      江枫站在她身后,看着那盏与众不同的荷灯渐行渐远,看着那两行殷红的字迹最终融入更广阔的光河与黑暗。

      晚风吹过,带着水汽的凉意。他握着袖中那枚她之前塞给他的桃木平安扣,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粗糙的边缘。

      愿此身安处,岁岁常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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