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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日子就得过 亲手埋葬的 ...

  •   四周一片漆黑,任平生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突然感觉有大象鼻子猛抽他的脸,他伸手摸,却摸不见。

      任平生瞬间冷汗直冒,拔开腿就跑,跑了一段,眼前登时出现一只恶鬼。他想掏佩剑却抓了个空,低骂一声后,眼前出现刺眼的光。

      “心比天高,人比狗困。”小桃撑开任平生的眼皮,戏谑地盯着他,瞅见对方鬼迷日眼,这姑娘才满足,“我出去转转。”

      小桃每天都要出去转一圈,虽然外面一片萧条,说残垣断壁都是抬举,但她总能从外面咂摸出来乐趣。

      任平生不置可否,他坐起来,吸一口气又吐一口气,不过是个午觉也能睡过头,他暗自骂了一声。

      听见门关上的声音后从墙上取下剑来,沉甸甸的重量让他心安。

      任平生提着剑也出了门,左瞧瞧右看看,琢磨不定往哪儿走。

      昨儿去的西边,西边野兔多却个个是红孩儿,东边有狼,可点背的话还会有熊,但话又说回来,只要熬过九九八十一难就有一片湖。

      “吃鸟是不是也不错,”一身青衣的少年仰头望天,俨然要与身后的古树融为一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他把自己说服了,但他没有弓。

      “老天爷跟我开了个玩笑。”任平生低头,用剑点了点地,站累了又索性蹲一会儿,蹲久了腿又总麻,他又啪的一声坐地上。

      鸟儿来叼他的头发搭窝,任平生也不气,真揪疼了就骂一声臭鸟,不疼就感激它挠痒。

      等鸟都累了,都烦了,离他而去了,任平生才站起来,向东方走去。东边的山当真是险,狼当真是饿。

      白日还当空晃得人眼瞎,狼就一匹匹扑上来,这事很反常,但当时的任平生并没有多想。他撤步与狼群拉开距离,这后退反给其一个对方很弱的信号,于是它们怒吼一声,踏开脚跑过来。

      任平生先用剑挑开首当其冲的那只,血线哗啦啦飘在空中又落下,他选择暂且放过那奄奄一息的对手,突然矮身,用剑斩断周围狼的腿。

      进而踩上身前的一块大石头,一蹬,跳起来,直奔狼首。

      看到狼老大脑瓜子落地,那狼群呜呜嗷嗷不停就要复仇,但有行动力的伙伴已经很少。

      任平生早已在嬉笑之间挎着狼的身子,在山间飘来飘去。

      淡色的衣服因为乌血反添几分邪气,可着衣裳的人神仪明秀,朗目疏眉,活脱脱一个画皮郎君。

      这一带也没个活人,没人能瞧自己这英姿飒爽的一面,任平生很失望,失望到没看清脚底摔了一跤。

      “疼疼疼疼,疼死我了。”他龇牙咧嘴之后转念一想——还行,摔在距家门口不远的地方,不算丢人,再说了也没人。

      任平生想开了,拍拍自己身上的土,还给狼拍拍土。他觉得自己简直温柔似水,要为自己流下眼泪。

      不过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还要给自己和桃丫头做饭。

      “狼兄,节哀,你完成了你的使命。”说罢,他猛吸一口鼻涕,“燕归,来!”燕归诞生之初应该是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当菜刀使,不过既然叫燕归,那就凑合凑合过得了。

      任平生左手把着,左脚踩着,右手吭吭地砍着,方才没有哭着悼念狼哥,现在就满头大汗充当眼泪弥补了。

      砍到筋骨交错的地方还得小腿一蹬,牙齿一咬,眉毛一蹙,再痛痛快快的嘿呀一声。

      这大汗淋漓的场面让他不觉滑稽,反倒觉男人味十足,这让任平生觉得自己真是天才中的天才,他便又乐在其中地用燕归去劈柴了。

      小桃回来时就看到这幅画面——合抱之木在轻薄一把宝剑。

      她仰脸望天,顿觉人生无望。

      任平生削得正起劲,却感觉脖子一凉,不太对,这不是在做梦,一回头,就看见小桃把斧子架在自己脖子上,她叹气:

      “家道中落啊!”小桃把斧子递给任平生,“你不会用剑劈好几天了吧!”

      任平生有些窘迫,握了握燕归,左顾右盼,又放下燕归接过来:“我跟燕归太熟了,密不可分,我信任他,他也信任我。”

      小桃眼珠子转转,噘着嘴,抱着臂,还不忘说他几句坏话。

      任平生虽说一时过意不去有些害羞,但他回味一下子又觉得自己没错!每一次荒野求生都是靠燕归,不过是苦日子过久忘了常规,他自我安慰向来有一套。

      任平生重振旗鼓,动作一下比一下有力,小桃就蹲在他身边瞧。这一下凑近看,小桃就发现了这所谓玉面小阎罗:“你为了吃一顿饭也太拼了。”

      任平生起先不知道是在说自己这鲁莽的外形,以为丫头在夸自己利落,洋洋自得道:“我从小除了读书写字干什么都是第一。”

      小桃闭了闭眼,仔细忖度,觉得自己想说的话难听恶毒,硬是给生生憋了回去,她觉得自己受了内伤,索性往地上一躺,不再看也不再想。

      火终于烧起来,肉也终于滋滋生香,两个人瞬间不计前嫌,在旁搓着手流口水。

      “任平生,我好久没吃这么硬的货了。”

      “瞧你那出息,前几天我在养精蓄锐,为这大餐铺垫!

      两个人嘿嘿笑起来,小桃抬起头看那肉块上飞舞的火星,一溜火花在她眼前打架,她余光瞥见任平生也看的入了迷,遂用胳膊怼他:“你看什么呢?跟小孩儿一样。”

      “我在赌哪朵火花能赢。”

      小桃忍俊不禁,躺在地上咯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用手戳任平生的腰,纳罕他怎么不笑。

      任平生也不知有什么好笑的,却被戳的发痒,也吱吱起来,后又不服气,怨怼小桃误了他见分晓。

      两个人刚刚好能看见月亮,刚刚好能看见星星,任平生其实从没见过星星眨眼睛,他总疑心是不是因为自己总眨眼,于是干瞪眼望生怕错过一点。

      小桃在看月亮,明明不知道月亮上会不会有玉兔,会不会有嫦娥,却把月亮寄托团圆,为什么呢?

      它没有棱角,没有锋芒,像经过了妥协,抗衡,抗衡,妥协,每一个家庭都走过这样一遭。

      “人死后会变成星星还是鬼?”小桃目不转睛盯着夜幕,似乎这个不争的事实已经困扰了她很久,很久。任平生没有回答,两个人就这么心知肚明地糊涂着。

      “肉熟了,快来快来!”小桃坐起来,对着那佳肴上下其手,吃的满嘴糊油,吃一口必须砸吧一次嘴,“狼老哥你死得不冤啊!”

      任平生跑去跟一个小姑娘抢食,他也不觉得羞,能进谁嘴里是谁的本事,两个人为了狼腿扭打在一起,明明有四个,却谁也不让谁。

      “好嘛,亏得你还是男人,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男女同尊卑不好吗!叶虚舟一介女儿身纵横沙场,她就不会渴求男人的怜惜。”

      小桃不怒反笑,左手捏住任平生的耳朵,右手力气分毫不懈:

      “你还跟我上纲上线了,叶大帅的名号是你这么使的吗?”说罢,她手劲下重了些,任平生耳朵吃痛,败下阵来,直哎呦哎呦。

      哎呦一会儿,任平生就又滚到锅炉旁薅肉吃,两个人终于平心静气吃了会儿饭。任平生吸溜吸溜一根大腿就无影无踪,他拍拍肚皮,感叹自己手艺绝佳:“明日头七,再杀一头狼。”

      小桃瞥他一眼:“狼不行。”她掰开手指头算,“要吃猪肉、甜食、土豆。”

      任平生直皱眉,摆了摆手,土豆和野猪倒是可以在山上找找看看,这甜食上哪儿整去,只能跑远路进城去寻了。

      “我家人就爱吃这些,甜食不一定是什么糕点,你摘点野果就行。”小桃退步至此,任平生自是不好再说什么,他只是突然觉得自己刚才吃得少了。

      “天也晚了,你回去睡吧。”任平生开始送客,他拎拎燕归,剑锋的寒光一下下闪着,彰显他的跃跃欲试。

      小桃也不忙着走,刚吃完东西人还懒洋洋的,便随口建议任平生闻鸡起舞,不要成天熬大夜之后又早起,看着用功其实午觉早已睡过头。

      任平生摸了摸自己跳动的心脏,跳动的剧烈,仿佛要破开胸口而出,他这段时间经常会感到喘不过气,甚至无名的悲伤:“这一段身体不太好,权当锻炼了。”

      小桃:“……你这样更容易猝死吧。”

      任平生摇摇头,他神色郑重,小桃也不好多干预,只劝他张弛有度。

      任平生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将燕归举过胸前,说来奇怪,每当他拿起剑来,心里的躁动就会平息很多。

      他运转气息,将全身的念力集中一点,任平生剑法如水,连绵不绝,轻柔时是露水一点,汹涌时又能感到流水压迫胸腔。

      他这个人乖张,剑法却像父亲以柔取胜,但在很多时候他更喜欢从别人身上学来的激进打法。

      他翻手改势,燕归就流露出锋芒,长剑挺出,剑走龙蛇,白光如虹,舞到急出,剑忽地飞出,嗤的一声,没入树中,直没至柄,剑身还在不停颤动,足见剑法刚中仍带柔。

      所谓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都是从亲手埋葬过去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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