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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7节:公园里的砖头与英雄的代价 松林市的夜 ...

  •   松林市的夜晚,冷得跟冰窖似的,北风在大街小巷里横冲直撞,像是要把这整座城市的骨头都给吹酥了。在我们学校,从教学区到新宿舍区得穿过一个公园。那地方在白天是老头老太太遛弯儿的圣地,可一到晚上,就成了法治社会的真空地带。路灯半死不活地挂在那儿,亮光还没萤火虫大,树影在寒风里乱晃,看着跟一群刚从地窖里钻出来的孤魂野鬼没什么两样。

      这公园治安极差,抢劫、拍板砖这类破事儿跟食堂里的咸菜一样,天天都有,新鲜感早磨没了。学生们平时都学乖了,要么绕道走冤枉路,要么就得凑齐了十几个身强力壮的爷们儿,像远征军似的浩浩荡荡杀过去。

      那天晚上,我正和“老头”从系办公室打完长途电话出来。老头那天心情不错,估计是跟家里哪个相好的在电话里互诉了一番衷肠,走路都带风。我俩刚进公园没多久,那阵儿阴冷的风里就飘过来几声女生的尖叫,嗓音尖利,透着股子让人头皮发麻的绝望。

      “你丫赶紧去喊人,往宿舍楼那儿跑!”我一把推开老头,顺手从地上的枯叶堆里摸出了两块沉甸甸的红砖。那年头的红砖质地极好,握在手里有一种让人心安的沉重感。我当时脑子里压根儿没想什么“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我纯粹是觉得在这法学院混了几年,要是连几个毛贼都震不住,将来毕了业还怎么去祸害那帮犯罪嫌疑人?

      我拎着砖头,猫着腰往前蹭了十几米,就看见三个歪瓜裂枣的小痞子正围着一对儿小情侣。其中一个长得跟根枯树叉子似的小子,手里攥着把破水果刀,正对着那男生的鼻尖晃晃悠悠,嘴里喷着脏话:“妈的,再叫唤老子给你放放血!”

      我定睛一看,心头猛地一跳,那女的居然是林晓玲。她此时正像只受惊的鹌鹑一样缩在那男生背后,脸色白得跟刷了白灰似的,眼镜都掉到了鼻尖上,透着一种让人心碎的破碎感。

      “那几个狗卵子,干吗呢?!”我站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一棵老柳树后面,双手背在身后,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在这一带潜伏多年的□□大佬。

      三个痞子一听声音,齐刷刷转过头。那拿刀的小子瞅了瞅我,见我就一个人,眼里那股子狠劲儿又上来了:“哪儿冒出来的生瓜蛋子?别找死啊,一边儿待着去!”

      “找你妈个头,三个傻逼山炮!”我骂得极其利索,带着一股子哈尔滨胡同里特有的痞劲儿。那三人对视了一眼,估计是觉得威严受到了挑战,呼啦一声全朝我扑了过来。

      我可没打算跟他们硬碰硬,我这身子骨也就够踢半场球的。我瞅准那个拿刀的小子,使出吃奶的劲儿,右手那块砖头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呼”地一声就招呼到了他肩膀上。趁着他踉跄的当口,我转身就跑,动作矫健得像只刚偷了鸡的狐狸。

      跑了有三四十米,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猛地站定,一个回马枪,把左手剩下的那块砖头也砸了出去。这一下砸得极准,正中追得最凶的那小子的胸口。那小子哀嚎一声捂着胸口蹲了下去。我正得意呢,心想这战术简直可以写进法学院的格斗教材了,谁知乐极生悲,脚底下一滑,被一个该死的树根给绊了个狗吃屎。

      没等我爬起来,剩下那两个痞子已经追到了跟前。接着就是一顿雨点般的狠踹。我只能双手抱头,在冻得梆硬的泥地上滚来滚去,像个皮球一样躲闪。我顺手摸到一根短得可怜的枯木棍,没头没脑地往他们迎面骨上扫,没几下木棍就被踢飞了。

      就在我以为今天非得交代在这儿、成为松林市的一段烈士传说时,远处传来了老头那极具辨识度的公鸭嗓。他带着宿舍楼里几十个热血上头的哥们儿,漫山遍野地杀了过来。那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支起义军进城了。三个痞子一看这架势,骂骂咧咧地往林子里一钻,溜得比兔子还快。

      我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衣服上全是脏兮兮的鞋印子。林晓玲跑过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嘴里不停地喊着:“肖学长,肖学长你没事吧?”

      我摆出一副“这点伤算个屁”的壮烈样,其实腰眼儿疼得钻心。老头过来把我扶起来,凑到我耳边损了一句:“肖遥,你丫这英雄当得可够寒碜的,脸都肿成猪头了。”

      接下来的那一周,我过上了这辈子最腐败的生活。虽然我那点儿皮外伤顶多贴两张橡皮膏就能解决,但我还是在病床上赖了整整七天。因为林晓玲几乎天天来给我送水果和罐头。

      寝室里那帮狼心狗肺的哥们儿对我这种“赖床行为”表达了最诚挚的鄙视,当然,他们在抢夺我病床前的黄桃罐头时,手速也是相当诚实的。老头一边嚼着我那份苹果,一边不怀好意地笑:“肖遥,你这就是趁人之危,你是救了美,可人家林晓玲看你的眼神儿都不对了。你这是在破坏人家家庭和谐,你那是雷锋吗?你那是流氓!”

      我躺在被窝里,看着窗外那抹冷嗖嗖的夕阳,心底里那股子幽怨又开始泛滥。我救了林晓玲,是因为我在她那张惊慌失措的脸上,又看到了温静的影子。那种为了保护某个人而豁出命去的冲动,其实跟正义没多大关系,纯粹是一种没出息的旧情复燃。

      林晓玲和她那个长得一脸正气的男朋友一起来看过我一次。那男的一脸感激地握着我的手,说要请我吃饭。我看着他那副幸福得冒泡的样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索然无味。等他们要走的时候,我看着林晓玲挽着他的胳膊,那种纯情的幻觉在那一刻彻底碎了。

      后来有一天,林晓玲单独来找我,红着脸问我关于爱情的选择题。我那时候正叼着烟,歪在寝室的破椅子上,摆出一副看透世俗的德行对她说:“去爱你的初恋吧,那是这辈子唯一干净的东西。”

      我说这话的时候,觉得自己特别伟大,特别像王朔书里那些为了成全别人而把自己整得挺惨的混混。可等林晓玲走后,我看着空了的罐头瓶子,心里那个大窟窿又开始漏风。我这辈子是没法儿去爱我的初恋了,我只能在这松林市的冰天雪地里,守着那盒刘铮的磁带,继续问老天爷:到底我要等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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