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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吃面吃鱼,饮食男女   池义比 ...

  •   池义比查琛早三刻出门,前几天跟闫贤因为吃不对口闹了别扭,俩人刚走出衙门就分开了。

      看都不看对方一眼,一个拐进汤饼铺子吃胡辣牛筋姜泼刀,一个往三馆茶楼方向走。

      汤饼铺子里买的牛筋姜泼刀当然不是真牛筋做的。因为法有规定,除牛生病外,随意屠宰耕牛,须罚徒一年至一年半不等,除了牟利的暴徒或有钱的富户,寻常老百姓家哪里敢做这种生意。

      牛筋只不过是噱头,这种劲道的口感其实是荤筋和素筋搅打发酵,再经过一系列工序做出来的,非常弹牙爽滑,而且不至于咬不动。

      配上姜泼刀那韧韧的嚼劲,嗦一碗带点花椒粉和羊味的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而且这家姜泼刀的面是薄的。削面的是女工,把准备好的剂子均匀片成薄厚一致的长长条状,用小刀快速划拉好,干脆利落地往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锅里涮。

      浇汤前,碗底压上一片腌制好的姜,几乎所有的用料都在里头了。

      闫贤额外出了钱,加了几块骨头。

      取出帕子擦了擦手,他端了碗就到一边,埋头吃着。筷子牵起面条往嘴里一放,长而不断的面滑到嘴里,嚼咽下去,身体马上就变暖和了。

      这个点还在吃的跟他基本一样,都是当官的刚下值。家里已经吃过一顿了,回去还得继续吃家眷备的或者剩的冷茶,没娘没老婆的就只能接着饿肚子。

      没办法,谁叫孔夫子说君子远庖厨的。

      瓠羹店的主厨基本都是膀大腰圆的女人,很难找出来宴席做得比她们好吃、赚得还比她们多的男人。

      这群人不会做,也没精力料理家事,索性晃悠到街上随便找几家还在开的早餐铺子,或者去茶楼点心铺,川饭南食店消磨一下。

      吃饱饭可是天下头等大事。

      可惜池义没这个口福。他把钱压在碗边,取出帕子没用过的那一面,擦了擦嘴。

      远在三馆茶楼二楼窗边落座的池义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他是茶楼的熟客,就算穿着破了口子的公服直接进来,也只被当成质性自然,作风简单。

      毕竟他之前颇好道韵,有时也常常服气辟谷,作仙风道骨之态。

      不理解他的人会觉得他惯于表现,为人高调,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才显得其他人的欣赏熠熠生辉。

      因为常常服用辟谷餐食,他很不喜欢羊肉的腥膻味,所以来了茶楼这边吃糖醋香煎鱼饭。

      他现在已不再辟谷,还是爱好清甜滋味。

      那天的事说起来很简单。因为从小就吃不惯山羊肉,他那条娇生惯养的舌头很敏锐,吃一口就能尝出来是什么肉,而且那家汤也太辣了……他没吃饱,只草草把汤喝了一点,就放碗不吃了。

      结果让闫贤误会成他嫌弃他吃的早食鄙陋。

      天地良心,他也是做过父母官的,粗茶淡饭都吃得,怎么会嫌弃开在梦都的铺子不好吃下档次呢?

      梦都可是京师府重地啊。

      不过他也理解闫贤,因为他也知道自己生来就有一些他人不具备的东西。

      吃不对口那也没办法,各吃各的,他们总不至于对对方本人心存芥蒂,那不是君子所为。

      等着上菜的空隙,他转头看窗外。

      近了是走动的街景,远了是涛涛的长河。

      而他所处的馆楼没有摩肩接踵的味道,圆月般隔断的轩窗边甚至还插了白玉兰妆点。

      女使男佣皆傅粉佩香,行止从容。

      目光所至,都是盛世繁华。

      *

      就这样发呆了好一会,直到有人在跟他一窗之隔的对面落座。

      似是有点眼熟。

      他收回目光,直直往他们身上看去。

      透过轩窗,他认出来其中一人的脸。

      是王涉淇。

      和一个陌生男子来的。

      王涉淇不是回家了吗?她跟王菁儒走得最早也最快,既然已经回家用过饭,那还会来茶楼吃吗?王菁儒会不清楚她的饭量?

      怎么看都不太正常。

      这不能怪他多想。虽然查琛一直有在打压买卖人口,他在地方也见过不少良家子女被歹徒钻法律的空子,光天化日之下被强掳抢走,而父母往往来不及反应,养育几年的骨肉就被迫分离。

      他既然心中有些在意,立马就会去做。

      随手拉住一个路过的女使,控制肌肉轻巧垂下自己的眉尾,表情一派温敛。

      他笑得也很和柔,让人倍感亲近。

      根据他的经验,这种笑脸一般是男女都喜欢的,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姑娘,我跟窗边的那一桌认识,过会能不能帮我把菜布在那一桌。”

      哪怕没那么熟也顾不上了,池义在心里向王涉淇告了个罪。

      得到女使的应答后,他非常自来熟地绕到一边,在王涉淇对面的男人旁边落座。

      王涉淇此时竟然不在。

      “这位公子,初次见面,免贵姓池,与你对面这位姑娘的娘亲是同年之交。”

      池义对王菁儒只有同僚之谊,志趣相投,再加上同年为官,自然以同辈自居。

      长辈来看看小辈有没有被骗,这可再正常不过了。

      陌生的这位男子原本是握拳撑在耳边看人群的动作,闻言看向他,挑起一边眉毛,带了点笑意。

      “哦,原来是这样。我姓……焦吧。焦尾琴的焦。”

      看着有点像临时起意找的姓。

      池义本不欲在乎他人,他就是随姥姥姓也碍不到他的事。

      可王涉淇跟他出双入对,这点有点令人担心。

      经过之前那一遭,他对王涉淇的灵光还是挺佩服的,就是怕王涉淇跟这位焦小郎相交,会不会对自身有什么影响。

      一旦王涉淇嫁人,她的官就保不住了。

      新法在这点上很无情,也没给那些一心钻营的小人或者激进派留话柄。

      他觉得新法大有可为,不想也不希望看到查琛损兵折将。

      如果没有这种自断后路式的交换,又没有查琛那样的天资和运气,那些想要自由的女人可就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他很理解这种向往自由的人,虽然他已经足够自由。

      所以新法这么立再好不过。

      *

      “池官人四处张望,可是在找王涉淇?”

      “是也。”

      他也不忸怩,非常直白地就承认了。

      “我能知道你为何要找她吗?”

      “我本不欲插手,却还是要说,焦家小衙内,我借口头之便,称你一声焦小郎,应当也是要得的。”

      焦小郎实在是佩服他对着他这身粗麻布衣还能叫出来“衙内”的从容和礼貌。

      “自然。”他从善如流。

      “古人云佳偶天成,诗佛王摩诘曾言:‘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

      “敢问焦小郎可是心仪王涉淇否?若不是,你二人家世既相差悬殊,又不见你对她多加爱护,留女子一人出门,也未免太过不负责任。”

      焦小郎这才把撑着脸的手撤下来,掩住唇边的笑意。

      真是笑死了,王涉淇这滴水不沾、鸟不拉屎的人缘,怎么还有人怕她有相好的啊,就这么喜欢她?

      太好笑了,她回去能对着王涉淇连着笑半个月。

      见“他”不说话,池义又开始端详他。

      焦小郎其实看着不显小,就比他略矮几厘。他知道自己在朝臣之中也算很高的那种人了,除了陈温,也就官家跟他的身量差不了多少。

      所以这焦小郎着实是健壮无匹,发达无比。

      贩夫走卒的打扮,加上显然没因为力气活受过伤也没走形的腰脊,他不会是什么武林中人吧?

      先前只听过查琛在三司条例集对的时候提了一嘴江南一带道中的流寇好似有来头,这就被他碰上了吗?

      他马上警惕起来。

      大概是他这收敛心神的养气太过于粗糙,焦小郎长眉一扬,眼中有些玩味,不过还是笑笑,随他误会去了。

      那么一个大高个,不会还怕她动手吧?

      她没这么闲。

      没这么闲的焦小郎打眼一瞧,瞅着池义手臂上那个口子,看他气度不凡,也不像是会缝补衣物的窘居模样,颇为好心地提示:

      “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我这有点针线,要不找个女使帮你补补?”

      “不必了,缝补衣物是母亲和发妻等亲近之人应做之事。”

      “……行。你还挺守旧的。”

      池义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话,之前向来是他在朝堂上指着他人鼻子骂他们守旧,如今被反过来说,反而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出身不凡,亲爹是光禄大夫,亲娘有三品诰命在身,是名副其实的衙内公子。

      同年还有个比他大的侄子中了状元,状元家高中前时也不济,幸而蒙查相国接救,出于礼义,查琛口头上还得唤他一声大兄。

      可以说,池义这辈子除了自请去地方那几年,就没吃过苦。

      所以焦小郎透过这几句交谈,隐隐感觉他其实并不理解王涉淇,只把她当乍从民到官,从低到高位而无所适从,需要照拂的后辈了。

      不是所有人得势之后都会抛弃过去,耀武扬威。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骑在别人头上,享受其他人的奉承。

      被提拔上来的女官,隐忧惶恐的才是大多数,要建立自信心,还有一段路要走。

      真正淡然处之的,不过了了。

      王涉淇很强,是其中之一,她不喜欢有什么人来打破她的平静。

      跟焦“小郎”的友情是那个例外。

      *

      经过这一打岔,菜也上了,王涉淇也从盥洗室回来,她甩着手走过来的时候,池义这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

      好……没出什么事就好。

      王涉淇有点惊讶地坐下,但也没问为什么池义会在这里。

      她能不知道身边友人的性格吗,说不定俩人之前一投缘,诶,就聊上了。勾肩搭背侃大山,她包做得出来的。

      虽然世俗偏见里,也不会那么轻易把这么高的人当女子看。

      但小赵就长这样,她就是大高个儿,谁能说不是女子呢?

      囿于清雅修润的审美,而无法理解健壮高大的健美,是颐宋人的损失。

      *

      所以一行人就在这么诡异的误会中各自吃上了。

      池义自然是吃上了心心念念已久的糖醋香煎鱼饭。

      他没有观摩过做法,却凭借在这里待人的和善和阔绰的手笔,听在这里帮工的女使提起过。

      从鱼头划开一直到鱼尾,鱼腹改花刀,两片如叶子般均匀铺平,取内脏、鱼眼、鱼鳃、鱼脑,着葱姜蒜水淘洗,切忌时间不可以太长,因为不能用它来卤入味,不然辛辣味就会盖过糖醋酱汁的味道。

      裁一方摊平的有厚度的真金纸裹好,这样用炭火熏撩时就不会沾上任何焦糊,只保留几分隔着金纸传导过来的含蓄的气味,放上烤炉,开始炙烤。

      烤前只需要刷一层油就够了,待会还要浇酱汁。油厚也会盖过鱼的鲜美。

      打开时若鱼犹带油的香润,如覆上油膜,便是制作成功了。

      淋上酱汁,撒上芝麻,往蒸好的五香米上一盖,所有的香气都相得益彰,恰到好处。

      这道菜工序不繁琐,唯一烧钱的就是金纸裹烤,许多菜馆早就不做。但因为点这道菜的对象是池义,所以三馆茶楼会勉强拿出还算富过的家底款待他。

      池义埋头大口吃着——是的,吃得特别香。

      他从小就被教导:真的好食物不需要多么浓墨重彩的味道,越是爱重用调料,越是说明掌厨人心态不稳,时间不够。

      其实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厨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些还能把人吃出病来。不过小时候他还没有能接触到这种加工菜的机会,也就无从谈起了。

      他知道不是所有厨子都有时间慢慢做饭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被烟熏火燎,所以也不会苛责他人吃什么,吃自己喜欢的,顺其自然就行。

      大部分的好味道必须要时间的沉淀。

      无论是酿造的酱汁还是美酒,或者处理任何食材。

      好巧不巧,这一条跟闫贤信奉的生存法则完全相悖。

      闫贤总是太急迫,急于证明自己,急于找到自己的位置。

      但他是有天分也有能力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或者说,不满足。

      这不是什么坏事,可有些事情不是干着急就能做成的。

      风卷残云一样吃完,他抬起头来,有点不好意思地取帕子擦了擦嘴。

      饿太久了,有些失态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吃面吃鱼,饮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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