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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晚宴 ...

  •   我觉得我闭眼的时间过于久了。
      我都要睡着了。
      要不是头皮太紧,礼服太勒,我说不定真的可以就这样坐着睡着。
      为了避免真的睡着,我摸索着打开我的背包,企图摸到混在一堆杂物里的清凉油。摸着摸着,却摸到一沓纸。

      奇怪,我的包里什么时候出现纸了?
      稀客啊。
      我忽然想起,这不是纸。
      这是《劳务合同》。
      一份正规的、但又不那么正规的、报酬异常丰厚且无需我缴税的——特殊合同。
      只要我按合同所说,陪同边尚出席今晚的晚宴,全程不出差错,我就能以“特别助理”的名义,合法合规地拿到二十万。

      合法合规这个词,用在他们这些豪门子弟身上,委实有点搞笑。
      如果最后不想给你,他们有的是办法,如果真想给你,他们也有的是办法。我等屁民,却是一点办法没有。
      边尚默不作声,我决定为了我的二十万,再努力一把。

      “边总?”我试探开口。
      很好,没有让我闭嘴,看来是可以说话了。
      “边总,我可以睁眼了吗?”
      一秒……
      两秒……
      很好,没有说不,看来是可以睁眼了。
      我睁开眼。
      我傻了。
      我对面空无一人。
      不是,那么大个边尚,他飞了?

      怎么说呢?
      我居然莫名松了口气。
      说实话,刚才换好衣服化好妆,站在镜子前,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我差点以为时光倒流,我又回到从前。
      我还是那个礼暮云,还是文都礼家那个金尊玉贵、不用食人间烟火的礼暮云。
      这身打扮太过熟悉:蓝色的长裙,真丝的面料,不对称的剪裁,以及必不可少的,修饰在腰间的缎带……

      我要再不明白,就真的是在装傻了。
      边尚,他这是拿我当代餐呢!
      还是这么俗不可耐的戏码——白月光之替身!
      我一下子想到一堆虐身虐心、缺胳膊少腿的替身文学,女主在惨和惨上加惨的路上一路狂奔。
      太可怕了。
      钱可以再挣,人不可以再活。
      而且刚才他看到我的表现也完全印证了我的想法,虽然他嘴里说着“我果然不如她”,但他的眼神明显透露出对我这个代餐的满意。
      所以,这样也好。

      不过,二十万也……
      我要打两三年的工才能挣到二十万啊!
      还是不吃不喝不交房租,每天都有活的那种。就在我肉痛我已经逝去的二十万时,我听到有人喊我。
      “王小姐?”
      我转头,是丁克立。
      只是他的表情,颇有些一言难尽。
      “你醒了啊。”

      嗯?
      等等,什么叫我醒了?难道我刚才真的坐着睡着了?
      这也……
      这也太强了吧!我竟然无意中打通睡脉,领悟了坐睡神功?
      不愧是我!
      “王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大手一挥,问他,“你叫我干嘛?”
      “……边总让你上车。”

      我心情复杂地跟着丁克立下了楼,电梯门打开,我看到一辆黑色加长林肯。
      嗯。
      加长林肯。
      果然是霸总呢。

      上了车,边尚在看电脑。
      幽蓝的光打在他脸上,十分可餐。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我。想必他也觉得我十分可餐,因为他看住了。
      他看的时间太长,我脑中警铃大作:不好!他这样子,明显是看我十分像当年!
      危!

      我立即夹住嗓子,兰花指一掐,再往脸上一搭,羞答答地问:“边总,我这么好看的吗?”
      问完,再冲他抛个电力十足的媚眼。
      剂量太猛,他一秒回神,一张脸青蓝交映,精彩极了。我松了口气,有用就行,就是以后得时不时自毁下形象了。
      不过,我为什么要想以后?
      不行不行不行,不能想以后。二十万,有命拿,也得有命花才是。

      汽车一路平稳开到酒店。
      边尚走的贵宾通道,下车直接进专属电梯。
      轿厢内壁锃光瓦亮,可以清楚照出人影。我忍不住自我欣赏了下,欣赏完,余光瞟到两对落在我身上的眼神。
      得,又要开始表演了。

      我加大自我欣赏的力度:又是挑眉眯眼嘟嘴唇,又是扭胯摆腰翘屁股。
      落在我身上的眼神消失了,不仅消失了,周遭的氛围都变得奇怪起来。我假装不经意地瞟了眼边尚,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微妙。
      微微的,莫名其妙。
      不看我是替身皮套,这很好,但看我是个傻子,这不太好。我低头看向鞋尖,决定做个木头。
      木头,比傻子好。

      电梯门打开,外面一水的侍应生,个个腰细腿长。我正要仔细看,忽然眼前一黑。
      “别忘了你的身份。”
      边尚压低声音,贴近我,伸出一只胳膊。
      虽然他比这些侍应生加起来都好看,但说真的,我宁愿看这些侍应生。至少这些侍应生脸上带笑,身段软得不得了。
      不像他,胳膊邦邦硬,臭着一张脸,一副恨不得把我塞进娘胎里、再投生成礼暮云的样子。

      要不是为了那二十万!
      我恨恨挽上他的胳膊,牙齿咬得邦邦紧,脸上却笑开了花。
      逆境使人成长,贫穷磨炼脸皮,我的演技,更好了呢。

      还没到门口,一个笑得比我还灿烂的地中海中年男迎了上来。
      “哎哟边总啊!您可算来了!您再不来,我都要以为您这尊大佛,看不起我这小庙呢!哈哈哈哈哈……”
      我松开手,往一边站。边尚同他握手,称呼他:“陈总。”
      我看着陈总那一口惨蓝惨蓝的牙,想起不久前在杂志财经栏目看到的他,可真是——两模两样!
      修图,恐怖如斯。

      “这位是?”
      陈总拉着边尚的手摇了半天,终于看到我。
      边尚语气顿了一下:“她姓王。”
      “哦哦,王小姐!幸会幸会!”
      “您好您好。”
      我同他握手,心想:如果你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怕是要一把把手抽回,连说不会不会。

      可惜他不知道,我有点遗憾。
      进了宴会厅,里面乌泱乌泱,一水的成功人士。
      我恐成功人士了。
      好在他们的目标并不是我。很快,我被挤出包围圈,挤到人群外围,离边尚,起码隔着五六个陈总。
      我远远投边尚无奈的眼神——不怪我,我一个小女子,可挤不过这么多大男人。
      他看我一眼,示意我去旁边的角落,我从善如流。
      角落好啊,又有吃的又能坐,美哉。
      然后,我遇到文都来的第二个熟人。

      容珀。
      文都容家的小儿子,天水集团的小霸王。
      当年我离开文都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屁孩。没想到这么多年,他一点儿没变。除了高了白了,那个样子,简直当年的plus版。
      此时此刻,他正吊儿郎当地靠着餐台,手里一杯香槟,摇晃得像是红酒杯。
      我认出他,心喊一声要遭。
      正要躲,他视线一滑,恰好滑到我脸上。
      “你?你是……”

      事已至此,再躲反而可疑,我干脆迎上去,刻意忽略他眼中的惊讶,如看见一个陌生人,客套地同他打招呼。
      “啊你好你好,我……”我想起边尚刚才对我的介绍,如法炮制,“我姓王。”
      “你姓王?”他重复一遍,又盯住我的脸,看了又看,连连惊叹,“你好像一个人!”
      “我当然像一个人,我不像人,还像狗啊!”
      他哈哈大笑,摇摇头,“你还蛮风趣。”
      风趣是这么用的吗?我看你也蛮风趣!

      容珀很快不笑了,他的目光从我脖子上扫过,“咦”了一声。
      “你是边尚的女伴。”
      非常肯定的语气,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脖子——璀璨到有些耀眼的钻石项链,边尚的私藏之一。
      我说呢,刚才那个陈总握我手的力气那么大,原来是被钻石项链闪到了眼。
      “是的呢。”我摆出公式化的微笑,“还没问,你怎么称呼?”
      “容珀,琥珀的珀。”他冲我眨眨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只差漾出蜜来,“要记住哦!”
      “……”
      不是很想记住哦。

      说了半天,我都饿了。
      顾不上旁边的容珀,我走到餐台前,捡起一块小蛋糕,尽量优雅地拿起叉子开吃。
      容珀却像找到了什么乐子,沿着餐台一滑,上半身靠了过来。
      “我刚才其实是说,你好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我明知故问:“像谁?”
      他压低声音:“某人的白月光。”
      “哦——”我敷衍点头,一心蛋糕。他盯着我,似乎并不满意我的反应。
      “你不想知道某人是谁吗?”
      “某人是谁?”

      见我追问,容珀满意点头,他目光在场内逡巡一圈,最后停在人群中心。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眼看到人群中心的边尚。
      无他,太耀眼了。尤其在一群肥头大腹男的映衬下,简直像个天神。

      “啧啧。”容珀在一旁咋舌。
      我收回我过分欣赏的目光,在他夸张的咋舌声下,甚至想擦下很可能存在的口水。
      “你喜欢他?”
      “什么眼神啊你?”
      “哦,那你不喜欢他?”
      我放下被我吃得锃光瓦亮的光盘,瞟他一眼:“作为刚认识的陌生人,你似乎管得有点宽。”
      言下之意,要你管?

      容珀不知道想到什么,也不生气,带了丝笑,凑近我:“要不,你跟了我?我可比边尚好。”
      他凑得太近,口风吹到我耳边,吹得我心烦。我往旁边跨一大步,冷脸道:“你说什么呢!我可是正经人!”
      多年不见,这小子果然没什么长进,当年小小年纪就作威作福,长大了,居然还乱搞起男女关系!
      我不想跟他聊了,正好我也吃饱了,这裙子勒得,我实在吃不下更多。

      我转身就走,才转了两圈,容珀又从角落冒出来。
      我翻了个白眼:“再说什么跟不跟的,小心我让你没根!”
      容珀脸抽了抽,看我的眼神莫名嫌弃起来。
      我挑挑眉,丝毫不在意,只等他自己走人。
      等了一会,他没走,反而幽幽地叹了口气:“好言难劝想死的鬼啊!”
      我再次翻个白眼:“你是不是想说边尚有个白月光,而那个白月光像我?”
      “看来你很聪明嘛,我还以为你蠢笨如猪呢,不过不是像你,是你像她,不要搞不清自己的位置哦。”
      死孩子说话真是没轻没重!

      我瞪容珀一眼,他冲我咧嘴一笑:“其实我比边尚好。”
      男人自夸,有如放屁。
      “你不问我好在哪儿吗?”
      “好在哪儿?”
      “我二十二!”
      我不解,这是哪门子好?就因为小七岁?

      他见我不解,十分骄傲地解释:“男人过了二十五,就是五十二,而我,二十二!”
      “……”
      “边尚已经过了二十五了,他现在老了,满足不了你的,不如看看我!”
      说着,他转到我身前,向我展示他的肱二头肌、斜方肌、胸肌以及隔着衣服并看不到的腹肌。
      该死,虽然看不到,但这隐隐约约的,竟然有点子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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