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撞”上 ...
-
“你果然不如她。”
十一年没见,边尚跟我说的第——八九十……好吧,不知道是第多少句话,就是这个。
我坐他对面,眼前是茶香袅袅,窗外是碧海蓝天。这场景就算没有旧友重逢的温馨,也该有点金钱交易的体面。
可对面这个人,他是一点儿体面也不打算给我啊!
难道就因为我姓王?
是的,我姓王。
我姓王,名暮云。
暮云这个名,单听很好,但配上王这个姓,就不太好。俗气不说,年代感还重,连名带姓一喊,倒像是喊哪个上世纪来的女同志。
显然,我对面的人也这样认为。
即便不是跟我完全相同的想法,那也相差无几。不然,他干嘛要来一句——“你果然不如她”?
只是都是暮云,不过一个姓王,一个姓礼,怎么我就不如了?不就是名字没那么好听,说不定我内在就很如呢?
虽然这么想,但我不能这么说,我的演技已经相当好,我立马应和他:“您说的对,您说得是!”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我需要钱,而他有钱,所以这个头,我低了。
边尚,我对面的男人,我搞钱的对象,听到我的回答,眉头拧得更紧了。说实话,我很想把我面前的茶拨塞进他眉心的褶子里——
这么紧,一定能夹住。
可惜,我还不能这么干。
太可惜了。
边尚又不说话了,他大概在回忆。他的目光透过我,飘向遥远的别处。我使劲儿忍住打哈欠的冲动,睁大眼,睁得眼泪水都快沁出来。
有钱人的钱果然不好拿,如果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就好了。
比如,让我吃屎。
又比如,给他□□。
又又比如,舔他脚上的屎然后吃下去。
无论哪一个,都很挑战人的底线。而这么挑战底线的,钱一定很多。
别问有钱人脚上为什么会沾屎。
沾就沾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就不能是狗屎吗?
如果他不是走狗屎运,能有这么多钱?总不能他天生就应该有这么多钱吧?
我乱七八糟想了一通,边尚还没看完。
不过他已经不看我了——他靠进椅背,望向窗外,一张脸侧着,从我的角度看,是正的不能再正的侧颜。
反正他没看我,我干脆看起他来。
文都那一溜的富二代富三代里,边尚可以说是品相最佳的那个,没有之一。虽说有基数小、倭瓜多的缘故,但他这个“最佳”绝不是被衬出来的。
就是实打实的帅。
帅,且不矮,一米八五往上的个子,身材还好。
单眼前这张侧脸,刀削斧凿,棱是棱,角是角。要是搁娱乐圈,粉丝一天起码八百个小作文变着法儿地夸。
这么一张脸,一旦见过,很难忘记。
我其实认识他。
但我不知道他还认不认识我。
哦,他应该认识“我”,毕竟,他记得礼暮云。
礼暮云,王暮云,一姓之差,便成两人。
如果是从前的我,大概也不认识现在的我。所以边尚没有认出现在的我,实属正常。
我带着这份正常将他看了又看,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看他有些可怜。
很不巧的,边尚此时看完了别处,脸一转,视线正跟我对上。
大概我眼中怜爱的意味太过突兀,他明显愣了一下。都说霸总喜怒不形于色,我果然是他心中那个特殊存在。
这不,我小小一个眼神,他就为我动容了。
我微微一笑,提醒他:“边总?”
按照常规剧本,霸总一旦失态,接下来往往恼羞成怒。果不其然,边尚眉头皱起——虽然本来也没松开过。
他沉下脸,极其不悦地甩出一句:“闭上你的眼!”
“哦。”我从善如流,立即闭眼。闭了一会,想起正事。
“边总,那我们……还做吗?”
沉寂。
死一般的沉寂。
五秒钟后,我听到某人从牙缝里挤出五个字——
“闭上你的嘴!”
我麻溜地闭了。
咳,这里我澄清一下:我说的“做”,是非常纯洁的那个“做”。
至于边尚理解的“做”是哪种“做”——那我就不知道了。毕竟他都让我闭嘴了,我既无法解释,也无法追问。
我跟他,目前就是非常纯洁的金钱关系。
是的,金钱关系,但纯洁。
我两纯洁的关系建立在五小时前。
而八小时前,打死我也不相信,我会撞上他。
撞上——多么简洁明了的一个词。
扩展一下就是:今天上午十点零七分,兜内空空的我,踩着一辆走了两条街才扫到的共享小蓝,撞上了腰缠万贯的他。
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是他。
我只看见一个黑色的人影“啪叽”一下倒在我滋溜打转的轮子前,颤颤巍巍伸出一只手,手腕赫然一块闪瞎我眼的名牌手表。
那一刻,我天塌了。
天杀的,贫穷的我确实曾向老天祈祷,祈祷它给我一个傍大款的机会。
但是是傍!不是撞啊!
就算是撞,为什么不能是他撞我?如果是他撞我,我一定躺得比他还利索,然后讹他个百八十万。
我是含泪扶起他的。
虽然我很想逃,但更不走运的,那个路口,前后左右,整整八个摄像头!
我数了又数,在确认我的罪行已经被八个摄像头全方位无死角地记录在案后,我认命了。
我含泪停好我的共享小蓝——天杀的,那附近都没有还车点!
接着我含泪扶起他,问他:“你戴这么贵的表,应该很有钱吧?你这么有钱,应该不会讹我吧?”
他听了我的话,大概很生气,因为他在发抖,话都说不利索,一直“你你你……”
后来想想,估计他那会儿就认出我了。
其实我不该贸然扶起他。单车再小,它也是车,被撞了,也是车祸。我应该打120,再问他是不是活着,然后在他旁边架一块警示牌——“禁止通行”。
但我太穷了。
我的字典里没有打车二字,哪怕是打120车。
前不久我吃坏肚子,突发肠胃炎,痛得浑身冒汗打摆子,都是自己硬扛走去的医院。最后走不动,在地上爬。
而他,不仅能伸出手,拽住我手的劲儿比牛还大,除了气得说不出话,整个人健康极了。我松了口气,更想不起打120了。
我扶起他,想扶他到椅子上坐下。
他跑步的地方是富人区,绿化做得相当不错,没几步就是个小公园,椅子多得很,还颇具艺术感。
我想扶他到两个大黄豆拼的椅子上坐下。
他不肯坐。
他劲儿挺大,我又不敢用力按,最后只好由着他踉跄地靠上一棵树,挥开我的手,指着我:“你——”
我贴心地走到他手指头指的方向:“我在这儿呢。”
他头发有点长,本来用发带束着,跟我拉扯半天,发带不见了,头发也散了满脸。他看我我看他,我看他有点惨。
刚想开口,他突然咳嗽起来。
我吓了一跳,忙凑上去:“快看看咳血了没!”
他咳得更厉害了。
我吓得跳更高了。
我跟猴子似的在他旁边左蹦右跳。他捂着嘴,不让我看嘴,也不让我看手。
急死我了。
“你,你要是耽误了治疗,可不能讹我钱!”
他本来快咳完了,听了我的话,又咳起来。
好在这次很快咳完了。
他两腮通红,指着我,又在那里:“你你你……”
我只顾看他的嘴——很好,没有血迹。
再听他的声音——很好,相当有力。
我满意点头,不愧是有钱人,保养得就是好,就是经撞。
“看来您没事,那,我走了?”都能自个儿站着,那应该是没事了,我脚底抹油,准备开溜。
“站住!”
我心里一紧,顺着刚迈出的步子后撤一大步,回头问他:“您好,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儿吗?”
到那一刻,我才看清他的样子。
熟悉,非常熟悉。从青葱到成熟,不能说丝毫没变,但变得太少,而记忆太牢。
一个名字呼之欲出。
我没出,他出了。
“礼暮云?”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大笑起来,其实内心慌得一批。
边尚!居然是边尚!
他认出我了!
他怎么在这里?
边尚,边家铁板钉钉的下一代继承人,不该守在文都,跟他家那几个老古董一样,把根扎得比他老宅门口的绿化树还深吗?
那么些年都没见跑去别的地方拓展市场,怎么现在跑临海来了?
我有想过会在临海遇到文都来的人,却没想过第一个遇见的会是边尚。
以及……
他为什么记得我?
难道我这么让人难忘?我不合时宜地发散了一下,又赶紧收回。
眼下最重要的是混过去。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有了!
我切换出一张谄媚的嘴脸,软骨头似的,往边尚跟前一凑:“哎呀你们这些公子哥~怎么还玩这种老套的搭讪把戏呀!什么李慕云刘暮云,人家是王暮云啦!”
边尚脸色瞬间难看起来。他原本靠着树,见我凑过来,一个闪身,那叫一个矫健。我刚想夸句漂亮,下一秒他就摔了个屁股墩儿。
“哎呀!”我憋住笑,上前拉他。
手还没碰到呢,就听见他怒吼一声:“别碰我!”
行吧,不碰就不碰。
不过我也不是碰啊,我是拉,拉跟碰差别很大的好吧。
我收回手,蹲一边,怀念起当年的小边尚。孩子还是年纪小比较好,脾气好,人也好,没什么不让人碰的坏毛病。
见他艰难爬起,我想到一件事:他又摔了一下,又是我害的——间接害的。
嘶。
为保险起见,我忙对他说:“说好啊,你刚才是自己摔的,不能讹我!”
边尚脸色更难看了。
他板着一张难看的脸盯住我,像是要把我的脸盯出个洞。
很久之前,很久很久之前,我有想过——如果哪天,遇到以前的那些人,他们认出我,我要怎么办?
是直接跑掉?
还是矢口否认?
还是矢口否认然后跑掉?
当年的事不是我的错,但时间久了,我还活着。我还活着,我却成了另一个人,这仿佛成了我的错。
我错在我是她,又不是她。
真让我难办。
“边总!边总!……”
一个梳着油头的大叔跑过来:“可算让我找到了!嗬!你这晨跑跑得可真远!不会是又迷路了吧……”
“说正事。”边尚黑着脸打断他。
我看大叔一眼,很好,又是熟人。我这是赶上熟人局了。今天大概黄历不好,我不该出门。
说到出门,我终于想起我出门的目的——我的兼职!
我哆哆嗦嗦掏出手机,点开兼职13群。果然,群主已下达最后通牒:十点三十五,金泰广场集合,到不了的别来了!
十点三十五……
而现在,十点二十九!
六分钟!金泰广场!我的钱!
我撒腿就跑:“边,边总我走了!有事您打我电话!我电话是1——8——……”
我跑得飞快,大概等我跑远了,电话号码还没报完。
那就不能怪我了。
嘿嘿。
我想得很美,却听到冷酷的一声:“拦住她!”
我回头,边尚拿着手机,投我以凉凉的目光。而油头大叔有如神兵,一个晃眼,降我身前,大手一挥,挡我去路。
“我的一百块!”我痛呼,“你不让我走,我也没钱赔给你!”
边尚继续冷酷的一声:“给她钱。”
“……”
早说嘛。
早说给我钱,我一定不跑,都不必说拦我。
真是的。
于是乎,我就在边尚的小茶室待了一个半小时。
一个半小时里,油头大叔看了我九十分钟。
都赶上一部电影时长了,我收他点钱不过分吧?还是前排单人场,我多收他点钱,不过分吧?
前三十分钟,大叔欲言又止。再三十分钟,大叔止言又欲。最后三十分钟,大叔试探开口:“礼小姐?”
我精神一振:Show time!
我眨巴眨巴眼,真诚地看向他:“你是第二个认错我的人,第一个是你们边总。”
“你真不是礼小姐?”
“当然不是!虽然名字一样,但我姓王,不姓礼!怎么,我长得很像她吗?”
“像……”大叔喃喃开口,失神地看了我一会儿又摇头,“不,不能说像,简直一模一样!”
“啊——”我微启唇,大睁眼,很惊讶,“这样子,怪不得你们认错,可我真的不是她也,要不,我给你看我身份证?”
我作势欲掏,他摇头摆手:“不用不用。”
随后一脸痛惜,“唉”了一声。
他这样子,倒搞得我疑惑起来:我以前跟他有这么熟吗?这位油头大叔,边尚自幼的保镖兼司机兼管家,当年我跟他的交集,并不多吧?
不多吧?
我除了知道他叫丁克立,大边尚十七岁,父母双亡,哥嫂带大,高中入伍,当过雇佣兵,趟过索马里,会五六种擒拿术,一天吹七八个牛皮,喜欢过一堆姑娘但从不表白……
等等。
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丁克立痛惜一会儿后在我旁边坐下,我把点心盒子往他面前推,“吃点?”
“不了不了。”他摆手,过了会又问我,“那你不是礼小姐,边总为什么让我拦你?”
我捏起一块酸枣糕,沉思两秒:“大概可能也许,是因为我撞了他?”
“你撞了他?”他站起来,上下打量我。
我顺着他的目光打量了下自己,“哦,我用车撞的。”
“你开车撞了他?!”他倒吸一口冷气,大喊阿尚阿尚,然后冲了出去。
呃——往好处想,至少现在可以安静地吃吃喝喝?
我没能安静地吃吃喝喝,因为没过多久,边尚坐到了我对面。
他换了身打扮,梳了个大背头,穿了身黑西服,人模人样。就是身上的膏药味儿太浓,快要盖过香水。
说起来,他这香水味儿也够浓的,可能是想盖过膏药。
可惜哪个也没盖过,现在香水味儿和膏药味儿是各领风骚,数里飘“香”。
他轻咳一声,我回过神。
“看完了?”
我点头:“看完了。”
其实是闻完了。
“好,那我们说刚才的事。”
行吧,早晚一刀。我调整了下坐姿,抬眼,洗耳恭听。
结果等了半天,边尚只是盯着我看,一双眼都要黏我脸上,字是半个没说。
我也想对他说那三个字——看完了?
但我不敢。
刚才的事我理亏,我恨不得他不说,最好就这么揭过去,然后我们聊下一件事。他说给我钱的事。
不知道是我眼中的暗示太明显,还是他真的听到了我的心声,他看我半天,张口来了一句:“你要多少钱?”
嗯?
什么情况?
真给钱啊?还可以谈?
既然可以谈,那我可不客气了!
“一千。”
“可以。”
边尚十分爽快,我十分满意。
边尚摇了摇手边的铃,一个女人冒出来。
“阿洁,带她去做妆造。”
叫阿洁的女人上前搀起我,托着我就往外走。我空中扒拉半天,最后扒住门框。
“干什么干什么!什么意思?什么妆造?”
“晚宴的妆造。”
边尚开始沏茶。
他这些年大概学了茶艺,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又花哨又好看。但我没心情看,我大声喊:“什么晚宴!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答应了的,一千。”
“那不是我兼职的钱吗?你根本没说晚宴!你要说晚宴,我根本不会说一千!”
不对,这不是钱的事。
“可以加钱。”
这不是钱的事。
但他说可以加钱……
“你想要多少?”
不行,这不是钱的事。
想要多少……
“你说。”
这不是钱……我说……
“二十万!”
边尚已经沏完茶,一双眼一掀,直直看向我。
我对上他的眼神,他眼里有我不想看见的东西。我挪开眼。
很快,耳边传来他依旧爽快的回答。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