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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西旧事 ...

  •   柳缤尹本想投奔一个曾对她许诺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富商。可那富商不过是贪图她的美色,见她带着两个拖油瓶,哪里还有半分真心?他收留了柳缤尹母女,待新鲜感褪去,便对她百般刁难,动辄打骂,更是将那个男婴视作眼中钉,说他是“野种”,连口饱饭都不肯给。柳缤尹本就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整日里以泪洗面。柳缤尹在那富商的宅子里,过了十年寄人篱下的日子。十年后,她积郁成疾,撒手人寰。

      柳缤尹一死,那富商便嫌钱莹莹碍眼,干脆将她卖给了青阳城的杀鱼小贩王谱声。

      王谱声家里并不富裕,还有个嗜赌成性的儿子王原粮。王原粮整日里游手好闲,在赌坊里混日子,输光了家底便回家撒气,打骂钱莹莹。钱莹莹在王家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她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帮王谱声杀鱼,冰冷的河水冻得她双手通红,布满了伤口。鱼鳞溅得她满身都是,腥臭味洗都洗不掉。王原粮心情不好了,便会对她拳打脚踢,骂她是“没人要的赔钱货”。

      这样暗无天日,猪狗不如的日子,钱莹莹过了五年。她恨透了这样的日子,更恨透了那个将她卖到王家的富商,恨透了那个抛妻弃女的钱义财,恨透了这个薄情寡义的世界。

      直到王原粮欠下了巨额赌债,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打算将她卖给赌庄抵债,钱莹莹的人生,才终于迎来了一丝转机。

      那天,王原粮拽着钱莹莹的胳膊,像拖一条狗一样,将她往赌庄的方向拖去。钱莹莹哭得撕心裂肺,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王原粮那双粗糙的手。她的哭声引来了不少路人的围观,可众人只是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援手。

      就在钱莹莹绝望之际,一辆装饰精致的马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帘被缓缓掀开,露出一张清丽绝俗的脸。

      女子身着一袭月白色的衣裙,宛如月下仙子,眉眼温柔得像春水,肌肤胜雪,气质若兰。她看着钱莹莹哭得可怜,又听王原粮满口污言秽语,当即皱起了眉头,让身边的仆人拿出一锭银子,替钱莹莹还清了赌债。

      女子的声音清冷,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从今往后,她便是我的人。你若再敢找她麻烦,休怪我不客气。”

      王原粮见那仆人手帕里的银子,眼睛都直了,哪里还敢多说一个字?他拿了银子,一溜烟地跑了,生怕晚一步,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

      钱莹莹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看着她眼底的温柔,泪水模糊了视线。她从未被人这般温柔以待过,钱燕玲的出现,像是一道光,照亮了她灰暗的人生。从那一刻起,一种异样的情愫,在她的心底悄然滋生。

      她后来才知道,这个救她于水火之中的女子,名叫钱燕玲,是钱义财的女儿也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可她不在乎,她只想留在钱燕玲身边,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

      钱莹莹被钱燕玲带回了钱府。钱燕玲待她极好,教她读书写字,教她描红作画,给她穿最好的衣裳,吃最好的食物,将她当作亲妹妹一样疼爱。钱莹莹看着钱燕玲写字时认真的模样,看着她笑起来时弯成月牙的眼睛,看着她为了接济贫苦百姓,不惜拿出自己的私房钱,心底的那份情愫,愈发浓烈。

      钱莹莹看着钱燕玲的身影,心中的那份感激,渐渐变了质。她开始贪恋钱燕玲的温柔,贪恋她的目光,贪恋和她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喜欢上了钱燕玲。不是妹妹对姐姐的喜欢,而是女子对女子的,最炽热、最卑微的爱恋。这份喜欢,带着卑微,带着惶恐,更带着一份不容于世的执念。

      她将这份爱恋藏在心底,小心翼翼地守着钱燕玲,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她以为,只要她一直陪着钱燕玲,日子便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可她不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

      一个男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平静。

      那个男人,叫宋不弃。

      那个被柳缤尹抛下的男婴,自出生起,便注定了颠沛流离的命运。

      钱义财当初虽让柳缤尹自己处理孩子,却终究还是留了一丝余地。他暗中派人跟着柳缤尹,见她将男婴丢在路边,嗷嗷待哺,小脸冻得发紫,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他让人将孩子捡了回来,却又不愿让他踏入钱府半步,便辗转将他送到了一个名叫宋巧真的女人手中。

      宋巧真是个寡妇,嗜酒如命,脾气暴躁。她收养这个男婴,不过是为了钱义财每月给的那点抚养费。她给孩子取名宋不弃,却从未将他当作亲生儿子看待。

      宋不弃的童年,是在无尽的打骂和屈辱中度过的。

      宋巧真喝醉了酒,便会揪着他的头发,将他往墙上撞,嘴里骂着最难听的话:“你这个杂种!要不是为了那点银子,我早就把你扔去喂狗了!”若是输了钱,更是会将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他身上,打得他遍体鳞伤,连躲的地方都没有。

      宋不弃小小的身子,总是布满了伤痕。可他却异常聪慧,哪怕吃不饱穿不暖,哪怕整日里挨打受骂,他也会偷偷跑到私塾外面听课,将那些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他的眼底,藏着与年龄不符的狠戾和隐忍,像一头蛰伏的小兽,等待着反击的时机。

      他恨宋巧真,恨这个将他当作出气筒的女人。他更恨那个从未露面的生父,恨他将自己抛弃,让自己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这份恨意,像一颗种子,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直到宋巧真临死前,才终于将“真相”,一字一句地告诉了他。

      在他十五岁那年,宋巧真终于喝死在了酒桌上。气息奄奄,枯瘦的手指死死地攥着宋不弃的胳膊,力道大得像是要嵌进他的骨头里:“你……你是钱家的种……是那个钱义财的私生子……要不是他薄情寡义,你娘怎么会丢下你?你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他把你扔给我,让你受了这么多年的苦……你要报仇……一定要报仇……”

      这话,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狠狠刺进了宋不弃的心脏。宋不弃的眼睛,在那一刻变得猩红。

      原来,他的生父,竟是那个富可敌国的钱义财!原来,他本该是锦衣玉食的钱家少爷,却因为钱义财的薄情寡义,却过了十五年猪狗不如的日子!

      恨意,如同疯长的野草,瞬间吞噬了宋不弃的理智。他恨宋巧真,恨这个世界,更恨那个将他抛弃的亲生父亲。

      他要报仇。

      他要让钱义财尝到失去一切的滋味。他要让钱家的人,都为他这些年所受的苦,付出代价而报仇的第一步,便是接近钱义财的软肋——钱燕玲。

      宋不弃知道,钱燕玲是钱义财的掌上明珠,是他的命根子。只要拿捏住了钱燕玲,就等于拿捏住了钱义财的命脉。就能狠狠地报复钱义财。

      他开始处心积虑地接近钱家,接近钱燕玲。宋不弃生得眉清目秀,俊朗不凡,又读过几年书,谈吐文雅,很容易便博得了旁人的好感。他刻意制造各种“偶遇”,在钱燕玲施粥的路上,在她赏梅的亭子里,在她练字的书房外。

      他知道钱燕玲喜欢才子,便日日苦读诗书,将自己的谈吐打磨得温文尔雅,出口成章;他知道钱燕玲喜欢赏梅,便日日守在钱府外的梅园里,等着她的出现;他知道钱燕玲心善,便故意在她常去的那条街上,装作落魄书生,饿晕在路边。

      功夫不负有心人。

      那日,钱燕玲带着仆人去城外的寺庙上香,返程时,恰好撞见了饿晕在路边的宋不弃。她见宋不弃眉清目秀,衣衫褴褛,却难掩一身书卷气,当即心生怜惜,让仆人将他救了上来,带回了钱府,请大夫诊治。

      宋不弃醒来后,对着钱燕玲感激涕零,说自己是个落魄书生,赶考途中遭遇劫匪,盘缠被抢,如今身无分文,走投无路。他说得声泪俱下,眼神恳切,惹得钱燕玲愈发心软。宋不弃跪在地上,对着钱燕玲磕了一个头,额头撞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姑娘的大恩大德,宋某没齿难忘。”“宋某无以为报,愿一辈子做牛做马,侍奉在姑娘左右。”

      钱燕玲被他的真诚打动,连忙将他扶起,柔声安慰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公子不必如此。”

      宋不弃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钱燕玲。他生得极为英俊,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加上他刻意装出来的温柔体贴,瞬间便让钱燕玲的心跳漏了一拍。

      自那以后,宋不弃便每日都来钱府门口。有时,他会送一束亲手采摘的野花,沾着清晨的露水;有时,他会送一卷自己写的字帖,字迹飘逸俊秀;有时,他会陪着钱燕玲在梅园里散步,吟诗作对,谈天说地。

      他的花言巧语,像蜜糖一样,一点点甜进了钱燕玲的心里。钱燕玲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哪里经得起这般撩拨,一颗心,渐渐沦陷。钱燕玲长这么大,从未接触过这般温柔的男子。她的父亲忙于生意,身边的人又都是些趋炎附势之辈,唯有宋不弃,懂她的书画,懂她的心事,懂她藏在心底的,对外面世界的向往。

      情愫,在两人之间悄然蔓延。

      钱燕玲对宋不弃,心生好感。可她终究是大家闺秀,恪守着礼教的规矩,不敢有半分逾矩。她只是将这份好感藏在心底,期待着每一次与宋不弃的相见,期待着宋不弃能给她一个未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城西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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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新手文,咕噜咕噜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