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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67章:第三次省立法会议重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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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第三会议室,空气里弥漫着无形的张力。
椭圆形的会议桌旁,坐着二十余人。除了□□会相关领导、法工委和专委会成员,还有来自农业、文旅、市场监管、林业、公安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受邀列席的专家学者代表。林暖、刘检察官和一位资深动物保护法律专家,作为民意代表和顾问,坐在旁听席。
这是反虐待动物立法起草小组的第三次正式会议。前两次,一次因分歧过大无果而终,一次因“条件不成熟”被搁置。而今天,在超过五十三万份签名和持续高涨的社会舆论推动下,会议重启。
主持会议的是法工委李主任,一位头发花白、面容严肃的老者。他开门见山:“各位,社会关切,民意所向。今天我们务必要拿出务实的态度,对立法草案的框架和核心条款进行实质性讨论。首先,是立法名称和调整范围。”
农业部门的代表率先发言:“我建议沿用《动物保护法》或《动物福利法》的名称,调整范围应侧重于经济动物和野生动物,伴侣动物管理可以纳入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地方管理条例修订,不宜单独拔高。”
文旅部门的负责人点头附和:“尤其是演艺动物、旅游景区的动物展示,涉及传统文化和特色旅游,管理需要非常慎重,不能一刀切。”
林暖身边的动物保护法律专家轻轻推过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们在试图缩小范围,降低立法位阶和影响力。”
刘检察官不动声色,在面前的笔记本上记录着。
轮到法学专家发言,一位刑法学教授推了推眼镜:“从法律体系协调性和保护必要性出发,我建议采用《反虐待动物法》的名称,直指核心问题——禁止虐待。调整范围应当全面,包括但不限于伴侣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演艺动物、野生动物等所有被人为管理和利用的动物。虐待标准,可以参考国际通行的‘动物福利五大自由’,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细化。”
“五大自由?太理想化了!”农业代表反驳,“我国畜牧业规模庞大,完全照搬根本不现实,会增加大量生产成本,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市场监管部门的代表也谨慎发言:“对于虐待行为的界定和执法,需要非常清晰、可操作的标准。否则基层执法会陷入困境,也容易产生纠纷。”
会议陷入僵局。各方围绕名称、范围、虐待定义、执法主体等基础问题争论不休,每一个措辞都可能意味着巨大的利益调整和执行难度。
林暖静静听着。她能感受到会场中弥漫的保守、谨慎乃至抵触的情绪。立法从来不是请客吃饭,而是利益和观念的重新分配。那些签名代表了民意,但要将民意转化为严谨的法律条文,需要更多的智慧、耐心和妥协。
中场休息时,刘检察官低声对林暖说:“比预想的还要艰难。但好在,现在大家至少坐在了这里谈,而不是直接否决。”
休息后,讨论进入具体的“禁止行为”章节草案。
草案列出十余项明确禁止的虐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残忍手段杀害;非必要地造成动物痛苦、伤害或疾病;遗弃;进行活体解剖、活体投喂等残酷表演;非法进行斗兽活动;非法屠宰等等。
每一条,都引发了激烈讨论。
关于“非法屠宰”,农业和民族宗教部门的代表提出了强烈异议,认为涉及民族习俗和宗教仪式的特殊屠宰方式应予以豁免。
关于“残酷表演”,文旅部门再次强调要兼顾“传统文化传承”。
关于“遗弃”,公安部门的代表担忧执法成本:“如何界定是主动遗弃还是走失?取证困难,容易引发民事纠纷。”
甚至对“非必要的痛苦”这样的措辞,也有代表认为过于模糊,赋予了执法者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进展缓慢。会场内烟雾缭绕(尽管有禁烟标志,但几位老烟枪还是忍不住),气氛有些压抑。
就在讨论似乎又要陷入泥潭时,一直沉默聆听的林暖,举起了手。
李主任示意她可以发言。
林暖站起身,没有拿讲稿,目光平静地扫过在场众人:“各位领导,专家。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只是一个…能听见动物声音的人。”
这句话让会场安静了一瞬,不少人露出诧异或好奇的神色。
“在‘暗河’案的现场,我听到过被火焰灼烧的哀嚎,听到过骨头被碾碎时的惨叫,也听到过生命流逝前最后的、不解的困惑。”林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那些声音告诉我,痛苦不分物种,恐惧没有贵贱。法律或许无法消除所有痛苦,但至少,它应该划出一条底线,告诉所有人:有些痛苦,是我们作为人类,不应该施加于其他生命的。”
她顿了顿,看向农业部门的代表:“我理解产业发展的现实压力。但‘非必要痛苦’的定义,是否可以基于现有的、更人道的技术标准来界定?比如,在屠宰环节,是否有可以推广的、能减少动物恐惧和痛苦的击昏技术?这不仅是保护动物,也可能提升肉类品质和产业形象。”
她又看向文旅部门的代表:“传统文化需要尊重,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是否一定要通过让动物承受痛苦的方式来体现?有没有可能进行创新和改良,既保留文化内涵,又体现时代进步?”
最后,她看向所有人:“这五十多万个签名背后,是五十多万份朴素的期待——期待一个人与动物更和谐相处的社会。立法不是为了制造对立,而是为了建立共识,为了在我们发展的过程中,不丢失那份对生命最基本的怜悯和尊重。”
说完,她微微颔首,坐下了。
会场一片寂静。
李主任摘下眼镜,缓缓擦拭着。几位之前态度强硬的代表,露出了沉思的神色。
法学专家适时补充:“林暖同志说得很好。立法需要平衡多方利益,但核心价值不能偏离。我们可以考虑设置过渡期、分级标准、例外条款,但保护动物免受不必要的虐待这一基本原则,必须坚持。”
接下来的讨论,气氛明显缓和了一些。虽然争议依然存在,但各方开始更多地从“如何解决问题”而非“为什么不能立法”的角度出发。
会议一直开到华灯初上。
最终,草案的“总则”部分(立法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禁止行为”章节,在修改了若干措辞、增加了部分例外规定和解释性条款后,原则性通过。
尽管后面还有“管理职责”、“法律责任”、“附则”等更艰巨的章节,尽管具体的处罚标准和执法细则还需要大量工作,但最重要的一步,已经迈出。
散会时,李主任走到林暖面前,伸出手:“林暖同志,谢谢你今天的发言。很朴实,也很有力量。民意和理性,都是立法不可或缺的动力。”
林暖握住那只苍劲有力的手:“谢谢您,李主任。路还很长。”
走出会议室,夜晚的空气清冷。城市灯火璀璨。
刘检察官长舒一口气:“总算…开了个头。”
江寒、苏晴、大刘、小雨都在楼下等着,看到她们出来,立刻围了上来。
“怎么样?”小雨急切地问。
林暖看向远处天空中闪烁的星光,仿佛看到了那些曾在她耳边响起、又最终归于寂静的声音。
“通过了总则和禁止行为。”她轻声说,嘴角浮起一丝久违的、疲惫却真实的微笑,“我们…看到一点曙光了。”
微光或许微弱,但汇聚起来,真的可以照亮黑暗,推开沉重的门。
而门后的路,他们还将继续走下去,为了那些无法发声的生命,也为了人心深处,不容泯灭的善与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