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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为人知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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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枚定位器是诺顿在镇上的杂货铺买的。那天他值完夜班,矿道里的寒气还裹在身上,路过杂货铺时,橱窗里的小玩意儿本没入他的眼——直到看见老板手里摆弄的定位器,说“能跟着人走,丢不了”,他的脚步突然顿住了。
当时他手里还攥着刚发的薪水,原本打算攒着换房子的钱,没多想就掏了出来。走出杂货铺时,天刚蒙蒙亮,他捏着那枚冰凉的定位器,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矿灯的光落在上面,映出细小的反光。
他想起第一次见奈布时,对方穿着旧军装,手腕上还带着未愈合的伤,却依旧眼神锐利地盯着猎物,像只随时会奔赴战场的孤狼;想起奈布偶尔会对着旧照片发呆,照片里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他从没说过过去的危险,可诺顿能从他的眼神里,读出那些藏在“雇佣兵”三个字背后的生死时刻。
回到家时,奈布还在睡,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柔和得不像那个曾在战场上拼杀的人。诺顿坐在床边,看着奈布手腕上的旧疤,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定位器——他怕,怕奈布哪天真的接到任务,背着包就消失在风里;怕自己像在矿道里等待救援那样,只能对着空荡荡的房子,守着“等你回来”的承诺;更怕定位器上的光点,某天突然停在某个再也找不到的地方。
他找了件奈布常穿的毛衣,翻出针线盒,笨拙地在后背衣缝处缝了个小口袋。针扎到手时,他没在意,只盯着那枚藏进去的定位器,心里像压了块石头,又像松了口气——这样,就算奈布不告诉他去了哪里,他也能知道对方是否安全,也能在光点偏离熟悉的路线时,第一时间找到他。
缝好时,奈布刚好醒了,揉着眼睛问他“在做什么”。诺顿赶紧把毛衣叠好,藏起手里的针线,笑着说“看你毛衣破了,补补”。他没敢说定位器的事,怕奈布觉得被束缚,更怕自己的恐慌会让对方不安——他只想把这份小心翼翼的牵挂,藏在衣缝里,藏在对方看不见的地方,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的监视下。
后来每次奈布穿那件毛衣出门,诺顿都会在他走后,打开定位器的接收端,看着屏幕上的光点慢慢移动,直到停在熟悉的地方,才敢松口气。他从没想过要戳破这个秘密,只希望那枚定位器永远用不上,只希望奈布每次出门,都能平安地回到他身边,回到这个还没换好、却已经充满暖意的小家里。
诺顿总在深夜里,指尖攥着定位器接收端。屏幕上的红光映在他眼底,像矿道深处唯一的光源——那是奈布熟睡的位置,呼吸轻浅,连偶尔的翻身都能让他悬着的心稍稍落地。他觉得自己像只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习惯了矿洞的潮湿与黑暗,却偏偏被一束名为“奈布”的阳光撞进了生活,从此便再也舍不得放手,只能用这种偏执的方式,将那束光牢牢锁在自己的视线里。
他迷恋奈布的笑。是清晨咬开豆沙包时,嘴角沾着糖霜却笑得眯起眼的明媚;是傍晚坐在门槛上,听他讲雇佣兵趣事时,带着点狡黠的轻松;更是看到薄荷苗冒新芽时,眼里闪着细碎光芒的雀跃。那些笑容像凿开矿层的炸药,炸开他心里积了多年的阴寒,让他第一次觉得“带阳台的房子”不是遥不可及的幻梦。可越是贪恋这份温暖,他就越怕失去——怕某天奈布的笑会出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怕那些曾让奈布崩溃的战场阴影,会在他缺席时卷土重来。
所以他会悄悄在奈布的帆布包里塞上手帕,角上绣着小小的“N”,像在标记自己的所有物;会在奈布盯着旧军装发呆时,不动声色地递上热牛奶,用“张婶送的”掩饰自己的担忧;会在暴雨夜听到奈布做噩梦的闷哼时,轻手轻脚地躺进他身边,把人牢牢圈进怀里,低声重复“我在,没事了”。他从不敢告诉奈布,自己有多怕他离开——怕这束阳光某天会厌倦阴暗,转身奔向更明亮的地方,只留下他独自退回矿洞的黑暗里。
有次奈布去镇上买面粉,定位器的光点在巷口停了很久。诺顿攥着接收端的手出了汗,脑子里不受控制地闪过无数念头:是不是遇到了麻烦?是不是旧伤复发了?他顾不上换衣服,揣着定位器就往镇上跑,直到在巷口看见奈布正蹲在地上,给一只受伤的小猫包扎伤口,阳光落在他身上,暖得像幅画。诺顿躲在墙角,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的焦虑很可笑,却又控制不住地松了口气——还好,他的阳光还在。
夜里奈布靠在他怀里看星星,说“等搬了新家,阳台能看见更多星星”。诺顿低头,在他发顶印下一个轻吻,指尖悄悄收紧,把人抱得更紧。他闻着奈布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听着他平稳的呼吸,突然觉得自己这只“阴鼠”,就算永远躲在暗处也没关系——只要能守着这束独属于他的阳光,只要能在他需要时成为唯一的依靠,就算这份“监视”带着自私的偏执,他也不愿放手。
没遇见奈布前,诺顿的日子是矿洞深处的死水。每天裹着煤尘进出,夜里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连梦都是黑的——他习惯躲在巷口的阴影里,看别人提着热乎的饭菜回家,看小夫妻手牵手逛集市,像只阴沟里的老鼠,贪婪地偷窥着不属于自己的温暖,却从不敢靠近。
直到奈布撞进他的生活。那天他在槐树后看到受伤的奈布,第一眼,只觉得惊艳,那警惕的眼神,像猫儿一样。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奈布身上,连他发梢的灰尘都闪着光,诺顿盯着那抹亮,竟忘了回话——那是他第一次觉得,原来阳光真的能穿透阴湿的空气,落在自己眼前。
后来熟了,他开始贪恋奈布身上的一切。奈布刚洗过澡的皂角香,混着阳光晒过的暖意,能驱散他衣服上的煤尘味;两人并排坐时,奈布胳膊无意蹭过他的手臂,那点温热的触感,能让他僵着的身体慢慢放松;就连奈布说话时带着的、轻微的呼吸声,落在他耳边,都比矿道里的风声更让人心安。
有次奈布去邻镇买种子,要走两天。诺顿送他到路口,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拐角,转身回家时,却忍不住抱了抱奈布留在床上的外套。衣服上还留着淡淡的皂角香,带着点奈布的体温,他把脸埋进衣领,像抓住了救命的浮木——那两天他没去矿上,就抱着那件外套坐在床边,指尖反复摩挲着布料,连定位器的光点都忘了看。他第一次发现,没有那抹温度和气息在身边,自己的生活又变回了从前的黑暗,连呼吸都觉得沉重。
奈布回来那天,刚推开家门,就被诺顿紧紧抱住。他能感受到对方身体的颤抖,能闻到诺顿身上混着煤尘和自己外套皂角香的味道,忍不住笑着拍了拍他的背:“我就走了两天,怎么跟丢了魂似的?”
诺顿没说话,只是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鼻尖蹭着他的皮肤,贪婪地呼吸着那股熟悉的气息,感受着怀中人温热的体温。阳光从门口照进来,落在两人身上,把他多年的阴暗都晒得发烫——原来不是他偷窥幸福,是幸福终于主动撞进了他的阴沟,变成了能抱在怀里的温度,能刻进骨子里的气息。
他从不敢让奈布看见自己的偏执。夜里奈布睡熟后,他会借着月光,轻轻把人往自己身边挪一点,让对方的后背贴着自己的胸口——只有这样,才能清晰地感受到奈布温热的体温,闻到他发间淡淡的皂角香,才能确定这束阳光没从自己身边溜走。可天快亮时,他又会悄悄把手臂挪开,装作是熟睡时无意间的靠近,怕奈布察觉他的贪恋,怕对方觉得被束缚。
诺顿总在夜里无意识地向奈布靠近。哪怕两人隔着半张床的距离,他也会在睡梦中挪过去,将人圈进怀里——鼻尖埋在奈布后颈,贪婪地吸着那股混着皂角香和阳光的气息,像沙漠里的人渴求水源。那味道干净又温暖,能驱散他骨子里带着的矿洞潮气,让他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连梦里都不再是矿道坍塌的黑暗。
他尤其迷恋奈布的体温。奈布的手总比他暖些,冬天时诺顿会把冰凉的指尖塞进对方掌心,感受那股暖意顺着指缝蔓延到四肢百骸。那温度像团小火炉,焐着他这颗常年冰凉的心,让他第一次觉得“家”不是冰冷的房子,是有奈布体温的怀抱。
有次奈布感冒发烧,脸颊泛着红,体温比平时更高些。诺顿守在床边,每隔半小时就用额头贴贴他的额头,感受那滚烫的温度——明明该担心,他却忍不住贪恋这份更浓烈的暖意,连给奈布擦汗时,指尖都故意放慢了速度,借着动作多触碰会儿对方温热的脖颈。奈布昏昏沉沉间抓住他的手,嘟囔着“诺顿,冷”,他立刻钻进被窝,把人紧紧搂在怀里,让自己的胸膛贴着对方的后背,将所有暖意都渡过去。
夜里奈布退烧后睡得安稳,呼吸轻轻落在诺顿手臂上。诺顿睁着眼,鼻尖抵着奈布的发顶,一遍遍地闻着那熟悉的气息,指尖轻轻划过对方的手腕——那里有雇佣兵时期留下的旧疤,此刻温热的皮肤下,脉搏跳动得有力。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只离不开热源的虫豸,而奈布的体温与气息,就是他赖以生存的光与热,哪怕要永远圈着这束光,他也心甘情愿。
他把所有的占有欲都藏在细碎的举动里:会悄悄把奈布常用的杯子放在自己顺手的位置,会在奈布出门前,把他的帆布包整理好,偷偷塞进块带着自己体温的手帕——他要成为奈布习惯的存在,成为他遇到麻烦时第一个想到的人,成为他的唯一,却从不敢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