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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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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一顿吃不出味道的饭,陆承屿带着泡芙回到房间里。
泡芙这次没有叫,而是高高抬起脑袋和尾巴,找到满意新领地般,然后进入衣帽间。
陆承屿不理解,为什么泡芙对衣帽间情有独钟,但他跟了过去,看它玩衣柜的门,它还到全身镜面前照镜子,好奇打量镜中的自己。
没过多久,泡芙玩够了,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剩下他在衣帽间。
泡芙不在,陆承屿目光焦点被转移,不由扫看琳琅满目的衣物。
男性和女性的衣物都有,但女性衣物占了大多数。
妻子购物欲一阵一阵的,有时懒得买衣物,有时一买就买非常多。
这一刻,他仿若穿越了时光,看见妻子面露苦恼地站在衣柜前,纠结穿哪件衣服,做不好决定时,她会问他:“你觉得我穿什么好看?”
撇开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谈,陆承屿向来认为妻子穿什么都好看。
因为她颜值、身材和身高都有,哪怕披麻袋也好看。
不过,只要他回答“你什么都好看”,妻子通常怀疑他是敷衍他,被怀疑的次数多了,他学聪明了,直接帮她做决定。
现在没有人问他同样的问题了……
这些经过妻子的手购买的衣物,再也没有人会穿。
在习俗中,逝者的衣物都得焚烧的,陆承屿一点不想焚烧。
他不理解,为什么要清理逝者的东西?
难道留下来,不行吗?
他要留着。
认真想想,妻子的东西没什么好整理的。
就这样吧,都留着。
走出衣帽间,陆承屿在床尾看到一团的身影。
泡芙明显把床当做是它的新地盘,它正在给自己舔毛,见到他了,还高兴地“喵”了几声,他不禁脱口而出:“你姐姐看见你在床上,会生气的。”
话音一落,陆承屿觉得自讨无趣。
他没给泡芙划分过活动区域,泡芙仅需遵守妻子制定的规矩。
可是……
妻子见不到,泡芙到床上散播它的毛,让人类浑身上下都沾上。
如今,没有任何规矩约束泡芙,某种意义上,它获得新的自由。
“算了,你想在床上呆着就在床上呆着吧。”陆承屿不驱赶泡芙,任由它“占山为王”,他走了过去,摸了几把它的后背,也到床上躺着。
或许是一个多月没回来过的缘故,但床上用品残存着妻子淡淡的气味,躺了几分钟,他生出一种陌生又熟悉的安心感。
陆承屿嗅了嗅盖在身上的被子,以及妻子用的枕头,安心感更强了。
与此同时,他还有些后悔,早该回来这里住的。
父母家并非不好,只是……
妻子到底未曾在那里生活过,不存在她的足迹。
泡芙舔完毛,跑到妻子睡觉的那一边躺下,看样子是要睡觉,还冲他“喵”一声,打招呼似的。
“不行,你不能睡在这。”陆承屿抱起泡芙,让它老实本分地睡在床尾。
泡芙睡久了妻子睡觉的那一边,会改变气味的,到时他闻不到妻子的气味。
“喵喵喵!”泡芙抗议地叫着。
“你不愿意睡床尾,那我只能请你出去了。”
说完,陆承屿请了泡芙出去,把门关上,隔绝它进来的可能性。
没了泡芙的叫声,房间瞬间安静了下来,他躺在床上,渐渐被前方墙壁挂着的婚纱照吸引,移不开目光。
照片中,妻子戴着头纱、穿着婚纱,笑容特别甜美地对着镜头,犹如在笑着看他,他与她对视了,非常真实。
陆承屿像被引诱般起床落地,一步一步到婚纱照前,伸手触摸妻子的脸庞。
略微滑腻的塑料感,他叹了一口气:“老婆,我……我好想你。你在下面好吗,你会不会也想我?如果你想我,可不可以给我托个梦?”
妻子去世后,陆承屿一次都没梦到过她。
现实里阴阳两隔了,梦里让他见一见她也好啊。
照片没办法转变成真人,也不会走动,片刻后,陆承屿回到床上,拿起放在床头柜的手机,找到他和妻子拍婚纱照的记录片。
记录片在摄影师刚发给他时,他没怎么细看过。
那时,他想着,他和妻子未来要携手度过几十年,他们天天都在一起,而且拍婚纱照的全程他都很幸福,暂时不用看纪录片来回味。
然而,多得有纪录片,他能够多看一些妻子活生生的东西。
纵然过去的一个多月看了许多遍,但重看,陆承屿依然有新的感受。
原来,妻子沿着海边走路时,故意弯弯曲曲地走着,留下像小动物一样走路的痕迹,娇俏又可爱。
纪录片在今晚格外好看,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弹出“电量已耗尽”的提示,屏幕随即一黑,妻子的身影也伴随消失。
这时,陆承屿发现一件事。
凌晨十二点多了,他该洗漱睡觉了。
虽然预知得到他睡不了整觉,大概率半夜醒来,或者早早醒来,但人还是要睡觉的,不是吗?
陆承屿进入洗漱间,看到洗漱台上放着明显是情侣款的洗漱用品,耳边顿时环绕着妻子夹杂点惊奇的清脆声音。
“哇,陆承屿,追你前,我完全看不出你那么喜欢买情侣款,你真是让我大吃一惊!”
情侣款不好吗?
他觉得很好。
妻子吃惊归吃惊,他买的情侣款,她都会用,还用的很开心。
有次,他们穿了情侣款衣服去参加朋友聚会,朋友几乎是笃定地道:“你们穿的衣服,一定是雨眠挑的吧?”
他们来不及接话,朋友又说:“以我对承屿的了解,依照他的性格,不会主动买这种有点肉麻兮兮的的东西。”
妻子颇显无奈地瞥了他一眼,而后忍着笑意地道:“是是是,陆承屿他不会主动买肉麻兮兮的东西。”
事后,妻子拿这件事来打趣他:“如果对外承认你就是喜欢买情侣款,会破坏你的形象吧?要是让人知道,你连刷牙的杯子都得买情侣杯,不得吓坏别人。”
他不知别人眼中他具体是什么形象,但他纠正妻子对他的称呼:“我们恋爱都一年了,你不要连名带姓地叫我,能不能去掉姓?”
妻子连名带姓地叫他,他有种疏离感。
“抱歉,我习惯了,我以后改一改。”妻子承诺道。
其实他也称得上习惯妻子连名带姓地叫他,尤其是他们在学校时,她美名其曰地对他宣布要追他后,她每次遇到他,都会十分欢喜地叫他的名字,还会飞奔向他,像一阵风就把她吹到他的身边。
不过,妻子说的追根本不算追,她是宣布一下,然后象征性地送了他几次早餐、约他去图书馆学习,她就没影了,问就是她趁着暑假的到来,找了几份兼职,要忙着兼职,追他的事先放一放,等下学期再继续。
嗯……他没见过追人还能追一半就把重心转移到去兼职,他都怀疑自己的魅力是不是没兼职大了,之后他提出确认情侣关系。
当时,她喝着奶茶,似听到非常震惊的话,像被呛到地咳嗽了几声,亮晶晶的眼睛瞪得特别大,不相信地望向他:“啊?你这么好拿下的吗?我感觉我也没做什么。”
想到这些,陆承屿心底被遗憾充斥。
他没跟妻子说过,她什么都不用做,她都会是他的女朋友。
因为……是他先喜欢上她的。
他没来得及展开追求计划,她就释放对他有好感的信号,大大方方说要追他,他想看看她怎么追她的,却料不到她有点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追人。
拿起牙刷,陆承屿娴熟地挤上牙膏,也惯性地帮旁边的牙刷挤上牙膏。
没人知道,妻子工作五年,在投行里从Analyst做到了Senior Vice President,升了好几级,明面上是非常热爱工作,愿意为工作拼命,获取光明的前途。
实则上,她不时有严重厌班情绪,早上会生无可恋地站在洗漱台前,牙刷牙膏都不动,他帮她挤牙膏,会听到她吐槽般说一句“这破班真不想上了”。
他第一次听到时,以为妻子是真的不想工作,让她休息一阵子,或者干脆不工作,做点自己喜欢的事。
反正他们两个人之间,他一个人赚钱足够了,即便他不赚钱,他们和包括他们的孩子都能依靠祖辈的蒙荫衣食无忧一辈子。
结果,妻子认真告诉他:“这是正常的厌班情绪,嘴上骂骂咧咧,丝毫不耽误天天准点去上班,一年十二个月全勤不落一个月!并且,不上班挺无聊的,我目前也不知道我除了金融行业,想做点什么。”
妻子选择金融专业,工作也选择金融行业,理由相当简单粗暴。
“在我高考前有限的认知里,金融能快速赚大钱,事实证明它确实能赚大钱!”
“我想要好多好多钱,买好多好多东西!”
“当然,还要好多好多的爱,比如,你的爱!”
妻子跟他讨论起她一些东西的向往时,不忘向他表达爱意,还埋首靠在他的胸膛,柔情似水跟他撒娇,陆承屿有那么一瞬间,心都要融化了。
后来,他习以为常妻子的厌班情绪,偶尔陪着妻子去应酬,见一些大客户,听见别人夸妻子拼命三娘,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高水准地工作,也养成了洗漱时会给妻子挤牙膏的习惯。
虽然妻子无法再和他一起洗漱了,但这习惯他改不了。
而且,为什么要改呢?
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