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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 谁家穿越穿 ...

  •   再一睁眼,并非是在医院,而是一条绵绵细雨的夜间长街。

      任平生是被吵醒的,是这哗啦啦的清雨和嚓嚓的刨地之音,使其被迫清醒。

      这是给我弄哪儿来了?任平生揉了揉太阳穴,伏地而起,看向这周遭的环境,粉墙黛瓦,鸿门瓦舍。

      眼前是一家气派的府邸,棕木色的牌匾上写着:刘家。

      他现在就站在这大门的正前方,那刨地之音还在耳畔,向后看去,竟是有一女人在这门前,抛坟埋尸。她衣着金贵,身上一切都价值不菲,神情竟然气定神闲。

      是个干大事的。

      不过,最为奇怪的是,他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这儿,这姑娘竟看不见一般,对他不理。

      他试探着凑近了些,用手晃了晃她的视线,只以为是她眼睛瞎,没想到,当看见自己的手臂时,顿时停滞了好久。

      大脑快速运转,最后得出结论,还是疑问句:我这是……死了吗?

      只见那细针般的雨水,啪嗒啪嗒的往地上落,有些绝不落在他手上,毫不顾虑地径直穿过,而有些选择落在上面,但感触很轻很轻。

      按照他18年前的经验,这大抵是鬼才能见到的场面,也是只有鬼才能切身体验的。任平生不信邪的冲那姑娘说了句:

      “姑娘?姑娘!”

      无人应答,只能感觉有几阵鬼风拂面而过,他如今只觉自己是虚无的,毫不存在的,干脆直接冲到她身边,趴在她耳朵上,大声喊道:

      “咱这是哪儿啊?!”

      “……”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任平生感觉自己好像被冷暴力了,一股无力感袭上头顶。

      自个只是摔了一跤,怎就能死呢?而且人死了不应该进阴曹地府或是奈何桥吗?不见阎王爷,也要见死神呀,怎么还见了个坟呢?

      雨一直在下,但来了股风,使那本垂直而下的雨成了斜的,唰唰的,更大了些。

      从右方来了个黑衣士兵,撑着把油纸伞,恭恭敬敬,冲着那姑娘说道:

      “百里夫子,可否撑伞?”

      姑娘拍实了最后一块松土,将那锹撇到了士兵手上,浅施粉黛,面若桃花,笑着说道:

      “无事,不用了,我已经干完了!”

      “唉,其实这种事我们干就行了,还用您亲自动手。”

      “我若不亲自来干,总会心里不踏实,还是自己动手来的实在。”

      任平生此时是丝毫不用顾虑,撇撇嘴,翻了个白眼,来到这两人中间,吐槽道:

      “不是哥们儿,这事儿办的也忒不局气了,雨都下成这德性了才想起来送伞,人黄花菜都凉透透的了。”

      “早干嘛去了您?马后炮可不成啊!”

      那士兵想了半天,最后只吭哧出了一个哦字,但是这雨还在下着,便也不好意思不撑伞,只能打了起来。

      “这天实在是冷,恐感染了风寒,还是打着伞吧……”

      姑娘微笑点头,不失礼貌与威严,甚至还带了点温柔。

      “人姑娘是不让你送,又不是不让你打了,也不能有伞不撑吧您?”

      任平生有些厌蠢,感觉这人就是个榆木脑袋,顿时想明白了,这人为什么只能是个士兵。便聊表可怜地拍了拍他的肩。

      那士兵顿了一下,打了个激灵,向后一看,竟什么也没有,任平生有所察觉,赶忙揪了一根他的头发。

      士兵被疼的“啧”了一声,快速按住头皮揉了揉,有人能感觉到了,任平生顿时欣喜,趁热打铁向他屁股上踹了一脚。

      但却扑了个空,刚才的那两个动作,可是将那士兵吓得汗毛直立,背上顿时就渗起了密密麻麻的一层细汗。他定是以为他遇见了鬼,不过也确实是遇见了。

      姑娘见那人有些胆儿颤,表示关心的问道:

      “这是怎么了?”

      “小……小人好像遇见鬼了。”

      听见这话,那姑娘顿时愣了一下,微微蹙眉,多了几分忧虑,她轻轻闭着眼,掐了掐指,喃喃道:

      “……天外人……”

      “……可是……陛下近日寻的那人?”

      那士兵搓着手,唯唯诺诺的思考着,越想这类的事儿,就越心惊胆战。任平生趁机在他脖子上吹气,使那人顿时就蔫了,什么都不敢说。

      “国运算子前日曾言,天有道,近来启明星旁有一黑星砸落,如若降来异人,不知是福是祸,但会有大影响……”

      “我猜现在那东西是在……”

      这姑娘认认真真地算着指,一本正经的将脸转到任平生的方向,但却掠过他的鬓发,指向了他的旁边,不过这算的也是够准了。

      在找这鬼的方向时,鬼是屏住了呼吸的,虽然呼吸并不存在。

      可能是希望被人看见,所以情绪有点激动,激动地现了真身,苍白的皮肤,明晃晃地照耀在月光之下,甚至周遭还发着白花花的光,那士兵可是被这一张脸吓得不轻。

      “啊!”的一声便跳了起来,跳到后方,与鬼拉开了距离,那姑娘趁机从袖子里掏出了张符篆,啪的一下定在了他的脑袋上。

      “傻货!”

      任平生好像听见有人在骂他,但现在除了眼珠,剩下的什么也动不了,他扫视了一下,竟在那坟堆旁看见了一个男人蹲在那旁边。

      穿着不算矜贵,但算奢侈俗气,长着一副潦草相,可怜兮兮的在那儿蹲着,应也是死了的鬼,而且很有可能就是这坟里的,任平生能感应到,那东西,是用心骂的。

      所以只有他这个鬼能听见,便就试探着,也用心骂了回去:

      “你才傻货!咋这么大戾气,真是气多了,伤内个心肝脾肺肾,怪不得死的老早。”

      “是人是鬼都分不清,不是傻货,就是饭桶!”

      “唉!你这人……鬼。”任平生本来有些气愤,但再想想,人都死了,还在乎这些干嘛,便有些惆怅,“嗐,算了,同是天涯沦落人,怎么死的您?”

      那鬼兄弟指了下旁边的坟包:

      “此为吾坟!”

      又指了一下眼前的府邸:

      “此为吾家!”

      任平生顿时嗅到了一股八卦之味,还是个离奇的,在人家府门前埋人家的尸体,便就好奇问道:

      “啊?那您是犯啥大逆不道的事儿?把人姑娘怎么了?”

      “哼!什么姑娘,什么夫子,她就是当朝醉春殿下卫鹤亭的一条狗,是替那殿下埋的我!”

      随后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痛苦地抱怨着:

      “看没看见这儿,一剑,直接就毙命了!他就是个疯子,死了也不让鬼好过,每天研究那阴阳法道,根本就是个祸种!”

      这话可不兴说,任平生赶紧让他呸呸呸!

      卫鹤亭这三个字出现后,这个世界顿时就清明了许多,任平生自己虽然是个理科生,但也是学过历史的。

      他是禅朝的一代君王,如今大概是在公元前1003年的一个朝代,这禅朝在史书上都是一笔带过,而这个朝代在未来称得上是神秘,几乎是史学家们的重点关注对象与高考历史作文的重要考点。

      任平生一边认认真真地想着,一边又鱼干一般的被人抬走,这才发现,这上下左右,不管是天上还是地下,都埋伏着好些个黑衣士兵。

      明月高悬,细雨纷纷,他们轻如飞雁,隐于街市。

      但任平生只觉困倦,所以在这种紧迫之时,睡起了觉……

      ——

      清早。

      第二天的金满城,公鸡的打鸣声并没有叫醒任平生,反而是一声声清脆的风铃渐渐唤醒了他的潜意识......

      睁开眼后,他猛的坐了起来,发现自己满身贴的都是那瘆人的黄符条,横七竖八,密密麻麻,还没等反应过来,脑海里就传来一种法师超度的声音,淳厚且有韵味:

      “道友竟然来此,就应顺应历史发展,不得违背。”

      “最好与那君王卫鹤亭成为朋友……”

      “朋友......”

      任平生只觉自己坐于庙堂,好似都闻到了烧高香的味道,他不喜欢,不过谁家信佛的会称别人为道友,自己如今这处境,更像是道家超度。

      还没等适应,就立马接收到了任务,他不明白这任务是谁给他的,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做,所以就在心底里做了个实验,如果他就是不做呢?

      在内心想着,自己不会去做,就违背历史,就不听他的话,拒绝了那东西。

      现实也是给了他当头一棒,当场就验证了他的实验,他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发着抖的手拿起了旁边的小刺刀,冲着自己的脑袋就要扎过去。

      好在意志力与它抗衡,在心里与它叫板:

      “我就不做!能耐就杀了我,反正就是不做。”

      最后,终是放弃了“就不做”的想法,也回归了正常,这才发现,刚刚简直就是蚂蚱杀大象,无稽之谈。

      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这被迫来到了这么一个无法形容的地方,本是有些懵的,再怎么说,突然变成孤魂野鬼,又来到这么个地方,谁能不懵?......

      不过这开局就被上了一课,反倒让他清醒了许多,他记着爸妈死的那天,一气之下,签了什么协议?

      什么……志愿者,印象不怎么深了,只记着那家公司名叫“情绪者”,有国家保证的。似乎就是与历史计划有关。

      当时只觉得自己也快活不起了,便一不做二不休,也给他签了,但记得那时签字的有很多很多人。

      因为没什么坏处,而那合同也是在死后才开始生效的,谁会在乎死后的事呢?

      所以签署协议在21世纪几乎风靡一时普遍程度如同献血,作用如同办一张健在证明。

      这就说明,志愿者不止他一个,那为何偏偏选他呢?这实在搞不明白,便就不搞了。

      这也算是为国家文化事业做贡献。

      看了眼周遭环境,像是个高级屋舍,里面没有古书上那么金碧辉煌,但是多了另一种东西......

      白布条,更详细一点,应该是那种丝绸的纱布,零零落落一屋子,随风而动,仙气飘飘的。任平生只觉,白绫飞漫天,不吉祥。

      “哎呦!亲娘,这东西......这鬼醒了!”

      是个姑娘,见百里夫子带回来的人醒了,却拿着刺刀,手里端着的清凉茶酪,啪的一声,碎了一地,任平生望向那毛躁姑娘,赶紧上前帮忙,收拾间隙还开起了玩笑:

      “嗐,没准儿是人呢。”

      牡丹连忙摆手,但却是带着笑的,拿起了旁边的垫纸,铺在地上:

      “抱歉抱歉!是牡丹唐突,我自己来就好!”

      两人拾起过后,牡丹眸中带笑,望向前面那飘飘然的俊美影廓,玩笑道:

      “哈哈......这颗星还是个好的呐!”

      随即便退了下去,任平生随着牡丹,望向那影。

      那人周身都散发着彬彬有礼的气质,形态优雅,眉头舒展,明是一少年,却生冷着一张脸,坐在冰席上。

      手执白子,正研究一盘无解的棋局,任平生走近一些,黑吃白,近乎是条条不通,道道死局,不禁感叹:

      “嗯!这算是完了!”

      转念又问:

      “哎,对了哥们儿,今年几几年?”

      那人注视着棋盘,平静地回道:

      “云朝暮明年。”

      任平生听见了答案,颇表礼貌的回道:

      “哦……谢谢!”

      如今的他算是彻底明白,想回家,大概率是不可能了,但没准,至少现在的处境是好的,所以就故作镇定道:

      “可......这是个啥地方?”

      那人瞥了他一眼道:

      “寝宫。”

      任平生在心底里,大概猜到了眼前这位到底是谁了,组织了下语言,还是问了出来:

      “咳!......你叫什么名字?”

      “卫鹤亭。”

      卫鹤亭,这话说毕后,便在心底里回荡着“醉春皇子”这四个字,他是他的第一个任务。

      但现在又是暮明年,仔细算算,如今也就是个正18岁的青春小伙,自己与他就差一岁。

      之所以想让他成为朋友,应是因为,这人是未来君王,借君王的眼去关注历史,自是方便。

      这是最有可能让自己来这的动机,不然还能是为了什么?因为他长得帅?那国家就很没正事儿了。

      这是第一次见活着的帝王,他那手脚上的精致桃木链环,多了些修行模样,身上衣物不算繁琐,甚至极为简单,布料是好的,但显得清风道骨,俗称有点装。

      与历史书上的那些历史人物简直大相径庭。

      青丝顺下来,没有发饰,柔顺地披散着,只是那拿着棋子的食指上,带着一戒指,白透玉,丹红纹,那纹画得好似是驱鬼的符咒,有些繁琐。

      不得不说任平生被惊艳到了,看着他的眉眼,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您好......在下任平生!”

      卫鹤亭还是只有冷冷回话:

      “嗯。”

      任平生不尽觉着,这殿下真是处处有回应,不过每句话仅限五字以内,卫鹤亭话风一转,认真问道:

      “你遭了饥荒?”

      这回六个字,不过没想到他竟这么问,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有些困惑的回答:

      “啊?......”

      “怎么了?”

      问完这话后,就反应了过来,他如今是顶着一个被屁崩了一样的鸟巢短发,上面甚至还别了个Hellokitty的发卡。穿着破了个洞的病号服的形象,来到了这个世界,在别人看来定是受了什么大刺激,像一个得了癔症的疯子。

      于是就只能笑盈盈的回答道:

      “啊!嗐,您就当我是遇着饥荒了......”

      “你为何自缢?”

      卫鹤亭停止了动作,抬起那寒冰一样的冷眸,毫不留情地说出了这一问句,任平生指了指自己,有些疑惑:

      “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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