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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死亡与新生 ...

  •   信封背后,附有一张破旧船票。

      何烟偷偷抽出船票,将信纸揉成一团,塞进衣服口袋。她抬头,说道:“您的招聘广告张贴了很久。”

      何烟指门后的发黄的纸张,她说:“周遭有叫喊的野兽,会在半夜里骚扰比柯纳林花园,你一个人待在这里,安全得不到保障。”

      “你干脆发布女仆招聘广告,”何烟环顾四周,面无表情地拆解女孩为自己搭建的环境,“要女的,因为你怕男;要贫民窟的,一是因为好操作,便于处理,二是因为——”

      “穷。”

      “卡纸的机器,上个世纪的茶具衣服,低劣难喝的红茶,以及偏僻的住址。”何烟放下红茶杯,朝女孩微笑。

      “我的侦察能力怎么样?老板。”

      女孩瓷器般的脸上裂开一条缝隙,长期以往堆积的阴暗情绪难以得到发泄,她怨恨地注视何烟,似乎要从她脸上剜下一块肉。

      “我的建议是,把那顶帽子卖了。那顶价值连城的帽子,可以让你的生活更好。”何烟轻咳,她的右手在颤抖,不敢置信地端详女孩,喉咙滚动,一丝奇怪感觉漫上心头。

      何烟看着女孩的脖颈,生出“咬一口”的想法。不对,这不对,她从来没有初拥的记忆,更别提成为新生吸血鬼。

      “那又怎样?”女孩霎时站起,她丢掉帽子,伸手指着何烟,面目几近狰狞,“你以为我没钱?整个比柯纳林花园都是我的,我怎么会没钱!?”

      何烟眉头紧锁,她瞧出来不对劲。

      “你还不知道吧?”女孩嘴角缓慢上扬,两眼一翻,白色眼珠凸显在空中,“那位漂亮先生告诉我了一个秘密。”

      对方举起食指,放到嘴里,用牙齿咬住,狠狠咬下一块肉。

      何烟心中警铃大作,这个人中了血族的秘术!幻境型秘术是血族秘术中最难解的秘术,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鲜血与人|肉像绞肉机里旋转出来的模糊生物组织,落在地板上,渗入橡木板。

      实施幻术需要一定时间,时间越久效果越强。连何烟都没迅速识别出来,或许女孩早在几十年前便中了幻术。

      这是死局。

      何烟盯着地上的血液,喉咙越发干涩,她渴望鲜血,恨不得冲上去,一口咬破对方的动脉,贪婪地吸取她的血液。

      “昨天,他告诉我,比柯纳林花园地下埋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女孩的头发乱成一团,她边撕咬自己边往外走,血液疯狂滴落,引诱何烟做出选择。

      “快走!”何烟随手一指,她靠毅力抵抗诱惑,整个人不停抖动。

      女孩蔑视一眼,奋不顾身地奔进大雨里。

      何烟体力不支,她面色泛白,最终瘫倒在绿色沙发中。

      怎么会这样?

      她为什么突然有了嗜血的欲望?

      何烟拿出从棺材里顺走的巴洛克花纹镜,再次打量自己。

      皮肤苍白,黑眸中荡开几圈红晕,远看极像红眸,百年岁月未在她脸上造成任何影响,那张艳丽的脸,随岁月变得更加美丽。

      甚至,她得到女孩许可后,才能进入木屋。

      苍白皮肤、红眸、不朽青春、绮丽面容、吸血欲望,以及受邀后方能进入房间……

      她所有表现,符合维多利亚时代对吸血鬼的定义。

      但,有些地方很奇怪。

      比如,棺材周围摆满银制器具,她却没有被灼伤;壁炉生火后,她依旧不怕;暴露在阳光之中,她毫无异样感。

      是血族流传的独特能力,还是吸血鬼随时代而进化了?

      何烟下意识护住心口,随后想到某事,放下手。

      早在维多利亚时代前,初拥必须通过心口划十字的方式完成,否则,人类无法存活。伴随高塔升起,蒸汽机走进钢铁森林,机器怪物取代人力,初拥完成蜕变,它再也不需要这种古老方式。

      何烟大脑被嗜血欲望吞噬,眼下,她无法沉下心去思考这些事情。

      她抓住沙发边的毛毯,徐徐起身,向后屋走去。按照她的记忆,后屋有两三间牲畜棚,阿斯诺会趁何烟昏迷后,偷偷跑出去吃夜宵。

      雨势滂沱,豆大的雨珠砸在何烟脸上,划入衣襟。

      黑夜彻底降临,天地间漆黑一片,唯有几颗闪烁明星。周遭一片安静,狂风伴随呼啸,席卷而来。

      何烟回头望了远处的比柯纳林花园,橡树在风中癫狂的摆动,弱小的矮树连根拔起,卷入无边风潮。

      她不知道女孩的情况如何,当下,她连自保都无法做到。何烟确信,只要一看到人类,她就有一种冲上去撕咬的欲望,像狩猎本能,无法克制。

      阿斯诺·特兰德尔,她一定要杀了这个疯子!

      何烟拖着饥饿的身体来到后屋,终于,她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浓烈到暴雨都无法遮盖。

      几只肥硕的牛躺在栅栏里,正惊恐地叫,像是害怕外面的狂风暴雨。

      何烟不再犹豫,她冲上去,对准牛的大动脉,狠狠咬下。

      维多利亚时代的《吸血鬼特性整理》中讲到,吸血鬼进食时会伸出尖锐的獠牙,刺入食物脆弱的地方,再贪婪汲取。

      可何烟非但没有生出尖牙,牲畜的血让她感受到一股难受,挤占她的口腔,顺着食道淌入胃里。

      非常劣质的味道。

      当她意识到这个恐怖想法,她猛然松开手,庞大的牛轰然倒地,扬起阵阵灰尘。

      沉睡百年的何烟忘却了新生吸血鬼的特性,他们吸食的第一滴血必须来自“父辈”,即初拥他们的人。否则,新生吸血鬼不能长出尖牙,不能独自生存,很快会老去,直到死亡。

      难道,她真的经历了初拥?那为什么对此毫无记忆?

      何烟猛地握紧双拳,这意味着,不论如何,她必须火速找到阿斯诺,得到真相或者他的血,不然,死的是她。

      某个挑衅的身影映入脑海,何烟愤怒地又宰了一头牛。鲜血沿着石头罅隙流入土壤,她转身离开后屋,打算回去想办法找到阿斯诺。

      树木草地变成一滩湿地,木屋在雨中模糊身子,唯有淡黄灯光指引她前行。

      红月当空,万籁俱寂。

      无边空寂里,比柯纳林花园忽然响起一阵剧烈的嘶吼声。它年轻,又充满生机,来自木屋现今的主人。

      是那个年轻女孩。

      何烟大块步冲向比柯纳林花园,伴随距离缩短,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盘旋于空。

      人血的味道,像干拌西兰花,几近垂死的味道。何烟默默评价。

      她无法克制思维,对现在的她来说,血液是食物,她不能做出理性判断。

      门口的橡树被风吹得歪歪斜斜,巨大的树杈往下倾斜,挡住花园旧门牌。一张白色方卡悬在空中,凌乱的字不断正反翻转。

      何烟走近,发现一根麻绳绑在树杈上,另一端连接白色方卡。

      那上面的字迹受风吹雨打,变得模糊不清,但在何烟眼中,却异常刺眼。

      “你好。”歪歪扭扭的中文——阿斯诺的字迹。

      何烟拽下方卡,心中腾起怒火,她伸手推开大门,火速冲了进去。

      中央的桌椅上站着一位黑披风,右手拿一把镰刀,左手抓紧女孩的脖子。

      雨珠打湿整个世界,女孩的眼珠格外突出,惊恐的表情难以掩盖。她的脖颈破了个洞,血飞淌而下。

      黑披风听到身后的动静,从容转身,露出一张惨白的脸。他的脸很长,眼睛不大,右眼下有一道明显的疤痕,贯穿整个脸颊,看起来十分恐怖。

      何烟认出对方。

      阿斯诺的手下,阿刹迈血族的公爵,负责执行决策于传递消息,拥有暗中飞行的能力。

      “洛麦斯,他人呢?”何烟握紧银制刀叉,环顾四周,比柯纳林花园还是那副样子,死寂中暗藏新生。

      洛麦斯面向何烟,嘴角裂开,口腔以奇怪的角度显露,而后,他折叠女孩的身体,将其团成一个肉球,放进嘴里。

      他边嚼边咽下,尸体化作万千肉块,从食道流进腹部。阿刹迈血族豢养杀手,他们的产业遍布整个地球,常需要大量进食,保持体力充沛。

      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已经可以生吞一个人,将血液储存在体内,等到需要时再使用。

      洛麦斯又一次裂开嘴角,把产出的血肉吐到地上,黑白骨血混作一团,白花花的肉掉在地上,烂成一滩肉泥。

      “亲爱的新生儿,你应该清楚血族内部的等级制度,”洛麦斯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他抬手,十分优雅地擦嘴,“按照规矩,你应该称呼我为——”

      “洛麦斯公爵。”

      何烟白了他一眼。

      “好吧,我知道你不会这样叫我,毕竟,曾经的你,可是大名鼎鼎的神秘局局长。”

      何烟眼神灰暗,她的喉咙蔓延痛苦,长期未进食导致她的面色不佳,比洛麦斯还要灰白。

      “阿斯诺·特兰德尔呢?让他出来!”

      何烟退后,她尽量远离那团散发干拌西兰花味的血腥肉,她扶着桌子,保持应有的警惕。

      血族有明文规定,非触犯条约,不可杀死同族。

      在某种意义上,何烟已经成为血族的一员,她清楚洛麦斯不会杀死自己。

      “伟大的亲王正在海的另一端等你,没礼貌的新生儿。瞧瞧你现在的模样,连个女孩都救不了。”洛麦斯放下镰刀,从怀里掏出精致的小镜子,整理乱糟糟的头发。

      “如果你不想说,就永远闭上嘴。”闪电打在银制餐刀上,折射出一片银光。

      洛麦斯开始发笑,镜子颤抖:“何局长?你要用那把可怜的刀叉杀死我吗?你不过是个可怜的新生儿,曾经叱咤一方,随手杀个公爵的人早消失了。”

      洛麦斯说的没错,何烟难以调动身体的劲,她的全身力量像是被某种东西抑制了,无法施展开。

      洛麦斯见何烟没反应,心中一阵畅快,他打个响指,拿出一封信,虔诚朗读:“何小姐,我让洛麦斯带了一瓶血,相信你会喜欢,祝你旅途愉快。另外,我能理解你的愤怒,所以你可以尽情鞭打……”

      洛麦斯停止阅读,他不耐烦地抛给何烟一瓶鲜红色的血。

      沉甸甸的玻璃瓶落在何烟手里,她看了几秒,火速收起来。

      “这是亲王的血,请你好好利用。”洛麦斯一扯嘴角,露出邪恶笑容,他一扬手,拿起镰刀,“感受一下我们的世界吧,新生儿。”

      他本想加个“劣质”的前缀,却想到对方是亲王的子辈,血统比自己更加纯正,他只能换种贬低方式:“路上会有很多毫无善意的同族哦。”

      洛麦斯的后背生出翅膀,白色羽翼在空中非常明显,他扑闪白色翅膀,往深邃夜空飞去。

      雷雨交加,风急电闪。

      “砰——嘶啦——”

      洛麦斯感到一阵锥心痛,他回头看了眼翅膀,发现右侧翅膀中央,插了一把银制餐刀。

      餐刀穿过翅膀,狠狠扎在里面,不难想象对方用力多猛。渗出的血丝连成一条线,快速坠落,隐入比柯纳林花园的土地。

      洛麦斯扯扯嘴角,往海岸那头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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