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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二十三、李成林说:我这一辈子,苦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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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后,玉林县法院开庭了。
李家人请的律师说:“首先: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李成林已经死亡,警方取消了向法院起诉的决定,撤销了这个案件。所以,未经法院判决,就不能认定李成林有罪。”
“其次,李成林家属得到的五十多万赔款,是肇事方赔付给死者家属的补偿,并不是李成林的遗产。”
“第三,就算是李成林有赔偿义务,那也应当是用李成林的遗产来赔偿,而不是用李成林家属的补偿款赔。毕竟,李成林本人有赔偿义务,他的家人没有。”
吴红伟的妈妈气的当庭嚎啕大哭:“俺儿被他李成林杀了,恁现在不承认了?恁还有没有良心,良心都被狗吃了?呜呜…这还有公道没有?”
吴红伟的妻子一边哭一边劝阻婆婆,说:“警察虽然撤诉了,但他们也认定了李成林就是凶手。既然李成林是凶手,凭啥不赔?我老公就白被杀了?”
最终,玉林县法院支持了李家人的诉求,驳回了吴家人的诉讼请求。
结果一出来,吴红伟的妻子和妈妈抱头痛哭。她们想不明白,为什么李成林杀了人,他的家人却不用赔偿?吴家人不服,当庭提出了上诉。
小米看的也是目瞪口呆,气愤不已。
为什么啊?李成林明明是杀人凶手,李成林的家人也有钱赔偿,为什么判决结果是这样的?
就连李成林本人也是不敢置信。他说:“我是不想赔钱,可这是我的私心,我只想让我的家人好过点。可红伟,死的也太冤、太不值了吧?”
案件很快到了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最终撤销了一审法院的裁决,发回重审。
转了一圈,这个案子又回到了玉林县法院。法庭上,吴家人坚持认为,李成林是杀害吴红伟的凶手,李成林的家人有责任赔偿。
李家人坚持说,李成林没有被法院审判,就不能说他是杀人凶手。且,就算真是李成林杀了吴红伟,可李成林也已经死了,一命换一命,谁也不欠谁的。
吴红伟的妈妈听到这个说法,嚎啕大哭说:“俺儿死的冤啊,恁李家人都没有良心。恁要非这么说,那我拼着这条老命不要,杀个恁李家人,是不是也算一命赔一命了?”
李成林的大哥也不甘示弱,回怼道:“恁要这么说,恁就是故意杀人。”
法官眼见着两家人情绪激动,唇枪舌战闹个不停,只能来回解释说:“虽然警察认定李成林就是凶手,但因为李成林已死,警方放弃了上诉,撤销了此案,故,未经法院审判,我们不能就说李成林有罪。”
“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但李成林的民事赔偿责任却是不可推卸的。可因为侵权人李成林已死,没有留下可供执行的遗产,所以,吴家人提出的30万赔偿本院无法支持。”
“他家里有钱啊。”吴红伟的妻子愤怒的说。
法官再次解释:“那是李成林家属得到的死亡赔偿金,是李成林家属的财产。”
“李成林杀了我老公,他家人不该赔偿吗?啊?”吴红伟妻子崩溃大喊。
不待法官继续解释,吴红伟的弟弟拦住了痛哭的嫂子和妈妈,拿出了一份吴、李两家人签署了补偿协议。
法官接过,看到协议上说:
由于吴红伟被害一案,已经由玉林县公安局认定凶手为李成林,并确认李成林死于交通事故。李成林的家属对此感到痛心与同情,故,李成林家属同意将李成林死亡的所有赔偿款及保险理赔款给吴红伟的家属作为补偿。
下面分别是李成林的妻子和母亲的签名及手印。
吴红伟的弟弟说:“这是李成林死亡后,保险公司还没有理赔之前,李成林的妻子和母亲签的补偿协议。我们要求李成林的妻子、母亲,将她们应分得的赔偿款按照协议支付给我们。”
这话一出,李成林的妈妈就怒了。她说:“这是他们骗我签的,我根本不知道这是啥。”
李成林的大哥也说:“我妈大字不识几个,她就是一个农村老太太,没啥见识,当然是吴家人说啥就是啥了。”
对此,吴红伟的弟弟说:“当时我有给她读协议内容,而且有好几个人在场。我记得,老大(李成林大哥)你跟你媳妇可是在场的吧?”
李成林的大哥慌了一瞬,马上说:“那是你骗了我们。当时你说,给我们两万块钱,让我们给签个协议,我妈才签的。”
李成林的妈妈立刻附和说:“就是。恁说给钱,钱呢?”
吴红伟的弟弟无奈的笑了,说:“我给你们钱让你们签这个协议?你们觉得这合乎逻辑吗?”
“我当时是说,李成林被车撞死了,应该有不少的赔偿款。你们放心,我不全要,会给你们留一点的。钱不多,大概有两万多的样子吧。你们想想,我话是不是这么说的?”
李成林的大哥和妈妈极力否认。
“我就问你们,这上面的签名是不是真的?手印儿是不是真的?”吴红伟的弟弟忍无可忍的问道。
李成林的大哥说:“是真的。可这是你骗我妈,我妈才签的。”
“对对,都是恁骗我的。”李成林的妈妈也说。
“这可还有李成林的妻子刘婵娟的签名,难不成我也骗她了?”吴红伟的弟弟恼怒的说。
“那…”李成林的大哥哑火了。
刘婵娟的弟弟忍不住喊:“我姐没签过。这上面的签名是假的,手印儿也是假的。”
李成林的妈妈一听这话,忍不住说道:“听见没?假的。”
吴红伟的妻子哼笑一声,愤愤的说:“早就防着你们不认账呢,我们有视频为证。”
法官示意他们播放视频。
只见视频里,刘婵娟虚弱的躺着,吴红伟的妈妈问:“成林杀了俺儿红伟,你知道不知道?”
……
这一段,赫然就是刘婵娟去世那天的事。
小米有些不解,问李成林:“那天你老婆签这个协议了?是我记错了不成?”
李成林显得很是伤感,闻言摇头说:“婵娟还没来得及看,就被她弟弟拿走了。之后,吴家人被赶了出去。婵娟没有签过。”
“那这签名和手印儿…”小米不敢置信的问。
“嗯,是假的。”李成林肯定的说。
那边,李家人和吴家人因为这份补偿协议,又开始了骂战模式。法官也是焦头烂额,只能宣布休庭,待调查后择日再审。
看着双方骂骂咧咧、不甘不愿的走出了法庭,小米问李成林:“大叔,你愿意赔偿吴家人吗?”
李成林神色很复杂,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原先我是不想的,毕竟我都豁出命去了,我只想让我的老婆、孩子好过一点。现在…唉,现在我也说不好了。可能,赔他们一点也行吧。”
小米很想说:你是杀人凶手哎,你赔吴家人不是应该的吗?可是仔细想想,她又说不出口了。
又过了一个多月后,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法官经过调查认为:李成林母亲的签名是她亲笔所签,且现场有她的儿子等三位亲人在场;虽其说吴家人是用欺骗、引诱的手段让她签的,但,证据不足。
且,由公安机关的卷宗来看,事发时,李母是同情、愧疚的。故,认为李母的签名有效。
至于李成林妻子的签名,经过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非是李成林妻子的亲笔签名。至于手印,由于刘婵娟已死,这个无法再鉴定。故,认定刘婵娟的签名无效。
此时,李家人请的律师辩解道:“本质上,李成林的母亲并没有侵权责任,是不用赔偿的。她所签的这份协议是无偿赠与协议,应当是可以撤销的。”
但吴家人的律师则认为:“这是一份有道德义务的赠与,按法律规定是不能撤销的。”
“我国法律规定:1.已经公证过的。2.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公益性质的,有其中之一情形的赠与协议,一旦签订,不能反悔。”
李成林的妈妈迷茫的听着,情绪很是低落;吴红伟的妈妈抱着儿子的遗像,不住的抹着眼泪。法官看着两家人,尝试着进行调解。
吴红伟的弟弟说:“其实我们不在乎李家人能赔多少,就是想让他们家人给我们一个诚恳的道歉。”
“事情发生后,他们没少往外说,是因为我哥欠李成林工资,李成林才杀了我哥的。我哥会欠他们钱?我哥可借给了李成林十多万呢。他们这样颠倒是非黑白,我们怎么样也得争口气吧?”
法官劝说道:“他们家是个什么情况,你们比我清楚。李成林死了,刘婵娟也死了,留下俩未成年的孩子,可怜呐。”
“既然你们不在意赔多少,我就去跟李家人商量商量。咱这边把高姿态摆起来,以后谁说起来,都是吴家人讲究、占理儿,仁义!”
吴红伟的妻子表示:“只要他们澄清事实,跟我们公开道歉,我们不为难他们。”
法官问:“你们的底线多少?我尽量给你们争取争取。”
吴红妻子说:“二十万吧。毕竟还有俩孩子,不能弄得他们不能活。这样,显得我们也太无情了。”
法官答应一声,转身去了李成林家人那边,将吴家人的意思说了说。
李成林的大哥说:“凭啥让我们赔?都说了,我们没有赔偿的义务。”
李成林的妈妈说:“对。我们一分钱也不想拿。”
法官解释说:“不是让你们自己拿钱,是让你们从那笔赔偿款里拿。”
李成林的大哥问:“赔偿款是谁的?”
法官回答说:“是你们的。”
李成林的大哥怒道:“那不还是让我们拿钱吗?”
法官都无奈了:“那你们到底同不同意调解?不同意我们就判了。吴家人还是很有诚意的,他们做了很大让步。”
李成林的大哥和妈妈商量了一会儿,说:“不调解,法院直接判吧。”
法官再次各种劝说,都没能改变李家人的态度,只能无奈当庭宣判:
吴、李两家人所签的补偿协议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故而不可撤销;判决李成林的妈妈于十日内,将她于李成林交通事故中所应分得的赔偿款11万9900元支付给原告吴家人。
判决宣布后,吴、李两家人都没再提起上诉。
只是,李成林的大哥不停地在埋怨自家妈妈:“让你别签别签,你非要签,这下好了吧?平白无故就要赔吴家十一二万。你钱多烧的?”
李成林的妈妈不满的反驳:“当时是恁让我签的,现在又来怪我?我知道个啥?不都是恁叫我咋样,我咋样?”
刘婵娟的弟弟凑上来,说:“咱该说说我外甥、外甥女能分多少钱了吧?”
“滚。”这是李成林的大哥说的。
“想都别想。”这是李成林的妈妈说的。
刘婵娟的弟弟气的大吼:“这是我姐姐和我外甥的钱,你们凭什么不给?信不信我去告你们?”
“去,你去。这是我儿子的买命钱,凭啥给你这个外人保管?到哪儿都没这个理。”李成林的妈妈不甘示弱道。
“你外甥可是我们李家人,跟我们李家的姓。你姓刘,你可没资格要这笔钱。”李成林的大哥接着说。
李成林眼看着他们争吵,脸上渐渐没有了任何表情。小米嘲讽一笑:“这就是你的家人啊。大叔,你觉得他们会给你的孩子留下多少钱?”
李成林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哭了:“冤孽,都是冤孽啊。妮儿,你带我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