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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千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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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揉着快要炸开的太阳穴,桃桃的声音像锥子一样扎进我的耳膜。
“三千八!你真是出息了,花蕊。说好的就去开开眼,结果,钱包开了闸。”
“什么?!三千八?!”我猛地从床上弹起来,动作太快,眼前一阵发黑,胃里也跟着翻江倒海。昨晚破碎的记忆开始攻击我——迷离的灯光,震耳的音乐,还有……那张干净得过分的脸。
“我是疯了吗?”我呻吟着倒回床上,脑袋疼得像被念了紧箍咒,心更疼,那感觉真真切切,像被人剜了一块肉。
桃桃凑过来,眼里闪烁着精光:“老实交代,是不是喜欢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弟弟?”
“我没有!”我几乎条件反射地反驳,心虚的触觉像小蛇一样钻进心底。我定了定神,又找补道:“我还不至于对一个夜场里讨生活的小男孩起什么心思。”
这话说出来,自己都觉得有点飘。他的白T恤,他喝酒前垫杯垫的动作,他把多余的钱妥帖放回包里的样子……这些画面不受控制地跳了出来,清晰得可恨。
桃桃了然地哼了一声,用过来人的口吻教育我:“蕊啊,听姐一句劝。那种地方的男男女女,说白了,就是花钱就能办的事。你要是真觉得新鲜,喜欢那款,偶尔一次两次,当买个开心,姐不拦你。但你可千万别陷进去,跟他们谈感情伤钱,懂吗?!”
她的话很现实,像一盆冷水浇在我因宿醉而发烫的神经上。我含混地点头,“知道了,啰里吧嗦。”
桃桃摸了摸我的头,“我去给你煮点东西吃。”
桃桃走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了下来,我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儿蒙起来,试图隔绝一切,也隔绝那个模糊的身影。
可是,黑暗中的感官反而更加敏锐。昨晚靠近他时,闻到的那股干净的、带着阳光和洗衣粉味道的气息,仿佛又一次萦绕在鼻尖。那气息,与这满屋子的酒气和颓靡格格不入。
桃桃说,那是个花钱就能办事的地方。
可是……
他劝我“别喝了”时的眼神,那么沉稳。
他帮我整理包包的动作,那么自然。
“我陪你喝。”他说。
那句简单的话和他垫在杯底的杯垫一样,成了这混沌记忆里一个奇异的、清晰的坐标。
我猛地掀开被子,大口地喘气,胸口一阵阵莫名地发紧。
完了。我好像……真的有点疯了。不是因为豪掷的“三千八”,而是因为那个本应该模糊一片,却偏偏在记忆里清晰得要死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