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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岂曰无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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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着有些凹凸不平的铜镜,静静在额前贴上花黄。
施两抹淡淡的铅粉。除此之外,不再做其他修饰。
就这样,镜中的人已够美了。即使铜镜将镜像扭曲,即使不做任何装饰,美就是美,任何肮脏的事物,虚伪邪睨的手段,都无法否认这个事实。
即便,这样的美下,掩盖着怎样的不堪。
抬手,在从窗棂斜斜射入的细碎阳光下打量自己修长的手指。白净,剔透,恍若以秋水为其神思,以白玉为其筋骨。
摇了摇手腕,轻轻牵动那玉做的筋骨,摆出各种曼妙的姿势。我几乎快要顾影自怜,沉醉在自己的美中。
如果不是看到那两道嵌在腕上的伤疤,我就快要在恍惚中将自己认作谪仙下凡。
长长的伤疤,绕过整个手腕,像系着的月老的红绳,又像肮脏不堪的蚯蚓头咬着尾纠缠着我的灵魂。
心中一阵恶心。我慌忙将长长的水袖放下,企图掩盖那令人作呕的源头。
身上的某处又开始隐隐作痛。越来越痛。痛到我再也无法安然坐在冰冷的凳子上打理自己。我霍地一下站起身,在屋内焦躁不安地走动。
无关即将开始的演出,无关今日是否会有更多的达官显贵慕名而来。我的焦躁只来源于昨晚的噩梦。
那个一身肥肉的太常卿,我被紧缚着双手,几欲窒息。
“你很美,很令人心动。我会向皇上举荐你,你放心,你很快就会飞黄腾达。”他喘着粗气对我说,一嘴的荤腥味儿。
我娇媚地笑:“那就要多谢大人抬爱了。”
心中却在翻江倒海,只盼着天快放亮,鸡鸣四起,将这可怕的噩梦分崩离析。
那个昏官,他怎么可能忍受得了一个被他压在身下的卑微男倡第二天转眼将他踩在脚下?
我从不抱这样愚蠢的奢望。我接近他是另有目的,就像我接近其他的王侯官宦一般。
他是太常卿,是掌管天下礼乐的领头人。我是李延年,是京城最红的乐馆栖霞坊年轻的主人。他的手上,汇聚着天下所有的乐律,浩如烟海。而我只不过是企图在那烟海中折射出自己点点光芒的小小水珠。
因此,我需要他,需要从他手中汲取供自己生长的养料。我为他,为每一个掌握着我所需要的东西的人轻歌曼舞,喂他们琼浆玉液,最后,在床上,将自己的身子毫无保留地献给他们。
人往往会在兴奋得志之时放松警惕。他们笑了,醉了,满意了,我想知道的信息,便也来得容易了。
就像这个太常卿,我从他口中得到不少关于宫商角徵羽的知识,暗暗从他情不自禁的哼唱中记下许多自己闻所未闻的曲调。
由是栖霞坊日盛。而我却不得不重复着一日日的噩梦。
我是那样一个洁癖的人,现在,脏了。全都脏了。
古旧的门外有人小声叮嘱:“公子,表演要开始了。”
我颔首,曳地的白纱迤逦出浅浅的波纹。“知道了,我就来。你去把场子镇住,别像昨天那样,又把栖霞坊捅破个窟窿。”
那小厮机灵地一笑,谄媚道:“这不都是迟迟不见公子来给急的嘛。公子现在可是那些皇亲贵胄眼中的妙人儿,公子不知道,公子在台上那水袖一舞,那歌喉一展,在他们眼中,就是天仙啊!”
“行了,别没地玷污了天仙。还不下去?”我站在门边,静待小厮离去。
门缝里流泻下暖暖的阳光,却没有一丝灰尘在阳光下飞舞。我讨厌灰尘,讨厌一切不干不净的东西。我不允许栖霞坊有一丝肮脏,哪怕那些灰尘能够下上下飞舞,轻灵优雅一如台上的我。
我推开房门,外面一片寂静。我讨厌遇见人,在我上台前的那段时间。
我需要思考,像死人一般地思考,像在修罗地狱里那般思考。
我也需要时间,好好掩藏身上的丑陋,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应该永远是一身白衣,优美动人的李延年。
帘幕缓缓拉起。我甩动水袖,伴着清灵的乐声,莲步轻移来到台中央。
在这舞台上,我听不见嘈杂,看不见喧嚣。所能看见的只是我一身素白旋转的纱衣,所能听见的,只有那丝竹箜篌和我的浅吟低唱。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我旋转,下腰,时而顾盼飞扬,时而郁郁神思。我仿佛就是歌中手执长戟,征战沙场的将士,在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塞北荒漠奋勇杀敌。我不仅要让自己,更要让看我舞,听我歌的所有人都被震撼,都能感同深受。
曲罢。舞罢。满身是汗。我媚眼如丝,在欠身行礼的同时,淡淡扫过台下黑漆漆的人群。
掌声雷动。我在那人头攒动的嘈杂中发现了异样。
两个年轻男人,很年轻,至多比我大不过几岁,玄袍玉带,俊逸非常。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这两个人。栖霞坊身为长安最著名的乐坊,主人李延年是公认的才色兼得的京城第一美人。仅凭这两点,就足以屏蔽掉那些付不起钱的,或是身份地位不够尊荣显贵的人。
自第一次登台到现在已经有八年时间,我自以为已经看遍长安的皇亲贵胄,可是这两个年轻人,尤其是那个紫袍的男子,仅凭那不怒而威的气质就已经将这里所有的人比了下去。
他们一定不是泛泛之辈,可我却没见过。
身上的汗将白纱衣紧紧贴合在皮肤上,黏湿得难受,我急急下台,想立刻在热水中洗个澡。我讨厌不干净的自己,尤其是在众人面前显露这样的不干净。
台下的掌声已停了片刻,我下台,想唤小厮上台打扫,以便下个节目的上演。栖霞坊的规矩,李延年每日只演出一个节目,绝不破例。剩下的,就交给那些新老伶童们。
脚下一滑,居然踩着个圆润光滑的东西。
顾不得呵斥那些小厮,我一个后旋,身体在空中曼妙地一翻,稳住了身形。
我松了一口气,将那颗罪魁祸首的和田玉珠握在手中。好歹没在台上出丑。
台下突然有人大声击掌,很沉很稳的掌声,一下一下,击在我的心上。
我朝那掌声响起的地方望去,看见一对深深地眉弓,一双碧蓝的眼睛。
是个胡人。我皱眉,心中涌起的温暖与感激荡然无存。栖霞坊不接待胡人,这是栖霞坊传到我手上时立下的第一个规矩,那些小厮究竟是怎么回事,居然将胡人也放进了栖霞坊。
眉头不展地洗了个澡,我将那些新招的小厮狠狠斥责了一番。他们一个一个低着头,忍受着我的训斥,一如当年我受义父的训斥一般。
那个叫李和音的男人,除了在练歌舞时丝毫不讲情面,其他方面真的待我若亲子。
可我仍是无法唤他一声“爹”,我无法在心中接受他,接受一个出身倡家的人做我的父亲。
自始自终,即使是在他临终之时,在他将偌大的栖霞坊完全托付给我的时候,我也只唤他“义父”。
他只是我的义父而已。
“下次若再出现像今天这样将胡人放进来的事情,你们就自己立刻卷铺盖走人,也不必我多费唇舌了。”
我转身离开,身后那个每日唤我登台的小厮轻轻说:“公子,有两位年轻的大爷说在咱栖霞坊丢了东西,执意要见公子。”
“是他们自己丢的,自己找便是,见我做什么?”我脚下不停,淡淡道。
“我也是这样说的,可那两位爷态度强硬得很,说东西是在我们栖霞坊丢的,非得要栖霞坊的坊主给个交代。”小厮的语气很为难。
我心中一动,脚下略滞了滞。这小厮平日里最是精明,一张嘴更是巧舌如簧,便是天大的事也能三言两语给摆平。今日却表现得这般为难,那两个人……
“请他们到踏雪亭,说我一会儿便到。”我捏了捏手中那颗和田玉珠,它吸足了我手中的热度,已经变得和我一样温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