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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心而同居(2) 他,有点洁 ...

  •   几个月晃过,不必风漓再说什么,粟米就确信他对自己没兴趣,他能当着自己的面入室洗澡,能在她洗内衣时跑来跟她面不改色的说话,他甚至清楚粟米“大姨妈”几号,内衣尺码,内裤什么颜色。自打认识他老人家起,粟米买内衣时,再不必因忘了尺码而绞尽脑汁。

      说良心话,粟米觉得,风漓除了记性好,其他方面也不错,就是有点儿过。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家中被他打扫的纤尘不染,电视中丈夫下班回家,妻子拿拖鞋等在门口的场景常被他们亲身演绎。只是,粟米总觉得,脚没洗便出揣入每周刷两回的拖鞋有点做虐。

      风漓说他喜欢做点心时,粟米以为他在美化自个儿,当他将大碟泡芙拿到自己面前时,才意识真的小看他了。他不光会做各种点心,还会做饭,他不喜欢吃外卖,不是嫌贵,而是嫌不干净,就是粟米在外面吃了个茶叶蛋,回来都得先刷牙洗手,不然就不要指望耳根清净。

      粟米深深的觉得,看风漓做饭是件很锻炼人耐心的事。他做饭时,定要先备好菜,把预备做的菜摘好、洗好、配好,切菜的器具洗好、放回原处,再把摘菜留下的垃圾打包扔到楼下。

      他说,这样做菜比较有感觉,粟米嗤了又嗤,心想又不是谈恋爱,要个P感觉。

      做完菜,风漓又不慌不忙的洗净锅铲、搁回原处,锅台擦净,地板拖净。收拾的无以复加,他方上菜,而往往这时,粟米已经饿的眼花缭乱了。因此,她提议帮他传菜,他挥舞着锅铲说,行啊,只要你不偷吃。

      好吧,粟米承认,自己的伎俩在风漓面前就是小儿科,自己的耐心在他心中就是裹脚布,她不偷吃,她外出吃。然而,她在外吃了几次,就几次被风漓挡在门外,斥责她是细菌的携带体,非叫她到楼道窗处风干个把小时。

      也不知被哪个眼尖的看到了,没过几天,楼里楼外,凡是个人就晓得九楼有个怕丈夫的可怜女人。

      风漓,在粟米生命中,承受了数个他人所没有的“最”,最思维奇特的人,最爱干净的人,最杀人不血的人,还有个,最臭美的男人。无论何时,他都要求自己像完美看齐,白天绝不允许自己衣衫不修,吃饭时绝不允许自己打嗝,吃零食前手中要准备好擦面巾,洗完澡要浑身擦满柔肤水,夜晚不能把呵欠打在被窝外的地方,即使不化妆,每天早晨都要在镜前呆半个小时,有时候做饭,都有意无意对着玻璃、瓷砖、洗菜水等能照影的物什浅颦微笑。

      至于,那天他怎么搞的满身怪味,粟米自然要问,只见他面色红、黑、白、绿的不断交替变换着,好半响才支支吾吾说出缘由。

      原来,前天他跟同事爬山爬累了,就在山里住宿,不想半夜有朋友有事回家摸黑穿走了他的袜子,他没带备份,郊外又买不到。于是,大伙合计了番,就找旅馆老板娘借了点香水……

      风漓一面说,粟米一面笑,从沙发滚到地板上,觉得那个穿走风漓袜子的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人。

      风漓不尽严以律己,对粟米也是毫不懈怠,三天两头就搞得粟米欲哭无泪。比方说,某天,他突然跑来跟粟米说你腿挺长,穿高跟鞋更漂亮。

      粟米当时正跟宛婉聊天,没往深处想,等她隔天回家时,就发现她的放鞋鞋柜被洪水洗劫般干净,只在鞋柜顶放了双从未见过的银色高跟鞋,小巧的鞋跟似冰雪晶莹。

      风漓则摆了个优雅的姿势靠着门框说,恰好小区来了个收二手货的大叔,我就把你那些破鞋卖了,又添了点钱买了这双鞋,漂亮吧?漂亮吧!

      漂亮?粟米只想那鞋跟给头顶凿个花想必更漂亮。

      风漓选择无视粟米的愤怒,“你不懂吗?你真不懂吗?即使你不懂,看书也能懂。研究说了,女人穿根高跟不仅姿态美,更是衬托某种高度,给人印象积极良好,是公认的社会版女人;而穿平底鞋的女人,不是没有远大理想极易满足,就是被男人捧在手心当瓷娃娃呵护,再不就是甘愿平庸,向虎背熊腰猪臀象腿靠拢……”粟米仿佛听到了大群蜜蜂在耳蜗里嗡嗡作乱。

      当粟米穿着高跟鞋时,风漓拇指和食指在下巴处摩挲又摩挲,粟米谦逊词儿都准备好了,他竟严肃说:“你腿弯啊!得了,你也割肾整容吧。”

      他大叔能忍,他大婶能忍,姑娘我不能忍。于是,粟米回请他猜谜,大珠小珠落玉盘。

      风漓自然想不出,粟米得意一笑,翘着兰花指点了点他额头的两个小疙瘩。风漓面色煞白如灰烬,掉头走了。
      小人与女人都不好养。因而,风漓还是专门找粟米解释,她跟他合租,就得对他的颜面负责。
      隔天逛街时,在风漓的三寸不乱的舌头鼓鼓吹下,粟米又头昏脑胀的买了条白裙。风漓嗜白如命,他的上衣除了白色其它什么颜色都不穿。

      受言情小说熏陶,粟米很赞同男人穿白,“白衣翩然,清逸绝俗,少年英姿勃发,自是俊朗不凡。”常瞅着风漓陷入陶醉状态,觉得李寻欢复活了。

      风漓见粟米很支持自己,便自掏腰包把家中里里外外都换成了白色,白门窗、白地板、白家具、白碗碟……连粟米的牙刷都被他剥了紫外皮成了白的。

      粟米瞅着毁容的牙刷,只觉得的血液倒流。当风漓再次跟她乐不疲倦的说白色如何好看时,脑海就浮现出佟湘玉的名言,“额错咧,饿真滴错咧,饿就不该到这个地方来……”

      每次逛街时,风漓都要求粟米穿白裙踩高跟,大红腰带紧紧束着我略微细致的腰身,长发流落两肩。风漓觉得,只要对方不细看,会觉得粟米妩媚又动人。

      其实,粟米不愿逛街,除了嫌累嫌花钱,便是嫌风漓。喏,他分明眼神迷离绵长的注视着某个帅哥,嘴巴里仍能源源不绝的吞出各种让粟米抓狂的话,且深刻的结合着其下的地利人和。
      自知说不过他,粟米只能拼命抚着胸臆,心中默念“我叫不生气,我叫不生气,问世间冷讽乃何物,只叫人惊觉生不如死……”然而,粟米踏入社会,遇过种种冷讽,却发现他们拍马都追不上风漓半个衣角儿……

      ※  ※  ※

      扎完营,粟米就开始找寻自己的人生战场。毕业前,被学校分配到校友的公司做实习文秘,专业不对口,做的战战兢兢。就在她转正前夕,那个又秃顶又滚圆又死鱼眼的老头给她发出邀请,请她共享某大宾馆的折扣贵宾房。于是,粟米很果断的炒了他。她以为靠自己通宵熬夜赚来的几本证书能很快找到新工作,现实却狠狠给了她几榔头。

      毕业又两个月,大部分公司已人满成患,她只有见缝插针的份儿。按照风漓传授的经验,她首先重新作了份的简历,个人信息﹑自我评价﹑文化教育背景﹑实习经历,A4纸打印。没想到,竟初战告捷,一家比较有名的广告公司的创意部总监说,你明天就来上班吧。

      粟米很怀疑自个儿耳朵,盯着他的脸足足两分钟,只觉得自己被什么捆着攸地从地狱拉回了天堂。

      总监说,你要把你工作当成天职。

      粟米心里诧异,天职?不是说大夫的吗?虽然自己对现在的大夫持诸多怀疑态度,可老祖宗说了,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转念又想,广告创意就是这样叫你回味再三也不懂其意。

      晚饭时,粟米特意捧了本合同,关于薪水那段被她拿笔标出,扒了两下饭,瞅两眼合同,间或发出个喟叹。

      风漓头不抬的专心吃饭,不同往常的是,他掉出来好几粒大米。而这几粒大米,落在粟米眼里,怎么看都别有深意。她心里窃窃笑了,心想自己扬眉吐气的时候终于来了。虽没问风漓做什么的,但瞅着他每天都能有时间跑超市买菜做饭,想来就不是什么要紧工作。

      吃晚饭,粟米乐悠悠喝完水,准备洗刷睡觉,风漓却拦下她,递了张名片给她。

      XX集团,财务部总管:风漓。

      粟米眨眼,再眨眼,再再眨眼……只觉得有股子火烧火燎的气息从心底跃起,扶摇直蹿脑门,击得自己必须撑着椅背方勉强站稳。

      原来,她那点薪水还不如他单月奖金;原来,他委身这种小公寓委屈跟自己这种小人物合租,是在积攥创业资金。原来,自己把马屁拍肿了都赶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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