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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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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手上的书本泛着白色的光。图书馆一如寻常的安静,一切都是那样惬意。
这是属于我的一天中最谧宁的时光。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悲伤孤寂。
在这里,我会忘记一切。叙从不会到这里来,她向来看到书本就犯困。
“你好,介意我坐在你的对面么?”甜美的女声从对面传来,我抬眼看她。
她有一副干净的脸,面容姣好。及腰的长发柔顺地铺在肩上,末稍微微卷起,很有气质的一个女孩子。起码看上去不会令人生厌。
“不介意。”我说。
你爱坐哪儿坐哪儿,图书馆又不是我开的。
她和我开始看各自手上的书,互不理睬。
“你在看什么?”她突然问。
我答:“简爱。”
她点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我是503班美术系的学生,我叫柔。”
我浅笑,道:“506班金融系,慕。”
“很高兴认识你。”
似乎是不太喜欢陌生人如此热情,我显得异常淡漠:“我也一样。”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和她一语不发。
和陌生人,我似乎找不到什么话题。当然,我也懒得去和一个陌生人找话题。
她起身对我说道:“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喔,我先走了,拜拜。”
我能有什么事找你?
柔走后,我向窗外一瞥,恰巧看到树荫下依偎在一起的两个人。
伤眼。
我站起来转身把书放在书架上,离开了图书馆。
这节是基础会计课。我百无聊赖地在会计书上画乌龟,老师也不管下面什么反应,继续讲他的课。
黑板的角落写了一段话:506班文艺节节目为话剧《谎言》,请各位演员准备好自己的台词。
一位气质脱俗的富家千金,一位一心向钱的拜金女。
拜金女和千金成了朋友,在千金虎落平阳的时候,拜金女抢走了千金的男友,最后男A回心转意,以拜金女被千金扇一巴掌后狼狈收场。从此千金和男A过着王子和公主一样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那剧本上的东西,情节要多狗血有多狗血。编剧的名字叫叙。
然而演员名单是,叙饰演里面的千金,我饰演里面的拜金女。正如这话剧的名字,整部剧都是谎言。
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
风水轮流转。
可惜,叙,它们永远不会转到你那里。
排练的时候,叙的那巴掌温柔地不像她,所以总被导演大骂不真实。然后她会娇滴滴地说:“哎呀,慕被我打痛了怎么办?你负责么?”
导演瞟我一眼,八成是见我抗打击能力强,对她说:“没事儿,用点力气不会怎么样的。”莫非这导演同学也和我有血海深仇?
下面一次排练,她又是羞答答地举起手,爱抚在我侧脸上,于是我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在正式演出之前练好金功罩铁裤衩,以免她一个芙蓉惊涛掌把我打到落花流水。
有时候总想不通,当初我和叙决裂明明就是叙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可事到如今我却成了被告,被原告报复,整得死去活来。
果不其然,正式演出那场的时候,她的力度大得惊人。我倒在地上,大脑像被扣了扳机一样空白,眼泪不由地噙满了眼眶。不是委屈,也不是疼痛,只是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恨我。
然后她对饰演男A的同学说了一堆废话,无非是台本上的台词,我懒得去听,只是倒在一旁一动不动。
突然觉得有些丢人。
或许是演着演着就把自己当作了话剧里的人物,把自己当作了那个横刀夺爱的拜金女。
我是慕,我只是慕。在现实中,她明知她自己就是那个喜欢横刀夺爱的拜金女,竟还能大摇大摆道貌岸然地说自己是千金小姐,令鄙人好生佩服。
我颤颤巍巍地站起来,那瞬间还有些头晕眼花。我想我是贫血了。
我和其他演员排成一排,向大家鞠了一躬,便顺着队伍由后台下去了。
我听见班主任对她说:“叙同学,没想到你的演技很不错啊!尤其是最后一场,人物情绪掌握得很好!”何止,那一巴掌简直就是出类拔萃淋漓尽致。
她骄傲地笑了,瞥见角落的我,表情是那样的得意忘形。她对班主任说:“我还怕慕同学会痛呢,所以不太敢大力。”
你行,难不成叙是传说中的大力金刚?刚刚那掌只用了一成的力气?
班主任笑笑,摸了摸她的头:“都是同学嘛,只要演得到位了就行。”
我的右脸还是火辣辣的疼。算了,现在到班主任那里告状又有什么意思呢,搞得我很小心眼似的。
放学走在路上,突然有人叫住了我:“慕。”
我回头,是上次图书馆的那个女孩子。印象不深,我也忘记了她的名字。
她走到我面前,眉头微微蹙起。
正不明白究竟有什么事,她突然掩面而哭。
我一时慌了手脚。
距离我上一次安慰别人,大概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喂……你别哭啊……”我对她说。不是我不礼貌,而是我天生健忘,我天生不是一个擅长记别人名字的人。
她把头埋进瘦弱的手臂里,长发披在背和肩上。
我完全不知道她为何而哭,更不知道如何去安慰。
她嘤嘤哭泣,我手足无措。
每个经过我们身边的路人都会以一种惊讶又略带鄙夷的目光看看我们,然后躲得远远。
如果我剪成短发,估计他们眼里的情感只有鄙夷没有惊讶。
首先,我不是lesbian。其次,我并不认为同志就天生糟人鄙视,因为他们的爱只是以一种芸芸众生所不能理解的形式存在而已。没有人求过上帝把人类分为男女两性。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时间,她终于停止。
因为我说了一句话:“别哭了,不是还有我在你身边么,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让我来化解。”
我承认盗文是件不道德的事。但是非常时期也只好抽用了南宫楚残在某本小说里男主对女主安慰的话。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大众化的一句话竟因为南宫楚残的关系大红大紫,更没想到她竟也是南宫楚残的粉丝。
她问我是不是也喜欢南宫楚残。我回答她说不是,只是碰巧看过他的书罢了。
她说,她也喜欢南宫楚残的文字。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
长久的沉默后,她又问我:“叙为什么要那样对你?”
我耸耸肩,道:“我怎么知道。”
她转过头,满脸困惑:“不打算反抗么?”
反抗?没有压迫,没有暴政,何来反抗一说?
我冷笑,语气充斥着不尽的嘲弄:“反抗什么,转身再甩给她一巴掌?我还真怕她的□□男友,万一哪天埋伏在我回家的路上,然后将我斩首示众,我岂不得不偿失?”
她撇撇嘴,表示对我的无可奈何。
实际上,我没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真正原因是我懒得这样做。如果我真的闲着没事干了,可能会去把她欠我的通通要回来。这些我自有办法。
她的眸光黯淡下来,朝我伸出手来。我下意识地回避,才惊觉我此刻应该淡定,于是努力表现自然。
她的手在半空中滞留了两秒,因为我方才一瞬间的躲闪而放弃,她放下手说道:“你的脸还疼么?”
我轻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丝丝的疼痛钻入心底,我对着她淡淡地笑:“一点儿都不疼。所以你刚刚是因为……我,而哭的么?”
正直视我的她的眸子里,渗漏出了些许心疼。
刹那间我竟有些感动。
一个陌生人,一个我忘记对方姓甚名谁的陌生人,却给了我莫大的温暖。
我的心理防线不是被打击、被嘲笑、被忽视、被伤害,恰恰相反,而是被关心。一旦有人突破我的防线,我伪装出来淡漠的态度将彻底崩溃,后果即是大哭一场。
我不知道是该继续持有这种目空一切的态度还是在她,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把曾经受的伤悉数宣泄。
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前者。我还不想被人看成是傻X,宣泄完毕后再回想,必定又是一番情何以堪,最后后悔终生。
她埋下头,愤愤不平:“叙实在太过分了!”
我抬头望天,道:“无所谓,演戏而已。”
“可她分明就是……”
我打断她的话:“别说了,演出很圆满,不是么?”我对她笑笑,发现自己从未如此阳光。
她点头,眼里还残留着不甘心。不知从哪儿传来了音乐的声音,她取出了她的手机。
“喂?……嗯,好,我一会儿就来。”
挂断了电话,她对我说:“慕,我有事先走了,如果晚上不舒服一定要去医院喔。拜拜。”说完,她提起书包就走,一张证件从她的书包里掉落。
我捡起来,刚准备告诉她,她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是她的学生证。
我小心地打开。503班美术系,柔。
我想,从今天开始我会努力记住她的名字。也许仅仅因为她无意间给予我的那一份感动。
除了稿子以外,我和越基本没有任何关系,最多也只是泛泛之交。
而他突然闯入我家,边拉我往外走边说道:“走,我请你看电影去。”
我被他连拖带拽地绑到电影院,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捧着一堆单枝的玫瑰上前对越说:“哥哥你好,要买朵花送给你的女朋友么?”小女孩冲我友好地笑笑。
我回笑,笑得有些尴尬。
这才发现,这家伙请我看电影挑了个好日子:2月14日。
于是我更尴尬了。
越蹲下身子宠溺地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道:“那小妹妹觉得,我应该买几朵呢?”
小女孩低头思索了一番,抬头回答他,脸上是那样纯真的笑:“九朵吧,寓意着天长地久。”
越浅浅地笑:“那帮我拿九朵。”
我惊,他是想帮小女孩还是想直接让别人误会到底?
交易完成后,小女孩便与我们道了再见。末了还添了一句:“祝哥哥姐姐幸福!”
我咧个尴尬,各种尴尬。
越把花往我面前一递:“喏。”
“干嘛?”该不会让我帮他拿花吧?他自己没有手么?
他低头看我,明亮的眼睛在夜色里竟有那么一点妖娆:“送你的。”更要命的是,我甚至从他的眼里捕捉到了一份暧昧。
不不不,一定是我的错觉。
他挑眉,半眯着眼对我说道:“发什么呆啊?你不会是……喂,难不成你让我一个大男人拿着这种东西?”
我瞪他一眼,接过花狠狠地砸向他。霎时间,柔软的花瓣碎落一地,像刚举行过一场婚礼。
我不喜欢花,因为它们总会在自己绽放得最绚烂的时候被人类采下,送进花店。没有生命,只有僵硬的姿态。
过路的人停下脚步看热闹,我和越活像一对吵架的小两口。我发誓再也不要和越在情人节的时候在一起。
他终于也觉得丢人,照着手上电影票的说明寻找相应的放映厅。
于是我万幸我没有花痴一样捧着那束已经死亡的花看这场电影。
我机械地转头看了看身边忙着纪录的男人,彻底败给他了。我就说这家伙怎么可能无缘无故请我看电影。
光棍主编领导不甘心下属和伴侣过着甜蜜的情人节,下令所有员工必须在2月15号交上一篇影评。
电影的选取范围就是……革命战争。
“兄弟们冲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大屏幕上某八路军喊得慷慨激昂声嘶力竭,我坐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搞了半天这小子是让我陪他写作业来的。
然后我就直接睡着了,等到我醒来的时候电影已经散场,而我是被越的惊天一声吼吓醒的。
我正和周公约会,他突然兴奋地喊道:“哈哈,写完啦!”
我彻底无语。
出了放映厅,远处走来一对说说笑笑的情侣,我急忙拉着越走另外一条路。
又是叙和他的男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个词叫阴魂不散。
见我有些异常,越不禁问我:“怎么了?为什么要换路?”
我想都没想就回答他道:“因为我看见那条路有俩大蟑螂。”我只是不想跟她有任何接触而已,并非怕她。
越突然超过我挡在我面前,令我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他伸手用食指挑起了我的下巴,神情与动作何其暧昧。我有些回避,因为我反感这类动作。不管是谁做。
他皱皱眉头:“你的脸上怎么会有淤青?”
“诶?”我伸手轻轻触碰,引来一阵疼痛,“不小心撞的。”那女人果然是变形金刚来的。
“是么?”越的眼睛里满是不信任。
不信拉倒,反正我说的不是真话。此地不宜久留,需尽快撤离。遇到那对男女又不知会旁生多少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