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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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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南把清醒过来的姬承雪扶上马车,向着羽林卫府衙的方向驶去,姬承雪前几日说今日有一些案件卷宗需要与他核对商议,晚上他还要进宫给皇帝配药。
北衙禁军羽林卫本来不该插手刑狱之事,奈何皇帝信不过他们,总觉得刑部和大理寺的主官会为了自己家族的利益联手欺骗他,因此某些案件就落到了姬承雪这个“皇帝自己人”的手里。
姬承雪明白皇帝给他这份权力并不是要他做青天大老爷断案的,皇帝觉得某些事是谁干的,他就得查出来是谁干的,他还会把一切都查得“清清楚楚”,就算拿出去随便给人看也没有人能看出不对来。
就连那人自己都会怀疑到底是不是自己干的。
这么办事才能让母亲高兴。
这导致他每次来羽林卫私狱时,看到大门上刻的那对十分威武的獬豸都会心虚一小会儿——他感觉自己跟鱼肉乡里的狗大户养的狗腿子没什么差别,不像是母亲心中的贵族公子。
都说权力的滋味很美好,他倒是没尝出来一言定人生死的快感,只觉得每日上值很无趣,大概因为他只是母亲手中的一把刀而已——长公主认为如果御神体萌发出强烈的情绪会对降神仪式造成影响,所以一直通过各种手段控制调试他的精神状态。
于是他接受了长公主的安排,正如他接受了长公主的其他安排。他接受着一个贵族公子该接受的教育,日复一日耐心打磨自己的技术,在恰好的时机做恰当的事。
在方若南眼中,姬承雪就像一具被丝线牵引着翩翩起舞的木偶,什么都不需要去想,不需要去考虑自己想怎么做——这是一个血统高贵,状态完美的御神体的必要素质。
方若南并不是很赞同长公主这位教内高层的培养方式,她只是培育容器的园丁,没有任何资格按照自己的喜好修剪作品,她怎么敢擅自揣测至高神明“太一”的想法?
“大师兄,我昨夜去了羽林卫的私狱,看到一个很有趣的孩子,是那个李大夫在外头养着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他胆子很大,竟然不怕我,知道了自己和我有杀父之仇也没想过要报复我。”
姬承雪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让方若南提起了精神,在他的记忆里,从未见过姬承雪对一个人表现出如此明显的兴趣。
“天下偌大,总有胆子大的孩子,你觉得他很有意思?”
方若南想,或许这个孩子能成为撬开姬承雪心锁的一个契机。
“我看了他的记忆,有点嫉妒他……他的母亲真好啊,可我连照顾我长大的奶娘都留不住……”
姬承雪突然伸手掀开车帘,对车夫吩咐道:“去平康坊!我要去找一棵树!”
车夫下意识望向方若南,方若南微微点头:“先送他去平康坊。”
“不去见陛下了?”方若南问姬承雪。
姬承雪语气轻慢:“师尊说了,陛下既然有求于人,至少得有个“礼贤下士”的态度,她要我先晾一晾他。”
——
大周,帝都华京,平康坊。
平康坊在偌大的华京里也算是地形最复杂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以前这里最多的就是妓馆、人贩子和□□人物,以及刺客。
李絮曾经的家在平康坊里边的一条小巷——糖水巷。这条巷子又细又长,原来住的都是些贫困人家,家家户户的门脸也都不大,后来华京城周围遭灾的饥民涌进帝都来,也没有什么别的营生可做,就聚集在这条小巷里,起早贪黑地做早点和夜宵,针头线脑缝补浆洗衣裳的小生意,赚点辛苦钱糊口。
做早点夜宵的摊子无非是饭铺、点心铺、羊汤馆子什么的,客人凭自己的兴致再要几两酒,一顿饭也花不了多少钱。不过这里做东西舍得花工夫,也不赶客,客人来这里吃的东西虽然不精致,但有股锅气,渐渐地糖水巷就出名了。
高高在上的贵人们还是不屑于光顾这种穷酸气十足的地方,可是兜里不富裕的穷人都乐得来这里打发时间。
姬承雪循着李絮的记忆找到了那处房子,用一人十两银子的高价找了几个在铺子里打牌的闲汉,让他们把以树为中心三尺以内的土全都挖开,果然找到了一个黑坛子。
他不敢用长公主给他的人,那些人身上都长了两张嘴三只眼睛,时时刻刻等着把他的消息报给长公主。
好在街边还有一堆闲汉,这起子烂人什么事都干,只一张嘴牢靠,原因无他,这一行买卖只要两个字——嘴严。
若是一不小心吐露了雇主消息,九条命也不够他们赔的。
“原来帝都里还有这样热闹的好地方啊。”姬承雪抱着骨灰坛子站在巷子口说。
“您有所不知,现在这生意算差的了,以前太平的时候,客人还要多两倍,现在当街杀人的刺客太多,有些人不敢出门了。”旁边的闲汉见这位金主出手阔绰,陪着笑脸说话。
糖水巷里每家小铺前面都挂一盏红色油纸灯笼,灯笼上写着自家的经典菜色,店铺里面没几桌,今晚上了一小半的客,店里虽然没坐满,但看上去也热热闹闹的,很有人味。
姬承雪随手抛了一把铜钱给那闲汉:“还有什么好玩的,给我说一说。”
那闲汉得了钱,嘴皮子更是利落:“春夏秋三季的时候,店家就把桌子挪到外面的油布雨篷下面,把本来不宽敞的地方又占掉了一大半,有时候啊,都得侧身走路。您之前去的那个房子,原来是一个脱了籍的妓子带着孩子租的地方,那是个性子泼辣的女人,拿刀砍过调戏她的流氓,难怪给她赎身的人玩腻了之后把她连人带崽扔出来……“
闲汉咂咂嘴:这种女人骨头太硬不懂低头,伺候不好男人,活该。”
“这位李娘子是个有豪侠之气的女人,怎能随随便便埋在树下呢。”姬承雪叹息一声。
那闲汉见状,道:“她那个儿子据说被接
回去认祖归宗了,肯定也不想认她这个亲娘,您莫不是想给她找块好墓地,立块碑?您何必费这心思,一个贱女人……找块地埋她都怕坏了那块地的风水!”
姬承雪微微皱眉,随手扯下腰间荷包扔给他:“这个,买你闭嘴。”
那闲汉打开荷包,发现里面放了一块刻了符文的小金饼,他狂喜之下咬了金饼一口,留下半个牙印。
他刚要去找那个人傻钱多的贵公子想再发一笔小财,却发现他早已带着骨灰坛消失了。
“真是钱多了烧的。”闲汉嘀咕一句。
他掂着钱乐滋滋往赌场去,不到一刻钟输得精光,连那块金饼都输没了。
当夜,闲汉赌博的那家赌场死了十三个人,有赌起来不分日夜的赌徒,也有赌坊的打手,拱火的帮闲,他们的死相极为狰狞可怖——腹腔像是被什么怪物撕开了,心肝消失不见,空留一腔下水泼了一屋。
赌坊老板大怒,派人摸去闲汉家里要给他个教训,却发现闲汉早已在家中暴毙,与赌坊的死者不同,闲汉尸身完整,一双眼睛瞪得像是牛眼一般,面部神情惊恐万分好似见了厉鬼,仵作捏开口腔才发现少了舌头。
这事成了一桩无头悬案,卷宗很快就送到了姬承雪案头,和案卷一起送来的还有那块刻了符文的金饼。
姬承雪收起金饼,提笔蘸墨在案卷上写——此系平康坊内勤王世家子假冒刃宗刺客所为,案犯已死于本年十一月廿三日平康坊内部一场街头械斗,到此结案。
这份案卷静静的躺在某个档案柜里,再不会有人去翻阅。
平康坊每天都要发生数十起械斗,这十几条人命随便赖给某个命不好的死鬼就行。
——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方若南进了羽林卫私狱,他想看看姬承雪提起的那个孩子,若是符合宁秋水说的那几个条件,饶他一命也未尝不可。
他刚走到第一个拐角处,却看到几个长公主府上的府兵捧着一个铁盒子,牢房深处传来一股很淡的血腥味。
方若南当机立断拔刀拦人:“没有左羽林卫大将军的手令,各位是怎么进来的?”
为首那人陪着笑脸,小声说:“殿下知道李家有个男孩是重明体质,特意让我们把他的眼睛取下来炼器,长公主说先取一个,若是三天内没找到合适的重明,再取另一个。”
他怕方若南不信,把铁盒子掀开一条缝,果然有个圆圆的东西在里面随着盒子倾斜的角度滚动。
“这是李家哪个男孩的眼睛?”方若南把刀收回半截,冷声问道。
他本就生的高大英武,又是女武神“宸”所掌管的“锋之道”上的五阶武者,是见过血的人物,那些府兵位阶最高的也不过二阶,在他面前天生矮了一头,自然不敢和他顶。
“那个罪人在外头养的女人生下的野种呗,”为首那人察觉到方若南心绪不佳,连忙补充一句,“人还是活着的,给他用了消炎止血的药,另一颗眼睛还没取下来呢,哪能让他死了。”
“滚吧。“
那几个人如蒙大赦,连忙离开。
方若南循着血腥味找到关押李絮的牢房,男孩仰面躺在稻草上,呼吸十分微弱,左眼上蒙了几层棉布,闭塞的牢房里有一股劣质止血药粉的刺鼻气味。
“……谁?”男孩的声音也很弱,像是马上就要断气了。
方若南单刀直入:“你想活下去吗?”
“想活……可是……没人会救我……”
“我可以带你出去,找大夫给你治伤,但我要你去照顾一个人,你同意就抬一下手。”
方若南这番话对李絮而言如同能抓到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强忍着疼痛,朝着方若南的方向努力抬起手,生怕他看不到,还晃了几下。
很快,李絮发现自己似乎是被人用架子抬了起来,有人往他嘴里塞了一粒药,又把一张白布蒙在他身上,他很快失去了知觉。
李絮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那间暗无天日的牢房,他正躺在一张铺着柔软兔皮床褥的大床上,空气中有一股浓浓的汤药味,和不知名的熏香混在一起,并不算好闻,但比牢房里潮湿的稻草味要好得多。
那个男人没有骗他。
李絮在床上一直躺到天黑,发现仍然没有人过来看他,他这才坐起来,开始小心翼翼地观察这间屋子。
屋里有熏香,有药味,被子和枕头都用了细软的棉布,摸起来很舒服,屋里用轻纱和珍珠门帘隔出空间,外间屋里摆了两个火盆一个香炉,都用编的很细的金丝笼罩着,炉中炭火发出“毕卜”的声音,床上还放着取暖的汤婆子,把被窝烘得暖乎乎的。
这时,床帘被人揭开,一只漂亮的手伸进来开始对他的脸又捏又摸:“骨相不错啊,吃的好点还能再长长个头。”
李絮被蹂躏多时才看到那只手的主人——那是一个金发红眸的羽人美女,用姿容无双来形容尚显不足的美女。
“你也知道自己是怎么出来的吧,”美女对他一笑,“我叫宁秋水,是个大夫,快点起来吃饭,吃饱喝足养足精神头之后,我再教你规矩。”
——
李絮被宁秋水拉着手臂到饭桌前用完了这顿不知道是点心还是夜宵的饭。桌上菜色倒是很丰富,四荤四素四道冷盘四道点心,再加一盆羊肉汤,桌面上甚至还有一盘新鲜葡萄,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
葡萄吃完了还有清口的茶,李絮喝完之后感觉呼吸都带着一股香味儿,宁秋水喝得很慢,腰背挺直,姿态非常好看,如果仪态满分是十分,她能做到十二分。
“从今天或者明天开始,你就是我那个倒霉上司的关门弟子了,你之前见过他,所以我就不多说他长什么样了,”宁秋水又开始捏他的脸和手臂,“嗯,根骨不错,带出去溜溜至少不丢人。”
“你未来师尊是个……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的人,用白话说呢,就是一个大美人喜欢在别人面前假装自己是大美人给别人看。”
李絮有点明白了,东施效颦是不好看,西施效颦……西施不用效颦,所以这只能算……爱好?
宁秋水又给他讲了一大堆姬承雪的事,李絮听得半懂不懂的,就是说虽然他又美又强又有才华,但他很孤独很寂寞,需要一个懂事的人陪着他。
“事事以他为先,不要撒谎骗他,心里不痛快就往死里花他的钱,他对认定的“自己人”还不错,很愿意让“自己人”花他的钱。”
李絮听懂了,宁秋水教他的规矩其实只有一条,就是——对姬承雪好。
虽然宁秋水方才时不时说姬承雪是“倒霉上司”、“脑子有病”、“没有人味还硬要装人”,但李絮从语气里能听出来她绝不是讨厌这个上司,反而她很希望姬承雪能一直当她上司,才会这么对他说。
她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告诉他,只是最想让他这么做而已。
李絮知道自己没得选,没有姬承雪给的那瓶甜甜的药丸,他可能就饿死在牢里了,不管把他从牢里捞出来的那个男人的目的是什么,他是自己实打实的救命恩人,而他有的也就是这一条命了,唯有结草衔环以报。
天底下没有吃饭砸锅的道理。
——
姬承雪踏着一地碎琼乱玉回到官邸,白色宽袍下一身银色的鱼鳞细甲,在月色下寒光森然。
羽林卫尽是披甲佩刀的猛士,各诸侯国征召的中层军官也是这种人,作为一个空降的主官,若是手上没点真本事,绝对镇不住这群如狼似虎的猛士。
姬承雪在正房外间随手解下宽袍发冠甲胄看也不看扔在地上,自有纸人跟在他身后收拾。
他一进卧室门就闻到一股药味混着安神香,跟以前全是书墨气味的房间完全不一样,猛然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宁秋水胡作非为惯了,特别喜欢试探他的底线,在小事上做他的主,这是把人直接送到他卧室里那个小套间住下了。
对于宁秋水出主意,方若南亲自动手把人从牢房里强抢出来给他养着玩这件事,姬承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并没有养徒弟的打算,但这两个人是为了他好。
想办法对他好的人,总是珍贵的。
他对李絮也有些微薄的歉意。
毕竟李絮他娘的骨灰坛子被他挖走了,现在还在他书房暗格里摆着,打算等春天到了找块好地方重新下葬。
做这件事的初心算是好的,但到底没经过李娘子的正经家人同意,他当时也是昏了头,莫名其妙就做下这件事。
那天晚上李絮看着怪冷静的,他就没觉得李絮还只是个孩子,还是算了年纪才知道李絮比他小了十四岁,那他还是小孩。
养徒弟是要给见面礼的。
姬承雪盘算了一下自己的私库,发现没什么能讨小孩欢心的东西——衣食住行他是必须要负责的,见面礼直接给钱太不体面了,万一让李絮觉得自己很廉价怎么办?
好在他今晚下值恰好顺路,遂买了一堆玩具当见面礼,里头有几只泥捏成的小鸟外形的哨子,一吹尾巴就不停地响。
他将装着玩具的包袱放在李絮枕边,见他睡得正香,便随手扯了条毯子,在床对面的榻上睡了。
这么晚了,没必要兴师动众。
——
再起来已经是中午,李絮睁开眼才看到对面榻上睡了一个人。
那人肌肤宛如白雪素月,容色艳若桃李,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肌肤处投下一片阴影,如泼墨般浓艳的黑色长发像流水般随意倾泻。
人人都知道形容一个人的美貌可以用美若天仙,但没一个人见过天仙到底长什么样,但李絮一睁眼看到那张脸,心头瞬间冒出美若天仙这个词。
这时姬承雪睁开眼睛坐起来向李絮的方向望去,沉肩挺背仪态端庄,多一分是装,少一分是没教养。
李絮看看自己手臂胸腹缠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绷带,又想到只剩一个洞的左眼,有些自惭形秽。
他像条无家可归的野狗,和这间温软精致的屋子太不搭调了。
李絮正胡思乱想时,姬承雪已经走到他床前,一头墨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金色眼眸带着些水汽,睫毛又长又翘,眼神一动,一股婉艳风流的味道就出来了。
“醒了呀。”
李絮喏喏点头,眼睛紧紧盯着姬承雪的衣裳,那是高官才能用的朱红色衣料,心想他这位师尊在外头应该是很有地位的,起码说明他的情况比他死了的生父家要强很多!就算要倒台估计也得等到十七八年后再说!
抱到大腿的喜悦和死里逃生的庆幸占据了李絮的心,因此他没发现姬承雪看他的表情,跟小孩看到新买的玩具一个样子,上下打量,满眼喜爱。
但对活人而言,这就是无礼……
姬承雪伸手去摸李絮的头,掌下的头发摸着有点毛糙,一张脸看着倒是蔫蔫的,很可爱,很好欺负。
李絮仰起头,露出一个看起来很乖的笑容,他笑起来很天真,睁着剩下那只水亮的右眼望着姬承雪,像是一心一意相信人的小傻狗。
姬承雪被李絮的微笑哄得心肠软了半截,他有点喜欢这个又野又乖带着少年气的男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