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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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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聂小桑回来那天,我和胡诗一起在家里看了一场电影,是胡诗最爱的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已经看过三遍的她此时仍然是看得如痴如醉,而我正盘腿恶补《哈利波特》的系列书,边看边质疑她的品味,哦,不,是全世界喜欢哈利波特的群众的品味,“想不通啊想不通啊。”
胡诗紧紧地盯住电视屏幕,只腾出一只手来勒我的脖子,“梁绎,你已经感叹了很多遍了!哪里不好看了?那么好看的书!那么好看的电影!”
“咳咳,咳咳,我没、没说难看,女、女侠饶命。”我被她的大胳膊勒得只能断断续续地求饶,她终于慢慢松开胳膊,我默默地抹泪,偷偷地挪到她胳膊攻击不到我的地方,才敢继续发表看法,“可这个真的是很普通的,呃,以魔法作为背景的少儿侦探读物。”
“哪儿有哪儿有,我就是觉得好看!”她发现我已经不在她的攻击范围,别提高声音耍无赖。我强烈怀疑,这个耍无赖的女人还是不是那个深度迷恋托斯托耶夫斯基的胡诗。
并不是我要借此标榜看托斯托耶夫斯基是件多么深刻的行为,以此来贬低《哈利波特》,我能够明白《哈利波特》对很多人意味着什么。我还记得第一次听闻《哈利波特》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六年级的孩子,生病打点滴,临床的孩子对着父亲嚷着要买《哈利波特》,我好奇那是什么,他只告诉我“是本很棒的魔法书,里面有个特别了不起的小男孩叫哈利波特”。没想到在此之后,《哈利波特》竟然风靡中国以及全世界,身边的所有人几乎都读了那本“有很棒的,有特别了不起的小男孩”的《哈利波特》。
我们曾经在年幼无知的时候,拥有这样或者那样伴随成长的信仰,如果用成长以后的目光去审视这个信仰,再给我们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们或许根本就不会选择那个信仰。可是当初的这份信仰随着我们的骨血一路成长起来的时候,我们落下了的是不能割舍的情结。每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胡诗总是会露出平时不会流露出的表情,梦幻、紧张、惊艳,各种各样的表情浮现在她的脸上,五彩缤纷。那不是现在的她,那是五年前的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得的小姑娘时的她。
我们的心,总是会为了某个信仰,让光阴倒退。
很多年后,当我与几个同我一般没有老公,在众妈妈眼里俨然成为“大龄剩女”的女博士一起探讨择偶标准的时候,我们所有人几乎都认为要找一个“有经济实力,成熟稳重”的男人作丈夫。而聂小桑,从来不是良人,甚至不似良人。
正在和胡诗嬉笑着,家里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聂妈妈,“小绎啊,小桑回来了,要不要和他……”
聂妈妈的话还没有说话,我就听到聂小桑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梁绎!你才是潘冬子!你全家都是潘冬子!”
我狂笑,“潘冬子怎么地了,潘冬子是闪闪红星!打倒你这个十恶不赦的资产阶级地主胡汉三!”
“……”
电影也落下帷幕,胡诗问我,“他回来了?”
我听见自己掩饰不住的快乐的声音,“是啊,聂小桑胡汉三归来!”
“梁绎,你真的是不喜欢他的吗。”胡诗靠在沙发上看着我,眼神里没有疑问而是有一点点……可怜?
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被人说到“喜不喜欢聂小桑”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好象是被点着的火药一般,随时就爆炸,“我不喜欢他!我为什么要喜欢他?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就因为那么多人喜欢他我就要跟着别人一起喜欢他吗?就因为我和他从小一直长大我就要喜欢他吗?就因为我是他唯一一个亲近的女生我就要喜欢他吗?我六岁就认识他了,我们一起学琴一起学素描一起学围棋一起上新概念英语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怎么可能没有感情?但为什么就非要说那不是亲情不是友情是爱情!我知道他喜欢谢眺可是我不难过!他去美国我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我不需要他在我的身边!这是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吗!我不喜欢他!我不喜欢聂小桑!”
胡诗没有反驳我,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爆炸,让我更加不知所措,“他从来都不会关心我怎么样,是好是坏,唯一想起我也只是想我做的蛋炒饭。我永远被他差遣,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人?那么多其他的男生对我好,我是傻了才会喜欢他!”
我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不喜欢他”,不知道是要说服谁,那样地歇斯底里,仿佛喜欢上了聂小桑这个人我的人生就会彻底完蛋。
“小绎。”胡诗俯下身抱住在地板上发完脾气瘫软的我,她的拥抱很柔软很温暖,“那梁绎就是不喜欢聂小桑的吧。”
胡诗像哄孩子一样的口气哄我,我知道她根本不相信我说的那些,我的眼泪慢慢从眼眶滑落,可是为什么要喜欢聂小桑,那么多年过来,如果他可以喜欢我,如果他可以喜欢我,而他从来没有,当他可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谢眺而不是我,他以后也不会喜欢我了。诗诗你知道吗,我真的不喜欢他,我小声地,苟延残喘地对胡诗说,“我只是想宠他。”
11.
我在三天后的同学聚会上看到聂小桑,他的精神良好,似乎刚剪了头发,我问他,“都不用倒时差吗?”
“你不知道对于一个科学家而言,工作时间是不分昼夜的么?”
“你这就科学家了?”我上下打量他,“怎么看就是一个胡汉三呐——而且,还是个刚被剪了毛的胡汉三。”
大家都笑,聂小桑瞪圆眼睛看着我,“梁绎你了不得了!老大才走了几天,你就敢骑到我头上了!”
顾辰说,“梁绎现在活得好呢,文艺部副部长,新闻社社长,学校的大红人,哪儿还想得到你?”
“哦?”聂小桑伸出手过来揉我头发,像揉一只小狗一样,“梁绎,几天不见,翅膀硬了?”
“是啊是啊!脱离了你的魔爪,我活得风生水起呢!”
“行啊行啊,不理老大是吧,我还不理你呢!把你休掉!”
众人起哄,“休——掉——对老婆才用这两个字哦。”
“失误失误!”他嚷嚷。
“聂小桑!你去了万恶的美帝国主义,语文水平一落千丈!”
“说错话罚酒一杯!”
当我还在回味“休掉”那两个字的涵义时,我不知道聂小桑真的会就此不理我。聂小桑在国内留了三个星期,期间我们一共见了三次面,一次是那次同学聚会,一次是和聂妈妈请我和我妈一起吃饭,最后一次是我做了一顿蛋炒饭给他吃。可是他却问我,“为什么没有以前那么好吃了?”
我作势要收走他还没吃完的半碗蛋炒饭,“不好吃就别吃。”
“我不吃谁吃?梁绎啊梁绎,你真是越来越凶了,以后谁敢娶你做老婆?”
“反正没要你娶。”
吃完饭我提议出去走走,路过一家文具店,看到文具店里空着的拍大头贴的机器,那年大头贴已经过了最鼎盛的时期,鲜有人问津,我突发奇想,用肘子捅捅身边的聂小桑,“喂,陪我拍个大头贴留作纪念吧!”
他想也没想就拒绝,“不要。那个好麻烦!”
我没有逼他,我就是这样没骨气地迁就他,“那好吧,那里有棵树,我们去那棵树下照个合影总可以吧?”
他双手叉腰歪着头打量我,“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合影了?你不是最讨厌拍照片的吗?”
我拿出手机准备找个路人给我们合影,“就是想起来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但是一张合照都没有,我好歹要留一张做个纪念,万一你以后成了著名科学家,我至少可以去炫耀炫耀,著名科学家聂小桑同志是我的青梅竹马。”
“哈哈,好吧,看在你知道我是科学家的份上。”
于是我们就在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路的某棵毫无特色可言的树下,有了生平第一张合影。那个时候的时候手机能有摄像功能已经算是不错,像素只有200万,照片里的我和他,都是小而模糊的,可是已经足够了,我心满意足地看着那张照片,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聂小桑,美国冬天是不是特别冷?”
“比S市冷,但是室内都是暖气!所以我都是T恤衫外面裹着羽绒服,老妈给我带去的毛衣什么的都用不上,我的那家HomeStay离学校很近,只要走十分钟就到了,所以再冷忍忍到了学校就好了。”
“你呀你,知不知道一会冷一会热更容易感冒的。”
“科学家不拘小节!”
“……”
我从书包里摸出一个盒子给聂小桑,“喏,送你的。”
“是什么?”不需要我回答,他接过盒子,就开始撕我花了半个小时才包好的包装,“咦?一把伞?干嘛送我伞?”
“你那里夏天雨水很多,你又是个没脑子的人,不爱带伞,这把三折伞体积小,带着也不会有多麻烦,你有事没事都放在书包里吧,这样就不会被淋到了。”他似乎想说什么,我却制止了他,“是是是,我知道你是科学家不拘小节,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毛爷爷的话我们要切记!”
他的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梁绎,其实,我只是想说谢谢你唉。”
“好说好说!谢谢我就请我喝奶茶吧!”
“……”
我们都不知道,就像分吃一个梨是分离那样,伞的谐音是“散”,我送他一个“散”,然后我们真的渐渐在茫茫人海中离散,渐性渐远,渐无书。可是即使是这样,聂小桑,我还是不忍心看到你被雨淋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