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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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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聂小桑以最快速度办好了签证,他已经错过了M大的秋季入学,而M大也准备让他先读一个预科,等过了圣诞节后的那个学期开始正式上课。我陪聂妈妈一起去为聂小桑买出国需要的日用品,聂妈妈对我叹气说,“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让小桑去M大,到底好不好。”
“聂妈妈你别担心,不要看他平时马马虎虎的,其实他的自理能力比我们想象得强。”我安慰聂妈妈,“美国有最先进的知识、实验设备、最好的老师,甚至是竞争对手,那里才是适合他的地方,留在这里,只能埋没他。”
聂妈妈摸摸我的头发,“要是小绎你能和他一起我就放心了。”
我很想告诉聂妈妈,聂小桑从不缺乏宠爱与照顾,但我仍然点了点头,“好,我努力学习,也争取去M大。”
聂小桑参加了无数个欢送宴,每天晚上都很晚才回来,而我白天又要上学,所以直到他走的前一天,我才有机会和他正式告别。
我发消息约他在我们俩家附近的一个公园,他刚洗完头头发还是湿的就跑了出来,我不禁皱眉,“聂小桑,也不把头发吹吹干。”
他摆摆手,“这不正在吹么?”
我无语,“冷风吹了会偏头痛的。”
“那是谁把我叫出来的?”
“……”
“唉唉,你找我出来做什么?难不成也想请我吃饭?我这几天吃得都快吐了。”
“拜托你有点良心!你明天就要走了,都不跟我告别下吗?”
“哦,”他顺手揉我脑袋,“以后老大我不在,你一个人要好好过日子啊,有什么题目不会就去问老师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有不要太想我哈。”
我拍掉他的贼手,“想你干嘛,有事就网上找你咯,而且你不是已经说好一年回来一次了么,一年又不是很久。”
“那是谁把我叫出来的?”他用无辜的语气再一次问我,说完还打了个喷嚏,“啊,好冷呀。”
什么离愁别绪,什么依依不舍,都没有了,我看着他湿漉漉的脑袋,只想催他快点回家,“得了得了,快回家去吧。”
“不行,我大老远跑出来,就这么回去,太浪费了。”
所谓的“大老远”就是五分钟的步行路程,我望月,“……”
“喂,梁绎,说说话吧。”
“不说。”
“说吧说吧。”他又凑上来揉我的脑袋。
“把手拿开。”
“说吧说吧。”继续揉。
“聂小桑,我高中毕业以后也申请M大好不好?”
“不好。”他斩钉截铁地否决我的提议。
“为什么?”我不甘心地问。
“你的智商申请M大有困难!”
“聂小桑!”
“我说的是实话啊。”聂小桑的语气颇为委屈。
“我是叫你把手拿开,我的头发再被你揉下去就成鸡窝了,”我叹气,“我也知道上M大是一种奢望,那我去申请美国别的学校好了。”
“干嘛突然想去美国了?你以前不是挺反感去留学这事儿的么,我记得你说你喜欢待国内。”
“听说美国黄石公园特别美,我还想去看尼加拉瓜大瀑布。”我随口胡扯。
“啊,那个,尼加拉瓜大瀑布在加拿大。”
“……”
“没事没事,美国离加拿大很近。哈哈。我不嘲笑你梁绎。”
“……”
那个夜晚,是上弦月,月光很浅,我和聂小桑浅而柔和的月光里漫无边际地聊天,聂小桑身上有沐浴露的薄荷香气混合着他身上独有的牛奶的味道,让我感觉温暖。揣在口袋里的手机被我遗忘了要留一张合影的使命,直到在黑暗里我目送聂小桑离去的背影,我匆忙地拿出手机,打开闪光,抓拍了他的背影。他似乎是听见了手机相机的“咔嚓”声,回头看我,露出他招牌式的笑容。小狐狸的慧黠,小小的酒窝。
我对他挥挥手,左手圈成喇叭状,“聂小桑,一路顺风!”
他大笑,“笨蛋梁绎!风机顺风会掉下来的,要逆风,逆风——”
第二天,在数学课,我感觉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微微震动,我偷偷掏出来看,是聂小桑发来的,有五个字:同学们再见。明显的群发,我环顾教室四周,看到起码有七、八个同学正在低头看手机,抿了抿唇,终是没有忍住,笑了开。
9.
没有聂小桑的日子,并没有很艰难,我还是照常上学、上补习班、学些感兴趣的东西。空闲的时候,也会和同学或者和戴星辰约出去玩。因为课余的生活很丰富,所以我并不时常上网,由于时差,上网也不是能经常遇见聂小桑。但总是能收到他的□□留言。
——哦,梁绎,美国的饭不是人类吃的,我想念你的蛋炒饭!
——梁绎,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美国不提供人类吃的饭了!因为在这里的都不是人类!可怕的M大!
每每看到这些留言,我都会露出会心地微笑,我知道聂小桑终于找到了属于他的地方,那里有和他气息相同的物种,他们拥有相同的,丰满的羽翼,能够展翅高飞。
而我留在这个他出生的地方,沿着他曾经经过的路去那个他曾经存在过的学校,而现在,高一(十二)班第二组第四排那个他曾经坐着的位置上坐着的是一个体型较胖的女生,叫胡诗,她的理科也很好,但因为身材的关系人并不开朗,甚至有些微微自闭。
“你不去看篮球比赛吗?”我问胡诗,那是聂小桑离开了四个月后的三月,而高一已经走到下班学期。聂小桑留在了美国过年,大年夜的晚上,他并没有上线,我给他留言,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新年快乐。
直到大年初二的清晨我才收到他的回复,还是那个孩子般的口气:
——你也快乐梁绎!虽然这里的华人学姐做的蛋炒饭没有你做的好吃,但我坚信那是因为硬件的问题而不是软件的问题,你觉得呢?!第一次在国外过年,好像也挺有意思的!
他的留言总是带着很多很多的感叹号,我完全能想象得到,他在电脑前轻快敲击键盘的样子,键盘被他敲得“噼啪”作响,他也不会因此收敛,反而会变本加厉。那时那刻,我知道在大洋彼岸的聂小桑是真的快乐的,看着他反反复复地惦记着我的蛋炒饭,心里的某一处变得很薄很柔软,轻轻一掐,就能渗出水来,而我坐在电脑之前,明明想要微笑,却留下了眼泪。
胡诗停下了写到一半的作业,却不抬头看我,只是说,“我不喜欢看篮球比赛。”
“好——”我没有强迫她,而是把自己的作业搬到她邻桌,“那我也不去看了,和你一起写作业吧。”
她似乎想要说什么,却还是没有开口,大约十五分钟后,她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一般,抬头问我,“你真的不去看篮球?”
我眨眨眼,啼笑皆非,“那还有假?比赛都开始好一会儿了。”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那个……为什么不去看?”
“那为什么你不去看?”看着她抿紧的嘴唇我意识到我的问题太为难她了,于是便说,“男孩子打篮球只为了耍帅,我还是更愿意看足球啊乒乓啊。”
她被我古怪的理论逗笑了,不自觉地对我露出笑颜,“梁绎你这是哪门子理论?你不能因为打篮球的男生普遍长得比踢球的男生帅,就说他们什么耍出来的呀。”
我被她的笑容感染,也笑了起来,“有吗?有吗?我有说他们比较帅么?”
“顾辰就很帅啊!”说到顾辰的时候,她的脸上有可疑的红晕,让我恍惚看到当年提起“戴星辰”就会脸红的自己。
“哦!顾辰——很——帅——”我故意把声音拉长,然后看着胡诗的脸一点一点红到耳根。
女孩子容易因为心底共同的小秘密结成朋友,我就这样和胡诗变成了好朋友,但是越接近我就越喜欢胡诗。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的爱好,我用素描的功底打轮廓,她调色上完成水彩画,我学着林夕那样写一口气不断的长词,她拿出她的那把吉他谱曲,一起嗜书如命,一起边做乖宝宝边隐藏着反骨。她和聂小桑不同,聂小桑好像是命运留给我不得不遇见的人,胡诗则是我自己选择的第一个生命里真正的知己。我们相互陪伴,她给我勇气去承受聂小桑留下的空旷的寂寞,我给她勇气打破她自己给自己结下的沉重的枷锁。
我像聂小桑教我那样教胡诗下国际象棋,我告诉她,“无论我们是胖还是瘦,无论我们是否有一对翅膀,在生理上,我们都不可能做到鸟儿那样的飞翔,可我们要对自己有信心,就像这个小兵,初初不起眼,但是只要努力到达底线,它就可以变成王后,披荆斩棘。诗诗,相信我,我们的未来和体重无关。”
胡诗笑着对我点头,郑重地,她长得一点都不丑,白皙的皮肤,小鹿般清澈的眼睛,而里面,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光芒,和那个人一样,明亮而纯净。
我越来越少地收到聂小桑的留言,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一次,我也从不主动去找他,只是会在每次他留言后调侃地回复他。例如他对我留言道:梁绎今天有个学姐要认我做儿子,是本少爷长得太年轻了还是她太老了?
我就回复他:乳臭未干的聂小桑,比你再老的也只能算得上风华正茂而已。
而日子就这样一点一点慢慢地往前滑行,在胡诗拿到S市高一年级组“白猫杯”化学竞赛的一等奖那个提前炎热的六月,聂小桑回国的消息也如期而至,他给我留言:梁绎,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想到聂小桑变成胡汉三那个大地主的样子,我“噗哧”笑出声,“聂小桑,我一直以为你是潘冬子!”
然而,谁在乎?胡汉三也好,潘冬子也好,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我微笑,他终于还是回来了。我的聂小桑,在与我分别七个月之后,还是即将回到这里。
离别算什么?如果知道总有一天会重逢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