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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逃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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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完我的大仇人之后,我便紧锣密鼓地开始谋划另外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绝对的机密,除了我自己再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
我要离家出走,我要逃婚。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越少,我成功的几率就越大。
眼看着便到了将要结婚的日子,我再也等不下去。
这些日子我从下人那里知道白冗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我突然觉得逃婚事小,白冗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才是大事。
后者可比前者有情怀得多。所谓情怀并不是有情便能怀孕,当然有情也的确是能使人怀孕的。但我说的情怀与□□无关,全是高层次的精神方面。
具体说这是一种非人人皆有的气质,而据我观察,拥有情怀这种气质的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贫穷困顿之后自欺欺人的人,物质丰腴之后心理拔高的人以及介于贫穷与富有之间矫揉造作的人。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些人佛心智慧,顿悟人生真意,纯粹追求自由和释放,我便是这种特殊情况。
神呀,让我们一起大呼这充满情怀的愿望吧,白冗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心里默念完,我便开始在房间明目张胆地收拾起行李来,谁叫珠儿没在身边呢,就是这么任性。
珠儿又是用头顶开了门,一手端着一盘茶食刀切,一手端着一盘杏仁佛手,看着我火急火燎地收拾东西,震惊道:“小姐,你将金银首饰都装在包袱里干什么?”
我径直从盘子里拿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细嚼慢咽之后,才睁眼说瞎话:“小姐我这叫收藏。你知道什么是收藏吗?那是伟大的艺术家才干的事情,而我正在往这方面发展。”
珠儿将手上的两个盘子放到了桌子上,称赞道:“小姐果然是小姐,说的话珠儿是越来越听不懂了。”
我心里暗暗一笑,那些话我只是随口瞎掐的一段,她听不懂才是正常的。
我睁大了眼睛,让她能够清楚看到我眼睛中的真诚:“听不懂,我们就不说这些了。珠儿,白季说在我结婚之前,他要送给我一样东西。你是知道的,我明天便要出嫁了,今天不适合抛头露面,而且还是和其他男人相见,要是被人知道,小姐我可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小姐,直接说你的目的,铺垫这么一长串,让我有些害怕。”怕我不相信她说的话,珠儿双手环抱着自己,做作地抖动着身子。
我也不再客气,拱手道:“有劳珠儿帮我去白季那里取点东西。”
珠儿一脸狐疑,一双眼睛贼溜溜在我脸上乱转,希图看到破绽,却不能如愿,认命地点了点头。
我没有想到珠儿会这么好骗,她前脚刚出了王府,我便拿着早准备好的行李和一大袋子金银珠宝跑路了。
离开之前,我还特别有心地将枕头放在被子里,伪装成我还在睡觉的样子,此举或许能够为我的逃跑争取更多的时间。
另外我盗窃了一张长相一般的女子人皮面具,再穿上早就准备好的男子行头,将头发高高束起,俨然一幅柔弱书生的模样。
我想就算是我站在姜漫城和木樊的面前,他们都不会认识的。
最后我还满含深情地写了两页情真意切的告别信,内容是这样的:不孝女姜知晓,辜负了爹望女成凤的一片好意。我实在是不能让自己委身于那个猪狗不如的太子殿下,无奈只能逃跑。若是将王府众人置于风口浪尖,还望爹爹雄风一振,保住大家才好。小女本就并非为嫁太子而生,我要出去看看白冗的大好河山,再找个宿命中该要遇到的男子谈一场无关政治的自由情爱……
结果是我至始至终都高估了王府的寻人本领,也或许是此等事情伤害到皇室的尊严,才不敢大张旗鼓地找我。
私下暗访缉拿给了我空子钻,我觉得其实逃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错,不是逃婚,我只是想出去看看,真是太容易了。
转眼,我已经出来半个多月了,这半个月我并没有离白冗帝都很远,实际上出府第三天就丢了盘缠之后,我一直在它周围晃悠。
原先我以为我到了侠义的江湖,便会看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实际上是,我到了江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人心险恶,不可轻信,还有人善被人欺,人傻被人骗。
我这短短十几天的经历都快能写出一本鲁滨逊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了。
以往在王府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关在笼子的鸟儿,虽然吃喝不愁,可寥廓的天空只能看到一方,总想有机会扑腾翅膀一飞冲天。可是这才离开王府几天,我便开始想念起笼子了,至少不用为吃喝烦忧。
我也很后悔害怕珠儿泄露行踪而没有带她出来。如果有她的话,我想我不会半个月了还在帝京周围的江都徘徊。就算身上一分钱没有了,凭着珠儿飞刀夺命的功夫,卖个艺应该都能挣不少钱,再不济,铁血残忍一点,抢个钱庄也是绰绰有余的。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有,我现在也买不起。
我发现穿越过来之后连智商都变低了,我怎么能轻易同情那些没有断手没有断脚,甚至脸上一块疤都没有的乞丐呢,害得我身上带出来的所有金银都不翼而飞了。
我饿肚子的时候指不定他们在哪里嘲笑讥讽我这个冤大头呢。
我已经不能计算自己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肚子叫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待它平静了,饥饿感才会稍稍缓解。可我现在的肚子就是不间断地在咆哮,江河绝提地咆哮,饥饿感如同惊涛骇浪一浪接着一浪袭击过来,打得我快要直接躺地上了。
此刻,我正和一群乞丐蹲在路边,看着那热腾腾的包子,真有抢一个的冲动。
毕竟面子和肚子,还是肚子比较重要。可是卖包子的老板是一个彪形大汉,我猜想就算我有时间把包子扔进肚子里,大概也会被打到吐出来。
我又突然想到或许我可以用美人计,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毫不犹豫地否决了,这个时代应该不流行断袖吧,更何况我已经好几天没有洗澡了,浑身臭烘烘的,连我自己都受不了了,遑论威武雄壮的包子铺老板。
不知道什么时候,经过我面前的人越来越多,完全挡住了我欣赏包子的视线,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
于是我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拉住一个跑得最慢的胖女人,小小打量了一下,思量好久才想起一个让我作呕的称呼:“美人儿,你们这样急急忙忙是往哪里赶啊?”
谁知道胖女人根本不吃我这一套,大力地甩开了我的手,颇有一种眼高于顶的调调:“别跟我来这套,油腔滑调的人老娘我见多了。看样子你是外地的,江都谁人不知道这一年一度的‘风月会’,主办方是江都的首富,提供的奖赏颇为丰厚,不论是出于名还是出于利,稍有些学识的人都会去参加的。”
我眼睛里跳动起希望的火焰,指着自己的鼻子,不确定地问:“我也可以参加?”
要是可以的话,我必能拔得头筹,有奖赏的话就不愁以后的生活了,我在心里窃喜着。
“你?别开玩笑了。小乞儿也想舞文弄墨,真是奇了,别耽搁老娘时间,去晚了就没得好戏看了。”胖女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鼻孔朝天,眼风略带嘲弄。
我本想再问些什么,胖女人一个肘子顶了我的胸口一下,那真是撕心裂肺的疼啊。
我趁周围的人不注意,不着痕迹地揉了揉胸,要是小了看我不收拾这个死胖子。
等我稍微缓过来了,只看见迅速前进并加速扭动着的巨大臀部。
我又认真打量了一下自己,顿时自信起来,多好的身材,真是一派风流,我都不能参加,这天下还有谁能够参加。
于是我昂首阔步向着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去。
我还真没有想到,昊月的百姓们竟然都对吟诗作对有兴趣,实在风雅有趣。
可是我必须考虑到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其中指不定还有多少像刚刚那胖女人一样的彪形大汉挡在里面,我这样的小身板怎么挤得进去。
当我还在人群外围困顿挣扎的时候,传来了雄浑粗噶的老者声音:“老程我虽然是江都的第一首富,可也不想整日只与铜臭打交道。诗词歌赋这些风雅的东西更让我欢喜,我也着实欣赏才子佳人。江都的老百姓应该知道,‘风月会’已经举办了多届,所有裁判都是大家投票推选出来的,绝对公平公正的,大会对折桂冠的人的奖励也是真实的。其他,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大家各抒才能。”
声音毕,人群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起初他们站得规规矩矩,我还能透过缝隙看到台上的人,这下人群攒动,形成一堵一堵左右移动,上下起伏的人墙,就算我踮起脚尖都不能看见什么了,于是便扑扑跳了起来。
台上的老者换成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我只看到裙衫一角,不多时便传来她宛如黄莺啼叫的声音:“我们只有三道题。凡两题胜出者则是江都今次的风月才子或者风月才女。第一题,以梅为题,自由做诗一首。”
我觉得这程老还是经商得好,如今正当是人间最美的阳春三月,却出题让人咏梅,这真是不应景不应时,不符合常理,也不科学。
女子的话音刚刚落地,一书生模样的男子已经身先士卒地站上了台,那瘦削的身材看起来比我还弱不禁风,这速度还是极快的,只是不知道,吟出来的诗是哪样的货色。
书生一点不谦让,摇着脑袋,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我也忍不住点头,诗确实是好诗,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想出来,实属不易。
但我可是从现代来,熟读了那么多诗,再怎么都会吟个一两首,而且还能保证每一首都是传千古的绝句。在场的人除了我有些不屑一顾,台下的观众手掌都快拍肿了。
程老坐在台上,面露赞赏之色:“这位公子,才思敏捷,作出的诗又不落俗套,突显了梅花的傲气和香气,好诗好诗。台下各位还有更好的吗?”
刚刚还有些躁动的人群,此时却是一片静谧,这等才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为了我的肚子,更为了今后的幸福生活,我也顾不上锋芒毕露了,那一百两一定得是我的。
果断做了决定,我便高高举起右手:“我愿意试一试。”
所有人齐刷刷地向后转头,目光地集中到了我的身上,能够看得出来,大多都是看热闹的,不相信我有什么真本领。但是人群还是自觉地分成两边,给我让开了一条道。
我无所谓地踏上了高台,对着漂亮的黄衣姑娘眨了眨眼睛:“有纸墨笔砚吗?”
黄衣姑娘先是一愣,随即看了看程老,见他点头,她才说:“你后边的桌子上便摆着。”
我没有说话,静静退到后面,执起狼毫,蘸了蘸墨汁,又在砚台边沿刮了刮多余的墨汁,一阵龙飞凤舞。
“纸倒是好纸,可这笔和墨的材质就差多了。”片刻后,我放下手中的笔,将作的字拿起来,面对着台下的人展开,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莫向霜晨怨未开,白头朝夕自相摧,崭新一朵寒风露,恰似西厢待月来。”
没有如我意料之中的喝彩声,我很是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