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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那大家就没想过,为何这些事情都在批语出现以后发生,之前就从未听说过?”时与再次提出疑问。

      他稍做思索,似是在回忆什么:“事情发生后,有不少名人雅士都开始研究雪狼族,还有人将自雪狼族南迁后,近五百年的历史做了整理,发现当中很多原因不明的飞灾横祸都有雪狼族的影子,尤以前朝势衰时居多。

      后来到战乱时期,不少雪狼族人凭借强健的体魄强行建立藩镇割据,在当地霸占良田,引来来路不明的精怪,伤害无辜民众,甚而有个村子在雪狼族人到来后,村民尚未来得及搬走就有人接二连三无故暴毙,一些活下来的人也都莫名得了癫症,坊间一直传闻是雪狼族带来的阴邪之气所致。

      这些事,经过当朝文人下笔成书,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普通百姓的耳朵里,到后来各种说法甚嚣尘上,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一时间,大部分人都开始相信,以前之所以不曾发现雪狼族会招致厄运,是因为他们原本想悄无声息地搅乱浑水,因此行动分散隐秘,即使零星有人感觉不对,也只当一切均为巧合。但天命一语戳破,他们便只能狗急跳墙,施行报复。

      当然,还有人认为,天机奥妙,往往须臾之间,变化无穷。上一刻,还是气运之子,下一秒,就可能沦为妖怪邪祟,一切都是上苍的旨意。

      但无论是哪种说法,基本上所有人都认为那几年天灾人祸连绵不断,均与雪狼族逃不开关系。”

      时与虽还是心下存疑,但也相信三分,何况那批言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祸殃横行的豫文初年出现,想来也是有些天道之理蕴含其中。

      “先生,我听村里人说,今日那两匹雪狼,虽都是狼身,却能口吐人言,您又将他们称为雪狼族人,是弟子糊涂,不明白这雪狼究竟是狼还是人?”时与适时将话题转了方向。

      听到这个问题,张秀才放松下来,解释道:“雪狼原本居于极北苦寒之地,那里终年积雪,天寒地冻,他们贯以凿冰捉鱼为食,搭造冰屋安卧,本也算是自给自足,自得其乐,倘若一直如此,想必雪狼族和中原人之间亦能长久相安无事。奈何到前朝初年,极北之地气候突变,本就苦寒的地方,条件变得更为恶劣,想必因着当时的环境再难以继续生存,且他们赖以为食的鱼早已向南洄游,雪狼族人不得不跟随食物往南边迁徙。

      经过前朝两百年的时间,雪狼族逐渐进入中原大地,分布在各处。由于他们入关前已提早化形,入关后,出门在外唯以人形示人,且神态动作与常人无异,没有任何攻击之举,所以即使知道他们是狼妖所化,人们还是慢慢接受了他们。随后又经过两百多年的时间直至豫封末年,中原大地上到处可见雪狼族人,他们和当地人一样生活,大家早习以为常。

      豫封帝驾崩,当今圣上继位,雪狼族苦难的日子也就此起始,早先大家捉到雪狼族人还都是即刻押送到官府,最不济也是直接杀死,他们并未吃太多苦头。到了后期,黎民百姓的情绪愈发激愤,许多人为了发泄,通常在把雪狼族人送往官府前,会先对他们施加一波私刑,听说每每等送到府衙门口,他们几乎只剩下一口气,连人形都难以维持,只能变回狼的样子苟延残喘。

      是以,狼人狼人,是狼亦是人。连我们寻常人有时都分不清自己是否还心存人性,何必执着于狼人?如果一定要给他们安个名头,想必他们最愿承认的,还是\'妖\'吧。”

      时与并未再向张秀才提问,眼睛盯着前方若有所思,坐了一会儿,起身想去书房拿书,刚走两步,听见张秀才在身后提醒:

      “书架最上面有一本《前朝志怪列传》,里面讲了不少雪狼族的事情,有兴趣可以带回去,私下看看,不过现在雪狼族已几近被灭族,很少有人提及此事,相关典籍大多都已成孤本,以后莫要在外人面前流露出过于强烈的兴趣。”

      时与知道先生是担心她惹上麻烦,回头朝眼前这位待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的老师拱手,低头弯腰:“多谢先生。”

      从张秀才家拿到书出门,时与径直回了家,打算在卧房先看会儿书再睡。

      点上灯,她翻了几页《前朝志怪列传》,发现里面关于雪狼族的记载和张秀才说的差不多,只是多了许多细节,几处细枝末节还微有夸大之嫌,时与就当作在看话本子,倒也津津有味。

      一直看到三更时分,灯台上的蜡烛快要燃尽,时与才伸个懒腰,打算上床睡觉。这本书写得着实有点意思,作者也颇具文采,她有些犹未尽,打算明天一早起来看。

      时与躺在床上,本以为夜深了能很快睡着,没想到翻来覆去一阵儿,脑海里想的全是孤身一狼待在厨房的小崽子。

      夜里,厨房还是有点冷的,不知道他一只狼崽待在那儿害不害怕。

      纠结一会儿,时与认命地披上外衣,走向厨房。刚掀开那块布,就发现小奶狼在背篓里打转,显得有些焦灼,待看到自己,才平静下来。

      时与点点奶狼的鼻子,一脸温柔且善解人意:

      “崽儿,你是想撒尿吗?”

      小狼崽眨眨眼睛,善良,无辜且乖巧:是的。

      时与拎着竹篓,本想把他就近放在一棵棱树下解决,没想到小崽子有他自己的想法,顺着味儿,跑到了茅厕后面。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小奶狼精神抖擞,从容不迫地走出来,舒爽的样子和他刚才匆忙离去的背影形成前后呼应。

      “你知道的吧。”时与看着这只自己一手能打爆他整个狗头的小奶狼,眼神里充满信任,“作为唯一的男丁,你很快就要担负起这个家里顶梁柱的责任。”

      狼崽子歪头,小小的眼睛充满大大的迷惑,不知道一个月的自己为何要承受这么多。

      \"既如此,今夜就从自己睡觉开始学会独立吧。\"

      额……小奶狼真心觉得,大可不必。

      之后半晌,狼崽通过展示自己,旋转,坐下,握手等等才艺,终于死皮赖脸地睡在了时与床头……

      旁边的地上。

      哦对,还是在那个背篓里。

      次日一早,时与醒来发现小崽子还在睡,水润的双眼正闭着,小巧精致的耳朵偶尔颤动,粉嫩的内耳廓和雪白的外耳绒毛勾着时与产生一种揉捏两下的冲动。

      时与没这样动作,她发现睡眠中的小狼崽已然陷入梦魇,嘴角不断抽动,试图露出尚不锋利尖锐的獠牙,四条小短腿时而抖动几下,呈现出奔跑中的姿态,发出的声音一时是逞凶威胁的低吼,一时是软弱撒娇的耳语。

      昨天傍晚的那三分相信被眼前狼崽的脆弱摧毁得一败涂地。

      本就是一个对一切都抱有怀疑的人,人心的善恶,世道的公正,时与都无所谓坚信与否,幸而,雨叶村的一切从不需要她判断和坚持。

      但又没那么幸运,因为此刻,她必须在相信天命和保护狼崽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时与伸手抚摸小奶狼的毛发,轻轻柔柔帮他逃离噩梦的追剿,感受到掌心下温热的身躯和跃动的心跳,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依赖众人信仰的天命为何能比活生生的人命重要?

      狼崽醒来,时与不在卧房,怔忪间,她刚好从外面推门进来。屋外朝阳打翻了金色琉璃盏,将阳光披在她身上。随着她抱起竹篓的动作,狼崽感觉自己是被温暖紧紧包裹住的。

      昨晚,他睡得并不好,前半夜听见时与入睡前不安的翻动声,后半夜听见她入睡后细微的呼吸声。从没有经历过这样安宁夜晚的狼崽头一次失眠,他有些想念父母,想念父亲叫醒他,带他一起出逃的深夜,想念母亲圈住他,不忍让他受冻的清晨。

      那样的生活,他从没感受过父母时常挂在嘴边的“害怕”和“恐惧”,非要说的话,只是有些疲惫,不知跨出哪一步才能驻足的疲惫。

      现在,爹娘可以逗留在雨叶村了,他的归宿又在哪里?

      小狼崽的无助伴随着孤独。

      但这个早晨,醒来后就惴惴不安的小狼崽在看见女孩裹挟着阳光和冷风走进来时,他刹那间为昨晚那个问题找到十之一二的答案。

      或许,他可以带着母亲让他活下去的期盼,偷一段属于这孤胆一身姑娘的平静岁月。

      佛说,一切皆为法,如梦幻泡影。

      是的,简单来说,这句话没错,一切都是泡影。

      狼崽想:早晨时与进门的时候,身上的光也只有周遭凉风的温度,不知为何他竟会热昏了头?

      这个女人在早上一人吃了三个馒头,两块咸肉,却只给自己一块白水煮的鸡翅膀。如果她懂点医术,真期望她能察觉自己脾胃强健,能吃能喝的身体素质。

      时与吃着饭发觉小狼崽在看自己手里的碗,表情难得带上慌张,小小声问:“你不会是……没吃饱吧?”

      小奶狼“汪”一声,响亮而又高亢。

      时与想装作没听见都不行,只能认命给他加餐,心里却泛起嘀咕:早知道昨天应该多加一条,吃得多也要赶出去!

      两人各怀鬼胎吃完一顿早饭,时与认为既然他们现在生活在一起,那就有必要重振下时氏家风。她右手一捞,把狼崽抱在怀里,带他到院子的石桌旁,放在桌上。

      “崽子,现在你既来到我这,成为这个家的一员,那我须得告诉你本门家规。”时与不苟言笑,正经八板:“第一条,除了在这个院子,你不可以到处乱跑。第二条,这个家,重要的事情我有绝对决定权。第三条……第三条,等我想起来再说,你先记住这两点。”

      所以,你的家规不单是针对我设的,还是心血来潮的一时起意吗?

      狼崽用眼神询问。

      “咳咳。”时与郑重其事:“不管是什么时候设的,有用就行,如果你有异议,允许且只允许在心里小声哔哔。”

      两人对视,在时与强硬的神情下,狼崽质疑的眼神软下来,心头含泪,点头答应。

      什么光,什么温暖,什么答案,都是泡影!

      在时与七岁的时候,李婶家曾经养过一条小狗,那条狗尤其活泼好动,经常缠着时与向她讨要吃食。长大一点,体力跟上之后,他每天更是好似一匹脱缰的野马,在李婶家的大院里跳大神,不是撞倒晾衣服的竹竿,就是打碎盛水的陶缸,屡屡把李婶气的想和他来段双人齐舞。

      那是时与对犬类最深刻的印象。所以,时与在设立家规之前早已预想家里鸡飞狗跳的样子,好在小狼崽和当时那条小狗有一最大区别——能听懂人话,因此尚算可控。

      出人意表的是,家里这只小崽子伶俐听话的不像一只犬狼,且比天真开朗的年幼孩童都懂事许多,具体表现为:只要小狼崽没在背篓里,他看到时与做什么,一定会帮她搭把手。

      时与想起儿时的自己,也多年磨一剑习得这项本领——谨小慎微,察言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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