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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自从秦爱国走后,秦安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最开始他拿着家里的东西换钱。首先是秦爱国视为宝贝的各种酒,一下子被秦安卖了个干净,可秦爱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喝的也自然不是什么好酒,换的钱很快就用完了。然后是秦爱国坑蒙拐骗的一些工具,秦安想着秦爱国不回来了这些东西他自己自然也用不上。接着是电视机,秦爱国之前一个人对着电视自斟自饮能灌下两斤白酒,但秦安不爱看电视——他认不得几个字,电视看着也没意思。接着是家里各种各样零零碎碎的东西……但很快,家里就没什么东西好卖了,秦安不得不另寻出路。
      他先去问了几家餐馆,但附近的人都见过他跟秦爱国,知道他们手脚不干净,不是什么好人,远处的又觉得秦安太小,小小年纪不读书来餐馆打工,怎么听怎么可疑。其他的些招人的店也大多是同样的结果……何况秦安小学一年级都没读完,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实在是没什么地方需要这么一个屁都不懂的半大小孩来做工。
      而周围的邻居本身就对他们敬而远之,平时没什么交情,秦爱国的人品更不可能有什么朋友。这年头谁家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呢,自己尚且过的艰难,又有谁会去管一个身无长物的孩子的死活呢?而至于秦安自己,没上几天学也不爱看电视,对于福利院什么的听都没听过,从小坑摸拐骗的他自然也不会去找警察安排什么生活。
      于是,九岁的秦安做梦也没有想到,支撑他活下去的本事,竟然还真是秦爱国交给他的那一套“妙手回春”。

      秦安本来想着,先凭着“妙手回春”混上几年,等他大一点了个子大了力气也大了去找工作肯定就有人要了。但每年总会生几场大病,尤其是换季的时候,病重得有时候要在床上躺上好几周才能好,秦安自己不知道是什么病,每次总觉得自己浑身都痛,快要死了。但由此他得出结论:他是真的有什么大病,活不过20岁!
      那既然都活不过20岁了,也就没必要心心念念找什么工作做什么好人了,当个坏人反而逍遥自在。于是秦安便心安理得的开始他的“妙手回春”之路,技艺也越来越炉火纯青。有时候一天到手的多了,他就悠然自得地歇上几天,要么在家里睡觉,要么去网吧打打游戏,心情好了就蹬着他的自行车绕着城市转上几圈。等钱用完了,就又重新开业。他既不用攒钱为以后做打算,也不怕作恶多端招来报应。
      在别人都朝九晚五匆匆忙忙讨生活的时候,秦安可以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也可以随时给自己放假,还不用上学,反正他孑然一人,没人管他他反而逍遥自在,秉承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浑浑噩噩苟活20”的目标,秦安觉得的生活还挺快活。
      如此,他已经“快活”了五年。

      秦安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快十一点了,他拿着昨天的战利品,准备去找一趟大痘。

      大痘是秦安唯一的朋友,住在他家旁边的一栋楼,离的很近,是秦安在仅有的一学期一年级生活中认识的。此人本名叫何天斗,说是他爹想要“与天斗其乐无穷”。秦安没觉得他有什么与天斗的本事,就是满脸坑坑洼洼的“大痘”还挺符合这名字,就一直叫他大痘。有一天放学回家秦安帮着他打跑了几个欺负他的小同学,从此大痘便将秦安奉为恩人,两人就成了朋友。
      秦安一年级没上完就辍了学,大痘倒是上到了六年级,就是多出来这五年学到的东西,好像并不比秦安多多少,成绩一直垫底——恰好那年他那“与天斗”的爸爸没斗得过天,出了场车祸死了,大痘也就领个了此生最高文凭:小学毕业证。
      大痘爸爸生前开了家手机维修店,兼营卖手机修手机交话费等服务——那个时候交话费不如现在方便,都得去专门的营业点才行。死后店面就归了大痘,也就成了大痘一家的生活来源。秦安有时候也会去店里帮忙招揽下生意,修手机的手艺也会一点儿。
      但今天他是来给大痘送钱的。
      大痘有个残疾的母亲,有一条裤腿纯粹是空的,身上还大大小小拖着其他的病症,人也十分瘦弱,满脸沟壑纵横。几十年如一日地蜗居在一间四四方方的小房子里泡药罐子,常年不见阳光的她皮肤白的渗人,浑身还带着一股药味儿…扮鬼吓人绝对效果卓群!
      大痘智力不高没什么本事,家里还有人管就自然不会去做骗子小偷,但看病是笔不小的开销,店里的生意也不是月月稳定。秦安手头宽裕的时候就会补贴一点——反正他生来一个人,多多少少凑合着就能活,但大痘妈妈和大痘却是彼此唯一的亲人了。

      “昨天碰着一绝世傻逼,非追着我跟我猜棋,也不看看爷爷我是什么手速,快的他都摸不着影儿,让我狠狠赚了一笔!”秦安边说着边掏出了两百块钱。
      大痘却不肯接,憨憨地笑着:“猜棋能赚几个钱,这个月店里生意不错的。”
      秦安却有些得意了起来:“猜棋当然没这么多钱了,那傻子输了钱不服气,非闹着要跟我学手艺,我就顺手指点了他几下,把剩下的东西打包卖给他了!”说完把钱塞进了大痘领口。
      “别闹,痒、痒…”大痘知道秦安的性子这次就没再推脱,顺便发出邀请,“我妈中午炖了点汤,一会过去吃吗”
      秦安摇摇头:“不吃了…昨天走路上被一小毛孩子撞了,弄得我一宿没睡好,我回去补会觉去。”然后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只是没想到冤家路窄,秦安刚走到拐角又看到了那个小黑球,不过今天他没来触秦安的霉头,正一个人蹲在垃圾堆,扒拉着一袋别人的剩饭狼吞虎咽,比起昨天,他那不合身的衣服上的汤汤水水又多了几层,真是看不出原来的布料是什么样子了。
      秦安经过的时候,小黑球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秦安这才透过他长得像拖把一样的头发注意到这小黑球或许长得不错,虽然浑身黑乎乎的看不清样子,但脸的轮廓很好看,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就瞅了秦安那一眼,黝黑透亮的眼珠就跟玛瑙似的,黑的能发光。警惕的眼神简直比盯着猎物的豹子还亮!
      而当他看清来人以后,目光又慢慢垂下来,低着头默默进食,竟又有些像是只温顺的小猫。秦安瞅了一眼插着兜走了,心说:“谁拿你那馊了的剩饭当猎物呢?”

      这样的小黑球看着着实可怜,但秦安是个恶人,没什么善心,这些人和他一样,都是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和女人之间感情一热,自己发泄一番倒是快活得很,随即还生下个肉瘤。自以为对肉瘤是恩重如山赐予了生命,小肉瘤就该对着他三跪九叩感恩戴德。可谁问过肉瘤的意见呢?他答应要来这世上走一遭了吗?
      秦安本想着这样的流浪儿需要四处觅食,这小黑球大概过几天就不在这里了。可好像并非如此,这小黑球像是找到了家似的,在这胡同里生了根。秦安总是会在出门的时候看见他,有时候蹲在树下,有时候蜷在墙角,更多的时候,是在垃圾堆附近寻找自己的食物。

      秦安有时候路过会扔给他两个包子,有时候会对着他吹声口哨,而那个小黑球从来没说过任何话,每次都是用他豆大的眼珠子盯着秦安,直到他走远。秦安想:“可能是个哑巴。”
      就这样……小黑球在这个胡同里待了近一个月。秦安向来扔完就走,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说。扔个馒头包子对他来说就像是逗逗狗溜溜猫,给了是情分,不给是本分,全凭他心情。小猫小狗拿着施舍自行离开就好,可千万别因此缠上他,如此它们维持着一种默契的平衡。

      直到这天,这种一个月来的平衡被打破了——这只被投食的猫,开始不安本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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