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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们的过去,只能任由它被时间荒凉,无人问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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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花洒满去往学校的林荫小道,因为昨晚的雨,连空气都格外氤氲。习习微风,像是丝绸拂过脸颊,很是舒服。校园内的蔷薇都已盛放,如同花季的少女,个个娇艳动人。花香四溢,夏季真得到了。
  从食堂买来两个包子,边吃边赶去教学楼。离教学楼还有四五十米处,我一眼就认出了一身华丽的海棠,她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顶着一头粉色的头发,格外出众。
  临近时,海棠看见我,向我挥挥手,嗨,芦花,我在这!
  我白她一眼,就她这种造型,就是给埋在了垃圾堆里,我也能认出来。
  走到海棠面前时,我才对自己的好视力产生了质疑,因为海棠的妆容简直就是《倩女幽魂》里的女鬼,脸上的粉比我的手茧还要厚,嘴唇涂得跟被煮熟了似的。幸亏我是学绘画设计的,每天都面对那些五颜六色,倒也还能承受。
  海棠笑得跟朵食人花一样,双手叉腰,一副村姑的举止,实在和身上的衣服格格不入。她笑着说,赵芦花,怎么每次我来看你,你都捧着书在啃包子呢?
  我没有理睬她,很不屑地瞥了她一眼。因为海棠说是来看我,其实每次都是来看楚笑的。楚笑是我的导师,年轻有为,是这个学校最有名的老师,可是只比我和海棠大五岁。
  因为我的作品在全国大赛上拿奖了,海棠决定给我好好庆祝一下,还特地把楚笑请来,好好感谢这位栽培我的导师。就这样,海棠见到了楚笑,并且一见钟情。楚笑那会已经有女朋友,还是一美女,可是海棠硬是不肯妥协,想尽办法把楚笑和他女朋友给拆散了。
  要说这种小三一般不会有好下场,可是楚笑还就因此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海棠。可我总觉得不安,可是又不敢提出来。海棠就是一神经大条的人,我要是说楚笑是和她在一起不正常,她还不得打断我的腿。
  海棠刚想要我说什么,我就看见迎面走来的楚笑,还有她身边一个妙龄女子。她扎着长长的马尾,优雅地束在左侧,用紫色的蕾丝扎了一个轻巧的蝴蝶结。她低着头,风吹起她的百褶裙角,漂亮得想要飞翔的天使。
  楚笑和这个女子有说有笑,很亲密的样子。我说什么来着,刚想和海棠调侃楚笑的花心,回头却发现她一脸惊讶的样子,嘴巴张得都能塞进去两个鸡蛋。
  她说,喂,芦花,那个人不是李蔷嘛?
  李蔷?
  只是听到这个名字,我都毛骨悚然。我再望过去,楚笑身边的女子已经微笑着看着我们,她面若桃花,皮肤白皙,两只大眼睛含着一苞晶莹。没错,她真得是李蔷,三年前消失在我世界里的李蔷,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李蔷。
  楚笑走过来,连忙给我和海棠介绍李蔷,什么高材生啊,曾经获得了什么什么大奖啊我和海棠一句也没有听进去。正当楚笑滔滔不觉地给我们介绍李蔷时,倒是她本人打断了他,我和她们之前就认识了。指了指我,赵芦花,又指了指海棠,孟海棠。
  楚笑自然是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虽然我也是小有成就,但是和李蔷比起来,那简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外加俩跟斗。所以,我们会认识李蔷,楚笑当然会感到不可思议。
  李蔷像是早就知道海棠和楚笑之间的关系,朝海棠挤眉弄眼,轻声说道,海棠,你弄走他,我想和芦花单独处一会。
  海棠朝我用怪异的眼神看了看,见我点了点头,才肯不顾楚笑反对,就拉着他往别处去了。
  剩下我和李蔷。她笑着说,去那边坐坐吧!指了指樱花树下的长椅,就步态轻盈地走去了,似乎料定了我会同意她一般。
  李蔷打量了我一番,你还真是一点没变。不过,总算,穿衣服还是有那么一点品味了。
  我没工夫和她耗着,直截了当地问,你要我说什么,就挑明了说吧!认识这么多年了,不会连我这点性子都不知道吧?
  李蔷无奈地笑了笑,然后沉默了会,最还是开口,你有再见到过宁羽吗?
  昨晚的情形再次浮现在脑海中,让我心又痛了起来。可是,我还是摇了摇头,没,没再见。
  哦。李蔷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和残蕊,没事了,走吧!
  望着李蔷的背影,我的心那么苍凉。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一个熟悉的人,最后变成无法洞悉的陌生人,是有多么悲伤。那段往事,也像是因为一场洪水,把与现在联系的桥梁冲垮,再也无法泅渡。我们的过去,只能任由它被时间荒凉,无人问津。
  10年前,妈妈带着只有六岁的我来到花羽镇,一个栖息着各种鸟类的小镇。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夏季,到处响彻着蝉鸣声,热闹非凡。
  小镇上传来的礼乐声也是热闹非凡,只不过是在办丧礼。葬礼上无数人哭得歇斯底里,一个漂亮的女人更是哭得梨花带雨。然而,却有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男生面无表情。他有着天使般漂亮的脸蛋,长长地睫毛像黑色的羽毛。妈妈经打探告诉我,那个男孩叫宁羽,漂亮女人是他的妈妈,丧礼正是为他死去的爸爸举办得。
  宁羽的爸爸是孤儿,被花羽镇的父老乡亲们抚养长大。长大后,宁羽的爸爸开了家鸽子养殖场,因经营得当,没几年就赚了一笔钱,便去了城里发展。可他不忘旧恩,逢年过节就回花羽镇,挨家挨户地送礼,经常是忙得连口水都喝不上。除此之外,他还帮镇里人创业致富,没资金他来补贴,可谓是镇里的救世主。
  然而,就像是完成了使命,就得走了一样。宁羽的爸爸不幸患了癌症,发现时已经是晚期了。撑了几个月,丢下老婆和孩子,就撒手人寰了。临终前,宁羽的爸爸要求一定要把自己葬在花羽镇,大概是把这里当家了,落叶归根的意思。
  可能是因为爱屋及乌的原因,听完宁羽爸爸的故事之后,我不仅非常崇拜他,对宁羽的好感也由视觉发展到真心。只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的眼神那样忧郁,却又不肯掉一滴眼泪,像是一旦哭了,就会死一样。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怎么能忍受这么多?只是当时,同样是小屁孩儿的我并未考虑那么多。后来我才知道,那便是宁羽用来保护自己的方式。世人面前,无论自己多么无助,也不留给任何人嘲笑自己的理由。
  而我,赵芦花,和宁羽一样,死了爸爸。然而我的爸爸是罪犯,妈妈为了躲避流言蜚语才选择带我来到花羽镇。虽然这些我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可当时在花羽镇依旧有无数人瞧不起我们母女。因为莫名地搬来,引起了很多人的猜想,比如我妈妈是小三,结果被别人一脚踢开,没脸见人才来到花羽镇这种偏僻的地方。
  我被同龄人叫做野种,被他们取笑,欺负。虽然我每次都会张牙舞爪地反击,可是不是有个成语叫作“寡不敌众”嘛,所以我每次都会被打得鼻青脸肿地回家。妈妈很是无奈,她没有力量保护我,因为连她自己都自身难保。妈妈在镇里一家饭店里洗盘子,不仅要受到老板的苛刻唆使,还要受到客人异样的眼光。
  从六岁那年起,从刚来花羽镇的那年起,我就很这个镇子。我曾在每晚上床睡觉之前,狠狠地发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回了这里的一切,我要报复那些轻蔑我们母女的人。这个想法把我自己都吓到了,后来想起时,无奈道我身体里果然留着的是罪犯的血。
  只是这种躁动因为宁羽,最后平息了。
  我很羡慕宁羽,单纯地以为因为爸爸的原因,他定会受到镇里所有人的宠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宁羽的爸爸死去后不久,宁羽家的鸽子养殖场就被她妈妈转手了,他妈妈带着钱和一个男人逃走了,把宁羽丢给了花羽镇上一位他爸爸的旧识抚养。
  宁羽也被叫做野种,被欺凌,被取笑。可他和我不一样的是,即使被好几个人围攻,他也从来不还手。他总是面无表情地看着表人,眼神里有着令人无法理解的光芒,这种光芒只能令那些人生厌,所以宁羽的遭遇比我更惨。
  我同情宁羽,虽然只是乞丐同情饿死鬼。每次他们欺负宁羽时,我都拿扫把打过去,还高喊“神龙摆尾”。我想和宁羽做朋友,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
  然而,宁羽并不领我情,他除了对我偶尔笑一笑,就是和一个女生待在一起。
  那个女生也真是漂亮可爱,她总是穿着粉粉的公主裙,扎两个麻花辫。她有好多好多五颜六色的糖果,她就是李蔷。妈妈告诉我,李蔷就是宁羽爸爸旧识李昌家的独生女。他爸爸曾经得到宁羽爸爸一大笔资金资助,经营着镇上最大的饭店——南桥饭店。李家是镇里最富裕的人家,李蔷自然而然就成了掌上明珠,别人眼中的公主。
  李蔷喜欢宁羽,因为他有着漂亮的脸蛋,还有黑羽般的睫毛。只要有谁敢欺负宁羽,李蔷一声喝令,那人定会落荒而逃。在我们这些人眼里,其实李蔷已经不仅是公主了,她更像是女王。
  我嫉妒李蔷,可也无能为力。然而有一天,宁羽找到我,给我一条水晶链。他显然是一路小跑赶来得,粗粗地揣着气。他说,赵芦花,我们做朋友吧!
  后来宁羽和我解释道,他觉得我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别的女孩被欺负只会哭只会闹,只有你,像个男孩子一样冲上去和他们厮打,打输了却也不肯掉眼泪。他说,和我做朋友是件郑重的事,所以他等李蔷送他一件在那个年纪觉得非常贵重的物品,然后送我。
  我拿着水晶链在阳光下左看右看,真是好看,会闪耀出各种颜色的光芒。瞥眼看见不远处地上遗落的黑色羽毛,于是将它捡起送给宁羽,这样,我们都有定情信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