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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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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晟一百二十七年,执旸帝陆阙设立专案司九院,负责宁州城及其周边案件,并代管大理寺。
专案司作为特殊性司法机构,始设于元晟七十四年。由当今圣上的祖父旭旸帝亲自题匾,直隶皇帝。
一司下设八院,分别管理宁州之外的八大州府的所有案件以及执行皇帝的命令。每院除院长外,中心成员十至二十人乃至三十人不等,成员招募除皇帝指派外全凭各院院长一人作主。专案司成员均不受各州知府管辖,院长权力可等同节度使。
至于这执旸帝开设九院乃是由一出《官民御前状告大理寺》的“好戏”造成的。
元晟一百二十七年春末,十七名官员与数百位平民长跪宫城外,状告大理寺行贿受贿,是非不分,包庇恶人。
举朝震惊,圣上大怒,下令彻查。刑部尚书宋咨亲自出马,带领刑部众人探查半月有余,发现此案牵涉甚广。
因受贿行贿而草草结案或判错判轻的冤案小至窃取财物、斗殴伤人,大至淫奸妇女,杀人放火,所谓是只要没有“决定性证据”来定案的,孰是孰非全凭哪家有钱哪家有势。而贿赂案所涉及的大理寺官员更是数不胜数。
数十名情节严重的参与者被处以极刑,其余人依照贿赂金额和牵涉案件按律处以监禁、流放、赔偿、卸职。
十七日后,宋咨妻儿于祈福路上被绑架撕票,暴尸荒野。两日后在五岩山寻到尸骨。宋咨急火攻心,一病不起。于半月后向圣上请辞,最终独自一人“衣锦还乡”。
而后,专案司九院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