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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十三章 我又遇见你之陇佑的冬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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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紧接着到来的就是让孟长秋焦躁了好几天的排座位。不出意外,他的新同桌是孟梦,前后左右的人除了张云溪换了一茬。“白面馒头”的成绩那是相当稳定,甭管考试难易他的年级和班级排名都跟铁打的一样不动弹,如果完全按成绩排,他还坐不到孟长秋后面,这次新位置,估计是齐老师考虑到能受得了张云溪那“嗡嗡嗡”功力的人实在挑不出几个。
“这位置还不错。”张云溪手指戳了下孟长秋的肩膀,趴在桌子上,一笑起来脸上的肉都堆着,把啤酒瓶底儿一样厚的眼镜都怼起来像是架在肉上。
“嗯。”孟长秋点点头,他在班里认识的人不多,能有熟人在旁边,心理上还是觉得舒服了一些,尽管张云溪有时候上课没完没了地叨叨起来,让他也觉得有点烦人。
成为孟梦同桌的第一周,孟长秋觉得压力一下子就比之前大了很多。他也不是电视剧小说里看一眼就什么都会的天才,学习上孟长秋也一贯是认为自己挺认真努力的,但和孟梦坐同桌后,他就开始觉得自己跟人家一比还是差了点劲儿。
孟梦学习是真的刻苦,他课桌上贴了张学习的计划表,时间都是按照分钟分配的,连什么时候上厕所都安排进去,他恨不得将每一分钟都用学习塞满,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关心一下其他事儿。
孟长秋有时候看着孟梦那么学习都觉得喘不上气儿,他就像一把不断绷紧的弓箭,让他周围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要更加地努力,要使出十二分的劲儿。
大西北的秋天和冬天是对儿好兄弟,温度降下来就像坐上滑滑梯,大风呼呼一吹,白杨树上的叶子就黄了,挂在枝头摇摇欲坠,小风打了个回旋,卷起来黄叶便能铺盖了整个学校。值日生的抱怨还没结束,冬天都呼啦啦地挥着大手来了,书上描绘的秋高气爽还没好好体会,清晨的冷气就能冻得人浑身打个激灵,鸡皮疙瘩都能扫两簸箕。
十一月中旬供暖气了,孟长秋和“长公主”也搬到了学校附近的小区“书院巷”,距离八中只隔了一条马路,上学时间直接从以前的四十分钟缩短到了十分钟,每天一来一回足足多了一个小时。
“长公主”对这套房子还挺满意的,尤其是在南方冻了这么些年又回到了有暖气的地方,他终于找回来本来就属于这个城市的自在,饭桌上“陵城”和“孟古”这两个名词都越来越少地被提及,取而代之的是小区里的各种八卦,张家离婚了,李家的儿子去年考了上海交大,他看见对面五楼的男生学习到三点才睡觉,旁边四楼的男生凌晨五点半就起床。
“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试了。”孟长秋吃完饭的时候跟邹郎说:“从这周开始,高二高三要在周六上午补课。”
“哦,那以后周六下课了直接去姥姥家。”“长公主”盛了一大碗鸡汤,然后又按照老规矩把两个鸡翅膀扯下来夹到了孟长秋碗里,叨念着:“我家长秋将来要展翅高飞的。”
入冬后邹郎隔三差五就要炖只老母鸡,他不太会做饭,蒸煎炒炖四大法门里也就在炖汤上略有天赋。从前孟古在外面应酬要喝酒,邹郎会提前给他熬一锅鸡汤,等回来喝几口能让胃里舒服一下,现在这好待遇换成了孟长秋,就像从前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一样,现在他就指着孟长秋过日子。
“妈,你要不要去找份工作试试?”班里是孟梦憋着股劲儿跟他较量,回家孟长秋实在是不想他妈的眼睛也每时每刻都长在自己身上,这种时刻被目光围着的感觉,让他还没上高三就已经开始有点儿焦虑了。
“我们又不缺钱,干嘛工作呀?”“长公主”对于工作两个字儿简直养成了生理性排斥,他只要听到这个词儿就拧着眉毛,垂下嘴角,整张脸比灌下去一碗黄连汁还苦。他放下碗看着孟长秋,问:“你是不是嫌弃妈妈呀?长秋,妈妈不是不想工作,只是不适合工作你明白吗?而且你不要人照顾吗?我去工作了,谁给你做饭?”
“长公主”有时候敏感的让孟长秋不知道怎么才能跟他好好交流,什么事儿只要扯得稍微远一些,他脆弱而纤细的神经就开始颤抖,如果不及时哄好稳住,马上就会变成一场灵魂审问:“你是不是跟你爸一样也觉得我不好?”“果然啊,老邹家的人都是没良心的一个德行。”
“没有,我顺便一说。妈,你千万别乱想。”孟长秋连连摇头,笑着说:“我故意问的,就是怕你出去工作,你说你要是工作去了,我午饭晚饭怎么办呀?”
“鬼丫头!”这话简直贴着他的心坎,邹郎立马就阴转晴,他笑着戳了下孟长秋的额头:“就知道你鬼主意多,我就知道长秋可舍不得我去上班,去看人家脸色。”
孟长秋陪着笑,吃完饭就迅速回到了屋里,他关上门的瞬间脸上的笑也跟着垮了下来。
周六补课的只有高二高三,所以要比平时少了很多人,学校里冷清清的,门口只有稀稀拉拉往的人往里面走。孟长秋家里住得近了之后,惰性反而涨了起来,以前总是早十来分钟,现在都是压着点儿才出门。
他快步穿过马路,走到学校门口时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羊毛大衣的男人,他身材高挑,烫着栗子色的大波浪,尖头靴子,大红唇,跟这个小城市里的大多数高中生家长一比那真是时髦洋气太多了,所以也显得很是扎眼。
孟长秋觉得这个男人有点面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走过男人身边时,他还特意多看了两眼。
第一节课是“蔡莫愁”的化学,打过两遍上课铃了李秋霜却迟迟没有来。在大多数同学眼里,他逃课睡觉都是常态,周六补课不来也正常得很,但孟长秋根据他的观察,李秋霜可是很少会逃化学课的,甚至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概率不会睡觉,成绩在班级里算得上中下游,更加不会和其他几门课一样享受交白卷的待遇。所以李秋霜没来,孟长秋心里还是有些奇怪的。
周六补习蔡美玉没讲新课,反复强调着这周新学的几个考试重点。早就熟记的旧知识点再听一遍难免会枯燥,蔡美玉转身在黑板上写化学式的时候,孟长秋便开始跑神了。
经过半轮轮换,他现在的位置正好靠着窗户,高二的教室在二楼,只剩下干叉的白杨树挡住了半扇窗户,透过枝叉的缝隙看出去能好能看到校门。
孟长秋看到校门口穿黑色羊毛大衣男人正在和穿校服的男生说话,男人情绪激动,说话的时候胳膊和手会配合地夸张地扬起来,虽然距离太远看不清脸,但猜也能猜到他那张用了半瓶粉底液画出来的精致与得体已经崩得细碎一地。
男生背对着孟长秋的方向认不出来是谁,但从动作还是能看得出来他很是抗拒。男人被他推开,抓着衣服的手一松,踉跄地晃了几下才站稳。男生身体往前探了一下像是想去拉他,可也只有那一瞬间,然后便往后退出半步,转身像是要离开。见他要走,男人追上前又拉住了男生的胳膊。
他俩拉拉扯扯的转了个方向,孟长秋一下子认出了那个男生。
是李秋霜,孟长秋微微蹙起眉,他一下子也想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明明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却总觉得面熟。因为他的那张脸和李秋霜非常相似,一样高挺的鼻子,一样薄薄的嘴唇,一样微微下垂的眼角,甚至还有眼角的那颗被粉底几乎完全盖住的泪痣。
“他是李秋霜的妈妈?”孟长秋心里冒出来了一个念头。
“外面演什么呢这么好看?”蔡美玉敲了下黑板,一下子把孟长秋跑到校门的注意力又拉回到课堂上。
“别觉得自己学会了就不听课。”蔡美玉没点名,但还是往孟长秋的方向看了一眼:“温故而知新的道理都不知道吗?”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一个很短的片段,主要就是想写孟长秋和李秋霜在学校的再次相遇。其他人各有身份,此生他们再无那些不可挣脱之命运。我心悦你,从此医生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