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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哈哈哈哈,宝贝,你真是惊天动地的一朵白莲花。
不是说好了不要说谎了么,怎么还不坦白实话。
没关系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不好意思,那么就让我把这个微不足道的小故事补充完整。
我文笔不好,可能会有点啰嗦,如果写的字数太多,也不要嘲笑我。
*
孟云的班主任名叫曲玲珑,七拐八拐,算是我的小姨。
曲玲珑在念书的时候,曾经在我家借住过五六年的时间,再加上我俩的年龄差距不算特别大,所以即使后来她成了我的数学老师,我对她也缺乏‘尊敬’。
那年我决定选择现在的职业,而非像是家中期待的那样,走‘光明坦途’。
可能是从小到大,我都是优等生的缘故,他们都以为我是一个规矩的人,但其实我内心的叛逆从未因青春期过去而消退。
‘优秀’对我来说,是太容易达成的目标,以至于我对于这样循规蹈矩的生活,不仅仅缺乏热情,更加是充满了厌烦。
因为太过熟悉套路,所以更加讨厌规矩。
中秋会有更多的亲戚朋友到家中做客,为了避免更加激烈的冲突,我选择到曲玲珑那里‘避难’。
没想到她在做班主任,还要去学校里‘慰问’。
我有点无奈,她去慰问,为什么要让我当苦力。
可能是因为早就通知过,中秋节会有活动的缘故,即使我们两个女的大咧咧的走进男生宿舍,也没有碰到任何尴尬。
更何况,过节还留在学校的人也并不多。
“啊,可能出去洗漱了”
干干净净的房间,与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住过大学宿舍的人都知道,光鲜亮丽的大学生背后,可能就有一个脏乱差的宿舍。
可能高中生的干净整洁,要感谢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吧。
“我和你说,我可喜欢这个学生了”
曲玲珑热情的和我说。
我没理她,因为我知道她‘居心不良’。
她是一个高中老师,一个因为常年琢磨高考,所以思路都被高考带歪的老师。
很莫名其妙的,她盯上了我在高中时的复习资料,特别是数学科目。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给她。
我是有洁癖的,就连孟云都知道,给我拿啤酒都要先擦擦瓶子。在念书时,若是哪天忘记带书,我宁愿趴着睡觉,也不愿意和别人共看一本。
要让我把自己用过的东西,送给一个高中数学老师,而说不定哪一天,这个高中数学老师就会和一个脏兮兮的、为了学习连头发都不知道洗的书呆子共享……
光是想一想,我就浑身发麻。
虽然死党嘲笑过我,自己居住的房间和猪窝差不多,还要嫌弃别人,但是我回应她的,是黑了她的电脑,并且把她的所有小黄/片都给删了个干净。
没过多久,这个宿舍的主人就回来了。
一个看起来很乖的男孩,在中秋节假期时,竟然还穿着校服。
看到我们,他吃惊的微微睁大了眼睛,视线从曲玲珑转到我身上,停顿了一下,又转回了曲玲珑。
曲玲珑给我们做了介绍,少年又看了看我,脸蛋微微红了起来。
因为太过熟悉这种目光,我不为所动。
曲玲珑和他聊着无聊的话题,上午的阳光很好,透过窗子,照在我的身上,让我感到昏昏欲睡。
少年的视线宛若实质,可我对这个年纪的小孩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他已经隐藏的很好了,曲玲珑就没有发现。
但这种目光太过干净,而我,即使脸皮够厚经验够多,我也还是个女人。嘿,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彻底忽视这种目光的。
于是我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皮,扫了一下坐在我对面的少年。
果不其然,他像是触电一般,甚至身子都微微向后退了一下。不过有趣的是,他并没有错开视线,而像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的小动物,甚至还茫然的眨了眨眼睛。
少年的眼睛不算大,偏向圆脸,再加上婴儿肥,所以看起来像是温软无害的小肉包子。但其实他除了脸蛋有点肉,其余的地方都不胖,是属于成长期少年的消瘦。
我坐在他的床上,床单上有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风从他的方向吹来,洗的半旧的校服上也有这股味道。
混杂着少年身体的味道,还有一点点,应该是牙膏的薄荷的味道。
像是被狗尾巴草蹭了一下最柔软的嫩肉,我觉得有点痒痒的。
曲玲珑去看另外一个留守学生,我说懒得动弹,没有和她一起去。
小书桌摆在窗前,上面摆着书,还有少年洗干净端来的水果。
他低着头,时不时悄悄地抬起头,看我一眼,张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就又闭上了。
我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曲玲珑似乎不止一次夸过他是一个数学很好的学生。
我伸手把桌子上的练习册拿了过来,随意的翻了一下,纸页很旧,里面写的很满。
我用过这套练习册,知道难度。
数学学得确实不错。
我想起了离校前还在对我吹胡子瞪眼的数学系老头子。
于是我笑着对他说“将来报数学系吧,E大的数学系很强的”
一瞬间,少年的眼睛比星星还要闪亮璀璨。
我挣到第一笔大钱的时候,是在毕业的第一年后。
那个时候我已经到了现在定居的城市,与曲玲珑的联系也不算多。
但因为有亲属群这种长辈间互通消息的东西的存在,我还是没有错过曲玲珑的班级“”,也就是我曾经的母校的大新闻。
上了社会版面的大新闻。
那个时候,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那个少年。
只是出于关心,我私聊问了一下她。
“那个孩子……可惜了……”
*
如果是浪漫的爱情电影,我与孟云的再次相遇,应该会是某一方的处心积虑。
毕竟我是那样一个有洁癖的人,会到一家路边小店吃饭,本身就很没有道理。
可这确实是巧合。
我承认,当年我对那个小少年是有微薄的好感,这种好感可以让我愿意去碰他已经快翻烂的练习册,但我不至于禽兽到对一个只见过一次的未成年人念念不忘。
从这点来说,我的喜欢确实不如孟云长久浓烈。
在餐馆看到他时,他脸上那恍惚又惊喜的表情提醒了我,才让我再次从记忆深处挖出了他的名字。
他执拗并且傻气,经常懵懵懂懂可是又目标坚定,一往无前。
要让我解释,为什么会喜欢上他,我可说不出来,但是当我意识到这份喜欢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应该采取行动。
因为一直顺风顺水,所以我的性格比以前变得更加霸道,也更加自私,只要是我想要的,那必定只能是我的。
那天在店外,我听到邱洁与赵萍说“孟云太笨了,我认识的那些女人,都贼精明,他肯定讨不到好”
孟云的舅妈说“年纪大的也没关系,他也该嫁人了,我们家又不能一直养着他”
“不是这么回事”,邱洁翻了个白眼“你当老女人好骗啊,她们年纪越大,对兜里的钱看的越紧!如果最后她什么都不留给孟云,你们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想起来了”,赵萍扭头去看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的孟云,惊喜的拍了下掌“有个人挺喜欢他的,我觉得事说不定能成”
“谁啊?”
“经常来我们店里的一个顾客”,赵萍像是赶苍蝇似的,把凑过来的邱洁扒拉到一边,对孟云的舅舅和舅妈说“那个肖朵,她对孟云有点意思”
“呦,肖小姐啊”,邱洁想了想,酸溜溜的说“你们运气可真好”
“她很有钱么?”
孟云的舅妈激动的问道。
坐在一边的孟云猛地抬起了头,看了看一众激动的亲戚,又看了看面色复杂,似是嫉妒,似是不甘的邱洁。
可是他们四个人,没有一个人理会他。
他的意见在他们这里不值一提。
应该是也清楚这一点,孟云叹了口气,没有插话。
他想告诉他们,不要惹我。只是他也知道,他们不会听的。
更何况……
孟云他自己,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呢。
*
接下来,就可以再次短暂的回忆一下那个梅雨的下午发生的事情。
第一篇我就写的清清楚楚。
我没有说谎。
我就是强/奸了他。
他想逃,无论是出于良心的不安也好,还是出于过往的经历带给他的阴影也好,他一直都想逃。
临阵退缩,我可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他的腰如我想象中的那么细,可是手上的劲却出奇的大。我抓着他的手,压在他的身上,去亲他的脖子和耳垂。
孟云死死闭着眼睛,害怕的浑身打颤,哭着求我放过他。
之前无论怎样下定了决心,他还是会怕。
我叫他的名字“孟云,孟云……”
你看看我。
我心里压着一股火,却不想烫伤了他。
等着他终于肯睁开眼睛,把我看进眼里,我才继续低头吻他,湿乎乎的眼泪咸咸的,他哆嗦着起开牙关,欢迎我的进入。
我心情愉悦,扯下他的衣服。
两具同样火热的身体滚在了一起。
*
孟云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各方面都很可爱。
我几乎能够理解死党整日炫耀‘honey’的心理。
但是他有一个该死的,我不能容忍的缺点,那就是对那群糟心的亲戚太过上心。
同时,他还有一个很棒的优点,那就是非常喜欢我,撞了南墙也不死心的喜欢。
于是,我像是在电影院里捧着爆米花看戏的观众,看着孟云如何在我眼皮子底下搭台唱戏。
他的目的有三个:第一,不想让他的亲戚们骗我坑我;第二,不想让我报复他的亲戚们;第三,想方设法继续留在我身边。
因为他的第一和第三个目的很讨得我的欢喜,所以我愿意容忍他将第二个目的达成的努力。
那么,他都做了些什么呢?
为了第一个目的,他在我恶作剧拍照的时候,刻意的调整了角度,将本来应该朝下的手腕翻了上来。
甚至在日后无数次提醒我,照片的存在。
虽然我不用他的提醒,就知道了他难以启齿的小秘密。
至于后两个目的,计划简直一脉相承,一举两得。
他没有告诉亲戚,他被我‘威胁’,并且在犯胃病的时候,灵机一动,用与之前‘骗我’的小伎俩相似的方式,让他们误会了他已经怀孕。
于是,就是一群为了自家小孩讨公道的亲戚站在我面前,他们没有参与欺骗,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要钱也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
这个时候,如果是按照孟云的计划,我应该已经注意到了他的欺瞒,所以只要我把‘真相’说出来,那么理亏的亲戚们便是想要讹钱,也讹/诈不了多少。
事实上也如孟云所想,他的这几个亲戚其实很怂,有胆子设计我,但是在理亏的情况下,真的没胆子再和我叫板。
……你说我告诉孟云,我花了一大笔钱,足够买下他两个了?
当然是骗他的啦!
还是顺应着他的心思骗他的呢。
利用完又被抛弃的他,可不可怜?惨不惨?
欠了一屁股债的他,倒不倒霉?
于理,‘诈/骗’的实施者是他,如果我想要报复,想要从什么人身上把损失的钱讨回来,那么最先要找的人就是他。
于情,一个在大雨滂沱中无家可归的小可怜,被仅有的亲戚抛弃的大男孩,光是卖惨,就足够让人同情。
更何况,即使再是谨小慎微,自卑自轻,孟云也还是知道,他在我心里,是有分量的。
只能说,五年的时间让他成长许多,再加上我的从旁协助,我们两个总算演完了这么一出小故事。
*
刚才孟云问我晚饭想吃什么。
因为写的意犹未尽,我满心都是自得之情,于是告诉他,晚上出去吃,就去死党的‘honey’最爱的东福楼。
他不太理解我为什么写个日记都能那么高兴。孟云在某些事上,颇有点大智若愚的味道,比如说即使回忆过去,能让他心思百转千回,可只要撂下笔,全部的注意力就又回归现实。
过往,这两个字,能在他生命里占据分量的并不多。
细细数来,也就只有一个我。
而在我将他自认对他有恩的糟心亲戚‘贿赂’走后,他‘亏欠’的对象也就变成了我。
这样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他的人生里最重要的人也只有我了。
光是想到这一点,还不足以让我心情愉快,充满了自豪得意之情么?
梅雨季又要到了,我看了天气预报,今晚恐怕就要下雨。
出门,想着要带伞啊。
END
这个故事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开这篇文的本意,就是想写肖朵用学习威胁孟云,然后把他压在练习册上……(并不)
好吧,其实是想写一个结构有趣的故事,但是很明显,我写崩了。写的不太令我满意,
有空会把隔壁的归朝欢填完。
我觉得以后可能不会再写这种风格的女尊文了。
(不过我这个人的FLAG向来……嗯……所以再说吧……谁知道会不会打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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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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