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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鬼(下) ...

  •   路上走得慢,回到住所,张大爷一看钟就急了,嘱咐好小西领号换衣服和下午上课的事后,匆忙扒拉几口饭,出门不见了踪影。
      这换衣服是很重要的一项。
      众所周知,人在死前,七魄先于三魂溃散,而鬼的形体和衣着也往往取决于他的身体在七魄逸出时的状态,这样的结果就是各鬼有各样,红的,绿的,穿普拉达的,光腚的,五花八门,样样齐全。
      但是,阴间事务管理部为了方便管理,统一规定了服装制式和颜色,男鬼穿白,女鬼穿红,当差的穿青,男装是西服样式,女装一律连衣裙。
      小西死的时候,正参加完葬礼刚回,礼服还未及脱下,所以也算人模狗样十分体面地见了阎王。然而从现在开始,这件十分让他珍重的衣服却只能压箱底儿了。
      其实整个中午都算顺利,吃宝粮,饮月水,观看王部长新年致辞录影,背诵《灵魂二十一项守则》,还是个高中生、过惯了半军事化半监狱化生活的小西,流程走得还算顺当。
      就是换衣服这个环节,让他产生了点小小的不快。
      换衣前要洗澡,这是规定,但规定执行起来一点都不温柔。这群菜鸟鬼,几乎是被连拖带拽扔进一屋,脱得赤条条,喷白粉,洒盐粒,然后纷纷被高压水枪冲成落汤鸡。有身骨软的直接被冲上天,掉下时已经卷成了麻花。
      看到镜子里如此素净的自己,小西恍惚觉得,尊严二字从此被阎王踩到了脚底下。如同被剥夺了狗性的宠物犬,剃狗毛穿人衣,遛食、睡觉、洗澡、配种,任由另一物种的意志摆布,而没人关心他从哪里来,喜欢何人,讨厌何物。
      着实太不人道。
      不过这念头很快就被他掐灭了。他努力地提醒自己,他可不是在乎那么多的鬼。
      记得还活着时,他的人生自画像就是这样的:只清楚自己想要的,有疑惑就弄明白,弄明白了就去追,伤己自怜简直毫无用处;只要我喜欢,白狼白羊都不重要,只要我喜欢,无菜无粮也能喂马劈柴。
      更何况,那位,迟早会与他团聚。
      死让他得到了个百分之百的概率,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很快到了下午,三点钟是本届小鬼到地府的第一堂课。教学的科目、内容由王部长亲自拟定,目的是让新成员快速适应环境,忘掉人世情仇,及早融入阴界这个阴冷和谐的大家庭。教学大体分理论与实践两部,理论课包罗万象,除了音乐课,只有人间想不到,没有小鬼做不到。
      听窦教授解释,音乐会使鬼产生邪念,人死后,贪恋人世即为最大的邪念,而邪念深了,弄不好会出厉鬼。
      教“三界概论“的窦教授,小眼睛,八字胡,头顶尚有三根软毛,白衬衫乃订制的特大号,一米二的讲桌在他面前略显娇小。能猜出他死于脑溢血,并不能证明你很聪明。
      第一课开宗明义,黑板上大写”生死薄“三字。窦教授先作一分钟自我介绍,又把地府各注意事项重复几遍,算是立个序章,接着示意学生将书翻开,照本宣科地念了定义,然后突然小眼一抬,神秘兮兮看向同学,不说话了。
      上过几年学的都知道,这是老师要甩包袱了,而此时学生的反应也很能体现他们的情操——众鬼纷纷直起身子,报以期待的目光。
      现在只有少数几只鬼还维持着心不在焉的样子,但这并非他们自命清高。由于七魄散出的时机不好,有些鬼的形象实在是一言难尽,像那歪脖子鬼就只能时刻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淹死鬼做一个表情得吐俩泡泡,根本没法配合。
      见时机到了,窦教授按捺住小小的得意,慢条斯理道:“都知道生死簿吧。“
      大家纷纷点头。
      ”生死薄是干什么的?对我们有何意义?“
      某个耿直鬼点头又摇头。
      ”据我的理解,它是我们所有灵魂、所有生命开始的地方,也是终结的地方。“
      好!角落的马屁鬼发来贺电。
      ”所以……“
      还没说完呢,众鬼便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纷纷如见了正男他弟圣容般,跺脚拍桌子,将教室内气氛推向高潮。
      面对学生们如此浮夸的演技,窦教授决定视而不见。他授了一辈子零一天的课,还是第一次自我感觉如此良好。
      “所以,我要你们回顾一下出生到死亡的全部历程,以童年和死前为重点,从速写出,当堂诵读者加分!“
      同学们一听,顿时满脸黑线。
      如此一来,禁止唱歌的意义在哪?
      “下课前我会把生死薄的部分复印件发给你们。一个人的生死签由初始和终尾组成,前者好比一部游戏的基本设定,保密级别属于特级,想看到基本没戏,后者属于死亡结局,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机会宝贵,回去一定要仔细研究,结合今天的内容写份心得报告,明天下午交给我。”
      ……
      课堂里静悄悄的,连笔触的沙沙声都难听到。所有人都很认真,瞎眼的和没手的就找人代笔。据说通往来生的道路上,每一分的积累都至关重要。
      其实聪明的鬼也知道,之所以写得如此卖力,并不光关乎分数——这大概是他们最后一次能全面系统地回忆生前往事的机会了。
      嗯,窦教授真是个好鬼。
      时间一分一分地走,旁边的吊死鬼快写半页纸了,而小西却下笔又搁笔,反复几次,迟迟理不出思路。
      短短的十七年,说简单也简单,无非是单亲家庭加个弟弟,他自己心思再复杂,不也还是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吗?
      复杂的是他妈。只要讲他的故事,就绕不开那个女人。
      他生在一个到处是烂瓜味的地窖里。之所以一出生就有如此奇遇,盖是他爸妈那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所赐。
      妈妈叫刘娥,没有宋朝那位的手段,却有与之相比只上没下的身段,用红楼体形容,那便是身量苗条,体格风流,算不上一等一的样貌,却有人见人爱的风骚。
      又因家境相对宽裕,独苗苗的她,从小便在父亲熏陶下与名花异草相伴,不沾泥,不碰土,不与野孩子为伍,更因人比花美,在那个位于鲁市城乡结合部的村子里,早早地就成了“河东一枝花“。
      想当年,小清河畔的小伙子们使出浑身解数,就只为讨她一个回眸。
      甚至于,当今某个文人就是托她的福,才得以放下锄头,唾地成文,走上了文艺青年的不归路。
      按理说,这样的人挑夫婿,真是随便闭眼砸个,都能砸出个后半生的好归宿。她父亲也这样想。可是,俗语谓红颜薄命,长得特别漂亮的人,性格上也必然有常人不能理解的地方。年岁渐长,当父亲的逐渐总结出了一个规律,或者说女儿的怪癖:她总是找外地人做男朋友,不论美丑穷富,鲁市方圆五百里内,从来不考虑。
      家里就一个独女,当爸的没几个能真心放手。
      但话说回来,也没几个能把小棉袄穿一辈子。
      就这样,追小娥的地头龙回去种地的种地,写诗的写诗,热情逐渐冷却。刘家终于在小女二十八岁时,彻底成了媒人眼里的阎王庙,没人敢提了。
      不过就算这样,也没什么,因为人人都着急,人家当事人可不急。
      人家呀,每天照样嗑瓜子照镜子,打小伞,扛小锄,收集花瓣填枕头。那时的天还很蓝,无事的时候,她便独在小院里游园惊梦,好像,某天真会有一个宝哥哥,从天飞降来,陪她看尽良辰美景。
      故事讲到这个时候,若按照俗套的剧情展开,譬如在那位乡土文人的脑子里,她应该真会被安排遇上位好哥哥,然后霸男苏女联手打怪,历经磨难……无论修成正果与否,过程总是差不离,又虐又甜,酣畅淋漓。
      但令人遗憾的是,小西的这位妈妈,狗血起来可真不是一个写小说的能忍受了的。
      小西爸是个人贩子。
      刘娥去逛花市,被一男人用浸着麻醉药的手帕捂住了嘴。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跑出几百里。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媲美雕塑的三庭五眼,华夏男子的标准长相。刘娥从没出过鲁市,打过最多交道的都是些花儿粉儿,见识自然比她头发短——但她还没傻到连这种局势都搞不清楚的地步。
      二十八不是个小数目,特别是对一个没读几年书、没工作、没理想、脑回路异常、处于神经病发作前期的农村女人来说。
      但她有个优点世界上很多人都不具备:她是女的。
      资源不能浪费,二十八以后的子宫就不好用了,有些人很是为她想的周到。在她可见的未来里,老公孩子热炕头,外加一根脚链锁床头。
      好在刘娥心宽,得过且过。
      在这前前后后里,唯一令她不能释怀的是,这么英俊的男人,怎么会这么坏呢?宝哥哥为了绛珠仙子出了家,而这位哥哥却把她偷出了家!
      落差实在太骨感,她不得不愤恨地盯着那张让她心神荡漾的脸。
      但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了有些不对劲儿。绿绿的火车慢慢走,每到一城,她那种矛盾的情感就会更激烈一层。两种情绪暗中相斗,火车一路向西,其博弈的天平也发生了微妙的倾斜。
      似乎有种危险的情绪,时刻能化为利刃,让秋千架上的大美人跌落凡尘。
      她开始想家想父亲,想那些枕头里的玫瑰香。直到某天换乘的间隙,被绑在床上蒙着眼睛的她开始嚎啕大哭。
      每到这个节点,小西,或者其他人,都会打断:“你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刘娥不知把这个故事讲了多少遍,听到这种评价,总是不屑地说:“什么爱斯基摩综合病,喜欢就喜欢了,你管他是谁!要真有,也是他先把持不住了!”
      “那他是利马综合征。你们到底是怎么相爱的?说详细点嘛,讨厌!”
      “还怎么详细?王八对绿豆,对上‘眼’了呗。”
      她目光一冷,脏话一飙,故事就进行不下去了。每次都是她起头,每次也是她扫兴,有祥林嫂的脑洞,没祥林嫂的坑品。
      别人都因剧情突然卡断而气地牙痒,可作为亲儿子的小西,却十分理解他妈。
      对于那段有意被抹去的往事,小西在稍微长大之后,根据他对妈的理解和妈对亡夫三言两语的描述,最终整理出了一个相对可信的版本。
      男人在女人几乎要哭晕过去的时候,一刀砍开了绕床几匝的绳子。
      然后,他们改变路线,从西北转东南,游遍了大半个祖国。
      男人名叫程晋,生在温暖的海滨,家族世代都与□□牵连,到了他这一支,干脆走到前台,干起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营生。
      刘娥是他出道第一单,十八岁的成年礼。
      这对相差十岁的姐弟恋,让老刘家和老程家的祖宗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但无奈天高皇帝远,两人花光钱,在一南一北两个家皆遭碰壁后,干脆杀回西北,过起了从头再来自力更生的生活。那里没有热炕头,也没有脚链子。
      刘娥很快就怀孕,而从没干过体力活的程晋竟然下起了矿井。
      小西觉得这位爸爸可能是天底下最老实的人,放着那个装满家族智慧的脑子不用,那张羡煞旁人的脸不刷,偏偏走了“旁门左道”,过起了平淡是福这类操蛋的庶民日子,简直令家族蒙羞,令祖先汗颜,令观众扼腕,不可思议至极。
      后来,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底下人全部碎成肉渣,为亿万年后的煤炭储备作了贡献。所谓的平淡日子,就以这种异常轰烈的方式,匆匆告了尾声。
      小西从三岁想到十七岁,都没十分想明白,挺帅的一个人,脑子怎么就长成了这样?
      ……
      儿子出生后,程晋过了他在人间最快乐的六个月。
      那年北方倒春寒,外面雪落了好几寸,孩子就在这时呱呱落地,程晋只好用已经烂了好几个洞的破棉袄将那小小的身体包住,自己则穿个棉马甲,光着胳膊,在地窖口子上挡风。
      天稍暖和后,夫妻俩开始给孩子起名。两人在梯子口旁发现了一本《神雕侠侣》,随便翻开,闭着眼用筷子戳了两下,第一个字刘娥不认识,就又补了一次,最终命中“西”“洋”二字,程晋按照他们那的语言习惯,调换顺序,取名:程洋西。
      这对男女在一起一共不到两年,人生的几十分之一。
      至于刘娥那边,甚至没有多少时间悼念她那年轻的丈夫,因为就在在用破门板竖起的牌位前,不远千里赶来的程晋姐姐,派人将她扒了个精光打了个半死。
      之后某天深夜,刘娥抱着程晋唯一的骨血,爬上运煤火车,永远离开了他们的冷炕头。
      她不放心把丈夫的骨血交给别人。
      小西呀,从小就明白,对于妈妈,他首先意味着是丈夫的骨肉,其次才是她自己的儿子。
      小西爸妈的故事讲完了,而后来的生活几乎可以一笔带过。
      这样的女人,没有谁敢打赌她会是个负责任的好母亲。那个野蛮姑姑赏她的几下藤条子也不是全无道理,她有她的可恨之处,不是吗?
      直到小西快上小学了,这他娘俩才勉强在江城稳定下来。颠沛流离的日子让这个小孩很早就记了事儿。他曾对母亲恨之入骨,但后来每长一岁,这份恨意便复杂一分,渐渐地,仿佛量变引发质变一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了。
      ……
      咚!咚!咚!
      突然传来的钟声打断了同学们绵绵的的思绪,下课了。
      小西惊醒过来。
      看来规定是有道理的,既然死了,就不应该再多想。想多了,难免会气结郁闷,乃至钻牛角尖。
      此时此刻,身处地府的小西,只想知道,看见自己尸体的母亲,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反正他自己的心情,是难以言表的。
      窦老师如约把装在精美信封里的生死签复印件发到了众鬼手里。小西默默一人平移回房间。房间门口悬挂赤铜色的小方牌,他进出几次才注意到。一局一所0367805号房,以后就是他在地府的身份证号码。
      他从口袋里抽出信封和还是空白的文件纸,一左一右摆在眼前。
      一路上,他不断安慰自己。
      既来之,则安之,他与妈妈,虽是母子,到底是两条命。他死后,妈妈还有弟弟,而他既然还留有意识,也应该开始新生活。
      就让这张纸,代表全新的开始吧!
      于是他打开了信封。里边是黑白版的生死签,抬头、落款、日期和象征地府权力的骷髅印花一概不拉,中间一块是办事人员在命主死后作的简报,小西命短,亦不出彩,所以简报也就寥寥几行,且粗略敷衍,错漏多多。
      他无奈一笑,继续向下找去。
      死亡原因一栏是墨绿色的印戳,他这一低头,两个盖的方方正正的字瞬间映入眼帘:
      凶杀。
      咯噔!他紧紧捂住胸口,死亡的心脏似要诈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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