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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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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夏以伸伸懒腰,从自家二楼的小窗看去,一片沁人的绿,不由的扬起嘴角,今天是个好天气。
昨天,他带着长胤到处买食材,制作自家用的调味料,收获胜利品无数,将食栈的小厨房堆得个满满。虽说浑身酸疼,他很是高兴,他不想爷爷名声毁在他头上,将爷爷手书的食谱前前后后研究了数遍,以作万全准备。
看看时间,夏以赶紧换上衣服,想必这时候,妖怪先生肯定肚子饿了,昨天还被他带得到处去,乖乖跟在后头当劳力拎东西。
爷爷以前开店的时间不是早上,不是下午,而是定在了奇异的晚上九点,结束在下日凌晨四点,这个时间段很奇怪,人数最多的不过是两个饭市时间,居然都巧妙躲过。
是说不急,他心里着实紧张,毕竟第一次当家,不到下午,他就想着要先去准备。
原想长胤是不去,想到他一个人在家,没人喂食会饿着,只好一同带去。
朝着昨日走过的路,一路向西,路过漫漫的田野,拂过吹乱的发,经过斜长的小路,踏上城镇边缘,光滑石子铺就的大路凹凸,在古风的建筑间行走,不消半会,已到自家门口,谁料倒早有客人等候于此。
夏以疑惑的看着客人,辨认了好一番,认得来人是隔壁文具坊的老板,是食栈旧客,只是不知来者为何。
李才颇为尴尬,前两天无意遇见隔壁食栈来人,说是今日开店,谁知时至中午仍闭店,担心店家改变心意,一想到旧时的美味,不禁心生着急,干脆抬了小凳子,在门口守株。
“你总算来了,我多担心你反悔不开店了呢?”
“倒也不是,这两天都赶着去买食材,只是小店是夜间营业,你是知道的吧?”夏以以为人家是旧客,营业时间自然熟悉,怎会早早就等在门口?
“知道知道,你家就是天黑了才做生意的嘛,我只是心急啊,没啥没啥,走了啊!”李才见到店里来人,跳到嗓子眼的心才肯落回原处,拎着小板凳回去了。
夏以笑了笑,这无名小食栈原是如此受欢迎,连隔壁家的都是熟客,他还真是低估了爷爷的手艺,看来晚上是不得闲了。
拉开店门,店内的桌凳擦得光华堪可照人,淡淡的木香,浓郁的古风,好一家食栈。
夏以赶紧处理新鲜食蔬肉类,该切的切,该片的片,该去骨的去骨,该腌制的腌制,该熬煮的熬煮,好一阵忙碌,他拿手的菜式不多,大多都是爷爷亲手教得,熬上一锅好汤,已是天色渐黑,准备晚饭。
吃完晚饭,他也不急,妖怪先生乖乖的呆在旁边消食,好奇拨拉旧时的菜单,木制菜单雕刻菜名价钱,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好个瘦金体书法。
他们好好歇息,等会就该开店,不禁有些紧张,紧张的只有夏以,人家长胤淡定得很。
都说百口难调,餐业难做。
爷爷说,那就不调百口,以一人之口,侍天下众口,只等愿者上钓,只盼知音寻来。
月上梢头,夜色浓稠,小小的商业街亮起了灯,百家灯火,满目生亮,仿佛一座灯城,人声鼎沸,欢声笑语,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与白天的清冷截然不同。
食栈的招牌是一块木板,粗糙得仿若刚从树上砍出,没半点修饰,上没有书任何字样,只在招牌旁边挂着个暖色的灯笼,夜里照出一圈暖意,让人舒心。
灯笼亮起,食栈营业,果真第一个客人就是旁边文具坊的老板李才。
天一黑下,李才迫不及待的伸出脑袋往隔壁家食栈看去,一眼瞄去,只见门口的大灯笼还暗着,颇为失望缩回脑袋,不消片刻,又伸出来,继续瞄去,如此反复,如此失常,连与他共枕多年的姚玲娘都受不了。
“用不用着这么紧张,不就是一顿饭吗?家里没有给你吃的啊,用得着从早上就节食到现在。”姚玲娘甩去一个白眼,摇摇手中木扇,对自家丈夫的幼稚尽是嫌弃。
“你这不识货的,你吃过人家的东西吗?要是你尝过,肯定比我还癫狂。”李才不理会妻子愚昧,继续伸出脑袋瞄去。
姚玲娘别过脸,不去看他的丢脸行为。
“快快快看,开店了,真的开店了,”李才激动的回过头,一张脸兴奋红透,“赶紧的,拉上门,咱去吃上一顿。”
姚玲娘原是不愿,这好好的生意不做,去吃什么大餐,又不是什么大日子。只是在李才的央求下,才勉强同意。
李才推开隔壁食栈的木门,仿若半年前,一切依旧,木息四溢,饭菜留香,如若时光倒流,回归半年之远。
夏以抬头,见到今日下午已早等在门口的客人,不出半点意外,露出暖人的笑容,“欢迎光临。”
李才打了个招呼,拉着妻子往边上的木桌,墙上的是《韩熙载夜宴图》,坐上了极简的木椅之上,赶紧点上几个怀念的小菜。
店里无其他人,菜也上得快,不消半会,全以上齐。
那菜才刚一入他口,果不出其然,似乎已化入骨血的深刻味道再一次重现,最后连带不饿的姚玲娘一起将一整桌的饭菜吃得干净,抱着浑圆的肚子离开食栈,不忘留下下次光临的意向。
陆陆续续接待了十来个客人,大部分都是多年的熟客,看着这熟悉的灯笼亮起,紧赶慢赶的通知亲友,来吃上一顿。
忙活了几个小时,已是子夜时分,客人纷纷告辞,送走了客人,店里安宁静谧,夏以锤锤忙活一天酸痛的腰背,太久没活动,只是累一点就显难受。
长胤负责财务,闲时收收钱,忙时端端菜,逍遥自在,见眼里那人难受,默不作声,悄然到身后,帮他松松肩,锤锤背。
夏以自然不同他客气,吃他的,住他的,这点利息他是收得心安。
砰——结实的木门被大力的推到一边,响亮的撞击声令店内的两人均抬头看向来人。
来客穿着一身灰色西装,正值不惑之年,像是普通上班族一员,只是摇摇晃晃,跌跌撞撞,一身熏人的酒气,怕已是喝了不少。
“快点,给大爷我拿酒来,啤酒,啤酒先来个一打……”客人嚷嚷叫道,在台前坐下,拍着桌子催促。
夏以不住皱眉,那浓重的酒气熏得他有点不适,“不好意思,我这儿没啤酒。”
“你这个是什么店,怎么连酒都没有,”客人抬起头,露出样貌端正的脸面,瞪着迷糊的眼珠四处打量,半饷,“呵呵呵,我知道你这儿,我来过很多次呢,叫什么呢?嗯……不记得了,算了,不重要,没酒就没酒了,先来一对混套,看看味道怎样……”
这头话还没说完,那头先醉得趴在桌子睡下。
虽说个醉鬼,好歹也是个客人,似乎还是个熟客,自然不得怠慢。
夏以扭扭松了很多的脖颈,拍拍长胤继续按摩的手掌,步入小厨房,准备原料。
混套。
材料及其简单,但是一道花时间的麻烦菜式,若成,此味极鲜。
捞起一枚鸡蛋,将蛋壳微敲出一小洞,将里头的清、黄倒净,去清留黄,加入鸡卤,搅打良久,使之融化,仍装入壳中,用上纸封就,饭锅蒸熟,剥去外壳,仍浑然一鸡卵,此味鲜香。
这种极花时间心思的麻烦菜,外界营业者一般能免则免,若不是太熟客人,或者关系太好,断然不会花时间花心思在这种菜式之上。
掀开盖子,香味四溢,蛋成。
夏以将其摆在木碗中,与平常鸡蛋无异,这菜他是第一次捣鼓出来,只听爷爷说过做法,他说蛋成那妙味,只有食者方能体会。
微弱的特殊香气,唤醒了醉酒的客人,迷茫的抬头,“这味道,就是这味道……”
他似乎被那古旧的味道迷住心神,愣是把将那刚出锅的鸡蛋窝在手里,几下剥开蛋壳,露出里面淡黄微亮,透露着卤香的蛋清,小心翼翼的咬了口,似乎是对待极为珍贵之物。
嘴里的那口还没下咽,客人似乎已成癫狂,神情激动,大力的拍打着桌面,“不是这儿味,不是这个味,不是这个——”
叫着嚷着,肆意发泄,眼角淌泪,张大唇齿,悄无声息,正如最痛,已唤不出任何的痛极,客人高扬起头,任由泪水滑落,打湿木桌,滴答滴答,聚成小堆,已是句话不出。
夏以看着,长胤听着,谁都没动弹半分,这般的痛极,若是任由其憋屈在心,怕是会酿出大病,既然他肯哭,那事情肯定不到最差的地步。
片刻,客人哭累,眼圈带着尚未褪去的浅红,声音颤抖不稳,大手握住那被浅浅咬去一口的鸡蛋,缓慢的诉述,“你们相不相信有前世今生,不必告诉我,我并不想知。
人爱做梦,我害怕做梦,从近两年来,梦中越发诡异,我竟看到了自己的前世。
旧时,我是一个木匠,每日只消做做木工,日子逍遥自在。
一日,山上砍伐木材,奇遇忽来,捡到了一小节珍贵的黒木,芳香四溢,门户掩不住。
我喜芙蕖,亦希望将来娶得贤妻当如芙蕖,自洁高丽。
日夜不眠,画上了一叠的画稿,终于定下了样式,用尽心血,才将那坚硬无比的黒木雕成簪子,那份美丽,终不能忘。
簪成不久,那芙蕖花簪竟引来了居住在簪内的簪女,她说她名为,芙蕖。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明明就看不清她的模样,奇异的觉得她生得极致美丽,一呼一吸,足以动人心魄,难以言说瑰丽迷人。
后来,如同那些茶楼消遣的诗文戏曲所说,我们心悦对方,扑火也罢,撞冰也罢,已是计较无意。
我还记得,她最爱做那混套,我亦甚为爱吃。
她总爱唱那悠扬的小曲儿,声线绵绵软软,尤为好听,萦绕耳际,绕梁之音,何止三日之短,长达一生。
混套混套,仿若你我,小洞刺之,取走青涩,加入蜜甜,将两者齐入,化融一体,灌入壳中,忽然欢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能不分离,相眠一个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