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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

  •   然而,季姗姗最终还是没能如愿穿上她的龙袍去参加婚礼。

      事情是这样的,虽然那天司言在婚纱店买单的时候,老季的裙子混在了新娘礼服里头,没有被及时发现。但是等司言回到家,仔细一看账单,就发现不对头。于是立刻打电话问我:

      “季姗姗那条伴娘裙子怎么回事?那么贵,要四千多?”

      我当时正在刷牙,本来打算支支吾吾糊弄过去,可是司言太精明了,一耳就听穿了我的诡计。

      “不好好说话是吧,行,我这就过来,我看你招不招。”

      “别……”我一个激动,嘴巴里的泡沫喷在手机上又反弹回来,溅了一脸。

      “那你老实说,怎么回事。”

      我拿了块毛巾胡乱抹了抹嘴,说:“她旗袍上的那些龙,是全手工绣出来的,所以特别贵。”

      “旗袍?龙?”

      从她的声音里判断,我觉得司言已经处在了癫狂的边缘。

      “对。”我实在有些不忍心,但还是不得不说:“是旗袍,金色的,两边的衩开到盆骨,前面是深V,视力好一些的话可以看到肚脐……”

      我听到电话里司言深呼吸的声音:“还有呢?”

      “上面还绣了几条五爪金龙——刚跟你说了,是手工绣的,所以贵。”

      “还有呢?”

      “没了,就这些。”

      在骂了一句气吞山河的脏话之后,司言挂了电话。

      我知道老季这次走远了。

      我心里觉得很愧疚。想起那天季姗姗破天荒搭着我的肩头,让我别把旗袍的事告诉司言听,说要给她一个惊喜时脸上猥琐而认真的样子。

      可是我没能守住承诺,做了无间道,我对不起她。

      我不知道后来司言是怎么和季姗姗沟通的,但最终她们达成的协议是:老季保留旗袍,但必须以免息分期付款的方式,把钱还给司言;而司言则会履行她的承诺,补偿给季姗姗一条新的礼服裙。

      据说老季后来还据理力争过,说龙袍是明年春夏流行的一大趋势,而婚礼又是结交异性的优质平台,所以她不愿意失去展露美好身段和服装品味的绝佳机会。

      老季的原话是:“你不让我穿龙袍,就等于灭了我结婚的念想。”

      而司言的回答则是:“你如果真穿龙袍,我就有本事让所有认识你不认识你的人都相信,你是变性手术失败的产物。”

      老季知道司言的实力,只得垂头丧气地败下阵来。

      整个婚礼的准备,就在这样一件又一件的狗血事件中,来到了尾声。

      我最好的朋友,要嫁人了。

      婚礼前一晚,我去了司言家。我们同榻而眠,像以前大学里那样,通宵聊天。

      她当然问起了宣远的事。

      “其实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你们真的去一个新地方重新开始,也未必不可能。”司言说。

      我在月色中摇了摇头:

      “不可能,我们的问题太复杂了。就算我可以忘记宋嫣嫣对我做过的一切,也不能忘记她对宣远做过的那些牺牲和付出。而且,我相信,宣远更忘不了。无论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只要看到对方,就会想起宋嫣嫣。这件事太令人痛苦了,所以我们不约而同的选择放弃。”

      “唉。”司言叹了口气,“有缘无份这种事,每个人都逃不掉。你现在还难过么?”

      “我也不知道,不怎么敢多想。感觉就像做了一个梦,不太真实。”

      “但至少,你可以正式和你的过去告别了。”司言说。

      我翻了个身,平躺着望向天花板。

      她说的并不十分准确。也许这一切的发生可以算作一个了解,但告别?不,这是无论谁都无法做到的事。过去就是过去,再不情不愿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它将永远存在,直到地老天荒。

      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化妆师和季姗姗前后脚到,把全屋的女人全部收拾妥当之后,我们就排排坐等着新郎就来接新娘。

      可是打了无数个电话,伸长脖子等了半天之后,出现的却是伴郎一个人。

      季姗姗反应倒是快,忙问:新郎是不是跟人跑路了?

      许至澄连忙解释,说不是不是,大家别误会。乔毅是紧张过度,正在门口那儿抽烟呢,已经第三包了。我怕你们担心,所以先进来通知一下。

      大家如释重负的“哦”了一声。

      “我去找他。”司言第一个站起来,她干净利落地放下捧花,摘掉面纱,关照老季跟在后面提裙子。

      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去看热闹,屋子里只剩下我和许至澄两个。

      我这才发现,他今天真是帅极了。

      他本来就好看,个子又高,穿上黑西装白衬衫,真像是从某部偶像剧里走出来的楠竹Boss。抢新郎风头是一定的了,只是不知道一会儿婚宴上,会招来多少少女花痴的目光。

      许至澄见到我也好像挺意外的样子,大概是因为我今天化了妆的关系。司言和陈阿姨倒是狠狠夸了我两句,可我自己晓得自己斤两,充其量也就是过得去而已。

      许至澄对我点了点头,走到桌边拿了瓶矿泉水,可是拧了两下没拧开。

      “我来。”说着我站起来,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玻璃瓶。

      拧瓶盖是我的强项,我不仅从来不假手于人,也很乐于和别人分享这项实用的技能。

      可是,这次我遇到对手了。

      我咬牙切齿,在不理会面部肌肉全部变形的情况下,使出了全部力气。可那个小小的金色盖子还是纹丝不动。

      许至澄环着手,表情闲适地看着我。

      这时我的自尊心爆棚了,体内燃起了从未有过的的斗志。

      我冲进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心里暗暗发誓:不开瓶盖,誓不为人。

      我先用刀背砍,然后又用刀刃砍,可那个破瓶子简直像用高科技太空材料做成的一般,不管我使什么招数,它都岿然不动,拒绝被推倒。

      半天忙活下来,我觉得我快要被它推倒了。

      这时,我的面前递过来一把剪刀。

      “要不用这个试试,它里面应该有一层塑料隔膜,把它剪断了,瓶子就能开了。”

      我闻声望去,许至澄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拿着另外一瓶矿泉水正往嘴边送。

      “哪儿来的水?”

      “我又拿了一瓶,一拧就开。”

      “什么时候,我怎么没看到?”

      “你当时正忙着在厨房挑菜刀。”

      “……”

      在摄像师的指挥下,新人拍完了各种内景和外景之后,我们一行人就来到了酒店。因为是内部员工,司言地位又非同一般,所以酒店在很多方面给了非常优厚的待遇。像司言的新娘化妆间,大到可以摆得下一张乒乓桌。

      “潇遥你入席吧,这儿没什么事了。”司言说。作为专给新娘拎包的伴娘二号,我的任务基本上到这里就结束了。

      座位表上,我见到自己被安排在了主桌,也就是和新人以及父母同一桌。我循着号码找到位子,这时主人家全都在忙着招呼客人,席上只有我一个人。

      距离婚礼正式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我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开了支红酒自斟自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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