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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濡以沫和相忘江湖 ...

  •   大学的日子,因八卦而有趣,我和沈宜家则成日缠着瞿越,套着她口中的白马王子是何许人也,能生生扔下学校一堆追求者。瞿越倒不张扬,但我和沈宜家缠啊缠啊缠啊,终于在礼拜五,瞿越松口了,但也只说周六请我们全宿舍吃饭。
      而沈宜家则为吃饭准备了很多,比如在穿衣镜面前,试穿着一件又一件衣服,直到我把《陌生女人的来信》看了一半,沈宜家还在那边脱下一件衣服,又换上一条裙子,边换还念念有词:“这条,嗯,不行,太素。咦?这件,嗯,太艳。”
      我把一本书直接扔过去:“沈宜家,你有毛病,不就是去吃个饭啊,这么庄重干嘛。也不是去见你男朋友,看你这样。”沈宜家不服:“方晓晓同志,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而且,萧逸家的吉利也要去。”
      我打了个哈欠:“那又如何?”
      “哦,对,你不知道,除了安吉利,吉利的社团也有庆功宴在学校旁边的饭店,辩论社的一辩很帅啊,他要是对我一见钟情,你可别羡慕。”
      我听了,来了精神,在床下翻啊翻,最后拎出一条红裙子,甩垃圾似的甩给沈宜家:“拿去,新的。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到时候,成了请我吃饭。”
      沈宜家啊地接过,抖开来一看,又再一次刺激我耳膜:“你哪弄来这么好的料子。方晓晓同志,你太好了。”沈宜家立刻套上,挺合身的,只是我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剩下的两年中,我成了沈宜家的衣柜。
      等沈宜家把大大小小的问题解决,吃饭时间到了,我从床上跳下来,对正在照镜子的沈宜家看了一眼,径直去了餐馆。身后传来沈宜家的声音:“哎,你等等我。”
      走到了餐馆,我看到了瞿越在朝我招手,她的身边坐着一个挺眼熟的男生。
      沈宜家穿着裙子,跑得倒也不慢,兴冲冲地抓着我的手,又朝瞿越摇手。
      我被沈宜家拉了过去,瞿越和她身边的男生站起来,那个男生对我们点头示意:“你们好,我是薛林。”
      我还没搭上话,沈宜家就已经:“你好,你好。”
      我看着这个娃娃脸的男生,根据老王他们的描述,我终于知道一向通透的瞿越选择学生会的原因了。
      姓名:薛林
      专业:计算机系
      级别:大三
      头衔:学生会副主席
      当然,老王那堆插科打诨的家伙经常谈论这位,是因为他是我们系张教授的得意弟子,成绩优异,老王他们的经常在考试之前,确定谁坐在这个“考神”旁边。
      姗姗来迟的萧逸和传说中的英吉利,啊呸,安吉利也到了。安吉利长的一般,但好歹是辩论社的,挺会耍嘴皮子的。当安吉利在旁边侃侃而谈时,瞿越和薛林就在旁边,微笑的接受着我们的调侃。
      我却发现,她们的手,紧紧扣在一起。
      有句诗怎么说来着,一生一代一双人。
      我不会喝酒,不过看着今天气氛好,喝了一杯啤酒,先是呛了一下,咳得满面通红。但又举杯:“恭喜我们宿舍两大美女找到男朋友,沈宜家,我们俩继续努力。”
      沈宜家撇撇嘴:“我谁呀,真要找男的,还怕找不到。不过方晓晓同志,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喝了一杯啤酒,就说胡话。”
      “你见过会喝酒的白雪公主吗?”我斜睨了沈宜家一眼,扬起了下巴。
      “得,你是可爱的白雪公主,我是你恶毒的后母,来人,把她给我拉下去。”沈宜家大手一挥。
      全场被逗笑了,就连萧逸也趴在吉利身上,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们闹到很晚才回去,如果不是门禁卡着,我们也可能像刚结束高考的学生,好好找一个地方欢饮达旦。
      我在瞿越的帮忙下,睡回了我带着柠檬香的床,倒头就睡。但我做了一个曾经经常做的梦。向曾经一样,我是天真可爱的白雪公主,每天在花园里跳着芭蕾舞,像只高贵的小天鹅,也在那里我遇见了我的王子,纵是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我还是欢天喜地地拉着他的手,在花园里和他一起,完成一次又一次回旋,跳跃。到了芭蕾舞的高潮,我却感觉,脚尖一阵疼痛,晕倒了过去……

      我的第一次逃课是这样的:那天,秋高气爽,艳阳高照,月明星稀,好吧,我骗人来着,那天,下了雨,我在闹钟的督促下,急匆匆地起床,拿着书就打算下楼,宿舍的电话却响了,沈宜家手疾眼快的接起,又精神不振的给我:“方晓晓同志,你的。”谁这么早打给我电话?
      “喂,哪位?”我打着哈欠。
      “方晓,下楼。”方萃机械,冰冷的嗓音出现在电话的那端。方晓,下楼。短短四个字,却让我垂头丧气。根据方晓定律之三:你的熟人在早上,晚上打电话给你绝对没好事。方萃更是个中翘楚,但从小对方萃言听计从,我撑了把伞跑下楼,楚亦云的座驾果然在楼下。我走到车旁,副驾的窗玻璃摇下来了,方萃精致的脸庞露出来:“上车。”我二话不说,拉开了后座的车门,连句为什么也没问,就算问了,方萃也不会给我答案。我坐上车,正在开车的楚亦云先跟我打了个招呼:“早上好,白雪公主。”“早上好。”我继续打着哈欠,心中暗暗诽腹:遇到你们俩还好什么好。我也没问目的地,就任凭专注开车的楚亦云和沉默不语的方萃把我卖了。而当汽车开出市区,在市郊左拐右拐,开到一个郊区别墅时,我的“买家”也露面了。我看到在门口的老人,立刻笑逐颜开地跑下车,之前那股颓废劲全没了,转身变成青春少女了。我跑上去抱住那个老人:“爷爷。”“晓晓来了。”我的爷爷方泰笑呵呵的摸着我的头,全无一点上将的风范:“晓晓来这上大学,过了这么久都不来看爷爷。”爷爷像个老小孩,而不是在军中呆了几十年的老将军。
      爷爷一直就定居在H市,而老爸老妈和我都在Y市生活,这当中又牵扯出一桩情案:话说早在二十几年前,我面前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才四十多时,我的老爸方澈背着老头子的意思,在大学很有骨气的选了自己喜欢的机械系而放弃了老头子青睐的政治系。很好,问题出来了,老头子知道当然很生气,好在我的奶奶,也就是那个很有骨气的同志的老妈劝住了暴怒的老头,加上我的伯伯,方清选择了政法大学,让老头子有个期望,放过了我无心政治的老爸。但通常所有小说里,出身世家偏偏不肯继承父辈家业的男主都会找一个山村姑娘私奔,然后家里人百般阻扰。很不幸,方澈的遭遇和这个相差无几,方澈在上大学时喜欢上了我的老妈,然后一时间,天雷地火,两个从不相信誓言的,去许下地老天荒的承诺,这里要说说我的老妈了,她的家世应该属于富贵小姐,我的外公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公司的掌舵者。两个门当户对的年轻人,在一起很平常,但爷爷对商人的评价是满身铜臭,我外公则是认为一入宫门深似海,政治婚姻不靠谱。老爸和老妈的爱情就此遭到了两方家长的阻力。最后,老妈买通了舅舅,在一个晚上,和老爸上演了蓝色生死恋,啊呸,上演了千古老戏码——私奔。
      老爸是个聪明人,在走之前在Y市找了个工作,又迅速地和老妈登记,拿了红本本,成为了夫妻后。外公见生米煮成熟饭,而且老爸愿意放下方家这个光环和老妈在一起,也就没说什么。于此不同的是商人和军人的人生观念不一样,商人精打细算,审时度势,爷爷却在盛怒之下和老爸撇清父子关系。从此,军界中,方家老二为爱放弃一切又在当时成为美谈。老爸肯放弃一切只为爱情,自然是烈性子,纵是没了父子情心酸,也不肯轻易低头,也就只当和方家断了关系。等到了我五岁,方萃十岁的时候,方清伯伯一心政事,身边居然没有一个女人,孩子就不用说了。而我的爷爷则想抱孙子孙女了,想起了在外地的老二一家,想重修旧好,却被老爸冷淡的话打发了回去。不怪老爸心狠,怪就怪爷爷当年事做得太狠,老爸和老妈在外地还想着破坏,最后在外公的帮助下,老爸去了一家垄断省市的国企做工程师,一直到现在的总工程师。之间的辛酸曲折,全拜爷爷所赐。爷爷知道老爸的强硬口气后,打算从我们两个小的身上下手,最后的结果是经过爷爷的努力,我和方萃算认了他,但老爸却依旧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
      不过说实在的,我还挺佩服我这个老爸的,现在对老妈百依百顺的家伙居然是个痴情种。
      爷爷认回我们后,沧桑的老脸也多了一点安慰,对我和方萃是疼爱有加,对我更是有求必应,在外公明面上的溺爱和爷爷私下的宠爱,我就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天真烂漫。爷爷经过这么多年的事情,开明了很多,在方萃选择职业时,也是没有一丝阻挠,更为她铺好了前方的一切。
      今天,我怎么也没想到方萃居然带我来见爷爷,爷爷则老早弄出了一堆我喜欢的稀奇古怪的东西,我就在爷爷郊外的宅子里,度过了一天。而当我回到宿舍时,瞿越一反平时的冷静,急急地把我迎上来,先瞧我了一下,着急地说:“晓晓,你去哪了?今天一整天都没见你,把我们吓坏了。”我看了看瞿越,才想起今天是我一个人走了,没和大家打招呼,等瞿越上课回来,却发现我不在宿舍,又想起我今天没上课,找遍了校内校外也没找到我。我立刻解释了我的去向,瞿越松了一口气,而我得知萧逸和沈宜家在图书馆和校外找我时,大大咧咧如我倒也挺不好意思的。不过很快,沈宜家和萧逸回来了,沈宜家先掐着我的脖子半天,边掐边嚷嚷:“方晓晓,你再给老娘失踪试试,我们找你找得都快疯了。”萧逸在旁边拉着沈宜家,说:“晓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在我被沈宜家掐死前,我突然想起了一些问题,比如我今天离开的时候,好像没给纪检委员请假,又问瞿越,发现没人替我请假,却风平浪静,于是之后两年的大学生涯的逃课,由此开始。
      在我逃了公共自习课去练习围棋时,元旦到了。
      元旦假期,我倒没多兴奋,只是在宿舍和九宫格里的1234决一死战。瞿越去了图书馆,萧逸在辩论社。只剩沈宜家百无聊赖地看着我对战数字。当我以为圣诞就这样过去时,宿舍电话响了,沈宜家再次抢先,又再一次把电话扔给我,我刚以微弱优势战胜数字,看到沈宜家吃瘪,忍不住叉腰大笑三声,我接过电话,心情大好的询问:“喂,哪位?”电话那头出现的是一段极其标准机械的英文女声,有点像广播,我听了怪纳闷,有耐着性子“喂”了一声,那段标准的美式英文还是没停下,我忍不住挂了电话,又问沈宜家:“你怎么知道是找我的?”沈宜家一副看白痴的样子:“废话,指名道姓找你的。”“啊?”我挑眉:“男的?”“女的,谁啊?”我又看了一眼电话号码,一串很长很长,很奇怪的数字。我回拨过去,却一直无人接听。我反正闲得无聊,就一直回拨,最后,这件事的结尾是沈宜家夺走了电话,还顺道数落我了一顿:“万一别人打错电话了呢,你就别拨过去了。”但每个星期,这个神秘的电话都会打过来,可当我接起电话时,那头依旧是那段标准机械的英文女声。又一次,我请了宿舍里英文高材生瞿越来帮忙,瞿越听了一段,默默无言地打开了电脑,点开了一个网页,相同的女声飘出来了。我咦了一声,头凑到电脑前,是美国VOA。我对着电脑大眼瞪小眼。“会不会是有人恶作剧?”瞿越提出猜想一。我想起那串奇怪的号码,摇头。“你国外的朋友?”我人像是被雷劈中了,脑子里只有三个字:张裕凡。我立刻清醒过来,沈宜家说是个女的,就不可能是他。可到底是谁呢?
      不管电话那头女生是谁,每个星期的广播之声都照样传来。到我大二英语成功过四级时,我还很诚心的对电话说了声“Thank you.”这当然是后话了。

      大一下刚开始,情人节不期而至。C大这样的理工大学也受到了粉红色暧昧的来袭。一大早女生宿舍楼下站着一位位追求者,或牵气球,或手捧玫瑰。更印证了C大没有一个女生没人追的事实。
      我们宿舍作为C大电脑系为数不多的小花,更是收到了各式各样、认识的不认识的邀请。不幸的是,我在粉红泡泡的攻击下,光荣感冒了。按照沈宜家的话就是我前几天没和她们去佛祖面前转悠,遭报应了。而宿舍里的其他去佛祖面前转悠的家伙,萧逸和瞿越一个在辩论社一个在图书馆,就连沈宜家都朝着做好一个家庭妇女的心理去了烹饪社,就我一个人可怜巴巴的裹着被子,躺在床上,翻着随手拿过来的书。
      是庄周的《逍遥游》,我对诗书这种东西看了就忘,但我还记得庄子的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是我在一个晚上,宿舍四人开晚会时,当沈宜家在说爱情不靠谱时,瞿越说的一句话。她两眼幽幽盯着天花板,说了这句似懂非懂的话。我在那时睡眼朦胧,却执着的相信天长地久,出口反驳:“要我看,相爱就要在一起,不试一试在一起,恐怕连相忘的资格都没有。”瞿越声音被压得低低的:“在爱情面前贪心,最后会得不偿失。”“阿越,你才几岁,满口大道理。”沈宜家的声音穿插进来。
      “在爱情面前贪心又怎样,如果不贪,那就连爱也丧失了。”我想起那个在午后会对我笑的如阳光的男子,心就压抑。我是太贪爱情,瞿越偏偏是太不贪,所以到后来,我几年的孤寂,全是咎由自取。但是,每个女孩都会爱,尽管方式不对,原因不对。可是,爱情真正降临时,没有人可以做到心静如水,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
      我无聊的翻着书,安静的走廊突然响起一阵脚步声,我打了个激灵。沈宜家的声音却从走廊上远远传来,我松了一口气,心里默数321,一刚数完,沈宜家的大嗓门传来:“床上的病号,你的午饭。”沈宜家推开门,把我的盒饭放在桌子上。“呦,良家妇女回来了,这饭不会是你做的吧?”我吃力地起身,越过桌子,拿过午餐,又抽了几张纸巾放在床上垫着,和坐在凳子上的沈宜家东南地北地瞎扯,说到情人节,我在床上含着排骨说着我因为感冒拒绝了好几通出去玩的电话。沈宜家却撇撇嘴:“切,你这算什么!”
      听了沈宜家热血沸腾,我在大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终于在阴暗中找到了一点彩色。
      沈宜家一大早就到了烹调社,就看到一个长的清清秀秀的男生摸进了烹调社,沈宜家自诩记忆力过人,从未见过烹调社里有这么一个男生,更何况是这么个鬼鬼祟祟的男生。于是乎,沈宜家正义感十足地挡在那个男生面前,义正言辞地说道:“同学,你是那届的?是我们社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你?”那个男生被沈宜家拦截后,更扭扭捏捏了,脸红的快滴出水来了,在他消耗掉沈宜家为数不多耐心时,终于开了口:“那个,那个,你是沈宜家吧。我……我……”“我什么我。有话快说,别浪费我时间。”沈宜家嗓门够大,成功吸引了烹调社一干的注意。而沈宜家则认定是她某个暗恋者,在一旁就等着那个男生告白了。果不其然,这个男生拿出一封信,颤巍巍的递给沈宜家,沈宜家看都没看,就说道:“靠,你还递情书,够古典的呀,暗恋姐姐我就直说。”说到这里,沈宜家狠狠锤了凳子一拳,又狠狠瞪了我一眼。
      那位羞答答的男生听到沈佳宜这句话,先愣住了,然后尴尬地搔了搔后脑勺:“不是啦,这封信是给方晓的啦。她今天不是生病了吗,所以,你能帮我把信带给她吗?这里还有一些感冒药。”我夹排骨的筷子掉在被子上了,沈宜家的目光愤愤地射向我。呆滞了1秒,我倒在床上哈哈大笑,在沈宜家的怒视下,我转移了注意力。“那个家伙的情书和感冒药呢?”“你……”沈宜家翘起兰花指,无语的指着我,又再次败下阵,甩给我一个袋子。我喜滋滋的翻出了一封信和几盒药。这次不是沈宜家砸凳子了,我一看药名,狠狠把药盒扔出去。“沈宜家,告诉我,谁给你的?”我怒目圆瞪。头顶乌云阵阵的沈宜家看完这幅摸样,过去捡了那份药,“扑米酮,治疗,癫痫?”沈宜家按照药盒上面的字念出来,随即大笑,“方晓晓同志,原来你是癫痫病患者,我的天哪,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我瞥了一眼笑瘫在地上的沈宜家,磨牙:“谁送的快说!”沈宜家在地上一边笑一边想:“我想想,好像是法律系的那个叫陈什么来着,对,陈格,他叫陈格。”沈宜家估摸这也被“表白乌龙”弄得没面子,打听清楚了关于那个男生的事情。“法律系!叫陈格是吧,我记住了!”我的眼睛快喷火了,张裕凡学的也是法律系,“为什么和我犯冲的人都学法律!”我愤愤不平的撕了那封包装精美的信。

      晚上,瞿越放弃了和薛大才子的卿卿我我,拉了我去外面逛街,说是散心。至于她是怎么知道有人把抗癫痫的药给我,应该要受益于沈宜家那个大嘴巴。
      我和大多数女人的爱好,最大的不同就应该是不喜欢逛街。我从小到大的衣服大多是老妈买的,至于现在,则是有时尚达人方萃挑选。现在和瞿越出来,也只是因为我在身心和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刺激。走了一阵,我突然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我对着那道丽影边招手边喊:“顾懿,顾懿,看这里。”那个身影听了,果然回头,看见我,快步朝我走过来。远远地,但我还是看见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顾懿走进,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晓晓,好久没见了。”“真的好久没见了,你也在C大吗,为什么从来没遇见过你?”大半年没见,顾懿依旧如初,如果她眼中还如当年班洒脱的话。“C大这么大,你也有事没事窝在宿舍里,怎么会遇见。”顾懿还没张口,瞿越已经笑吟吟的揭我短。我还想狡辩,顾懿却笑笑:“上个学期我休学,就算你每天在学校里晃荡,也碰不见我。”顾懿在高考前夕突然生了场大病,这我倒知道一点,就也没多问。“对了,介绍一下,我舍友瞿越。瞿越,这是我高中同学,顾懿。”我想起介绍人这回事。顾懿和瞿越互相点头示意。
      我和顾懿初中开始就一起上学,后来以其作为保送生去了市七中。高一我们也很有缘分的一起上课,住在同一间寝室。但到高二,文理分科时,我选择继续和元素数字厮杀,她则是和孔老先生讨教去了。在分班时,七中十个班级,文理各半,我去了理科竞争最残酷也最奇葩的九班了,顾懿则分到了文科的重点班,有“凡尔登绞肉机”之称的七班。
      九班就30个人,每个人的理科成绩都是年纪前三十。也注定了这个班级女生如同文物,还是史前的,我进入后,悲哀的发现除了我,就两个女生。除此之外,九班的学生,有着超乎常人的爱好。有的喜欢替别人写作业,然后自己抄别人的作业,有的喜欢和着自修时的钢琴曲,唱摇滚曲;有的文文气气的眼镜男喜欢看鬼故事;有的端正好学生喜欢对着老师做恶作剧,常常把老师整的火冒三丈;还有的阴阳颠倒,一男的,翘着兰花指,扭着屁股,带着超厚眼睛,细声细气地对着一只兔子喊:“乖儿子,来喊声妈妈。”更有的,日月混乱,喜欢上课睡觉,晚上起来写作业,拉小提琴,那个人就是我。虽然分了班,但我和顾懿还是住一起,为此没被她们少奚落。
      但在理科重点班,老师没有管得那么宽,不管我的作业是自己半夜补的也好,还是从不良渠道获得,老师都只是瞄一眼答案,一个红钩钩就在上面了。就连快毕业时,我和张裕凡明目张胆牵手时,老班也只是说了一句:“方晓惜命着呢,为爱自杀这种事做不出来。”
      至于文科班,却是前所未有的风起云涌。文科并不像立刻那样拉分拉得明显,一分的差距可以有好几位的并列。顾懿在的七班更是其中翘楚。
      七班文科前三十名,第一和最后的分差不过8分,也就意味着,七班每个学生之间的你追我赶。我们学理科的,不管是几何还是代数,只要把握了基础题型,基本就不愁考试了。而文科却截然不同,需要背诵的东西,五花八门,各种语法成分,历史政治,我看着就嫌牙疼,而看到那堆排山倒海的作业,七班“凡尔登绞肉机”之威名由此展开。
      我拉着瞿越和顾懿在学校的冰饮店坐下,和顾懿添油加醋地说着那个叫陈格倒霉蛋的所作所为,顾懿听了,也只是一个劲的笑。
      我愤愤挖着冰淇淋,牙都磕到勺子上,还忍不住碎碎念,瞿越一把夺下我的勺子:“你还感冒呢,别吃了。”我嘟着嘴拿回勺子:“你再不让我吃点冰的消火,我就要杀到法律系了。”瞿越和顾懿无可奈何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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