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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逢与释然 ...

  •   大学的日子总是散漫的,没有高中时的紧张,每个人像绷紧了得弦一样,我的日子在去超市进行一次大采购后也越发滋润。
      只是当瞿越、沈宜家和萧逸在宿舍门口,看到我采购后拎的大包小包后,面色极其古怪,比看外星人正常一点,比看神经病谨慎一点。我倒不以为然,好歹都是女人,没见过血拼后的疯狂妇女吗?
      沈宜家率先上前一步,没接过我手里的袋子,先绕着我转了一圈,然后拿出了看猩猩的眼光看我,我被瞅的怪不自在的,还是瞿越好,帮我拿了袋子,整个人也轻松不少。我忽略掉沈宜家的目光,进入宿舍,把一个个袋子放在地上,一边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直喘气,一边用手扇风,已经九月下旬,太阳还这么毒。我接过萧逸递过来的一杯水,咕嘟了一口 ,就直接开始向舍友们讲述超市人的拥挤和国家计划生育的失败。
      沈宜家倒直接越过我,去扒拉那堆“战利品”,“方晓晓同志,请问你买得都是一堆什么东西?”沈宜家不喜欢喊我“晓晓”,说人人都这么喊,不特别,一定要在“晓晓”前面加一个我的姓和一个“同志”,她还洋洋得意的对我说:“方晓晓这个名字其实比方晓好听得多,加个同志更亲切嘛。”我倒也觉得有点道理,于是乎,就认可了这个称呼。
      我看着沈宜家手里的那个兔娃娃,解释道:“这是要陪我晚上睡觉的,可爱吧。”“晓晓,书上说,缺乏安全感的人才会晚上抱娃娃睡觉。”沈宜家似乎很无语,还没来得及接口,最近在研究心理学的萧逸先开口了。我倒是一副昂首挺胸的样子:“才不是呢,你才缺乏安全感,我从小睡觉时候,就要有东西垫在枕头下面,不管枕头高低,不然睡不着。”瞿越忍不住笑起来:“你的怪癖真多。原来除了半夜看书做题,还有这个毛病。”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睡,所以再晚睡觉也没人知道,而我的大脑亢奋期就在晚上,即使到了大学,我也喜欢一个人看书到凌晨,或者一个人神神叨叨的在嘴巴里念念有词的做数独,再睡觉,但由于生理时钟被我的半夜看书这个怪癖打乱,所以总是在第二天,我床头的闹钟疯响了一阵又一阵,瞿越她们也被我吵醒,我也还正在与周公约会。而我对此的解释是:“我知道闹钟肯定不能把我弄起来,但可以把你们弄起来,你们醒了之后,也肯定会把我弄起来。”沈宜家听到这个,向上翻了个白眼,萧逸倒也没说什么,瞿越也只是无奈笑笑兼摇头叹息。而我这些习惯这对宿舍里的三人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困扰,在自己快要入睡时,我的台灯总在晃荡;我在做数独时,更要在嘴里推算。我的上铺瞿越倒也没多说什么,沈宜家倒先抱怨了:“方晓晓同志,你半夜做数独看书就算了,我就当你梦游,可你能不能不要像念经一样念数字,我也睡不着。”我听了这话,倒也很惭愧,当夜果然不念叨,可一个空也没做出来,那厢,沈宜家却又受不了了:“方晓晓同志,你还是继续念你的1234吧,我听惯了你的1234,现在没了,反而睡不着了。”我一听,一是如赦大令,终于可以在不打扰到别人的情况下做我亲爱的小数独了;二是心里有悲哀了一趟,我从初中开始,就热爱参加各种活动,样样成绩不错,唯独唱歌,在合唱团选人的第一关,就被刷了下来,老师说我的声音软软糯糯,很有特色。我起初一听,看来还有希望,但接着音乐老师继续说我的声音有催眠的作用,不适合唱歌,但她听说过我写作是年级一绝,问我能不能帮她们合唱团写一篇报道还是什么的东东。我又气又怒,也不好意思发作,借着有课的理由落荒而逃。这件事一直是我心口一块疤,在我光荣的历史中,居然有被人嫌弃的时候。而沈宜家把我的碎碎念当做了催眠曲,这令我垂头丧气了很久。
      “好好好,不缺乏安全感的方晓晓同志,那这个是干什么用的?”沈宜家拎起了一个小巧别致的玩意。“这个啊,”我看到这个,兴致勃勃的跟她讲:“是瑞士军刀,晚上防身用,我给我们姐妹一人买了一个。”宿舍里顿时静悄悄,沈宜家鄙夷的看着我:“咱们宿舍里有谁啊,你还买刀来防身。”“哎呀,你不懂,万一有坏人,还可以防身,更主要的是,还将可以给切水果还有削皮呀。”沈宜家不再看我一眼,翻着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后拍拍我的肩膀:“我不知道你是火星人还是外来星系的,但是,地球实在太危险了,乖,你还是回去吧。”瞿越和萧逸都是大笑,我只是“哼”了一声,把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放到书桌里。

      大学里男多女少的好处是哪里都有优待,比如我们宿舍的阳台,刚到宿舍,作为刚失恋的祖国小花朵,只觉得宿舍大,却没想到还有阳台,阳台也不大,但对我绝对算欣喜若狂,打算着再给宿舍里添点东西。至于我为什么要用再字,因为前几天,我秉着“宿舍是我家”的观念,添了一个书架。当我征得了瞿越她们的同意,立刻兴致勃勃的打电话给方萃,让她给我弄个书架过来,电话那头的方萃似乎在吃饭,听到我的要求之后,沉寂了两秒,正让我大觉不妙之时,方萃悠悠然地开口:“方晓,我可以帮你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过,看你这架势,要把整个家也搬去了,你不读到硕士博士也太对不起姐姐我了吧。”“呃,姐,那你再帮我弄几本书来吧,书架空荡荡的也不好看。”事已至此,不平等条约就签了吧,反正让我方晓去考研读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方萃的账我也不是第一次赖了。方萃倒是直接挂了电话。第二天,一个书架外加一堆书就在几个民工叔叔的搬运下进了我宿舍,沈宜家更是目瞪口呆:“你姐姐也太迅速了吧。”
      我琢磨着把新东西添在哪里的时候,瞿越她们三人但回来了,还有我的晚饭。我不喜欢下午出去,除了上课,就窝在宿舍里,看看书,做做题。晚饭什么就叫瞿越给我带回来。
      我感激地接过瞿越手里的饭盒和饭卡,打开饭盒,哇,由我爱吃的糖醋排骨哎!我笑眯眯地扒拉着排骨,估摸着怎么把添东西的话说出来,沈宜家倒先开口了:“方晓晓同志,你眼睛像老鼠一样转来转去干嘛,速速招来。”我眼珠又转了转,组织了下语言,清清嗓子:“你们不觉得我们四个人住六人间太空了吗?”沈宜家飘来一个白眼:“方晓晓同志,前段时间你添了一个书架,又去买了一大堆说是辟邪的娃娃,为了这几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你姐姐又去给你弄了张桌子,被你折腾了这么久,再空也挤了。”我无视沈宜家的话和白眼。瞿越先看透了我的心思:“晓晓,你是不是想在再放东西进宿舍?”我深吸一口气,严肃地庄重地,然后又像被警察叔叔拷问的犯人一样,把之前所有气势缩回去,像瘪了的氢气球,神情又有点和上刑场的犯人一样萎靡,点点头。临死之前又还是忍不住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平时安安静静文文弱弱的萧逸开口:“因为你上次添书架的时候,也是用这句话开头。”我像一个小孩一样撒娇:“我觉得再添点东西挺好的,我们离家求学,宿舍里有点家的气息多好,多好。”“那你要考虑一下实际,宿舍里再被你整出点东西,有用就算了,没用那我们宿舍真成狗屋了。”瞿越劝我。我抓到关键词:“阿越,这个我有数,东西我放阳台上,而且绝对大家都能用。好不好,你们就让我放吧。”话已至此,瞿越无奈地点点头,沈宜家也没了声音,萧逸也只是轻声说:“好吧。”我乐呵呵地吃完最后一块排骨,打了个饱嗝。那是的我即使是回想起来,像极了个要漂亮裙子,但家长不肯买,最后死缠烂打把裙子穿上身的孩子。而那时,我也最感谢瞿越和萧逸,她们有点宠溺地包容了我的一切缺点和任性。
      我再次打电话给方萃,我说明了来意了之后,方萃果断地挂了电话,只有电话那端的忙音,我倒依旧是不急不躁,照样吃排骨,照样看书,照样玩数独。第二天早上,我在沈宜家的推搡下醒了,她指着阳台的秋千:“这就是你要搬得东西?”我睡眼朦胧地瞧阳台哪瞥了一眼,一个新扎的秋千在那边,嗯,方萃手脚真快。我迷迷糊糊地点点头,怕沈宜家发狂,又拿枕头挡住耳朵。但千防万防,还是受到了沈宜家的蹂躏:“啊,方晓晓同志,你哪里认识的帅哥,好帅哦。”“啊?”我愣住了,沈宜家非但没有说我的秋千,还提到了男人?我在做梦?
      沈宜家倒还是很兴奋:“那个让人送货来的帅哥真的好温文尔雅,好有气质,他还冲我笑了。方晓晓同志,快说是谁?”我头埋在枕头里,听沈宜家的描述,我心里已经知道是谁了:“哦,那是我姐夫楚亦云,你别想打他注意了。”我给正在美好幻想的沈佳宜叫了盆冷水。“啊……哎对了,方晓晓同志,你那万能姐姐是干什么的?”“我那万能的姐姐是万能的。”“哎,快说,你姐姐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给你弄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也别折腾的烦了,我要睡觉啊。“我姐姐是方萃。”我抛出一句,迅速那被子把我裹牢。沈宜家果真不淡定地扯着我的被子:“你姐姐居然是方萃,是方萃!”
      刚打完饭回来的萧逸和瞿越看到这狼狈的一幕,我缩在被子里任几乎癫狂的沈宜家摇晃,瞿越忍不住劝道:“不就是多了个秋千,就算不是洗衣机,你们也不要这样。”
      这其实是我和莫严彧的第二次相逢,可是每一次我都不知道。

      大学的社团在火热召开,展开了“招新生、抢女生、夺美女”的三部曲。
      我兴致勃勃地拉着瞿越去看热闹。平时的街道,早已拥挤不堪,到处摆满了课桌椅,后面则是大三大四的学长们在四处招落人,看见个女生,更是像牛皮糖黏上半天。我拉着瞿越在人群里穿梭,躲过了几个“恶狗抢食”的学长的围攻,四处瞅瞅,和瞿越侃侃而谈:“阿越,你要加什么社团?嗯,我不要去学生会,我从小学开始,就是什么委员什么组长的,烦死了,不想当,还会被老师骂。吉他这种东西,太野了,衬不出我的气质,而且我已经在练小提琴了,电影社,指不定要写影评什么,不要。”我看到一个社团,点评一下,可没有一个入我法眼了。瞿越也只是淡淡,快走到小道尽头,我眼睛一亮,兴致勃勃:“阿越,要不我们选个国粹?”“我们学校没有麻将社。”瞿越似乎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你脑袋里怎么成天是一堆怪念头?”我委屈极了:“你别冤枉我,我是想参加象棋社,我小时候,五子棋那个叫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我居然对象棋和围棋一窍不通。”我苦着脸追忆。“呃,那你就别参加了,太浪费学长们的时间了。”瞿越知道我不服输的性子,能让我说出一窍不通,那绝对是没有造诣到一定的地步了。
      我倒是不管不顾,我方晓从小到大没有办不成的事,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我还记得我六岁那年和张裕凡打赌,我能不能在小提琴班坚持下一个月,最后,我爱上了小提琴。还有一次,老爸说我没毅力,没勇气,气得我报了暑期训练营,并成功拿回了奖杯。我去了那个象棋社的师兄面前甜甜一笑:“我要报名,师兄。”那个在桌子后面忙活的青春痘男特欣喜地喊了一声“好嘞”。兴冲冲地报名表递给我,又转而对后面的男生说:“你看,我赢了吧,给钱给钱,咱社终于有了个女生,我就说这届女生有眼光,不选那些庸俗浮躁的社团,到我们这来了,还是个美女,哈哈。”这话一出,我成了有眼光的女生,倒也只得装装清高,不说话,淡定的接受桌位的眼光。不过周围那些社团,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纷纷讨伐象棋社。
      好事成双嘛,我又加了个围棋社,对瞿越扬言,再过一年,我方晓就成为象棋围棋双修的高手了。瞿越也只是笑笑。之后随便逛了逛,觉得无聊了,便打道回府,在宿舍摆弄方萃给我新买的小提琴。
      沈宜家和萧逸也回来了,她们也谈起了社团,沈宜家报了电影社、烹调社和吉他社,这令我大跌眼镜: “沈宜家,你那爪子像握锅铲的吗?还有你什么时候这么爱音乐爱艺术了?”“哪的话,你不知道,烹调社的男社长特别有味道,我最喜欢会做家务的男人了。”我飞了个白眼:“花痴。还是我正常,我去了围棋和象棋社。”“啥,你去了那两个和尚庙!”沈宜家叫起来,我挥挥手:“淡定淡定。”萧逸则加入了辩论社,我挺好奇她这么安静的人怎么参加辩论。瞿越则选了学生会,这也为我日后的逃课,有了良好的后台与助力。

      加入了社团,我平时的生活也丰富了许多,虽然,即使没加入社团,我的生活未必会无聊。
      于此,围棋社和象棋社也多了已给唯一的女生,尽管这个新来的什么都不会,但他们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特别是围棋社社长蒋旭和副社长,刚开学帮我拎行李,不对,是叫人帮我拿行李的老王。他们看见我,乐得跟什么似得,特别是老王,拉着我对其余社员说这是我们家晓晓的时候,我有了一种打人的冲动。幸好,大家开始教我学围棋了,老王先志得意满的拍拍胸脯,说不出半月就教会我。但半个小时过后,老王已经给我讲了三遍围棋的知识,我还是一副听天书的样子,换做常人,老王早已骂开,但看我泫然欲泣的样子,又是唯一一个女生,只得顺顺气,拉了蒋旭来给我讲解。
      不过天赋真是注定的,我还是连天元是什么还是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象棋里是炮大还是马大一样。
      但我还是挺乐意往围棋社跑的,毕竟整天窝在宿舍里看书拉琴荡秋千也太无聊了,而且老王他们也挺有趣的,为了给我这个唯一的女生一点殊荣和独特,他们特封我为“围棋社宣传文艺委员”,不过啥也不用干,就一虚职,却也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
      而萧逸加入辩论社后,人开朗了很多,话也多了很多。
      我们都以为是环境影响。但经过沈宜家的观察,则是说萧逸有喜欢的人了,我们纷纷好奇,询问萧逸,她红了双颊点点头。我和沈宜家纷纷啊地大叫,表示我们的不淡定。瞿越则示意我们安静,沈宜家想起了什么,上去暧昧地问道:“阿逸,是不是那个辩论社的一辩?”萧逸摇摇头,说道:“是辩论社的三辩。”我倒是连辩论社在哪也不知道,沈宜家想了半天说道:“你说的不会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什么如意啊?”“是安吉利。”萧逸更正。
      在喝水的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安?吉?利?安吉利!萧逸看了看我们,连忙说:“他对我挺好的,我也挺喜欢他的。”接着,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这是他的照片。”三个脑袋连忙凑过去,一个长得再普通不过的男生,扔到人堆里,就再也认不出来了。
      我想唏嘘几声,却看到萧逸看照片时的温情,心里一恸。沈宜家的叽叽喳喳也没听见。
      只是抱着我的小提琴,一个人坐在阳台秋千上,孤单地拉着琴,我依稀记得曾在一个阳光遍洒的午后,张裕凡弹着钢琴,我在旁边用小提琴伴奏着。张裕凡很早就学钢琴,而我也嚷着要学小提琴,那时的我,不知听谁提起过,钢琴是“乐器之王”,而小提琴是“乐器之后”。
      夜风微凉,大片的水泽从我脸上滑下,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支离破碎,瞿越三人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了,已经晚上了,我的琴声引起了宿管阿姨和隔壁的注意,不知被瞿越用什么法子理由挡了回去。
      半晌,瞿越抽走了我手上的琴,带着怜悯地说:“睡吧,晓晓。”我只是麻木的拿起秋千椅里的一本书,借着阳台上的灯光看起来,书里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女孩对敌国的将军一见钟情,九死一生的救了那位被人误以为战死的将军,拼了半条命,那位将军终是得救,却把别的女子误认为了救命恩人,娶了那个女子。而那个可怜的女子在两国战争爆发之时,又为了救那个将军,挡住了自己哥哥的一剑,生命垂危之际,心心念念那位将军的安慰,但那位将军却认为她是敌国的女子,接近自己定然有阴谋,对这个痴心人不为所动,这个女子终是遗恨而终。书翻到最后一页,我泪流满面,不知是为那个女子哭泣,还是为我自己。最后一页被泪水打湿,我却不为所觉。
      瞿越来到我的秋千前,搂住了我,轻轻拍着我的背心:“晓晓,没事,哭吧,我们都在。乖,不哭。”
      瞿越这句“乖,不哭”,更令我难过,我就任她搂着,一点一点平息我的心情。
      我曾经希望过,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哭的时候,搂着我,拍着我的背给我顺气,对我说,乖,不哭;在我笑的时候,在我身边捏捏我的鼻子,说什么事这么开心;在我说委屈的时候,靠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就算我看小说哭得一塌糊涂,他也会笑着说,傻孩子。
      我的生命里曾出现过这个人,而现在,他已飞往大洋彼岸,
      那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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