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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送支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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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朔梧拿起自己的衣服,离开了第三层。在第三层的店员恭恭敬敬地对他鞠躬,目送他下楼。他走到一层的时候,站在楼梯旁边的经理双手奉上他的车钥匙。程朔梧串到无名指上,“幸苦了。”
  “哪里的事。齐少已经离开了。”
  程朔梧点头,穿过人流往外走。离开的路上他看到保安正在驱逐着什么人,经理似乎立刻认出了,抱怨道:“大概又是那个卖花的小女孩,见过她好多次了,每次都偏要来我们电玩城卖花,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朔梧恍若未闻地走着,路过那个被几个保安拖拽着的小女孩。
  “哥哥——”身后有个人叫道,“求求你,买一支玫瑰花吧!送给你最喜欢的人,他肯定会很开心的。”
  经理正色道:“乱说什么呢小丫头片子,二少你别——”
  程朔梧站住了,他转身,那个哭泣的小女孩立刻挤出一个笑容,几个保安不得不松了手,让那个脏兮兮的小女孩从他们手下逃走,钻到程朔梧面前,把手上那几只很鲜艳的玫瑰送给他看。
  “哥哥,你看我的玫瑰。”
  那几支玫瑰用廉价的塑料纸包着,细枝长颈地顾盼生姿。
  “可是我现在并不需要买玫瑰。”
  “难道哥哥你没有喜欢的人吗?太奇怪了,哥哥你长得这么好看,总有人喜欢你,或者你总会有喜欢的人呀。”
  “玫瑰一定要送给喜欢的人吗?”程朔梧问。
  这个问题显然难住了那个小女孩,但是为了卖掉这些花挣够今天的饭钱,她还是努力地回答:“送给讨厌的人也可以吧?”
  程朔梧接过那几支玫瑰,“送给恨的人,也可以吧?”
  经理的眼珠不安地转动着。
  “你还有多少玫瑰?全部给我。”
  小女孩爆发出欣喜的声音:“哥哥你真是个好人!这样我明天就不用出来卖花啦!”
  程朔梧低着头拨弄那几支娇艳的花朵,用钱买下她所有的花就是好人了吗?程朔梧想,当一个好人这么简单。他扯下一朵花瓣,放在手心揉搓,他再次张开手,那朵玫瑰皱皱巴巴的缩在他的手心。他哼笑一声,把那团花重新塞进玫瑰里。
  ——可是我根本不是个好人,我要做的事情坏透了。
  经理目送着二少爷载着一后座的玫瑰花离开,看着数钱的小女孩气不打一出来。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片子做了什么得了少爷的青眼,竟然还让她以后可以随便来电玩城里卖花。
  真猜不透这群有钱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程朔梧把车开到一家专门订做香烛的地方,在那里定了五百只雕着玫瑰花的玫瑰味香薰蜡烛。他继续在城里乱逛,定做了一条镌刻和蜡烛一样的玫瑰图样的长链加手铐,再定做了一个等身大的玫瑰金笼子,他特意要求笼子的栅栏由呆板的直条换成爬满玫瑰花的藤曼,他坐在店里跟师傅描述自己的要求,看着师傅古怪的眼神把自己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他不在乎,把支票递给老板,“我什么时候可以取?越快越好。”
  老板嘴角咧到眼睛边上,连忙保证给顾客最快也最好的服务。
  然后他再想到去买了些柔软的布料,羽毛,皮草,夸张的波斯地毯,最后在珠宝店买了一套玫瑰样式的首饰。从戒指到脚链,一应俱全。
  他不紧不慢开着车,往季殊意之前住在市中心的那个小区开去,他打开某个还未装修的毛坯房的们,自己一件件把他买来的东西搬进那套空荡冰凉的房间。
  他好像一只工蚁,努力地搬运着找到的食物。一点点地把这套房间填满。等他把大部分的东西都搬完的时候,最后只剩下一后座的玫瑰花。
  他把玫瑰花都放在什么都没装的客厅里,在粗糙的水泥地板上把所有的花瓣都揪下来。他会在接下来的每一天,用花瓣都堆满客厅,等到这间房子的小客人来到的时候,他就能收获一个专门为他打造的玫瑰花园。
  他安静地在夜色里扯着花朵,这间空房连水电都没装。夜晚只能靠单薄的月色撕扯花瓣,但程朔梧还挺享受。他想起自己的那位补课语文老师给他说的一篇散文,那位老师用陶醉的语调给他叙述着红玫瑰和白玫瑰,朱砂痣和白月光的事。但他那个时候满脑子都是季殊意红玫瑰般的脸,一点都没听进去。
  这下在月光下撕扯玫瑰的时候,他忽然就玄妙地想到了这篇文章。但是很可惜,他一点内容都记不起来。左不过是情情爱爱的东西,人类一辈子都像只蚂蚁,在情爱的大碗下打转。
  程朔梧撕到最后一朵玫瑰的时候,更深露重,外头的月亮哀切地散发着幽幽的光。他停手,并没有扯掉这朵玫瑰的花瓣,而是一寸寸折掉它的茎,把花瓣在手掌间揉到凌乱,布满深红纹路,但又不至于凋落的状态。
  看起来很可怜。
  他心满意足地揣着这支玫瑰,在无人的街道上飞驰。他呼啸着穿过高架,来到郊区。他在无人的黑暗中奔跑进自己的房间,把那朵残破的玫瑰用胶带成直线,像是一个支撑器支撑着已经破碎的脊柱一样。
  他用笔在那个胶带上写字,胶带很滑,程朔梧很多次才写好,用力太大仿佛像是刻进了花枝上。他找出他的无人机,把那朵玫瑰挂在上面。送出窗外的时候他才发现外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那朵本来就残破的花朵看起来更可怜了,花瓣上沾满了晶莹的雨水。
  季殊意的窗户上果然亮着灯,他用飞行器撞击玻璃,在窗户打开后飞进去扔下那支玫瑰。没等其他动作,他的无人机就直接离开了季殊意的房间。
  他并不在乎季殊意的回应,因为已经不需要了。
  他只需要送他一支残破的玫瑰,再加今晚这片惨白的月色。
  季殊意这几天都住在原来的房间里。
  他发觉这个房间给与自己的迷幻程度越来越轻,特别是程朔梧给自己送来那首小情诗之后。他很愉悦地敲着脚在床上看程朔梧写给自己的丑陋的情诗,迟钝在他的脚边跳来跳去。时间已经很晚但是他并不想要休息。
  翻了个身,他继续撑着脑袋看那张纸,迟钝从他的背上跳到面前,用脑袋拱他。
  “别拱我,笨狗。”季殊意把手指伸到他的嘴边。迟钝一口含进嘴里像是磨牙,“我在看东西,别打扰我知道吗。虽然我知道你要是会说话肯定要说我已经看了很久,让我现在陪你玩。但是,我偏不。”
  迟钝含着他的手指,黑葡萄眼睛傻傻地看着他。
  一人一狗正在对峙着,玻璃窗却突然被敲响。季殊意从迟钝嘴里扯出手指,跳着爬上桌子去开窗,熟悉的无人机横冲直撞,机身下绑着一支丑陋的玫瑰花。季殊意刚刚把他扯下来,那只无人机就毫不留恋地飞走了。比起上次又是盘旋又是摇晃的样子,冷酷了不少。
  季殊意有些奇怪地往窗外看去,程朔梧房间的灯却依旧暗着。难道他在夜色中看我吗?季殊意想。等他低头,才发现手中的那朵玫瑰湿漉漉的,断掉的枝干被胶带粘着,强行保持着笔直的样子。他不由得皱起眉头,翻到另一面才看到胶带上的痕迹。
  上面写着:程朔梧的玫瑰。
  海外。
  昂斯最近和一个亚裔的男孩玩的很近,这是继程之后,他玩的好的第二个亚裔人。
  他们在学校的社团活动遇见,这个亚裔男孩好像是第一次加入社团。昂斯由于对于程的良好印象,很热情地帮助了坐在角落的这位亚裔男孩。
  两人交谈之中,昂斯发现,这人竟然也喜欢自驾游。他十分兴奋地跟他分享着自己几年前的那次自驾游经历,那位亚裔男孩听得津津有味。
  “所以你是一个人吗?一个人也非常有趣。”
  昂斯:“虽然我也是这么认为,但很可惜并不是。我和我另外一个玩的很好的亚裔朋友一起。那年我刚成年,他才十五岁。”
  男孩又说:“哇,那这段旅程估计十分让人手忙脚乱吧?”
  昂斯回忆着,微笑起来:“并不,程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就像他的名字——之前程给我解释他的名字的时候好像就提到过,他的名字有距离的意思,也有规章制度的意思,中国文化真是神奇——他每次都能把我们的行程安排的井井有条,我很佩服他。”
  “不过,程这样的人也不是任何时候都这样的。”昂斯想到了他们曾经在加利福尼亚的那场艳遇,不由得愉悦地描述:“程也会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男孩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
  昂斯娓娓道来:“我们开车到加利福尼亚,正在路上买那种廉价的热狗,刚好走到一个棒球场。我们站在围栏外看他们打棒球,当时程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就那么一眼,就让他魂牵梦萦。后来他回去找了好几次,都没有再次找到那个人。我们坐在海边,他很沮丧地告诉我说,他好像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我当时兴奋的不行,你知道,他在学校连任何一个人都看不上,他竟然也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
  “然后呢?”
  “然后……然后每一年我和他出来的时候,都会再回到加利福尼亚的那个棒球场,但是后来没几年那里就拆除了,我们也再也没见过那个让程念念不忘的人。”
  “程……还在找他吗?”
  那个亚裔男孩发出的“程”字很好听,咬字清晰,昂斯想,他大概也是个中国人。
  昂斯苦恼地托着下巴:“程好像一直在找。不过前段时间他给我发了消息,告诉我他好像找到了一个和那个人有些相似的人,并且正在追求他。”
  男孩神秘一笑:“那真是一件幸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