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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她属黄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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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没猜错。
  院子里摆了一桌好菜,昏暗的黄油光打在眼前每个人的脸上。
  程瑜凡用手指捻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冲着我妈夸赞道:“阿姨,手艺又见涨啊,比上礼拜的菜还要好吃。”
  程阿姨一把手打掉了程瑜凡手上的鸡肉,怪道:“多大人了,还是这样。”
  我爸接过我手里的行李箱把我推到椅子上,对着在厨房忙活的程叔叔喊道:“老程啊,快出来吃饭啊。”
  从小都是这样,两家人隔三差五合在一起吃饭,程叔叔以前是大厨,一般都是我妈和程叔叔做饭,程阿姨捯饬我们俩小孩,我爸给他们打打下手什么的。我爷爷奶奶死得早,程瑜凡她爷爷奶奶都住得比较远,我们两家人自然而然热闹在了一块儿。
  我爸妈把程瑜凡当闺女养,程叔叔程阿姨对我也是如此,既然这样就避免不了知道我和吴越的事情。我不能预料地是他们会这么直接地问我。
  我妈夹了块南瓜放进我碗里,说道:“小蒙,参加吴越的婚礼怎么样啊?”
  看着我妈几乎写在脸上的‘不怎么样’,我刚吞下去的鸡肉在我的食道里艰难地滚动着。
  一桌人都忽然停了筷子,有些尴尬地看着我。程阿姨几乎对我使着可以用‘明目张胆’的颜色,一向是老好人代表的程叔叔连忙打着圆场:“快吃,别说这事儿,孩子嘛,年轻着呢。”
  我笑了笑:“没事儿,我挺好的,甭担心我。”
  爸爸听我这么说脸有些僵,因为在我爸脑子里闺女越说好那便是不好,这是在我小学时候老是拿着七十多分的数学试卷说着考得很不错中总结出来的。他干笑着:“女儿,我有个同学的儿子不错,是个军官,改天见见,你看行吧。”
  我继续扒了口饭:“程瑜凡喜欢兵哥哥,她也正好单身,你让她去见见估计有戏,明天我有活儿。”
  其实我并不是推脱的意思,我是真的,一点一点一点都没有想要被像商品一样直销出去,还是打折的,那样就直接在我身上挂上了一个标签——嫁不出去,大龄剩女。
  程瑜凡见我把话引向了她,接话道:“是啊,我喜欢,何叔叔,改天我去见见吧,你不也把我当女儿嘛,这让我见见总没问题吧。”
  她冲我眨眨眼,我心领神会。
  这个鬼丫头,聪明的时候谁都赶不上。
  吃完饭洗了个澡,湿漉着头发一头栽在了床上。
  一眠无梦。
  七点半的闹钟准时响起,一大早起来头昏昏沉沉的,像是被灌了很多铅一样。昨儿老王就打电话和我说今天有对夫妇要来画像,说是看上我的画风,指定要我,我只能早点爬起来。
  本来我是学医的,后来自己出了场不大不小的车祸,爸妈心疼我带我去一个寺庙算命,那个看起来有些仙风道骨的老头说我命气过硬,不适合做这种救死扶伤的活计,否则将带来血光之灾。你信吗?反正我不信,不过家里俩老人信这个。后来我考了教师资格证,正好我的舅妈在市中当副校长,自然而然我就去市中当了老师。因为小时候学过美术,偶尔放假的时候去市中心的画像馆打打下手,打发打发时间。
  一踏进画像馆,老王就急匆匆地拉过我,指着坐在长凳上的夫妇:“小蒙,我不是让你八点一定要到的吗?怎么来得这么晚?”
  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堵车了,才八点十五,今儿算快的了。”
  老王软了口气:“快去吧,别出岔子,好好画。”
  这是一对中年夫妇,普通不过,就像我爸妈一样。他们长得有些像兄妹,因为我觉得他们长得很是相像,连眼袋的位置都是如此的相同,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夫妻相。
  中年男子抚了抚眼镜,笑容很是慈祥:“小姐这么年轻画画就这么厉害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道:“您过奖了,不知道这次画画的要求是什么。”
  男人憨厚地笑了笑,看了看身边的妻子:“我嘴比较笨,还是让我妻子来吧。”
  中年女子看起来和我妈差不多大,笑起来眼角皱皱的,却又很是慈祥,她抚了抚头发,看着我:“也没什么要求,我也不懂画,年轻时候也没多念过几天书,户口上写着文盲/半文盲,姑娘,这是我们结婚的第三十年,我们儿子让我们来画张像,我也不懂什么规矩,你就随意画,谢谢了。”
  中年男子宽厚的手掌摸着女人带着褶子的手,点了点头,笑道:“姑娘,我们都不是什么文人,你就随意,随意好了。”
  看着眼前相依相偎的两个老人,突然想起我和吴越过第一个属于我们的情人节的时候,他说过的话:我们25岁就旅行结婚,然后等我赚够了钱我带你环游世界。
  我吸了吸鼻子,笑道:“嗯,我会的,不用担心。”
  岁月为他们刻下了或深或浅的皱纹,每一道皱纹都凝缩着生活。我无须大大的房子,衣食无忧,只要有个人陪在我的身边,吵归吵,不会离开彼此,年轻的时候一起好好地奋斗,到了老了,陪我坐着摇椅慢慢聊,口齿不清地给我讲着很久之前的笑话,我依然会笑眯了眼,牵起了一片皱纹,咧着嘴露出没剩几颗的牙齿……
  送走了这对夫妇,我跟老王打了个招呼,就走了。老王看着我有些发白的脸色,问道,何蒙,你没事儿吧。没事,当然没事。不知道怎么的,心中闷闷的,化不开,就像心发了霉,长了草。
  我不想自己成为那么被爱情奴役的女人,也不想让自己分手之后整天唉声叹气,整个世界即将崩塌的样子。因为早在四年前,我就这样过了,那时候吴越平静地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以怎样的表情去面对这句话,因为直到今天想起这句只有五个字的话,我都觉得喉咙就像被卡住一样,心好像是被鞭子抽过一样。
  真恨自己当初说的那四个字:等好久了。
  在我把自己困在房间里小半天的时候,程瑜凡从窗户里爬进来,拽着我臭骂了一通。
  她说,都他妈是你自己作的!
  市中心有家我很喜欢的婚纱店,我曾以为,我会和吴越来这儿,穿上这里最漂亮的婚纱,结果他结婚了,我单了七年。橱窗里的婚纱越来越美,似乎在嘲笑我这个没有理由穿上婚纱的女人。
  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市中心还没有这么热闹,这里还是有着很多关东煮,麻辣烫的小街。我特别喜欢拉着吴越到这儿来,吴越不喜欢这种很多乱七八糟东西混在一起的味道,可那时候我任性地拉他到这儿来,也许是冲着心里的虚荣,觉得有个男生愿意为你来他不愿意来的地方很幸福。
  这里的婚纱店从来没有变过。我沾着汤汁的手指指着橱窗里裙摆上全是钻的婚纱,我说,吴越,你要考上好大学哦,这件婚纱可贵了。吴越一笑而过。他掏出纸巾擦拭着我的嘴角,声音干净而温暖:那你也要努力把自己瘦下来。
  那时候我觉得特别的幸福。
  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美貌如花。
  不过现在,这件婚纱,似乎早已不见了。
  抬头看了看电子屏上的时间,该吃中饭了,我估摸着程瑜凡现在也在等着我,这个人从小就是这样,没饭到我家来吃,上了班也是这样,没饭吧唧一个电话杀过来,喂,何蒙给我送饭。即使我再怎么想把眼睫毛刷子插进她的肚脐眼儿里也要忍着买了饭给她送去。
  因为这个女人可以彪悍到我在上课时冲到教室大声吼着,我饿了,饭呢,然后毫不顾忌学生们看动物园大猩猩的眼神把我拎走让我给她买饭吃。
  虽然我知道她属黄瓜,但是至少把警服换一换,不要让别人认为人民警察都这个样子,尤其是在祖国未来的花朵面前。
  “何蒙你真是太好了,知道我最喜欢炸鸡!”程瑜凡抓着鸡腿毫不在意形象与她这身警服格格不入。
  我抽了几张纸递给她,顺便抢走另一只鸡腿。办公室里空荡荡的,就只有程瑜凡一个人,其他的人都去吃饭了,每次进来,心中都有些敬畏,当然,这种感受对着程瑜凡除外。桌上有份财经杂志,封面是个很儒雅的男人,有些面熟,我不禁好奇地翻了翻。
  指尖移到“魏苑之”,我兴奋地推给程瑜凡看,指着封面上这个男人,说:“这个不就是我们高中的同学魏苑之嘛,你还记得吗?”
  程瑜凡擦了擦嘴角,皱了皱眉:“不就是他嘛,那时候死追你,被吴越打了一顿后去了新加坡,那时候我觉得他那叫一个窝囊!”
  “噗嗤——”我大笑出声,这个魏苑之给人的印象就是手不能扛,文弱的书生样,家里有几个钱追女生天天一杯奶茶死乞白赖地送到女生的手里,那时候吴越咔嚓把他揍一顿,下个星期老师就通知我们他去了新加坡。
  程瑜凡用圆珠笔戳了一下他的脸,愤恨道:“那时候我还挺喜欢这种弱不禁风的男生的,没想到这么没用,废了老娘那颗玻璃般脆弱的少女心。”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凝重:“节哀,幸好你没有便宜了那个小赤佬。”
  程瑜凡不语,低头猛力地撕咬着鸡肉,似乎在祭奠她送给小赤佬的狗屁青春。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以前那个在我们眼里看来这么没出息的男人现在可以登在财经杂志上。
  办公室里有些闷热,空调坏了,程瑜凡最会弄这种东西,拎着工具箱就去了。谁把她娶回家也蛮好的,维修、搬运一体化,除了家务不能自理还有等等不能说的秘密之外她还真的算是个稀有的新时代好女性,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般的小三应该是不会自动找上门来的,保不齐这姑娘一狠心把你铐子一铐,别的姑娘也许做不出来最多把心里最为尖酸刻薄的话揉成一张纸扔在小三的脸上,不过,程瑜凡绝对会一口唾沫啐在你脸上,当你觉得恶心至极白眼翻到眼皮上的时候,你已被撂倒在地。
  我从不担心我嫁不嫁的出去,因为我觉得,我的生命里肯定有个女人给我垫底。
  她得感谢程爸程妈强大的基因留给她的六畜无害的脸以及毫无攻击力的名字。
  “诶?你怎么在这儿?”穿着警服面容英气的男人拿着水杯有些疑惑地望着我。
  我摊了摊手,表示很无奈:“胡警官我是被迫来给某个人送饭的。”
  在墙角修空调的程瑜凡一下子就窜了出来,粗着个嗓子吼道:“老娘饿了让你送个饭磨磨唧唧干啥,真是的,以后在男同志面前不要这么诋毁我,我还要嫁人呢。”
  程瑜凡从来不掩饰自己对胡云飞的感觉,早在我第一次来警察局的时候我就深深地明白了。胡云飞也蛮不错,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稳定的工作,相貌不错,人品也是好的,只差程瑜凡这跟木头好好的努力一把了,小伙子对程瑜凡估计就差那么一句话。
  我无奈地回道:“知道了,你快点修吧,别把你们全办公室的人热着了,我还是回家吧。”
  胡云飞看着桌上的钟,笑道:“还早了,再坐会儿吧。”
  我摇了摇手,把程瑜凡吃剩的骨头扔进了垃圾桶,对着在墙角的程瑜凡说道:“我走啦,你晚上记得来我家吃饭啊,今儿你爸妈出去旅游了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知道了,慢走不送。”
  中午太阳正毒着,晒在身上痒痒的,我突然后悔,为什么不带把伞。